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鹿人工养殖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
- 文档编号:18542099
- 上传时间:2022-12-25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872.50KB
梅花鹿人工养殖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
《梅花鹿人工养殖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梅花鹿人工养殖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指出生后到当年年末的幼鹿。
3.2 离乳仔鹿
指断乳后到当年年末的幼鹿。
3.3 育成鹿
仔鹿转入第二年即为育成鹿。
分育成公鹿和育成母鹿,育成期为一年。
3.4 头锯
公鹿满一周岁,第一次收茸为头锯。
3.5 壮龄生产公鹿
公鹿满三周岁以上为壮龄生产公鹿。
3.6 初配母鹿
首次参加配种的育成母鹿。
3.7 成年母鹿
三周岁以上母鹿统称成年母鹿。
3.8 蛋白质饲料
指绝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低于18%而粗蛋白质含量多于20%的饲料,如豆粕、豆饼、大豆、花生饼.
4 场区建设
4.1 场址选择
4.1.1□养殖场址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地形宽广、地势高燥、通风良好、供电可靠、交通便利.
4.1.2□水源应符合NY5027规定。
4.1.3□养殖场区应选在城镇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或侧风方向,且距离居民点、公路干线、铁路300m以上,距离大型化工厂、其他养殖场、皮革厂、屠宰场、兽医院等1000m以上。
4.1.4□养殖场区周边应具备粪污等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条件。
不应在下列区域内建设养鹿场: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集市等人口集中地区。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其他畜牧场旧址。
4.2 场区布局
4.2.1 功能区划分
养殖场总体布局应分为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隔离区。
4.2.1.1 管理区
办公室、门卫室、人员消毒通道、消毒池、鹿茸加工室、产品储存室等。
4.2.1.2 辅助生产区
饲草料加工车间、饲料库、干草棚、青贮窖等。
4.2.1.3 生产区
鹿舍、运动场、兽医室、鲜鹿茸预处理室等。
4.2.1.4 隔离区
隔离舍、粪污处理场等。
4.2.2 布局要求
管理区位于上风方向,依次是辅助生产区、生产区、隔离区。
生产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消毒池和人员消毒通道。
场界之间应有一定空间的绿化隔离带。
4.3 场区内道路
场区内铺硬质路面,对裸露地面绿化,净道和污道分开,且互不交叉,并及时清扫和定期或不定期消毒。
4.4 生产设施建设
4.4.1 鹿舍
4.4.1.1□鹿舍宜采用半封闭式,檐口建筑高度宜为2.8m以上,鹿舍应坐北朝南、东西走向,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及采光性能,单列式布置,饲喂走道宜设置在北侧。
4.4.1.2□鹿舍屋面可选取拱形、单坡或双坡屋面,屋面应采用保暖和隔热的材料。
4.4.1.3□鹿舍地面标高应高于舍外运动场3cm~5cm,地面铺砖或者为水泥地面,要求防滑、耐腐蚀、便于清扫,鹿舍地面内高外低,坡度以3o~5o为宜。
