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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
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打工,农村出现了土地闲置现象,至使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缓慢。
国家鼓励、扶持种田能手、具有中级以上农业技术职称的国家工作人员留职留薪创办示范型家庭农场,研究各种家庭农场模式。
创办家庭农场好处多。
1、家庭农场整合应用了先进的农业科技、良种、良法、农机作业,示范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
2、家庭农场参加了农业保险,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它得到政府扶持资金,能不断扩大种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示范效应。
3、家庭农场按有机农业标准化技术生产,应用安全放心农资,生产出的农产品有机、环保,吃得放心,有订单,不愁销路,种出的农产品能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4、创办人通过租赁获得农民的土地,家庭农场使闲置的土地发挥了最大效益。
5、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示范推广农业新科技,提高科技贡献率的有效途径。
三、中国家庭农场的缺陷:
1、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
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
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
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
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
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也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
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
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
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四、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结果
2013年3月,农业部首次对全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开展了统计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开始起步,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并在2013年6月4日于农业部网站公布调查数据如下:
1、家庭农场已初具规模。
截至2012年底(下同),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下同)共有符合本次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
2、家庭农场以种养业为主。
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
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
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
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
3、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较大。
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7.5亩的近27倍。
其中,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有48.4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2%;
50-100亩的有18.98万个,占21.6%;
100-500亩的有17.07万个,占19.5%;
500-1000亩的有1.58万个,占1.8%;
1000亩以上的有1.65万个,占1.9%。
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
4、一些地方注重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在全部家庭农场中,已被有关部门认定或注册的共有3.32万个,其中农业部门认定1.79万个,工商部门注册1.53万个。
2012年,全国各类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资金总额达到6.35亿元,其中江苏和贵州超过1亿元。
五、家庭农场模式探讨与典型案例
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
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1、宁波:
“家庭农场”成全国五大发展范本之一土地流转率超60%。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市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良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部门引导下,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和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截至2012年12月,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有295家,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有90家。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已经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的经营大户。
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规模大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发或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由此演变成了中国最早的“家庭农场”。
宁波的家庭农场大多都是通过承租、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分别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后发展起来的。
经营的项目涉及种粮、蔬菜种植、苗木花卉、特种养殖等领域。
有些家庭农场还因地制宜,借助当地独特的农业资源、田园风光等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使农场农产品身价陡增。
据农业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超过60%,5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超过5500户,承包经营面积近70万亩,均已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
数据显示,在宁波种植类的279家“家庭农场”中,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普通农户的平均经营面积不足3亩。
此外,规模经营效益可比散户经营亩均高出15%左右。
而这说明,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户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实现了“种地有钱赚”。
“‘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正在改变中国农业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
为了实现收入最大化,宁波市多个家庭农场中的年轻人没有选择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务农。
城里人想当“农场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土地流转
“家庭农场”,也让人们联想到了前几年兴起的“开心农场”,此前,不少市民到郊区农村租用一块土地,享受田间劳作的乐趣。
然而,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按照宁波现阶段的情况,城里人到农村搞农业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土地流转。
所谓的土地流转是以租金的形式,把他人土地的使用权租过来,由租用方来进行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出售后,将所取得报酬的一部分作为土地的租金返还给出租方。
宁波市周边农村的土地租用费用不低。
目前,宁波比较普遍的标准是每亩500元以上,城郊地段每亩在800元以上,而且价格每年都有上涨。
想当农场主的城里人,可以采取出资金或提供资源的方式加入农民合作社,在里面负责管理和销售等。
宁波已在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在不久的将来将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
2、上海松江:
家庭农场点亮都市农业。
松江的家庭农场别出心裁,是高度“计划性”的“定人定产”农场,规模在100亩到200亩之间,农场主是本地职业化的家庭成员,基本不超过3人,只从事粮食生产和养猪。
恰恰是这个看上去与市场格格不入的家庭农场,自2007年推出到今年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
松江“定人定产”家庭模式有非常科学的顶层设计,保障了粮食生产,保护了生态,培育了职业农民,保证了专业化水平,一举多得。
腰泾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地处泖港镇腰泾村,记者见到了子承父业的“未来农场主”李春风。
“今年61岁的父亲退休了,等村委会审计同意之后,我就能接班了。
”1997年职高机电专业毕业、2006年辞去企业工作帮助父亲打理农场的李春风,对未来充满期待。
