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固定设备安全运转管理规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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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要设备的选用评审,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及用户代表参加。
7、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
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8、大型设备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
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9、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风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
10、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提升机电控、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井筒装备、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风机风叶等)的更新改造和选型,要先进行充分调研,选用鉴定合格的产品,产品性能符合设计及有关技术要求,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
11、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修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12、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应由业主单位施工。
如需外委安装,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
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业主单位要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设备安装安全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备案。
13、设备安装前,有关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情况,要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等编制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内容应包括:
概况、准备工作、施工时间与地点、施工组织、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施工具体步骤、安全保证措施等;
措施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
大型工程(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14、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15、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
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
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各矿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
重安措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其它由矿负责组织验收。
17、设备施工完后,要认真进行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
18、大型固定设备运行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检修制、管技人员上岗制等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矿组织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审查,成文后执行。
当设备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应及时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1)操作规程:
大型固定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等要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明确设备操作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作业规范。
(2)岗位责任制:
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岗位特点,制定岗位责任制。
岗位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规定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作质量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3)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岗位现场进行,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接班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双方签字完成交接。
提升机司机不得在提升过程中进行交接。
(4)巡回检查制:
包括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图表两部分,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
巡回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
19、检修制度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各矿要完善设备检修制度。
(1)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是指有计划地做好设备的润滑、保养、检查、清洁等工作的制度。
各矿要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周期、定人员,明确设备的润滑加油方式、润滑剂牌号、加油量、加油周期等;
设备保养包括运行设备保养和备用设备保养,保证设备防腐性能良好,做到“五不漏”;
明确检查部位、检查周期、检查方法等;
清洁部位或地点包括环境、设备、电气设施等。
提升机制动盘要根据情况用干净棉纱经常擦拭,不得有油污。
(2)定期检修制度:
各矿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每台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工作条件、维修经验、使用年数,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检修的制度;
制度要求要具体、全面,可操作性要强,内容应包含检修部位、检修方法、检修标准等;
要通过对设备认真地检查、检修,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责任人,并挂牌留名。