4.4.1.4□饲料槽应设置在鹿舍北侧,饲料槽上宽下窄,槽底距地面20cm~30cm,尺寸依具体情况确定。
4.4.1.5□鹿舍面积大小因鹿的种类、性别、年龄、饲养方式不同而异,母鹿妊娠期长,并带仔鹿生活,占地面应大些;
育成鹿体型小,占地面积应相对减少。
一般100㎡~500㎡鹿舍,可饲养梅花鹿母鹿20头,或公鹿25头,或育成鹿30头。
4.4.1.6□鹿舍之间应设有拨鹿门。
鹿舍前后应设有排水沟,确保排水通畅,不积水。
4.4.1.7□每排鹿舍之间应设有3m~4m宽的通道,便于饲料和粪污的运输。
鹿舍外要建立堆粪池。
4.4.2 运动场
4.4.2.1□运动场宜设置在鹿舍南侧,面积宜为鹿舍面积的2倍以上。
4.4.2.2□在运动场南侧设置饮水槽,饮水槽体积以能蓄100kg水为宜。
4.4.2.3□运动场地面铺砖或者为水泥地面,要求防滑、耐腐蚀、便于清扫,地面内高外低,坡度以3o~5o为宜。
5 饲养
5.1 人员要求
5.1.1□饲养员、兽医员工作期间应穿戴专用的工作服。
5.1.2□饲养员、兽医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人畜共患病者不应从事养鹿工作。
5.2 鹿群周转
5.2.1 仔鹿分群
5.2.1.1□仔鹿应在2个月龄内断奶。
5.2.1.2□每年的8月20日前将仔鹿与母鹿分开,仔鹿分圈饲养。
5.2.2 母鹿的调配
5.2.2.1□生产母鹿与淘汰母鹿分圈饲养。
5.2.2.2□母鹿可分成育种核心群、一般繁殖群、初配母鹿群和后备母鹿群,分别进行饲养管理。
5.2.2.3□膘情相近的母鹿在同一鹿舍饲养。
5.2.2.4□妊娠母鹿应根据配种日期的先后适当调整鹿群。
5.2.2.5□体弱的妊娠母鹿应单独组成小群饲养。
5.2.3 公鹿的调配
5.2.3.1□种公鹿在同一鹿舍饲养。
5.2.3.2□生产公鹿可按照年龄相近(年龄差在1岁~2岁)的原则分圈饲养。
5.2.3.3□对非种用公鹿应按不同锯别组群,准备淘汰的公鹿应单独组群。
5.3 饲料
5.3.1□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限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3.2□精饲料为玉米、豆粕、麦麸、大豆、啤酒渣等按一定比例配制的混合饲料,混合饲料中还可添加一定量的微量元素、多种维生素,添加量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执行。
5.3.3□粗饲料指野生青草、葛藤、玉米秸、豆秸、黑麦草、地瓜藤、花生杆等。
5.4 喂养方法和次数
5.4.1□每天定时饲喂,每天三餐。
早餐可喂精饲料,中餐、晚餐可先精后粗。
5.4.2□精饲料应均匀投喂在饲槽内。
5.4.3□配种期公鹿的日粮配制要注意适口性,宜饲喂大量精饲料,并注意蛋白质的全价性。
5.4.4□离乳后的育成鹿可饲喂煮熟的精饲料。
两个月后饲喂方法与大鹿相同。
5.5 精饲料日粮参考配方
5.5.1 成年公鹿日粮配比
每只成年公鹿日粮配比见表1。
表1成年公鹿日粮配比
生理阶段
啤酒渣(kg)
粗饲料(kg)
饼粕(kg)
麦麸(kg)
盐(g)
磷酸氢钙(g)
发情期
3.0
0.0
20
生茸前期
4.8
5.5
0.3
0.4
生茸期
5.1
6.0
0.5
25
5.5.2 母鹿日粮配比
每只初配母鹿日粮配比见表2,每只成年母鹿日粮配比见表3。
表2初配母鹿日粮配比
配种期
3.00
4.00
0.10
0.30
15
妊娠期
3.60
4.50
0.15
0.40
产仔哺乳期
3.90
5.00
0.20
0.50
表3成年母鹿日粮配比
4.80
5.50
5.10
6.00
5.5.3 离乳仔鹿和育成鹿日粮配比
每只离乳仔鹿和育成鹿日粮配比见表4。
表4离乳仔鹿和育成鹿日粮标准及配比
月份
熟玉米(kg)
10~11
1.5
0.1
10
12~1
2~3
0.2
4~5
2.0
.0.1.
