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安厅情报研判室培训室装修与设备采购项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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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询价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询价通知书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5.1供应商(供应商)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
5.2询价通知书下载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询价通知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3获取询价通知书后,供应商请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3楼第3开标室;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加密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2-13楼);
6.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地址:
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
任先生
联系:
8
采购代理机构:
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
先生
监督:
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许先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省政府采购网》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第二章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容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
地址: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3
采购方式
询价
4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199.32万元
注:
各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
采购围
情报研判室、培训室装修及视频显示系统、数字会议音频扩声系统、信号输入及切换系统、集中控制系统、网络及办公设备采购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7
交货及安装期
45日历天装修及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
质保期
三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交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询价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形式提交。
询价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大厦支行
帐号:
17022294
11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
询价通知书发售
详见询价公告
13
询价通知书的更正
或补充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询价通知书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4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
其他材料
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15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
时间
2018年10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12-13楼)第3开标室
17
响应文件数量
及制作要求
正本:
1份副本:
2份电子版(U盘):
1份
特别注意: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8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20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响应文件在2018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1
询价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2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询价。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2人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4
付款方式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50%;
第二次:
通过甲方组织的最终验收后,由甲方组织结算审计,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5%;
第三次:
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1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5%。
25
其他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本次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围的,投标人应当提供"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的产品参加投标。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监狱企业扣除6%,开标时提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询价须知
1、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关于报价
2.1根据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总报价。
总报价应包括项目合同项下成交人提供货物、运输、税金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4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5供应商应对所投报项目的全部采购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或漏项,否则报价无效。
2.6报价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项目完工后须进行决算审计,按审定的合同价支付供应商款项。
2.7报价供应商相应自行增加本项目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询价通知书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报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邮寄等工作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应保证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
并保证所提供货物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
4、质量要求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5、采购围详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6、响应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6.1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6.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4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响应文件应密封在非透明袋中,未按要求提交的将拒绝接收。
8、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见前附表规定,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将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见前附表。
报价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活动。
10、响应文件编制
10.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编制,否则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
10.2响应文件中应详细列明所投报货物的具体规格,如与本项目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存在负偏差的应明确注明并详细描述偏差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隐瞒负偏差或被询价小组共同认定该负偏差为重大偏差的,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
10.3重大偏差(负偏差)系指投报产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及安装期等明显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或无效的。
对某一项技术指标重大偏差的认定,由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如询价小组在某一项技术指标的重大偏差的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询价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的原则确定,并作书面详细记录并由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10.4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5知识产权:
报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使用货物及服务或货物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1、询价保证金:
11.1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则询价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的必要条件,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交纳金额:
按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询价须知”要求执行。
11.3未按第二章询价须知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帐号。
11.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
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12、开标后,询价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2.l符合性审查的容包括:
(1)响应文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格式要求;
(2)对询价通知书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即为无效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3、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办法
1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现场公开唱价,容为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及其他容。
“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相符的将不予推荐。
13.2评审工作将在依法产生的询价小组部独立进行。
13.3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4具体评审办法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将宣布废标并宣布废标原因:
14.1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2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3经评审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4.4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15、特别注意事项:
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询价小组可取消其报价资格。
15.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5.2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5.3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5.4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5不同报价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
15.6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6.1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询价通知书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6.2询价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建议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7、成交通知
1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17.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签订合同
18.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8.2中标(成交)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转包。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8.4采购人不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8.5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3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8.6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19、验收要求
19.1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
19.2在项目交货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发出验收申请。
20、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
20.1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有效期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0.2询价过程中未经询价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20.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询价失去竞争性的;
20.4向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20.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20.6未在规定的期限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20.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0.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采购买卖合同
(货物类、服务类)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1条采购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合计
大写:
小写:
第2条质量标准:
第3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4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5条采购项目的附(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6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7条采购项目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采购项目属于所有。
第8条提供采购项目的方式、地点、时间:
第9条运输方式及到达地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采购项目的安装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18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项目利旧大量设备、平台、设施,原设备不确定因素较多,为确保项目功能顺利实现,该项目采取据实结算法,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金额为准。
甲方乙方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户名: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户:
账户:
第4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情报研判室、培训室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一、研判室设备清单
1、视频显示系统
LED显示屏
1)显示尺寸:
宽度不小于3.66米,高度不小于2.058米,面积不小于7.53平方米,整屏显示比例16:
9;
2)像素组成:
表贴三合一LED灯;
推荐采用科锐、亿光、欧司朗、日亚品牌之一的金线灯,灯珠封装要求使用纯金线引脚、铜支架;
3)像素间距:
≤1.59mm;
像素密度:
≥395000点/M²
;
像素尺寸:
1.0mm×
1.0mm;
4)水平视角:
≥170°
,垂直视角:
5)对比度:
≥50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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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厅 情报 研判 培训 装修 设备 采购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