20、各种保护装置要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计算、整定、试验;
仪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21、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一项涉及矿井生产、安全及原煤外运、入洗的重要工作;
各矿要加强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协调有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1)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要求,全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以及对主要系统设备进行改造等,能平时检修的项目要在平时进行。
(2)各矿每年11月要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下年度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
全矿井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及主要提升系统停产3日以上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属申报范围;
年度停产检修计划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形成文件下达各矿;
各矿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提前上报,说明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明确答复后,方可更改检修计划。
(3)各矿要提前一个月编制本单位下一个季度的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由机电处平衡各矿的停产检修季度申报计划,安排指导各矿停产检修计划的实施。
(4)各矿应提前半个月编制本单位的停产检修实施计划,上报机电处、局调度室、经营管理部、运销处等。
(5)除集团公司下达的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外,各矿可根据设备情况自行安排本单位各系统设备的停产检修,主要运转系统设备停产6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要上报机电处;
自行安排的停产检修,应每季度汇总,各矿每年停产检修总时间不应少于12天。
(6)矿井停产检修时,要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停产检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停产检修工作,包括:
检修前的准备,审查、贯彻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供应、安全、煤炭销售等与检修工作的衔接,检查检修的进度与质量,负责设备试运转及竣工验收,保证检修任务的落实和检修期间的安全。
(7)每个检修项目都应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较大工程或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15日报机电处。
(8)矿井停产检修实施24小时前,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检修准备情况、开工准确时间。
开工后每小班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主要项目的进度。
(9)施工完后,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符合要求才能投入运行;
检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验收记录,试运转情况记录由业主单位整理归档。
(10)停产检修结束后15天内将检修总结、矿井停产检修项目验收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22、大中型设备检修项目以及对矿井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突发事故的抢修必须由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
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有应急预案。
23、大型固定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
①各矿每年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技术测定情况等全面地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大修理计划。
②要根据设备缺陷认真制定完善的、针对性的修理方案,明确修理部位和技术要求;
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重要设备(主提升机、主扇风机等)的修理方案要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③如需外委修理,要审查承揽单位的资质,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并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④修理完成后,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
24、每次检修时,检修人员须经司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检修完成后,首先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再进行空、轻、重载试运行;
试车正常,经司机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25、在线备用的固定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轮换运行;
单台设备连续最长运行时间:
水泵:
不超过24小时,压风机:
活塞式不超过2天,螺杆式不超过7天,主扇风机:
不超过一个月;
停下来的设备要及时维修,做到完好备用。
26、设备或系统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矿的重大安措、技术改造及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可行性论证后才能列资金计划。
计划下达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
各矿要积极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
27、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司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并及时向机电科(保运一区)、调度所报告。
机电值班人员接到汇报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积极组织抢修,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2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升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其它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矿四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9、主要运行设备记录要齐全,要有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记录、钢丝绳检查记录、保护装置试验记录、管技人员上岗记录、事故记录等;
