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作业指导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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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管理部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向发包方递交后,协助项目部办理相关事宜,由项目部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结算批复后7日内上报公司成本管理部一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二)编制格式
竣工结算必须按统一格式进行编制。
编制办法
针对工程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结算的编制进行说明。
1.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的工程,常见的为固定单价合同。
该类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办法如下:
报价内竣工结算的处理首先,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工程量的核定、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于施工图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在可调范围之内的,应及时与监理、建设方洽谈,征得监理及发包方的签认,做出工程量调整的变更单;
对于清单丢、漏项,应及时做出详细变更单,并依据合同要求计算工程量进行报价,报送监理、发包方审批,以上两种情形直接构成对合同价款的调整。
对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做法与报价做法有变化的项目,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同时附上调整后的报价。
其中综合单价修改应以报价子目综合单价为基础,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变更原则,重组出综合单价。
暂估价的处理:
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理。
将暂估价置换成发包方认可的采购合同价(此处尤其应注意对于运输费
和采购保管费用的约定),按约定的费率重新核定综合单价。
对工程设计变更价款的调整:
工程设计变更应区分技术变更及经济变更,对于因上述原因导致经济变更的调整按以下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条款;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没有上述两种情况的变更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确认后执行。
报价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外零星项目,
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通知后,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和单价,使用材料及金额等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签证后开始施工,并将签证价款列入竣工结算。
2.分包工程的结算:
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实际成本,分包工程的结算必须上报签署分包结算审核意见。
3.报公司成本管理部的结算书,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编制的实际情况,结算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
为了争取利益结算采取的方法等),另附一份本结算书编制说明,报公司成本管理部,以避免在本单位内部的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歧义,以提高工作效率。
六、结算的检查、监督及考核
竣工结算书的编制管理参照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并与《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挂钩考评。
以上所述若与合同约定有矛盾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执行。
本作业指导书由公司成本管理部最终解释。
篇二:
工程预、结算审价作业指导书
工程预、结算审价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加强东联发建设项目审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审价行为,明确项目建设及参建各方职责,有效降低建设项目成本,防范建设工程资金风险,提高工程预、结算审价管理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上海张江东区高科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及其他零星工程和甲供设备采购等项目的预、结算审价。
3职责
3.1、公司规划建设部、计划财务部分管领导:
负责审批工程项目预、结算报告;
负责参加结算过程中重大争议会议的商讨;
负责审批结算争议部分的处理原则。
3.2、计划财务部:
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组织工作;
3.3、规划建设部或客户服务部(如为客户服务部提出需求的项目):
负责所有工程类项目预、结算资料的预审核组织协调工作,待预结算资料预审合格后提交计划财务部;
负责甲供设备材料、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的结算初审手续,参加预、结算审价过程中的相关会议。
在未聘请代甲方的情况下,负责结算过程中与施工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
4定义
4.1工程预算系指施工企业或相关工程承接单位对完成建设单位(业主)规定的工程项目或服务内容的计划报价。
4.2工程结算系指施工企业、设备材料及家具供应商、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或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的结算。
5结算原则
5.1凡需要签订闭口合同的工程项目应进行预算审价。
5.2凡无法签订闭口合同而需要签订开口合同的工程项目应进行结算审价。
5.3预、结算审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
6工程结算的流程
6.1施工类项目结算流程
6.1.1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连同所有工程项目结算所需资料上报给规划建设部并确保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6.1.2规划建设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预审(代甲方、施工监理配合),检查资料的合规性、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无争议或异议歧义完成公司内部流程为标准),符合送审条件后,将结算资料交至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委托投资监理或工程审价公司进行工程结算。