6~9
2.2
5.6 粗饲料日喂量标准
粗饲料日喂量标准见表5。
表5粗饲料日喂量标准(单位:
kg/只)
育成公鹿
成年公鹿
育成母鹿
成年母鹿
3.0~4.0
3.0~4.5
2.5~3.5
5.7 饮用水
5.7.1□鹿舍内饮水槽应有充足的清洁饮水。
5.7.2□饮用水应符合NY5027的规定。
6 选种
6.1 种公鹿的选择
6.1.1□种公鹿体型外貌、生产性能、必备条件的选择应符合GB/T6935的规定。
6.1.2□年龄应选择4岁~7岁,并以5岁~6岁为主,个别优秀的个体可延长到8岁~9岁。
6.1.3 外貌鉴定
具有本品种典型特征,明显雄性型,体质健壮,体格结实,精力充沛,性欲旺盛、体形匀称,结构良好,有坚强的骨骼和强健的肌肉。
6.1.4 生产能力鉴定
茸粗大,茸型美观对称,嘴头肥嫩,分枝发育良好。
鲜三杈茸产量应在3.0kg以上。
6.2 种母鹿的选择。
6.2.1□种母鹿体型外貌、生产性能、必备条件的选择应符合GB/T6935的规定。
6.2.2□年龄在4周岁~7周岁。
6.2.3□体型外貌
具有本品种典型特征,体大、额宽、颈粗、代谢旺盛,乳房发育良好。
6.2.4□生产性能
繁殖力高,母性强,性情温顺,泌乳力好。
7 繁育
7.1 繁育原则
7.1.1□应使用优良种公鹿进行配种,不应近亲交配。
7.1.2□合理组群,控制母鹿膘情。
即同鹿舍参加配种的母鹿年龄差保持在1岁~2岁,并通过精饲料的配比调整膘情,使参加配种的母鹿膘情处于中等水平,不能过胖或过瘦。
7.1.3□妊娠期应减少应激,防止死胎、流产、弃仔。
7.1.4□对体弱病残的母鹿应及时淘汰。
7.2 繁殖技术
7.2.1□每年于8月底前将种公鹿拨入参加交配的母鹿舍内,11月底前再将种公鹿拨出。
7.2.2□每只种公鹿配20只~30只母鹿为宜。
8 仔鹿培育
8.1□初生仔鹿在出生48小时之内应打耳号或耳标、称重、测体尺、登记。
8.2□初生仔鹿在出生48小时之内注射卡介苗,卡介苗以后每年打一次,连续打2年。
8.3□仔鹿出生2周后开始补饲精饲料和粗饲料,精饲料熟食为好,粗饲料以鲜树叶、胡萝卜为主。
8.4□对哺乳仔鹿应勤观察,做好保护栏。
8.5□离乳仔鹿每天喂3次,其日粮数量应根据生长情况逐渐增加(见表5)。
适量添加维生素和矿物质添加剂(具体数量应按产品的标注说明执行),防止维生素缺乏症和佝偻病发生。
8.6□离乳仔鹿应适时公母分开,具体时间应在离乳后2个月~3个月为宜。
应按性别、个体大小分群,每群20~30只为宜,饲养在向阳干燥的圈舍内,并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 卫生防疫
9.1 养殖区卫生
9.1.1□养殖区环境与卫生控制符合NY/T1167的要求。
9.1.2□养殖区入口消毒池内保持有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
9.1.3□人员通道设消毒间,消毒间内应安装紫外线灯,地面设消毒槽,并经常更换消毒液。
9.1.4□所有通道每半月彻底消毒一次。
9.1.5□鹿舍每月消毒一次。
9.1.6□鹿舍、运动场、通道每日彻底清扫一次,无积水、积粪。
粪污清除后应及时运到场外指定地点。
9.1.7□饲料槽、饮水糟应经常洗刷,保持清洁,每半月消毒一次。
9.1.8□饲养工具每月消毒一次。
9.2 免疫
9.2.1 口蹄疫
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进行免疫,具体剂量按疫苗说明书执行。
9.2.2 结核病
5月份~6月份对每只新生仔鹿注射卡介苗,注射量为1mL。
9.2.3 肠毒血症
9.3 紧急接种
本场或周边饲养场的家畜发生相关的易感传染病时应立即对鹿群进行紧急接种。
9.4 检疫
9.4.1□对出入本场的鹿只都应进行检疫,调运过程应符合GB16567的规定。
