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配合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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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
水
经区食药监局通过巡查,未发现无证餐饮经营行为。
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2018年7月28日9时许,天子山派出所在彭齐星副区长的带领下,会同区工商、食药、消防等其他部门同志,在天子山居委会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传达关于承接省环保督察组任务交办单的具体事项,要求及要达到的目的。
因天子山辖区家庭旅馆消防设施不齐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区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家庭旅馆予以临时查封。
到8月30日,共查处非法小酒店、旅馆35家,其中区消防大队临时查封天子山居委会33家家庭旅馆;
袁家界派出所经核查,辖区内原家庭旅馆的大部分已关停,只有2家偷偷接待了4个客人住宿,已经对其下发了《责令停业整改决定书》。
到8月2日,区食药监局和区公安分局进行了日常巡查未再发现有非法经营小酒店、小餐馆。
是
7月26日下午,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交办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决定由公安、食药监部门牵头对天子山、袁家界景区的小酒店、小餐馆进排查及查处工作。
,并安排区级领导分片落实整治任务。
一、交办前开展工作情况
(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整治情况。
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整治任务,对核心景区进行了整治。
全区组织区环保、工商、食药、规划、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取证、案件调查,强力推动了一批违法违规接待场所的关闭、停业和自拆、助拆。
从2017年5月4日开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违规经营设施开展集中拆除行动。
共关停取缔非法经营场所设施198家(袁家界97家、天子山101家),清运4125套床具7500套餐位;
拆除违建112户11135.46平米,清运建筑垃圾250车次,清理处理排污口、排污沟渠22处,破除水泥地面40处7828平方米,恢复植被11121平方米。
(二)区政府实施了核心景区生态移民搬迁工程。
为了加大核心景区的保护,我区于1991年、2001年对核心景区的部分居民和接待设施进行了2次生态移民搬迁,共拆除各类建(构)筑物23.5万平方米。
近几年,我区又启动了第三次核心景区生态移民搬迁工程,目前,核心景区天子山居委会和袁家界居委会提前签订移民搬迁协议31户,协议拆除面积6100.02平方米,已拆除27户,已拆除面积4405.55平方米,支付资金1520.33776万元。
(三)区直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非法接待场所泛滥,生活污水存在随意排放,影响索溪湖底下水质”问题整改后,我区各职能部门加大了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很好地控制了非法经营场所的死恢复燃。
1.区食药监局:
自3月份的核心景区综合整治“利剑行动”以来,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工商、公安、锣鼓塔街道、袁家界管委会等单位参与的核心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共排查了袁家界景区涉嫌无证餐饮经营场所17家,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300余份,查封无证餐饮经营单位7家,对3家无证餐饮经营主体予以立案查处,其余10家涉嫌无证餐饮经营场所经过执法人员的反复上门劝导、执法宣讲,全部自行停业。
排查期间,共清理无证经营用具65车次,其中清理餐桌椅283套、床485张。
经过整治,袁家界景区的无证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
无
(*)中央环保督察问题重复信访。
2.区工商分局:
2018年6月14日向各互联网经营第三方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移送了核心景区360户网络在线预订房的名册(其中携程网40户,艺龙网56户,途牛网165户,美团网99户,合计360户),请求当地工商部门责令互联网经营第三方平台停止为上述对象提供服务。
3.区公安分局:
2018年5月底,针对天子山景区部分家庭旅馆业主不听劝告,依旧我行我素,擅自经营乱象,通过摸底排查,共发现13家家庭旅馆业主仍旧非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下发《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3份。
二、交办后工作开展情况
7月27日下午,区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交办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决定由公安、食药监部门牵头对天子山、袁家界景区的小酒店、小餐馆进排查及查处工作,并安排区级领导分片落实整治任务。
(一)区食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保督查整治工作。
7月28日,区食药监局组织精干力量9人,分成两个小组,对天子山景区、袁家界景区的无证餐饮经营行为,以前期摸清的无证餐饮经营点为重点进行了全覆盖式巡查。
通过巡查,未发现无证餐饮经营行为。
(二)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2018年7月28日9时许,天子山派出所在彭齐星副区长的带领下,会同区工商、食药、消防等其他部门同志,在天子山居委会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传达关于承接省环保督察组任务交办单的具体事项,要求及要达到的目的。
(第五批2018年7月30日)
问责情况
D2*******09
武陵源区协合乡李家岗村林吉岗组的养鸡场产生臭气,使溪水产生鸡的粪便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大气
该养殖场是以饲养蛋鸡为主的小型养鸡场,于2016年建立,年养殖规模1万羽。