岗位操作工、检修工要按各岗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记录,记录填写要规范,字迹要工整,内容要真实;
记录保存期一年。
30、各矿要制定各级管技人员上岗制度,管技人员要及时掌握现场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
①机电分管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②机电科长、机电技术主管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
③机电分管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及队长对大型固定设备车间、主要生产系统进行不定期上岗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④上岗管技人员要认真填写上岗记录,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处理意见。
31、加强技术管理。
①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四大件等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责任人;
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后,要及时收集、补充、完善相关图纸、技术资料。
②新产品、新技术使用前,要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学习,确保熟练使用和维护。
③按规定认真做好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工作,对测试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④对四大件等设备的重要技术参数及控制程序的的修改、调整,必须经科区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存档备查。
第一节主提升机
32、罐笼、箕斗要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罐笼、箕斗、连接装置及罐笼的防坠器出厂时要有MA标志和关键部位的探伤报告,罐笼、箕斗的顶部应设置保护伞和栏杆;
罐笼、箕斗的装载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装载量。
罐笼侧面必须封严;
罐笼门应有闭锁装置,防止因受摇动或振动而自行打开;
罐笼阻车器、罐挡、扶手齐全可靠;
罐笼设计和附件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及有关规定。
33、BF型罐笼防坠器的管理
⑴防坠器必须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的生产的合格产品。
⑵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试验参照制造部门提出的方法和要求进行。
①检查性试验:
用空载罐笼或重罐笼均可,每个罐笼的检查性试验不应少于三次。
②静负荷试验:
在脱钩试验前,每台罐笼要用载煤矿车的重罐进行两次静负荷试验,且每一次抓捕不应在同一地点。
③每台罐笼应进行两次脱钩试验:
一次空罐试验,一次相当于满载煤车的重罐试验。
④全部试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对罐笼及防坠器各部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⑤试验结束后,编写试验报告,报告中至少要说明以下几点:
试验地点、时间、进程与参加人员,试验前后对防坠器各部分的检查结果,试验中所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和说明,写出结论性意见。
3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最大载重差和提升容器的乘人数,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箕斗提升已安装定重装载的设备必须投入正常使用。
定量斗闸门关闭及上口箕斗卸空,方可发信号进行提升;
接箕斗到位信号及可装载信号,方可打开定量斗闸门装载,避免二次装载。
35、提升信号要清晰可靠,并必须与罐位、安全门、阻车器、摇台、罐座等相闭锁,信号闭锁与设计要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
36、提升机必须装设过卷、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二级制动、紧急停车、油压、油温、高压换向闭锁及换向室(柜)门闭锁、箕斗顺利通过卸载位置显示等安全保护装置,其中过卷、过速、限速、松绳、满仓、闸间隙、过电流和欠电压、深度指示器失效、减速功能九大保护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全回路做到软硬件双线制。
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可靠,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过卷、松绳、紧停每班由司机检查试验一次;
每周由检修人员将主要保护检查试验一次。
37、完善主提升设备控制及保护系统。
(1)优化提升机的保护、控制技术,提高控制精确度和安全可靠性,保护系统、重要的控制系统实行冗余设置。
(2)提升行程校正必须准确、及时,要求有程序校正和外部硬件开关强行校正;
外部硬件校正开关设计位置要合理,要从根本上杜绝未经减速的容器冲向天轮。
(3)井筒开关设置要合理,在井筒中每个方向要设置减速点、2m/s限速、到位、过卷开关;
过卷保护接点在进入PLC输入回路的同时,也串入安全回路;
井筒开关实现失效保护报警功能。
(4)对各类故障要有相应的报警、分析、记忆功能;
各矿要完善触摸屏、上位机的功能,实现系统上一次提升的电流、速度、制动油压等历史曲线记忆以及硬件安全回路的故障信息记忆。
(5)完善主提升机的防雷电、防浪涌、过压、接地等保护,确保提升安全。
(6)各种保护都要求进行试验,提升设备应具备现场试验条件。
(7)单绳绞车打离合时,游动滚筒的容器位置要有显示,并完善相应保护,防止游动滚筒溜车和调绳完成后不对绳就高速开车造成过卷的重大事故。
(8)装设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后备保护减速点进入主PLC,后备安全保护接点直接进入硬件安全回路。
(9)逐步更新先进、可靠的液压站,液压站的二级制动性能要良好。
(10)主井提升系统装卸载位置、副井提升系统上下口要求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并正常使用;
主副井底尾绳环处也应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以监视尾绳环运行情况。
38、加强提升机操作、维修人员的管理,提升机司机持证上岗;
提升人员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提升机长时间停用或提升系统检修后,必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提升工作。
39、主、副井上口必须装设防撞梁、托罐装置和过卷、过放的缓冲装置。
更换提升容器后,必须校验提升容器与防撞梁、托罐装置的配合关系是否符合要求。
40、对主提升机使用的钢丝绳、衬垫的选用、管理、维修,要求:
(1)主提升钢丝绳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时,负荷计算要准确,改型要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国产钢丝绳选用优质产品,进口钢丝绳比质比价;