6.1.3计划财务部或投资监理在结算审价过程中若发现结算资料的手续不全或不完整不准确时,应将该资料以书面形式退给规划建设部,由规划建设部负责组织完善结算资料;
代甲方、施工监理配合,直至资料完善符合结算要求为止。
6.1.4投资监理根据施工承包合同条款、规定、计价原则等,审核工程造价,编制结算审价明细表并出具审价初审报告,报送计划财务部。
6.1.5计划财务部收到初审报告后进行必要审核,审核完成后组织公司内部流转报批,填制《工程结算书审定审批单》,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报送公司领导审批时应附以下资料:
(1)工程结算审核审定单,
(2)工程结算审价汇总表,(3)工程结算审价明细表,(4)审价简要分析报告(调增或调减原因分析),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计划财务部通知投资监理出具正式审价报告。
6.1.6工程结算的总体要求:
建设单位相关部门、代甲方、施工监理、设计方、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工程结算工作,积极参与把关,对隐蔽工程和设计变更的签证要及时办理,认真核对确认并切实履行公司相关审批程序,便于加快结算进度。
对施工中特殊措施发生的费用等索赔费用进行认真落实,按照发包合同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客观公平公正地把工程结算工作落到实处。
6.1.7工程结算审价过程中争议问题的处理流程:
施工单位对结算中有争议的项目(事
项)应提出书面报告给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组织规划建设部、投资监理、代甲方、施工监理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商,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无法解决时,计划财务部负责将解决争议结果报规划建设部和计划财务部分管领导协调,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公司总办会集体决策。
6.2甲供设备材料结算流程
甲供设备材料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整理结算资料上交规划建设部(如为客户服务部提出采购需求的,则上述资料提交客户服务部),规划建设部(或客户服务部)通过资料验收后交计划财务部组织投资监理进行审核,投资监理审核完毕后填制《甲供设备材料结算确认单》交供货单位确认盖章,再由投资监理交计划财务部审核确认。
如果结算价超过合同价时,应分析超合同价的原因并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
请款部门在申请支付结算尾款时,必须附经确认后的《甲供设备设施结算确认单》。
6.3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流程
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项目结束后申请尾款(一次性付款同)时,需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填制《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确认单》,交各方审核确认。
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结算由规划建设部初审,计划财务部复核。
如果结算价超过合同价的,应分析超合同原因并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
请款部门在申请支付项目尾款(一次性付款同)时,必须附经确认后的《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确认单》。
投资监理单位的服务费用结算确认由计划财务部负责。
6.4质保金的结算支付流程
6.4.1质保金的定义:
质保金即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6.4.2质保金的结算支付流程:
建设工程保修期满后,在施工单位承诺的保修范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结算质保金的书面申请,公司规划建设部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客户服务部)进行核验,并填制《质保金结算确认书》,并书面
通知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施工单位质保金结算申请书、发票以及公司规划建设部、客户服务部出具的质保金结算确认书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6.5结算汇总及后评估
整个项目所有分项工程的结算审价工作完成后,由投资监理按照施工合同,统计所有合同的结算价格,对项目造价情况进行后评估,报计划财务部。
计划财务部审核后,经公司内部流转,完成后代表该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完成。
6.6结算资料的处理:
结算工作完成后,结算经办部门将结算相关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并将《工程结算书审定审批单》、《甲供设备材料结算确认单》、《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确认单》复印给规划建设部,规划建设部于项目竣工后将该单作为申请合同尾款的依据。
7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预、结算流程
7.1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
一般是指项目简单、工作量相对明确,合同价为一次闭口包干的,但不能归类于甲供设备材料或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的各类工程,如工程管线监测、墙面维修工程等。
7.2预算审价流程:
项目实施部门(规划建设部)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预算报价后应进行预审,完成后将预算报价资料送计划财务部办理预算审核,计划财务部在收齐预算审计资料后送投资监理进行预算审计,投资监理完成预算审计后交计划财务部和项目实施部门(规划建设部)复核确认并填制《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确认单》,项目实施部门(规划建设部)据此与施工单位进行价格商谈,并形成闭口合同价格。
7.3竣工结算与资料归档:
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管理部门(规划建设部)凭项目验收凭证,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结算付款申请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8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程序》
ZJDLF/QP04ZJDLF/QD04-01《工程项目设计变更作业指导书》
9记录
《工程结算书审定审批单》
《甲供设备设施结算确认单》ZJDLF/QR29-08-01ZJDLF/QR29-08-02《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确认单》ZJDLF/QR29-08-03
《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确认单》ZJDLF/QR29-08-04《质保金结算确认书》
10附件
无
ZJDLF/QR29-08-05
篇三:
5.3预、结算审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
6.1.2规划建设部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进行预审(代甲方、施工监理配合),