由于养鸡场修建的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造成臭气和粪便污染了周边溪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7月31日下午,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勇召开办公会议,对交办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决定由协合乡人民政府、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和区环保分局对协合乡李家岗村林吉岗组的养鸡场污染问题进行核实、查处和整治,经查属实,该养殖场是以饲养蛋鸡为主的小型养鸡场(西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2016年建立,年养殖规模1万羽。
一、交办前处理情况
(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8年3月30日,会同区环保局、协合乡政府对该场下达了《畜禽污染整改通知》(协政字〔2018〕1号),要求迅速处理遗留污染问题。
该场于今年5月将存笼蛋鸡全部予以淘汰,目前已经停产。
由于遗留污染问题整改效果不佳,2018年7月20日,区政府办牵头组织区环保、畜牧、农业、水利、检察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再次对该场污染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督促立即将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该场已将位于场后下水坝内的污水抽干,正在拆除自建水坝堤。
(二)区环保分局。
2018年7月20日,区环保分局对该养殖场下达了《现场监察记录》,提出了整改要求,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详细记录了该养殖场的现场情况,并进行了现场拍照和视频拍摄。
2018年7月25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环境监测站出具了7月20日采集的水样监测报告单,数据显示该水塘内水体的氨氮、总磷超标,我局根据初步掌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同日,区环保分局前往协合乡李家岗村对该养殖场法人童敬华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2018年7月30日,区环保分局向张家界西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张武环责改字〔2018〕6号),责令该养殖场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同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张武环罚告字〔2018〕6号),拟对该养殖场作出行政罚款贰万元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尚未结案。
(三)协合乡人民政府。
对该企业污染问题多次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并多次召开专题整治会议,责成其进行整改,但该企业虽有整改行动,但行动缓慢。
二、交办后整治情况
(一)协合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1日下午七点,乡长张民、副乡长刘斌、环保站长姚太平陪同副区长杨勇及环保局副局长秦愚励到西米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查看了污染情况,并责成该公司负责人童敬华迅速对其污染现状进行整改。
1.及时拆除沉污塘坝,清除淤泥。
2.截断原有排污管道,保证不再有污水直排现象。
3.及时清运处理鸡粪。
4.及时与附近受污染的农户及村组干部取得联系,并进入现场观察整改情况。
2018年8月1日中午,协合乡与永定区新桥镇党委政府一班人对接并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同时召开了协调会议,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新桥镇党委政府负责人李亚辉副书记,陈镇长等均表示将协助做好协调工作,并同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到目前为止,该企业已基本拆除沉污塘坝,污水已排干,淤泥清除完成,原排污水管已截断,整治工作在进行中,协合乡人民政府将派专人每天到现场督查整改。
8月8日,整改已完成。
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畜牧兽医水产局到现场进行了核实;
8月2日,对养鸡的整治工作进行了指导。
(三)区环保分局。
按前期立案查处的程序执行。
8月8日已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8批2018年8月2日)
是否
属实
D2*******06
武陵源区中湖乡三家峪村大垭有1处简易垃圾堆放点,垃圾随意倾倒、四臭气难闻,影响周围环境和当地百姓出行。
2018年上半年举报人有过投诉,投诉的结果是:
生活垃圾没有清运,而是把生活垃圾推到山谷,简易填埋。
垃圾
8月3日,中湖乡接到交办件后,成立了工作组,进行了现场摸排大垭处公路,在去团结煤矿的公路沿线(桑植境内路段)发现陈旧垃圾堆放情况,共有陈旧垃圾堆放点5处,目前初步调查形成垃圾堆积的原因为在进行环境连片整治之前,邻近的1个村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处。
2018年上半年投诉过的垃圾污染问题不属实。
2018年8月3日,我区接到交办件后,立即将问题交办到中湖乡调查核实,中湖乡收到省环保督查组交办的关于三家峪村大垭处垃圾随意堆放的问题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立即带队到现场进行查看。
一、基本情况
(一)2018年上半年投诉过的情况。
2018年4月2日有人投诉垃圾倾倒于桑植境内瑞塔铺镇高峰村岗溪峪组(去往团结煤矿的路上)无人居住区境内,4月4日,接到区环保局的问题反馈后,吕贤顺副乡长立马带队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4月6日,由倾倒垃圾的村(居)聘请3名清洁工进行垃圾清理,清理过程中,将生活垃圾装袋运至垃圾中转站,煤渣择地掩埋。
本次处理过程中,并未将垃圾推到山谷,造成二次污染。
(二)现反应的情况。
经中湖乡对大垭处公路沿线(桑植境内路段)进行摸排,发现有陈旧垃圾堆放情况,共有陈旧垃圾堆放点5处,其中有2处成片,3处成堆,全部是至少8—10年以上的陈旧垃圾,易拉罐已锈烂,垃圾堆放点草木旺盛,树木成林。
目前初步调查形成垃圾堆积的原因为在进行环境连片整治之前,邻近的1个村生活垃圾倾倒于此处。
(三)处理情况。
关于中湖乡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2002年西峪垃圾场修整后,中湖乡辖区内垃圾倾倒于西峪垃圾场。
