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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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保护、留住乡愁。
村庄整治要重视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实行田、林、路、河(渠)、住房、供水、排污等综合治理。
要注意保护古树名木和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
要与土地整理结合起来,集约利用土地。
要与产业园建设、产业培育等结合起来,改善投资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城乡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规范运行。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目标任务
对全县12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全面环境综合治理,其中30个行政村建设成为示范村,建立健全城乡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监管能力和群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
重点任务是: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5432”行动,5即:
改墙、改圈、改厨、改炕、改厕;
4即:
治理村社内外、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治理房前屋后、柴草粪土,治理河渠路沟、垃圾污水,治理田间地头、秸秆杂物;
3即:
种花、种树、种草,绿化、美化、亮化;
2即:
推进全域无垃圾,推进全域无污染。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由各乡镇县级包抓领导负责,具体由各乡镇负责实施,各帮扶单位配合。
环境综合治理具体要求:
--布局合理。
村庄建设规划要科学处理生产、生活、生态、文化之间的关系,布局合理,风貌建筑有个性特色、美观大方、相互协调;
村庄布局能充分结合自然地形,借山用水,一村一貌、错落有致。
--生态绿化。
按照以民为本、以山为骨、以水为脉、以绿为底、以文为魂的理念,搞好田边、河边、路边、住宅边的绿化,村庄中有休闲健身绿地,主要道路和河道两边实现绿化,住宅之间有绿化带,农户庭院绿化、美化,在农户空闲地建设小广场、小花坛提升居住环境。
--卫生清洁。
行政村村委会、学校周边有专用公共厕所,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
农户普遍使用清洁能源;
保洁制度健全,垃圾等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生产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达标排放,基本消除垃圾及废水污染。
--河渠净化。
保护好村域内现有的水面,保证河渠清洁,水体流动,水质达到功能区划的要求;
河道堤防和排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拆危治乱工作。
继续巩固拆危治乱行动取得的成果,各乡镇对未拆除的逐村、逐社、逐户对各类破旧公共建筑、危险房屋、闲置废弃院落、易地扶贫搬迁户、生态宜居搬迁户旧宅及附属用房、废弃棚圈、柴草房、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危房,破旧大门、房前屋后的残垣断壁以及村主干道危墙等进行全面排查并予以拆除改造,改善村容村貌。
实施主体:
各乡镇
牵头部门:
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
(二)全面改造村容村貌。
加强农房风貌整体引导,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按照尊重历史、传承文化、发掘民俗、崇尚自然、突出特色的原则,实施统一规划、分片治理、分类指导,总体规划各乡镇村落布局。
邀请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设计指导,着力打造有本土特色的乡村风貌。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文旅局
(三)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垃圾处理工作方案,全面清理辖区内各村社内和村庄周边、排洪沟道、集贸市场、景点周边以及国、省、县主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关键地段积存的陈年垃圾和柴草杂物,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
全面开展柴草乱放、粪土乱堆、违章建筑、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问题治理。
充分利用好全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各乡镇要科学合理选址建设垃圾中转站及配套设施,按照村社人口密度配置垃圾收集箱和垃圾转运车,积极借鉴其他县市运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社清扫收集、乡镇转运和县处理模式,确保垃圾及时有效处置。
全面清理村民的房前屋后、庭院内的陈年垃圾,组织村民对自己房前屋后的垃圾、房屋墙根杂物乱石清理清运,并为村民平均划分巷道内的区域卫生,保持巷道内环境干净整洁;
利用乡镇公益性岗位,定人定时及时对村社内的公共区域卫生及时清扫,做到视野内无垃圾;
发动群众参与,在农户房前屋后空闲处种植花草,抓好庭院环境美化,体现文化特色。
大力开展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合理搭配不同类型树种、花卉,丰富绿化美化层次,促进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模式和农村污水处理工艺。
积极争取污水处理项目,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各乡镇要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治理面源污染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检查和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畜禽养殖废物等农村面源防治工作督查;
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引导群众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慎用激素,倡导和鼓励农民逐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实现全域无化肥,走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结合食用菌种植,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化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应用试验和试点示范,扶持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建设,降低面源污染物产生量。
县农业农村局
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开发公司
(六)全面实施农村厕所改造。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原则,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大力实施公共卫生厕所及农户卫生厕所的改造项目,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在供排水设施完善的农户厕所进行水冲式改造,水源缺乏、偏远山区的采用旱厕。