检查资料的合规性、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无争议或异议歧义完成公司内部流程为标准),符合送审条件后,将结算资料交至计划财务部;
(1)工程结算审核审定单,
(2)工程结算审价汇总表,(3)工程结算审价明细表,(4)审价简要分析报告(调增或调减原因分析),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计划财务部通知投资监理出具正式审价报告。
施工单位对结算中有争议的项目(事项)应提出书面报告给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组织规划建设部、投资监理、代甲方、施工监理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商,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无法解决时,计划财务部负责将解决争议结果报规划建设部和计划财务部分管领导协调,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公司总办会集体决策。
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项目结束后申请尾款(一次性付款同)时,需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建设工程保修期满后,在施工单位承诺的保修范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结算质保金的书面申请,公司规划建设部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客户服务部)进行核验,并填制《质保金结算确认书》,并书面通知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根据施工单位质保金结算申请书、发票以及公司规划建设部、客户服务部出具的质保金结算确认书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项目实施部门(规划建设部)在收到施工单位的预算报价后应进行预审,完成后将预算报价资料送计划财务部办理预算审核,计划财务部在收齐预算审计资料后送投资监理进行预算审计,投资监理完成预算审计后交计划财务部和项目实施部门(规划建设部)复核确认并填制《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确认单》,项目实施部门(规
划建设部)据此与施工单位进行价格商谈,并形成闭口合同价格。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作业指导书》
9记录
《甲供设备设施结算确认单》ZJDLF/QR29-08-02
《工程类技术/咨询服务类项目结算确认单》ZJDLF/QR29-08-03
《零星、配套及简单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确认单》
《质保金结算确认书》
ZJDLF/QP04ZJDLF/QD04-01ZJDLF/QR29-08-01ZJDLF/QR29-08-04ZJDLF/QR29-08-05
篇四: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结算作业指导书)
工程结算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加强金帝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金帝集团所属成本控制中心及各房地产公司工程结算的控制。
3.职责
3.1集团总部成本控制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所属各部门及各房地产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3.3监理公司:
负责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变更减少是否漏报。
3.4项目部:
详细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3.5总工:
会签结算资料。
3.6成本控制中心:
复核审查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变更减少是否漏报,会签结算资料。
初审结算,复核结算,化解结算分歧,负责结算定案。
3.7公司领导层:
化解结算分歧,结算定案,在结算审定单签字。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工程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廉洁奉公原则:
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多级审核原则:
工程结算应建立起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
工程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
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同时工程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
4.1.4可复查性原则:
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
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2.工程结算的办理:
4.2.1单体总包、分包工程结算管理的办法:
4.2.1.1承包商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
4.2.1.2监理公司初审竣工资料、结算资料。
并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
4.2.1.3除合同已有明确规定需由政府做验收的外,其他一律要填写《工程验收证明书》,涉及到各方均要签字才能生效。
4.2.1.4项目部审查结算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整理从开工到竣工的所有结算资料,并列出详细的结算清单一览表。
用于结算的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装订成册。
4.2.1.5一般情况下,应将结算资料一并报齐,对于现场签证等,用于结算的敏感性资料不予补报或补签。
结算中所有资料必须是原件,不能有任何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4.2.1.6项目部应对工期奖罚、物资款项、总包管理费、施工期间水电费及其他所有款项、责任作出说明,填写《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后报总工程师于《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签署意见后转成本控制中心审核。
4.2.1.7成本控制中心造价采购部工程师应在审核施工方报送的工程结算之前应还负责准备用于工程结算的资料(属我方资料,当对承包商提供的资料有疑义时,用于核对),列清单并签字。
工程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
招标书、招标答疑、承包商投标书、工程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图纸会审记录、开工竣工报告、施(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供材供应统计表、甲方定价通知、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工程奖罚记录情况表、水电费扣减表、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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