2016年3月30日,西峪垃圾场关停,取土掩埋并进行植被恢复期间,中湖乡垃圾转运至禹溪垃圾堆放点。
2016年10月1日,中湖乡垃圾中转站正式运营,目前我辖区内生活垃圾转运三望坡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整治方案
1.对路边挖机能到的地方,陈旧垃圾用挖机上车,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2.对于倾倒进山谷的陈旧垃圾,因相对高度有五六十米,且树高草深,为了不破坏原有植被覆盖情况,由工人进行人工捡拾装袋,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3.在天气良好的状态下,预计工期8—10天。
三、治理进度
1.8月3日,工作小组带队对举报点公路沿线陈旧垃圾堆放情况进行摸排,初步调查造成垃圾堆放的历史原因,制定初步解决方案,并与一家公司达成进行垃圾清理的意向。
2.8月4日上午7点,中湖乡组织达成意向的垃圾清理施工方前往现场商定处理方案。
经过现场查看后,制定整治方案,对于路边容易清理的垃圾全部用挖机上车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路坎下垃圾安排专人系绳作业,进行捡拾。
中午时,施工方开始采购需要的用具用品,并安排挖机进场。
3.8月5日6:
00—18:
00,工人开始进行垃圾清理,一台挖机预计完成1个垃圾堆放点的上车转运工作,工人正在进行山谷垃圾捡拾装袋工作。
武陵源
(第批2018年8月3日)
督办问题
湘环督张﹝2018﹞2号
索溪峪水电站未合理下泄生态流量
生态
8月3日,我区接到督办件后在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区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门研究督办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晚上,受区委书记朱用文、区长郑小胡委托,区委副书记吴俞萍、区委政法委书记覃永辉、区纪委书记王磊、副区长杨勇等区领导召集区政府办、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开会,就如何落实索溪河生态补水及追责问责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二、督办前开展的工作。
索溪水电站生态补水是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问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利局多次与澧水公司领导协调、沟通,最终形成了落实索溪水库环境保护整改方案的(张武政办函〔2017〕73号)文件。
为确保索溪河任何时候都有生态流量,区水利局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区水利局由党组书记、局长李佰胜同志任索溪河生态补水第一责任人,总工李开平同志为第二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刘思远同志为联络员。
澧水公司索溪分公司由袁森任索溪河生态补水第一责任人,刘俊同志为第二责任人,邓昌伟同志为具体责任人。
二是督促落实索溪水电站生态补水方案,一是无条件保证生态补水。
根据《河湖生态蓄水评估导则(SL/Z479-2010)》,生态补水流量为当月平均流量的10-20%,索溪年平均流量2.8m3/s,枯水季节平均流量0.2m3/s,因此索溪河生态补水年平均流量为0.28至0.56m3/s,白天生态补水0.56m3/s,晚上生态补水0.28m3/s,确保不断流;
二是有条件开展景观补水。
补水流量如下表(单位m3/s):
时间
上年10月至5月
6至7月
8至9月
正常
干旱
白天
1.5
1
5
2.5
晚上
0.5
2
三是落实补水方式,水位低于396m和补水量小于约1m3/s时采取直放。
其他情况采取发电补水。
三是督促制定了索溪水库调度规程。
正在处于市水利局审批阶段,该规程规定:
汛期水位降至405m时不再全日满负荷发电,9月时尽量将水位蓄到正常蓄水位411m,以保证景观补水时间。
四是开展了区、乡(街道)、村(居)三级巡河,实地对索溪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监管。
区河长办工作人员负责督办巡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并按“一单四制”办法进行处理。
三、督办后开展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督办问题整改。
一是成立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水利局督促索溪水电站长期有效生态补水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严格落实张武政办函〔2017〕73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无条件保证生态补水。
有条件开展景观补水。
三是建立生态补水实时记录和抽查制度。
索溪水电站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搞好生态补水和景观补水的实时记录。
记录中要明确当班领导、当班人员、补水量、补水方式、昼夜切换时间及当天实发事实;
区水利局实行索溪水电站生态补水抽查,填写抽查登记表,表中要明确抽查领导、抽查人员、抽查地点、水电站实时记录填写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四是设立生态补水监测视频设施。
在索溪水电站出水口及生态补水直放出水口设立生态补水监测视频设施,实时监测。
五是建立群众举报有奖制度。
欢迎群众监督索溪河生态补水,若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给予现金奖励,当即追查索溪水电站的责任。
六是抽查监测结果运用。
一旦发现索溪水电站不按要求填写生态补水实时记录或者没有按张武政办函〔2017〕73号文件要求落实,第一次当面警告,发整改通知,第二次建议区政府启动追责程序。
(二)索溪水库大坝至二道坝断流原因及解决方案
1.断流原因:
二道坝至主坝之间为消能工,是索溪水库枢纽工程的安全设施,与大坝形成完整的枢纽设施。
大坝泄洪时,在大坝和二道坝之间形成水垫,从而消减大坝泄洪落水对坝基的冲刷,稳定坝体,避免大坝坝基受到冲刷,保护大坝。
不泄洪时,应降低大坝下水面,以减弱坝基扬压力,增强坝体稳定性,确保大坝安全。
2.解决方案:
一是迅速将省环保督察组专家意见向索溪水电站予以宣传贯彻,并当面告知澧水公司领导。
二是督促澧水公司请环保、水利方面的专家现场勘察处理,看是否能拿出一个既能保证此工程枢纽蓄水,而又不影响坝体安全的专家方案。
三是若专家方案评审通过后,则督促索溪水电站予以整改。
(三)督办问题的追责情况。
从8月3日开始,区纪委、区监察委已介入调查,追责问责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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