9.4.2□对疑似患病鹿只应进行隔离治疗或淘汰。
9.4.3□对死因不明的鹿只进行剖检或采取病样送动物检疫部门确认,对尸体、脏器的处理应按GB16548的要求执行。
9.4.4□每年的4月份5~月份对布鲁氏杆菌病进行一次检疫,检疫过程应符合GB16549的规定。
9.4.5□对检验出结核病,布鲁氏杆菌呈阳性的鹿只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应符合GB16548的要求。
10 收茸
10.1 收茸时期
10.1.1□收茸时间通常在6月~9月。
10.1.2□三杈茸
上嘴头长度为8cm~12cm为宜,呈三杈形,嘴头饱满,顶端不接沟、不破皮、不存折、不怪角、骨化程度在全挺长的30%以下,鲜茸重量在每副1250g以上为宜。
三杈畸形可适当延长收取时间,但嘴头不能穿尖。
10.1.3□二杠茸
鲜茸重不足每副1250g的可适宜收取二杠茸,挺长要求在15cm~20cm呈二杠形,嘴头饱满,顶端不拉沟、不存折、茸质无骨化圈,茸重在每副450g~1250g为宜。
10.1.4□砍头茸
一般可在8锯以上生产公鹿中收取。
要求茸色好,细毛红地,粗横肥壮,四称全美,挺圆,嘴头圆而肥嫩、不拉沟,左右基本对称。
二杠茸全挺长不宜超过20cm,无骨化。
三杈茸骨化度不应超过挺长的30%。
10.2 收茸前准备
10.2.1□用酒精对锯进行消毒。
10.2.2□准备止血药、止血带、麻醉药、苏醒药。
10.2.3□鹿只不应进食。
10.3 收茸要求
10.3.1□应在早上鹿空腹条件下进行,时间在5:
00~7:
00为宜。
10.3.2□对收茸的鹿只采取麻醉保定,待鹿只彻底麻醉后再进行操作,防止伤人伤鹿。
10.3.3□拉锯速度应快、锯口平整,留茬适中,不可过高或太低,即头茬茸距角柄(留茬)1.5cm,再生茸距角柄(留茬)2.0cm,初生茸距角柄(留茬)2.5cm~3.0cm。
10.3.4□止血后注射苏醒药苏醒。
10.3.5□贮存
茸收取后放入-15℃左右冷冻保存。
11 档案管理
11.1 档案建立
鹿只出生后应根据谱系、耳标或耳号建立详细档案。
11.2 公鹿、母鹿卡片记录
11.2.1□卡片记载出生年月日,耳号或耳标,谱系,公鹿格式见附录A表A.1公鹿卡片,母鹿格式见附录A表B.1公鹿卡片。
11.2.2□卡片随鹿只终身保存。
11.3 其他记录
11.4 11.3.1□配种记录
记载配种具体时间,配种公鹿谱系,交配的母鹿谱系。
11.3.2□产仔记录
记载产仔时间,产仔情况(顺产、难产)。
11.3.3□鹿茸生产记录
收茸时间,重量、等级。
11.3.4□消毒记录
消毒时间,用药名称及剂量。
11.3.5□免疫记录
免疫时间、疫苗名称、免疫头数及使用剂量。
11.3.6□检疫记录
检疫时间、疫苗名称、检疫头数及使用剂量。
11.3.7□防治记录
用药名称,康复程度。
11.3.8□精、粗饲料贮备记录
购买记录,贮备饲料时间,精、粗饲料产地,精饲料所执行标准。
11.3.9□免疫(检疫)记录随鹿只终身保存,其余记录至少保存3年。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表A.1公鹿卡片
品种
鹿号
谱系
品系
出生时间
父:
母:
产地
外貌特征
年度
锯别
脱盘期
收茸期
生茸
天数
茸型
茸重
(kg)
再生茸
总产量
鹿茸
等级
初角
鲜
干
头锯
二锯
三锯
四锯
五锯
六锯
七锯
八锯
九锯
十锯
记事
表A.2母鹿卡片
场别
产次
产仔时间
仔鹿
种公鹿
备注
耳号
性别
锯龄
产茸量
(鲜kg)
初产
二产
三产
四产
五产
六产
七产
八产
九产
十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梅花鹿 人工 养殖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