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天保工程工作总结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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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总结
2010年是天保工程一期的最后一年,一年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工程建设任务,严格按照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现将我省天保工程2010年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抓好森林管护措施的落实,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和《贵州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一是要求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编制年度森林管护实施方案,明确管护目标、任务、措施、设施建设、资金安排等,于2010年年初通过上级林业、财政部门审批;
二是省、地、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层层签订了天保工程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政府森林管护责任;
三是落实管护人员,签订承包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范围与职责;
四是加强对管护人员管护效果的检查监督,执行“乡月检查、县季检查、省地年检查”的检查考核制度,并按管护效果兑现承包管护费。
据统计,2010年天保工程区共落实护林人员18086人,承包管护森林面积8469万亩,占县级实施方案管护面积7884万亩的107.4%;
省、地、县、乡共签订天保责任状1432份,新建护林碑牌257块。
通过管护措施的落实,2010年工程区共发生森林火灾1606起,过火面积35万亩,受灾面积8.4万亩,受灾率0.99‰;
发生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1021起,涉案蓄积3.6万立方米,查处909起,查处率为89%,结案884起,结案率为97.2%;
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51.8万亩,受害面积62.4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受害率7.36‰,无公害防治面积31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0.6%。
由于今年我省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致使森林火灾高发,森林火灾受害率是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最高的一年。
(二)保质保量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
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林业局以发改投资〔2010〕624号文下达我省201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70万亩,投资3920万元。
计划下达后,我省结合各市(州、地)林业(绿化)局、厅直单位上报的“2010年营造林生产预安排建议计划”和“贵州省天保工程县级实施方案”,于5月5日以黔发改投资〔2010〕799号文及时分解下达了任务与投资,并用植被恢复费落实配套资金980万元。
各实施单位接到任务后,及时组织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封山育林的有关技术规定和审批的设计组织施工,同时省地两级还采取资金专项检查和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制度等方式加强对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等的检查督促。
目前已到位资金4489.8万元,到位率91.6%,其中,中央投资到位3920万元,到位率100%,地方配套到位569.8万元,到位率58.1%;
完成面积70万亩,为计划的100%;
完成补植补造面积22.5万亩,补植补造经初查合格面积22.5万亩,合格率为100%,聘请封山育林护林员484人,建设碑牌1939块。
(三)开展富余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2010年,我省天保工程区国有森工企业和林场在册职工13813人,其中:
在原岗位职工2950人,富余职工3811人,离退休职工7052人。
在富余职工中,分流安置2777人(其中:
参加森林管护2275人,参加公益林建设73人,其它渠道分流安置429人),占72.9%,没有分流的1034人。
针对我省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率不高和分流渠道单一的实际,我省利用国家安排富余职工培训补助的大好契机,结合我省国有森工企业和林场规模不大,分布比较分散,职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采取地、县两级组织培训的形式,2010年共培训富余职工1511人,通过培训,增强和扩展了职工的技能,为天保工程二期政策调整后富余职工的分流安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
随着各地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视,我省继毕节地区、贵阳市国有林场整体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后,今年又有铜仁市国有林场、都匀市马鞍山国有林场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此,工程区全额拨款林场从工程实施前的5家,上升到了33家,我省在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天保工程社会补助经费积极推进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到2010年底,天保工程区国有森工企业(林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8044人,医疗保险的12909人,工伤保险的4128人,失业保险的3739人,生育保险的1146人,分别为应参保人数的95.5%、98.5%、61.1%、55.3%和17%。
(五)及时下拨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资金的监督管理。
2010年国家下达我省天保工程资金1749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公益林建设)392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3579万元(森林管护费10101万元,社会保险1921万元,政社性支出1437万元,富余职工培训费120万元)。
中央计划下达我省后,我省发改委、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均在一个月内安排下达,省级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都积极安排资金进行配套。
截止目前,中央资金全部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523.4万元,占应配套计划的57.7%(其中,中央预算内地方配套到位569.8万元,占应配套计划的58.1%,中央财政地方配套到位1593.6万元,占应配套计划的46.9%)。
为了严格工程资金管理,我省在今年开的展省级复查中,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为复查的重点,每个复查组配备2名财会人员,对2006年~2009年的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严格检查监督,促进了天保工程资金的规范使用,也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工程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得到提高。
