刘建林副局长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讲话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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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15个市设置了独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其中济南、青岛、淄博、烟台、威海、临沂、聊城、菏泽等8个市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
全省140个县(市、区)有96个县(市、区)设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其中79个独立设置,17个与疫控机构合设。
(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全省各级采取轮训和逐级培训的方式,分期分批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培训。
据统计,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10多期。
二是开展了动物检疫大比武活动,提高了队伍操作技能。
去年上半年,开展了“全省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活动”,整个活动从2月份开始,历时4个多月。
各地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逐级选拔出68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理论和技能操作两项考核。
经过激烈角逐,评选表彰了6个先进团体和10个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能手。
大比武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全省检疫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日照市比武活动行动快,社会影响好。
市畜牧局主动协调,与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了市级大比武活动,有8名同志被授予“日照市动物检疫技术标兵”称号,其中2名同志申报市级劳动模范。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规范。
1.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二是认真落实各级动监机构、执法人员、饲养场户等各方面责任,严格按检疫程序操作,不断规范检疫行为。
三是面对产地检疫工作面大量广、执法人员相对少的矛盾,部分市创新管理机制,探索推行协检员制度,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技术较好的防疫员担任协检员,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工作,逐步形成了县、乡、村一体化的动物检疫网络,保证了检疫监管措施到位,切实提高了产地检疫率。
临沂市统一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模式,在全市设置了130个驻企业检疫申报点,137个驻乡镇检疫申报点,方便了群众申报检疫,改善了行业精神风貌,检疫申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积极推进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严格动物入厂检疫把关,切实落实待宰动物准宰制度,保证屠宰动物健康。
二是各地结合实际,创新检疫监管机制,努力推行动物屠宰环节全流程同步检疫工作。
青岛在全市6个较大的生猪屠宰企业派驻相应数量的检疫人员,按照“把两头,管中间”的基本工作要求,在屠宰环节实施同步检疫,保证了全流程同步检疫制度的有效落实。
3.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进一步在全省实施规模饲养场兽医巡查监管制度,落实了监管兽医,实行挂牌监管服务,确保做到监管到位、记录齐全真实。
二是健全和完善饲养场“四报告”(引入报告、发病报告、死亡报告、出栏报告)、“四保证”(保证按规定隔离、按规定免疫、按规定消毒、按规定处理)和“四健全”(健全防疫责任人员、基础设施、制度措施、记录档案)的管理措施。
同时,通过检疫分所或乡镇畜牧兽医站划片落实监管人员,摸清片区散养畜禽情况,建立健全散养动物监管档案,将90%以上的饲养畜禽列入畜牧兽医部门直接监控范围,保证从源头进行动物卫生安全和疫病控制。
烟台市积极探索兽医监管新模式,在兽医监管方式上,对规模饲养场,以一个场为监管单位,依托挂牌兽医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管;
对散养户,以乡镇为监管单位,依托包片兽医对其进行监管。
4.流通监管工作逐步完善。
一是各地继续完善和推行市场、超市等动物及动物产品销售场所的监督检查制度。
二是各地积极探索中心城市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准入制度,严把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市场准入关,探索强化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外来动物产品的管理机制。
三是统一建设标准,在2010年争取资金40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又投入资金1700万元,对23个重点检查站进行标准化建设(新建15个,续建8个),加快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进程。
四是各检查站不断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充分发挥检查站的作用,对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过往车辆严格查证验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淄博市张店区积极探索中心城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经验,对入市动物、动物产品实行准入制度,设置专门通道,落实专人管理,对进入城区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指定通道进入,收到良好效果。
5.突出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产销对接,规范外调备案企业管理。
为保障2011年上海第14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和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我省供应的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各级精心组织、重点安排,全面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各市动监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辖区内供上海、深圳的原备案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
二是狠抓检疫监管具体措施,健全了企业报批和管理程序,严格按程序审查、验收、备案,与各市签订赛会期间安全监管责任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质量责任,实行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实行检疫员和县级监督所长双签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了两赛会期间我省供应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上海世游赛期间,我省入沪鸡肉、鸭肉、鸭副产品、猪肉、猪副产品分别占入沪总量的60.61%、61.14%、97.85%、20.21%、40.10%。
6.积极推进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范管理。
一是按照农业部要求,按时完成了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和检疫标志招标采购工作,认真做好新版检疫证明和标志的供应,保障了新旧版本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稳妥、顺利过渡。
二是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要求,逐级指导各地开展检疫证明规范填写。
三是以新旧检疫证明换发为契机,开展了动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牲畜耳标等证章标志的专项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买卖、使用旧证、违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
四是继续完善逐级领用、定期核查等管理制度,规范出证程序,全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秩序不断规范。
7.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不断规范和加强。
一是统一了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省里统一制定了32个不同类别的《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和《山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经省法制办备案后,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实行。
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商务、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区域联合执法也不断加大,省与省、市与市之间的联手联动、联打联控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
三是组织开展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运输、加工、贮藏等环节的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了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了《动物防疫法》的尊严和正常的动物卫生监督秩序。
