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学院教职员工薪酬方案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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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教职员工薪酬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薪酬结构 2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的原则 3
第四章基本工资发放细则 4
第五章关于宿州学院的岗位设置 5
第六章基本工资 7
第七章加班工资 13
第八章工龄工资 14
第九章学历工资 16
第十章津贴 17
第十一章奖金 18
第十二章福利 18
第十三章工资级别确定 19
第十四章薪酬调整 19
第十五章工资的支付 20
第十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21
第十七章附则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学院人事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教职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学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学院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教职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薪酬战略:
总体上是跟随战略,借鉴安徽省内地方性院校的薪资标准,同时结合我院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现状,薪资水平总体上跟同级别的高校持平,而且有目的的将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使命结合起来,当然个别的职位也倾向于领先战略,主要通过工资调整实现,具体在下面有详细说明。
第四条薪酬设计指导思想:
根据学院的内部因素(学院的发展阶段,目标,工作价值,员工相对价值,学院的支付能力)和外部因素(劳动力市场,地区工资水平,生活费用,法律)确定工资,目标实现:
1)内部公平性,薪酬结构与工作设计想协调;2)外部竞争性,平衡即时与战略性利益,共同承担目标和责任;3)福利水平与学院的发展阶段,支付能力协调。
第五条薪酬体系构建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
尽可能依每位员工对其贡献大小,公平、公正地确定他们的薪酬,使每位员工薪酬与相关单位员工具有可比性。
2)透明原则。
学院将努力使每位员工清晰、前瞻性地了解其工作与薪酬间的因果关系。
3)补偿原则。
学院将通过薪酬的相应调整,以应对员工在工作责任、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差异。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宿州学院正式员工,主要包括:
教学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人四类。
第二章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
2.基本工资:
固定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技能工资
3.奖金部分:
全勤奖、科研奖、年终评优奖
4.津贴部分:
加班工资、行车津贴、午餐补贴、课时补贴、驻外津贴以及其他补贴等;
5.福利部分:
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节日慰问金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的原则
1.战略性原则:
一个有效的薪酬设计是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杠杆。
薪酬设计的战略原则要求在薪酬设计的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单位的战略要求,通过薪酬设计反映单位选择的经营战略。
同时,还要把实现单位战略转化为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再把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转化为对员工的薪酬激励,体现在薪酬设计中。
一个单位的经营战略和薪酬设计之间是可以相互促进的,一方面薪酬设计要求以企业战略为指导,企业提倡什么,鼓励什么,肯定什么,支持什么,这些都应该体现在薪酬设计当中。
另一方面,在单位学院战略指导下设计的薪酬可以有效地为企业战略的实现提供动力。
2.公平性原则:
这项原则包括了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
内部公平是员工自己所得报酬和其他同事所得报酬相比较,尤其是与自己同等级或接近的员工比较。
外部公平是组织内员工会将自己所得的报酬和其他组织内完成类似工作的员工所得的报酬相比较。
为了提高竞争力,必须要制定具有一定优势的薪酬,这样才能在人才市场竞争中吸引优秀的人才,并留住现有的员工。
3.竞争性原则:
要想具有强劲的竞争力,就必须使其员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要想使员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就需要有竞争里的薪酬来吸引高素质员工。
所谓的竞争性就是与同类行业相比较,一个单位若是想在人才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必须提供较高的薪酬水平。
另外。
良好的企业形象也能吸引一部分优秀的员工,感情有时候也能吸引高素质的员工。
4.激励性原则:
此项原则就是强调企业在设计薪酬策略时要充分考虑各种要素,使薪酬的支付获得最大的激励效果。
5.经济性原则:
在制定薪酬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和支付能力,把人力成本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内。
薪酬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吸引和留住人才,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保证企业的发展。
所以,在制定体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合理安排。
6.合法性原则:
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制定薪酬体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法、薪酬保障法、职工加班加点的工资规定等。
第四章基本工资发放细则
关于本次方案基本工资的设计大体步骤如下:
确定薪酬策略进行岗位分析实施岗位评价
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开展薪酬调查实施与修改薪酬体系
第五章关于宿州学院的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
与学校有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在职不在编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另行报送。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又分为教学科研岗位和辅助岗位。
三、各类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标准确定。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学科研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80%;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2)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4:
3。
正高级岗位中,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
3:
6。
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
4:
4;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4:
3;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
5。
专技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学校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1)学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
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管理岗位。
(2)管理岗位七、八、九(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的分级比例为4:
3:
3。
(3)政工专业职务岗位,按高、中、初级岗位1:
3:
6设置。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技术工岗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其中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
第六章基本工资
一、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
1250元∕月
二、岗位工资
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是指在本院教学机构工作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和教学单位的大部分党政领导,其工资按照国家《高教、科研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教学、科研人员按其所聘岗位及完成所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和业绩,标准如下(元/月):
教授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薪资(元/月)
2500
2350
2250
2150
薪点
5.0
4.7
4.5
4.3
副教授
五级
六级
七级
薪资(元/月)
2000
1750
1500
薪点
4.0
3.5
3.0
讲师
八级
九级
十级
薪资(元/月)
1250
1150
1000
薪点
2.5
2.3
2.0
助教
十一级
十二级
薪资(元/月)
900
750
薪点
1.8
1.5
技能等级的确认:
(1)本学院教职工凡参加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可以把资格证书作为技能工资定级的依据;
(2)凡通过国家认证的职称,皆可作为技能工资的依据;(3)凡是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的专业技能奖励,也可作为此项工资的标识。
三、行政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是指机关党政群部门中担任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学单位的办公室主任等。
行政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完成相应岗位业绩,按照国家《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首先,用图表说明学院的岗位等级排序,以此作为基本工资标配的依据。
下图:
办事员
10级
科员
9级
科级副职
8级
科级正职
7级
处级副职
6级
处级正职
5级
厅级副职
4级
厅级正职
3级
管理岗位
行政管理人员按其所聘岗位及完成相应岗位业绩享受我院岗位津贴,其标准如下(元/月):
职务
正厅
副厅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办事员
金额
3500
3000
2600
2400
2000
1900
1400
750
薪点
7.0
6.0
5.2
4.8
4.0
3.8
2.8
1.5
关于岗位等级工资的实施步骤如下:
1、设立组织,配备人员,进行培训;
2、工作标准化,即把各个岗位的工作加以改进并实行标准化;
3、工作分析,它是指各项工作所需技能责任的系统过程,工作分析给出一项工作职责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完成这项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
4、工作评价,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对不同内容的工作,以统一尺度,进行定量化评定和估价,对工作进行分类和分级,从而确定各项工作的相对价值;
5、货币转换,根据岗位的工资总额、岗位等级、岗位数目三项数据计算岗位工资标准;
6、与市场工资率平衡,岗位工资标准测算后,还必须结合薪资市场上流行的工资做相应的调整;
7、制定实施细则,岗位工资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
新工资标准的应用、工作评价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四、教学辅助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成教学院、卫生所、各系实验室、各系教务员等岗位上担负教学辅助工作的专职技术人员。
教学辅助人员要以为教学服务为宗旨,按照岗位职责实行坐班制,完成相应岗位责任和业绩,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1.教辅人员的院内岗位薪酬
教辅人员按其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完成相应岗位业绩享受我院岗位津贴,标准如下(元/月):
职务
正高
副高
中级
助理级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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