摩擦式提升机主绳进绳时,每套绳要求同厂家、同型号、同批次。
(2)钢丝绳要妥善保管,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合格证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新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在用提升钢丝绳检验后,管技人员要及时计算安全系数,并鉴定能否继续使用。
(3)提升机钢丝绳的检验、安全系数、检查、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应各条的要求。
(4)多绳摩擦式提升机主提升绳新挂绳或换绳时,钢丝绳油如果不能证明是合格的增摩脂,要进行除油;
并且运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油甩到闸盘上,影响制动力。
(5)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主导轮衬垫要选用可靠的产品,衬垫出厂时,要提供抽样取自同一副衬垫的摩擦系数试验报告;
用于主导轮的摩擦衬垫,在现场提升绳帶油、水、煤粉等各种工况下的摩擦系数不低于0.25。
(6)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尾绳采用合金浇注绳头连接,并加装保险绳。
41、主、副井提升系统及主要生产系统的日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各矿要保证检修时间,不得随意挤占或取消;
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制度的制定应合理、科学、不留死角。
(1)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张力自动平衡装置)、罐耳、罐道(罐道绳)、阻车器、罐座、摇台、安全承接装置、装卸载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主减速器、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轴编码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变压器及调速、控制等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1次;
每月还必须由科(区)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检查1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2)单绳缠绕式提升机的制动绳、缓冲器及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的尾绳、分绳器、井底每周至少全面检查、检修一次,尾绳联接器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检查制动绳的断丝、磨损和润滑情况(特别注意检查上下出车平台附近的情况)以及拉紧装置全部紧固件紧固情况和制动绳张紧情况,拉紧装置应涂稠油,以防锈蚀;
检查缓冲器的固定情况和有无抽出现象,向缓冲器和连接装置各零部件涂防锈油脂。
检查尾绳是否锈蚀、断丝、扭曲变形;
分绳器是否完好,井底与尾绳环间距,井底杂物情况等;
检查尾绳联接器转动是否灵活。
每次检查后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3)防坠器每天要由专人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抓捕器的检查:
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连接件是否有松动、丢失现象;
驱动弹簧有无破损,弹簧固定的可靠性以及有无异物防碍弹簧伸缩;
检查抓捕器在驱动弹簧作用下能否自由活动,楔子能否夹紧制动绳,有无异物落入抓捕器内;
润滑油量是否充足,特别是叉杆各销轴转动和润滑情况;
检查各导向套,如磨损太快或抓捕器楔予被磨损,应找出原因及时处理,应使上下导向套管及抓捕器的中心线保持在同一条铅垂线上。
防坠器每年大修一次,大修时需将抓捕器拆开,清除全部零件上的污垢及铁锈,并放入煤油中清洗,检查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对于轴承与轴的间隙磨损后超过1.0mm,抓捕器楔子的园弧表面磨损大于1.5mm,楔背表面磨损大于0.2mm的应予以更换。
(4)主井装载设备、卸载设备每周至少全面检查检修二次。
(5)每周至少全面检验一次井筒装备,检查井筒装备的完好情况,及时处理罐道的松动、锈蚀、变形、磨损等故障,检查容器与罐道梁、井梁、井壁等的间隙,清理井筒杂物等;
每年至少对主、副井井筒全部罐道磨损情况、罐道间距、接头及罐耳间隙等祥细检查、测量一遍,全面鉴定井筒装备的完好情况;
对于井筒有地质破坏的矿井,在破坏活动期内(即六、七、八、九月份)要加强井筒装备检查,每旬对罐道间距以及容器与井壁、容器与井梁的间距测量不少于一遍。
(6)每月至少对过卷、过放缓冲装置、防撞托罐装置、井架、井筒压风管、排水管、洒水管、电缆、梯子间等检查一次。
过卷、过放缓冲装置制动力设计、调整要合理、准确,每使用5年至少要进行一次重新标定,钢丝绳要进行防腐,锈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每年至少要用提升容器实际检验一次防撞、托罐的可靠性。
(7)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平行轴减速器每年要揭盖检查,清洗换油,全面检修,测量轴瓦、齿轮间隙和轮齿的磨损情况;
行星轮减速器要根据振动、温升、油质等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鉴定,每运行四年至少进行一次大修。
行星轮减速器大修要签订严格的协议,全面进行拆检、探伤、鉴定,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
高速联轴器每季度拆检一次、低速联轴器每年拆检一次,进行清洗换油,测量轮齿的磨损情况,鉴定联轴器运行的技术状况;
减速器以及高速、低速联轴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
(8)主轴装置及轴承、天轮及轴承(瓦)、游动滚筒轴瓦、调绳离合器、及其他辅助设备如冷却风机及电机、测速发电机等,要根据设备状况定期加油和检修,每月至少一次;
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拆检或鉴定。
(9)主电机、变压器、电抗器、交流电动机转子附加电阻、整流柜、晶闸管加速柜、低频电源柜、变频装置柜、控制柜、操作台等每周至少全面检修一次;
直流电动机、整流柜、晶闸管加速柜、低频电源柜、变频装置柜、控制柜至少每月清灰一次;
交流电动机、变压器、交流电动机转子附加电阻至少每季度清灰一次,带有轴瓦的电动机要同时测量定转子气隙;
带有PLC装置的控制柜和操作台至少每15天清灰一次。
直流电动机整流子表面每天至少用酒精擦一次,每周对整流子换向片沟槽修理一次。
大中型直流电机每月组织全面检查,检查冷却装置过滤器、清洗过滤网,检查轴承,检查电刷磨损和灵活度,检查刷握和换向器状态等;
每年对电机进行彻底清洁、检查、保养,全面检修绕组、轴瓦、换向器等,测量电机绝缘、气隙,鉴定电机状况;
大型直流提升机电机每使用5年进行一次小修或中修,每使用10年进行一次大修。
(10)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如提升机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等每二年进行一次探伤,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每次换绳时也必须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42、主井井底、副井井底、清理斜巷要加强管理,定期清理,以确保主、副井、清理斜巷设备安全运行。
(1)完善主井井底、副井井底、清理斜巷运行、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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