李春风的父亲李爱云一直在村里务农,有技能,对农业有感情,但生产规模只有60亩左右,2008年村委会同意李爱云成立家庭农场,他和村集体签订了117亩土地的流转合同,2011年,又获得了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的资格,猪场规模近千头,种粮面积扩大到200亩。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流转和猪场投资独具松江特色:
农民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先将自家耕地流转给村集体,由区政府投资对耕地进行统一整理,健全配套基础设施,然后由村集体发包给种田能手;
猪场、发酵池等设施由政府负责投资,农场主只要养好猪,就可以拿到相应的代养费。
李春风说,这样做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矛盾纠纷,我们只要安安心心练好本事种好地、养好猪,争取3~5年承包期结束之后能继续承包下去。
据了解,腰泾村目前共有10个这样的家庭农场,2个是种养结合的,其余8个是种粮的农场,每个农场都和“李家”农场一样,由区农委和村委会联手,定人、定规模、定经营方向。
松江其他村的做法也一概如此。
“现在又多了一项规定,农场主必须要通过培训才能上岗,也就是说,如果我有资格接父亲的班,也只能在拿到证书之后上岗。
”李春风一边说,一边拿出父亲的“松江区家庭农场培训证书”。
在编号为“020053”的证书里,记者看到了泖港镇腰泾村12队李爱云的身份证明,上面有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的钢印、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委员会两个大红图章,培训记录一页则记录了2012年度上下半年的培训内容和考核成绩。
“2010年前农场只种粮食,收入在10万元左右,去年加上养猪,收入就达到20万元左右,3个人的农场,能维持这样的局面,是蛮好的,我很有信心一直经营下去。
”刚刚接手农场的李春风对自己的农场充满希望,“如果能再扩大点儿规模,那就更好了。
”
遗憾的是,李春风的愿望在松江不一定能实现,其规模设计基于如下综合考虑:
家庭农场平均收入与二三产业从业收入要基本平衡,适度规模才能搞好土地生态功能和耕地保护工作,引导职业农民走以提高单产为目标的科技化道路。
松江区农委主任封坚强告诉记者,松江家庭农场从2007年下半年起步到现在全面推进、不断完善,关键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顶层设计时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的各项因素,把握住了都市农业的发展方向。
为了实现家庭农场的顶层设计目标,松江区在利用财政资金杠杆功能不断推进家庭农场建设的同时,还相继推广“三三轮作制”耕作制度、与粮食家庭农场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三轮作制”指的是二麦、绿肥、深翻“三个三分之一”茬口模式,这一管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的劳力和机械紧张问题,提高了家庭农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到了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推进了提高单产、降低生产成本的作业方式。
涵盖农技、农资、农机等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系上了安全带,同时,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类新型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2006年至今,已累计培训农民近2万人,各类持证农民达6092人。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家庭农场,松江对2013年家庭农场财政补贴政策作了适当调整,每亩200元土地流转费补贴实行弹性补贴的原则,绿肥深翻补贴也做了更合理的调整。
3、吉林延边:
吉林延边等地家庭农场模式已经初见成效。
2011年,延边州199家家庭农场中,有98%实现了盈利;
2012年,全州451家专业农场中,有99%实现了盈利,专业农场的粮食单产高出全州平均值20%左右。
走在吉林省延边州汪清县东光镇三道沟村,马路上几乎没有行人。
出国劳务、进城打工是村里青壮年的首选,现在村里实际居住人口已经不到20人。
一位叫咸永浩的村民告诉记者,全村的土地都承包给了镇里一个叫王奎兴的人。
咸永浩:
以前种地都赔,一般面积不大真的挣不了啥钱,在家种地的很少。
所以我们就报给他了,别人给钱少,他给钱多。
咸永浩把土地承包给王奎兴,自己在承包的山沟里养蛤蟆、种杨树苗,闲暇时还可以去王奎兴的专业农场打工。
王奎兴成立汪清县三道沟专业农场有限公司,承包了村里的土地之后,每年付给村民每公顷土地租金两千五百元,每三年还要按照市场价调整一次。
王奎兴说,土地租金加上外出打工,村民的收入提高了一大截。
王奎兴:
专业农场对粮食增产绝对有好处,对农民减轻负担、增收也有帮助,也创造出去打工的机会。
土地集中以后,村民可以出去打工,还可以到这里干活。
王奎兴口中的"
专业农场"
就是被广泛定义的"
。
截至目前,延边州的专业农场已经像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
延边州农委副主任具慧顺:
到目前为止,我们全州的专业农场已经发展到451个,专业农场经营的土地面积35719公顷。
具慧顺介绍,2011年,延边州199家家庭农场中,有98%实现了盈利;
六、中国各地扶持家庭农场政策及动态一览表
全国:
农资综合直补76元/亩;
水稻种植补贴150元/亩;
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地区主要政策
上海松江
现金补贴
1。
2。
3。
土地流转费补贴100元/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
4。
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元/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
5。
绿肥种植补贴200元/亩
物化补贴
药剂补贴22.5元/亩;
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元/亩、杂交稻25元/亩;
二麦种子补贴小麦35元/亩,大麦35元/亩;
绿肥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
吉林延边
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
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
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
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6。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7。
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武汉可获财政补贴4万元,采用先建后补形式发放
浙江余姚余姚正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方式,将在宁波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并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七、一般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淞江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专业农场申报材料:
(一)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四)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五)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
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
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
10年以上(包括10年);
4..投入规模:
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
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附:
2013年农业补贴政策:
国家农业补贴政策汇总
☆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为支持做好2013年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并要求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4.良种补贴政策
2013年,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
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
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
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
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
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6.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
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
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
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提价幅度为9.8%;
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0.0%、8.0%和7.1%。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80亿元,并按照建立完善动态奖励机制的要求,财政部对奖励办法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完善,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重新测算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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