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蒙阳镇林源食品厂企业标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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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洁。
腌制食用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腌制食用菌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可食用的大型真菌,不含银耳)为原料,辅以饮用水、食用盐、柠檬酸和山梨酸钾,经挑选、修整、分级、清洗、调酸、盐渍后使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而成的非即食性腌制食用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87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096食用菌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13736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食用菌应符合GB7096的规定。
3.1.2饮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3.1.3食用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4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规定。
3.1.5山梨酸钾应符合GB13736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菇体相应的色泽
以人体直觉感官观其形色,审其质地,嗅其气味,尝其滋味,检验人员要保持感受觉灵敏,检验过程不宜吸烟。
组织形态/性状
大小大致均匀,允许有少量碎菌屑,无霉变
滋、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清香、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固形物/(%)≥
50.0
见5.1
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
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检验。
总砷(以As计),mg/kg≤
0.5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
铅(以Pb计),mg/kg≤
1.0
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
总汞(以Hg计)/mg/kg≤
0.1
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检验。
六六六/mg/kg≤
按GB/T5009.19规定的方法检验。
滴滴涕/mg/kg≤
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
按GB13736规定的方法检验。
食用盐(以NaCl计)/(%)≤
10.0
按GB/T5009.54规定的方法检验。
3.4微生物指标示例: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0
按GB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大肠菌群/(MPN/g)≤
0.3
按GB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沙门氏菌
0/25g
按GB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志贺氏菌
按GB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3.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和最大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依照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固形物
被检样品称重后,将内容物倒于已知重量的金属丝筛上,筛搁于直径较大的漏斗上,下接以量筒,用以收接汁液,静置1分钟,使汁液流完,然后将筛及固体一并称重,按下式计算:
固形物(克)=筛及固体物重-筛重
固形物含量%=固形物重(克)÷
被检样品重(克)×
100
6检验规则
6.1原辅料检验
原辅料入库需经本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或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入库。
6.2出厂检验
6.2.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菌落总数。
6.3型式检验
6.3.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产品定型时;
b)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更换,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4组批
以同批原料、同一配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5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6.5.1出厂检验每次在每批中随机抽取10个预包装(不少于2kg)的成品进行检测,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
6.5.2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批次中随机抽取20个预包装(不少于3kg)的产品作为检测样品,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
6.6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
若出现一项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
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微生物项目不得复验。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7.2包装
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GB9683的要求,产品包装应严密,不得渗漏、无破损。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
7.3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运输过程中必须防雨、防潮、防暴晒。
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7.4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卫生、通风、防潮、防鼠、无异味的库房中,食品贮存时应留有一定间隙,隔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存。
7.5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名称:
彭州市蒙阳镇林源食品厂
标准名称:
一、制定标准的任务来源及目的意义: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厂生产了腌制食用菌产品,由于该产品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及《四川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本厂参照《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并结合产品特性,组织起草了《腌制食用菌》标准,作为指导生产、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销售的依据。
二、企业标准编制过程:
在制定本标准的过程中,我厂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针对我厂腌制食用菌产品的特色,对主要技术指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作了相应规定,通过对规定指标的测试,本厂所生产的产品能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指标要求,各项指标的确定基本合理。
原材料标准、试验方法及包装标准全部采用国家有关标准,通过标准审定,为本标准编制,使产品更具有市场竞争力,并为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消费者提供质量监督依据。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编写。
三、产品的原料要求:
原辅料符合的标准或要求:
食用菌(可食用的大型真菌,不含银耳)应符合GB7096的要求,具有菇体相应的色泽,大小大致均匀,允许有少量碎菌屑,无霉变,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清香、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食品添加剂名称
功能
在GB2760-2011中允许添加的食品名称
产品中的添加量
最大使用量
GB2760-2011中所在页码
柠檬酸
酸度调节剂
各类食品
0.5g/kg
按生产需要适量
96
山梨酸钾
防腐剂
加工食用菌和藻类
0.4g/kg
65
四、产品的生产工艺:
五、食品安全控制指标的试验验证材料(附检验报告):
本企业标准制订后于2011年8月18日将样品送到四川省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各项指标的检验结果均在本标准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检验报告出具单位:
四川省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报告时间:
2011年9月2日
报告编号:
(CN)2011-8-348
六、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
本企业标准代号及标准名称的指标
Q/PLY0001S-2011.《腌制食用菌》
对照标准代号及标准名称的指标
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
对比结果
固形物(%)≥
无
严于
一致
总汞(以Hg计)/mg/kg≤
六六六/mg/kg≤
滴滴涕/mg/kg≤
大肠菌群/(MPN/g)≤
七、标准主要项目的解释。
与本标准对比的GB7096-2003《食用菌卫生标准》中没有制定二氧化硫和微生物指标,本标准参照了“蔬菜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腌制食用菌单元的相关要求以及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制定了二氧化硫指标和微生物指标。
八、引用标准、参考资料等需说明的情况: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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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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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彭州市 蒙阳镇林源 食品厂 企业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