去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57件。
其中,现场处罚案件399件、立案处罚案件658件;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件。
(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1.加强牲畜耳标申购发放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做好牲畜耳标申购发放管理工作,严格逐级网上申购、审核、审批等程序,保障了我省牲畜耳标佩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按照农业部要求,开展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认真整改和完善,使我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
2.探索开展了电子出证试点工作。
我省以深圳大运会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大运会期间供深圳的所有动物产品开展了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试点工作,检疫数据实现了动态信息化监管。
为稳妥推进电子出证工作进程,省里又选取了枣庄、东营和临沂三个市开展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试点工作,为全省实行电子出证进行全方位探索,积累经验。
(五)圆满完成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各地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克服重重困难,安全、高效、圆满地完成考试各项工作,取得了“零差错、零事故”的显著成绩。
2011年,我省共有4518名考生网上成功报名、3583名考生到现场进行了报名资格确认、3541名考生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3532名考生通过了报名资格复审,均居全国首位。
3102名考生参加了考试,参考率为87.83%,1256人获得执业兽医资格,通过率为40.49%,其中652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通过率为21.02%;
604人取得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通过率为19.47%,均高于全国平均通过率。
同时,为加强执业兽医注册管理,推进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准入制度,省里统一印制了《执业兽医证》和《助理执业兽医证》,下发了《关于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的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全面开展了执业兽医注册与备案工作。
同志们,在充分肯定一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有些地方存在执法人员“隔山开证”、只收费不检疫、买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从近期开展的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检查和机构建设情况的调查摸底来看,这些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认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只是动物防疫工作的补充,是行政许可的一个事后环节,对动物卫生监督在兽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同时,由于监管对象点多、面广、人员复杂,监管难度大,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和建设投入。
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没有充分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对于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应该具有的重要作用。
二是机构设置不到位。
突出表现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置不到位。
有的地方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对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核定过少、人员编制实际到位数不足、存在混编混岗的现象;
大部分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银行账号、不具备独立的收费许可证,不具备独立执法主体资格,违法执法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条件保障不到位。
这个问题在一些市县表现还比较突出,各级投入不足,基层财政保障不到位,有些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差额补贴单位,个别地方甚至还是自收自支单位,连最基本的工作经费都得不到保障,导致个别人员倒卖检疫票证、“隔山开证”等违法违纪行为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秩序。
四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
一些地方基层执法人员存在专业技术水平较低、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法律知识缺乏、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导致执法不规范,甚至存在违法执法的问题。
近年来,屡次出现执法人员违规出证、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畜牧兽医部门的社会形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是目前畜牧兽医系统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唯一一支专业执法队伍,面临的监管任务将会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
2011年,中央、农业部和省里领导多次对畜产品等食品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严查处、施重典,落实责任;
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对我们的执法也提出更高要求。
各级领导的重视、社会各界的期盼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无论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客观要求,还是全面规范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都要求我们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把动物卫生监督这个机构和这支队伍建设好、保护好、发挥好,更加努力地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二、谋划长远,全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要继续围绕农业部确定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结合我省实际,一手抓日常监管工作,一手抓监管能力和长效机制建设,把加强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放在基础位置,从推进体制改革、完善法规政策、创新监管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条件保障等方面,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全力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12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
各级对监督执法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技术支撑单位的职责划分和工作关系,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进行归位,不能越位、错位、缺位,要积极协调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兽医体制改革的要求,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差额补贴、自收自支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条件保障问题,组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具备独立的银行账号。
机构独立执法主体资格问题不解决,法定监管职责不可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问责风险就难以避免。
(二)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各地要综合本地养殖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测算和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加快推进官方兽医制度建设,按照农业部规定,对全省现有在编、在岗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统计,认真开展官方兽医身份确认、筛选工作。
加强对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兽医专业人才的管理,采取签约、聘用等有效形式,协助官方兽医做好饲养场监管和出栏动物辅助检疫工作;
在大的屠宰企业培训兽医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协助驻场检疫员开展检疫辅助工作,缓解目前检疫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
各地要完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以及人员招录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硬、作风正、业务精、纪律严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三)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狠抓检疫监督,保障动物及其产品卫生安全。