改造后的厕所要符合《农村户厕卫生标准》和《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要求,原则上室外修建独立厕所的,厕屋要有门、有屋顶,墙体要达到一定厚度,要安装高压节水和防臭装置,并做好保温防冻处理,确保冬天能够正常使用,做到卫生、安全、方便、实用。
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城管局
(七)着力改善道路沿线环境。
深入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国省道、和康路及二级公路、吊漫路、城新路、和铁路、买大路、海螺专线、兰郎路、S232线关卜至蒿支沟段、八陈路、陈家集至南阳山路、林马路、黄罗路、等交通沿线环境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督,清理公路两侧沿线边沟、可视范围内垃圾、违章建筑、非法户外广告牌匾以及垃圾收购站、农作物秸秆、建材堆放点、煤场、洗车加水摊点、乱搭乱建房屋等,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有碍观瞻物体;
按照“园在城中、城在绿中,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目标,同步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在不同路段、不同区域栽植不同树种花卉,打造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点线面环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形成“一路一景观、一物一美景”的靓丽风景线。
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
(八)加大集镇市场治理力度。
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县城周边和各乡镇集镇市场的整治力度,取缔占道经营、有碍交通、影响市容的“马路市场”,打击乱搭乱建、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严格落实商铺门前“五包’责任制,划分卫生区域,按照“谁产生、谁管理、谁付费”的原则,推进垃圾处理长效化,着力提升集镇面貌。
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2月—3月)。
召开全县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具体安排部署本年度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要利用网站、广播、微信、电子显示屏等,采取广告牌、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开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栏或红黑榜,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县教科局要求各学校每周至少上1-2节关于宣传环境保护的课,让更多的人增进环境保护的意识,提高群众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动员全县群众都参与到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为打造美丽新***作出贡献。
(二)试点推广阶段(2021年3月—4月)。
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分期分村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层层抓落实。
每个乡镇选择2个村打造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制定村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指定专人专抓,配齐设备、保洁人员,动员群众清理村内道路沿线、河道渠沟、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陈年垃圾,达到视野内无垃圾,并组织乡镇内部观摩交流学习,以点带面,推动环境整治纵深推进。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4月—11月)。
按照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全面梳理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阶段目标,采取“建立台账,附清理前、中、后照片,签字验收,对账销号”的管理模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由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抽调专人组成城乡环境治理督查组,按照“一月一督查一村,一月一通报一促进”的工作方式,加强督查城乡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并向涉及乡镇反馈问题,做好整改落实。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12月)。
县环境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验收,组织召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对2021年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乡镇和先进个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要发挥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乡镇,真抓实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乡镇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等要素保障等各项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
(二)健全体制机制。
根据县情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垃圾治理保护、乡村清洁等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
建立健全各项工程项目的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党政机关要以上率下,带头在各自卫生区域开展“每周五环境整治日”等行动,并积极做好联系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部门要将各乡镇环境综合治理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焚烧处理项目,配备配齐环卫设备,并通过市场化手段,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四)强化考核评估。
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和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表扬,对安排部署、职责履行等不到位的乡镇和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县融媒体中心要敢于“揭丑亮短”,专栏设置曝光台和排行榜,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跟踪报道。
抽调专人组建一支专门监管稽查队伍,按照政府监管、乡镇监督、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实行全覆盖、零容忍的监管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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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 环境 综合治理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