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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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
附件1
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
专业群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特色专业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与湖南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进一步适应湖南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四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的发展需求,以专业对接产业、调整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深度融入产业链的专业群,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和“四个湖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深度融合。
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对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调整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形成与产业深度融合的专业体系,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产业升级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
2.差异发展。
引导职业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专业定位,重点建设与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的特色专业群,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发展格局。
3.资源整合。
引导职业院校在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专业建设资源,推动相关专业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专业群建设的整体效益。
三、建设目标
从2014年起,三年内全省中、高职各立项建设30个左右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使之从“对接产业、服务产业”向“提升产业、引领产业”转变。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1.专业结构调整。
深入开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制定未来三年专业结构调整规划。
建立健全适应产业优化升级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针对性。
2.专业群构建。
职业院校根据学校的服务面向,以优势专业为核心,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专业群。
每个专业群由3-5个(中职3个、高职5个)以上专业组成。
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以专业群建设带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特色专业群建设。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中职以市州为单位,高职以学校为单位,确定自身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群,并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以此带动区域和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加强特色专业群核心专业建设,核心专业应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专业教学水平较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强、与产业对接紧密、在专业群中具有引领和核心作用。
(二)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根据群内各专业特点,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群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及产业链的岗位需求,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既能实现群内资源共建共享,又能体现产业岗位细化的前瞻性。
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总体要求,协同推进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定向培养、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和“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整体推进专业群评价模式改革,系统制定专业群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广泛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质量评价,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
实施具有专业群特色的“双证书”制度。
2.课程体系改革。
按照确保学生职业能力、人文素质、职业素养整体提升的要求,以“基础模块+专业模块”的形式,注重群内相通或相近的专业基础课程和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课程建设,系统构建专业群课程体系。
加强群内专业课程内容整合,实时引入行业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成果和国际通用的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
动态更新教学内容。
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入开展项目教学、
现场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以做为核心,真正实现“教、学、做”合一。
加强核心课程建设,每个专业群至少建成2门
以上相关专业共享的优质核心课程,群内各专业至少建成3门以上体现本专业特色的优质核心课程。
3.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按照群内专业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原则,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
依据专业教学标准和岗位标准,建设包括案例、素材在内的专业教学资源库。
强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应用,建立健全一线教师应用数字化教学资源进行教学的机制,探索建设空间课程、微课程和职业教育MOOC(慕课),数字化教学资源被外校或社会应用。
4.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单项到综合的逻辑线索,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体系应注重与职业资格标准和岗位要求对接,与典型工作任务对接,与工作过程对接。
强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达专业总课时的50%以上(面向三产类专业40%以上)。
(三)实践教学条件建设
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群内共享的原则,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
专业核心技能的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学生有对口的顶岗实习岗位。
根据专业特点,按照“理实一体”原则,建设真实、仿真的项目教室、现场教室等,专业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项目开出率达100%。
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技术含量高,基本达到合作企业现场生产先进设备的水平。
2.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按照校企合作、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基地的遴选与建设,要与实践教学体系配套,满足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需要。
(四)教学团队建设
1.专业群带头人队伍建设。
以核心专业带头人为引领、群内其他专业带头人为骨干,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优势互补的专业群带头人队伍。
着力把核心专业带头人培养成熟悉产业(行业)发展趋势、能驾驭专业群建设、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专业群带头人,高职专业群带头人应在省内或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原则上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省级专业带头人要求;中职专业群带头人应在区域和行业有一定影响,原则上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市州级专业带头人。
群内各专业要努力培养能把握本专业发展动态,有较强的教学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带头人,高职专业带头人应达到省级专业带头人要求,中职专业带头人应为市州级专业带头人。
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专业群和群内各专业应有1名掌握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具有行业影响的现场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
2.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采取培养、引进、外聘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在专业群建设中发挥中坚作用、满足教学需要、相对稳定、资源共享的专业骨干教师队伍。
骨干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主讲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每名骨干教师至少帮带1名青年教师成长。
建设期内,高职专业群教学团队至少取得一项省级教学成果,或主持一项省级课题(教研教改项目);中职专业群教学团队至少取得一项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或主持一项市级及以上课题(教研教改项目)。
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带动专业群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中、高职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到70%、80%以上。
3.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校企共建教师队伍机制,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设一支以企业(行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相对稳定、动态更新的兼职教师队伍。
建立兼职教师库,实行动态更新。
加强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提高兼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师德师风建设。
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
教师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和学生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重大教学责任事故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考核和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内容。
(五)专业群发展机制建设1.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按照“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要求,创新专业群校企共建机制。
完善专业共建、教师企业实践、顶岗实习管理、实习责任保险等校企合作制度。
通过创新共建机制,推动校企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共建师资队伍、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咨询和社会培训。
建设期内,专业群深度合作企业达6-10家,所有核心课程全部实现校企共建,共建技术研发或推广中心1个以上,有1个以上共建的培训中心,每年开展社会培训不少于本专业群在校生数的1.5倍或3000人次。
2.教学管理机制建设。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到位。
充分利用网络和现代教育技术推行信息化管理。
全面建立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选课制、分阶段完成学业等教学组织模式。
把学生满意率、企业满意率、社会满意率作为评价的核心指标,改革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建立以学生作品为载体,以职业知识、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为评价核心,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顶岗实习跟踪监控机制,校企共同实施顶岗实习质量管理。
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关注毕业生群体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
3.统筹发展机制建设建立校企常态沟通机制。
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密切关注区域相关产业(行业)发展,实时跟踪职业岗位新的技术、技能要求,主动适应产业需求,相关合作企业积极参与专业群建设,主动提供人员、技术、设备等支持,实现专业群与产业协同发展。
职业院校要通过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带动特色专业群建设,形成校内专业群共同发展格局。
特色专业群建设要以核心专业建设为重点,发挥核心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群内各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1、制度保障。
地方政府和学校主管部门将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纳入当地产业或行业发展规划。
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的各项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组织保障。
加强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的组织领导,高职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中职由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统筹推进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
建立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工作班子,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3、经费保障。
省里对立项为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地方政府和学校举办者应按照不低于省拨经费1:
1的比例足额安排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配套经费。
要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申报、遴选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1、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学校与专业除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本项目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是省教育厅备案的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申报本项目的中等职业学校需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申报专业群的核心专业必须有一届以上毕业生;专业群在校学生规模高职600人以上,中职400人以上(高职农林、地矿、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少于400人,中职不少于300人);(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①近三年有违规办学行为,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②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群体事件的;③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建设项目验收未获通过的;④中职学校举办者在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暂缓通过”或“不合格”的。
2、申报主体。
高职示范性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由学校申报;中职示范性特色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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