在实施好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各类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健全检疫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销联动、检打联动,落实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动物、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
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当前,非法添加“瘦肉精”问题为社会所关注,各地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落实好监管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
要协调当地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建立“瘦肉精”自检制度,按批次对屠宰生猪进行筛查。
生猪屠宰前,驻场(厂)检疫人员要认真查验屠宰企业生猪“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出具准宰通知单,准予屠宰,并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实施整个屠宰过程的检疫监管。
——强化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检疫申报制度。
动物检疫申报点既是检疫工作的场所和平台,也是向社会展示检疫工作形象的窗口。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统一要求,逐步强化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强化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根据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实际,按照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立检疫申报点,为深入开展动物现场检疫工作提供基础条件,展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系统良好形象。
——狠抓饲养环节监管,强化动物疫病源头控制。
对辖区内的饲养场要做到底数清、监管严,督促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健全养殖环节监管记录和措施,从源头提升动物卫生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动物疫病有效控制。
——狠抓流通环节监管,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深入落实好交易场所定期巡查制度,尤其是经销量大的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销售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物流中心等环节检疫监管,对每个交易、储运场所要有专人负责,落实责任,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
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加强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制度,健全记录档案,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查证验物,实施全天候监控,有效加强流通环节监管。
——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无害化处理既是疫病源头控制的重要措施,也是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还涉及到环境与生态保护问题。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避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
——强化证照管理,规范检疫收费。
各地要切实加大对伪造、买卖证照等不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证照使用管理秩序。
要切实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该收的一定要依法收取,要坚决杜绝不按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等违法行为。
(四)引入现代化手段,稳步推进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管理。
农业部已经明确动物标识和动物产品追溯体系是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撑平台和基本手段,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要及时总结追溯体系建设的成效,大力推进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化进程,努力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可追溯管理。
试点市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全省实行电子出证打下坚实基础,树立典型经验。
其他市也可以早筹备、早谋划,借鉴试点市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条件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各地要和省里积极联系沟通,所建信息管理系统要与省级信息网络平台互连互通,数据共享。
(五)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厉打击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按照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省里统一制定的监督执法文书的要求,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完善案卷制作,在执法办案中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动物卫生执法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要加强与商务、公安、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私屠滥宰、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等案件查处。
要积极与兄弟省市加强联系,建立部门间、区域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协作和区域检打联动机制,维护动物卫生法律尊严,促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六)细化考务工作,严格执业兽医监管。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去年考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宣传,组织实施好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以完善执业兽医考试制度为重点,以加强考务管理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加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质量管理。
加强考试机构和考务队伍建设,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考试工作的各项长效机制,切实做好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
同时,各地要按照省里《关于开展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辖区内执业兽医队伍建设情况,严格按照《山东省执业兽医注册与备案流程(试用)》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准确把握执业兽医注册条件,严格规范执业兽医注册程序以及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类别和执业兽医从事兽医服务活动范围,加快推进执业兽医注册及备案工作,加强执业兽医从业资格准入管理,强化从业行为监管,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深入开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
各地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规定,继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梳理、修订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权职责、执法依据,规范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深入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督查和稽查制、定期培训考核、关键岗位轮换和执法回避等制度规定,分级指导,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对系统内动物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对于推动兽医事业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各级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扎实工作,锐意创新,切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建设现代畜牧业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春将至,在此预祝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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