(六)天保工程年度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工作顺利完成。
省林业厅在今年2月下发了《关于对2009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黔林天通〔2010〕50号),组织各工程县(市、区、特区)和厅直有关单位对2009年度的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各实施单位自查工作于4月底全面完成。
在此基础上,省林业厅于5月17日至6月2日,组织专业技术和财务人员44人,分11个组对全省22个天保工程县(市、区、特区)和2个厅直属单位进行了省级复查,并于7月初全面完成了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数据统计汇总。
通过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发现了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将省级复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依据省级复查结果和平时上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四到地”、“四到县”考核并安排30万元资金对市(州、地)进行奖励补助。
通过自查和省级复查工作的开展,发现了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相应整改,使工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顺利通过了今年8月份的国家级核查。
(七)加强工程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一是稳定工程管理队伍,目前,有管理人员460人,其中专职人员293人;
二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今年参加省内外培训达200多人(次);
三是将工程管理能力作为检查考核指标,以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四是通过交叉检查,提供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机会和平台;
五是加强办公设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六是及时更新《贵州天保工程网》的信息,编发的《天保工程简报》和报送信息季报等,使相关部门和群众及时了解工程相关政策和建设情况。
(八)政社性人员情况
全省天保工程区2010年末有政社性人员2715人,其中:
林业公安人员723人,教育机构2人,医疗卫生机构11人,用政社性资金发工资的其他林业执法人员1979人。
(九)效益监测执行情况
2010年,完成跟踪调查固定样地1576个,占本底调查样地数的98%,完成跟踪调查的农户有1956户,占本底调查农户数的100.5%。
跟踪完成样地减少的原因是土地整治损毁或其他人为破坏等造成。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省、地、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把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促使天保工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改制。
天保工程实施前,我省国有林场93.2%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主要靠木材生产来维持运转,天保工程实施后,因木材停伐减产,林场走入困境,主要依靠天保工程管护费和财政拨款维持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各级政策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视,我省继毕节地区、贵阳市国有林场整体由差额拨款单位改为全额拨款单位后,今年又有铜仁市国有林场、都匀市马鞍山国有林场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至此,工程区全额拨款林场从工程实施前的5家,上升到了33家。
从根本上解决了林场生存发展的问题。
(三)加强检查督促,注重工程质量。
我省的天保工程管理实行了三级检查制,即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核查,在督促搞好县级自查和抓好省级复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国家级核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各实施单位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等各环节都明确责任人,做到各负其责、各施其职、互相监督,从而促使工程进展顺利,质量稳步提高。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险欠费日益增加。
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提高,单位缴费基数不断加大,缴费不断增加,而国家补助一直没有改变,多数企业经济来源有限,致使社会保险欠费日益增加,多次在国家林业局核查通报中被指出。
(二)配套资金仍然不足。
全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为58.1%,中央财政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为49.8%。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比往年有大幅度提高,但仍显不足。
(三)部分实施单位工程管理不力。
有的报送材料不及时,有的数据填报、审核责任心不强,错漏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工程信息系统录入数据与年度自查数据不一致,有的效益监测调查不深入,存在与实际不符的现象。
四、2011年工作重点
(一)编制好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并确定了二期的主要补助政策和投资规模。
编制好省级和县级实施方案是指导、规范工程运作,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要制定《贵州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二要做好二期建设规模和任务的分解;
三要做好森林分类区划;
四要做好二期实施方案的编制及上报审批。
(二)做好一二期政策和工作的衔接。
根据国家制定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规划实施方案》,天保二期工程对天然林采伐政策、森林管护补助的方式与对象、社会保险补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增加了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
为了使二期工程开好头,起好步。
一要做好二期工程政策的宣传;
二要搞好一二期政策的衔接;
三要做好管理规章制度的衔接;
四要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
(三)做好一期工程的延续工作。
一期工程虽然结束,但仍有许多工作继续完成。
一要做好工程一期的全面总结;
二要切实加强一期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三要继续抓好2010年度天保工程县级自查和省级复查工作;
四要继续开展2011年到期营造林成效验收;
五要做好一期效益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并继续开展效益监测工作。
(四)认真抓好2011年工程各项建设任务完成。
一要完成2011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的兑现;
二要落实好森林管护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要完成2011年的公益林建设任务;
四要妥善分流安置森工企业富余职工;
五要落实国有森工企业和林场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政策;
六要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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