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723342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45
- 大小:50.58KB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Word格式.docx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Word格式.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C.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的强制性表明其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D.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答案】B
【解析】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法规,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其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
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二、税法原则
税法原则的两大分类——基本原则、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4个
基本原则
解释及举例
税收法律主义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
该具体原则可概括成:
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依法稽征原则。
【例题3】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
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答案】D
【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例题4】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D.实质课税原则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也称公众信任原则。
是指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例题5】企业所得税法中关于预约定价条款体现的税法基本原则是()。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中预约定价的条款体现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相互沟通与合作,体现了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例题6】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解析】转让定价状况下的价格是表面而非真实的价格,税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调整其计税依据,而不是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计税。
(二)税法适用原则——6个
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例题7】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解析】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例题8】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
假定在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
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解析】2009年4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属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由于旧法。
【例题9】2008年我国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来自境内居民纳税人的股息红利不再补税,而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视不同情况予以补税。
企业在对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业务进行涉税处理时,使用新法的规定而不再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法律优位原则B.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解析】即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例题10】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公益性捐赠限额只有12%的标准,没有全额扣除的标准,但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对按照规定渠道向汶川地震捐赠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规定。
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对符合条件的汶川地震捐赠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解析】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例题11】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解析】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现了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例题12】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法律优位原则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解析】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效力
基本分类
具体分类
1.税法的空间效力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
税法的生效(三种情况)
①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②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
③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这种说法生效方式实质上是将税收管理权限下放给地方政府
税法的失效(三种类型)
①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
②直接宣布废止
③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
税法的溯及力
我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3.税法对人的效力
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适用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例题13】在处理税法对人的效力时,我国税法采用()原则。
A.属人主义B.属地主义
C.属人或属地D.属人和属地相结合
【解析】凡我国公民,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人员,以及在我国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虽未在我国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我国收入的外国企业、公司、经济组织等,均适用我国税法。
(二)税法的解释
税法解释具有解释主体的专属性;
内容的权威性;
适用的针对性、普遍性和一般性。
立法解释
按照解释权限划分司法解释
税法的行政解释
解释字面解释
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限制解释
扩充解释
【例题14】税法的解释按照解释权限划分可分为( )。
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限制解释D.司法解释
【答案】ABD
【解析】考核税法解释的分类。
税法的解释按照解释权限划分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1.按照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解释权限分类
特点
解释主体
判案适用性
立法解释
事后解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法律
国务院解释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税收法规
可作判案依据
司法解释
在我国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两高”——包括“两高一共”——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查解释、由两高做出的共同解释
行政解释
在执行中具有普遍约束力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原则上不能作判案直接依据
【例题15】下列有关税法解释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解释不具有针对性B.税法解释不具有专属性
C.检察解释不可作为办案的依据D.税法立法解释通常为事后解释
【解析】法定解释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因此,法定解释具有专属性。
只要法定解释符合法的精神及法定的权限和程序。
这种解释就具有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同的效力。
因此,法定解释同样具有法的权威性。
法定解释大多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法律的适用过程中进行的,是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具体的事件或案件作出的,所以具有针对性。
事后解释是指税收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和适用时发生疑问而由制定税收法律、法规的机关所作的解释。
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立法解释是指事后解释。
【例题16】下列税法解释中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的是()。
A.字面解释B.扩大解释
C.行政解释D.司法解释
【解析】行政解释在行政执法中一般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但是不具备与被解释的税收法律、法规相同的效力,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2.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税法解释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字面解释——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
限制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例题17】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这种解释属于()。
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字面解释D.限制解释E.扩充解释
【答案】BD
【解析】由国家税务总局做出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用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来描述习惯性居住,属于解释尺度中的限制解释。
【例题18】有关税法的法定解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行政解释
B.税法司法解释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作出
C.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
D.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解析】考核税法效力与解释。
国务院制定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法的立法解释,所以A选项错误;
税法司法解释分为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审判解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的检查解释、有两高做出的共同解释三大类,所以B选项错误;
字面解释是税法解释的基本方法,C选项正确;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执法中具有普遍约束力,但是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所以D选项错误。
四、税法的作用
税法的作用是指税法实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可以从规范作用和经济作用两方面进行分析。
税法的两方面作用
具体体现
(一)税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二)税法的经济作用
1.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2.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4.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税法属于部门法,其位阶低于宪法,依据宪法制定,这种依从包括直接依据宪法的条款制定和依据宪法的原则精神制定两个层面。
(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三借用三区别)
税法作为新兴部门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主要表现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规则和原则。
但是税法与民法分别属于公法和私法体系,其调整对象不同、法律关系建立及调整适用的原则不同、调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
(1)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
(3)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4)解决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2.税法虽然与行政法联系密切,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2)税法的深度和广度是一般行政法所无法相比的;
(3)税法是一种义务性法规;
而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
(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1.税法与经济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表现在:
(1)税法具有较强的经济属性,即在税法运行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经济分配的进行;
(2)经济法中的许多法律、法规是制定税法的重要依据;
(3)经济法中的一些概念、规则、原则也在税法中大量应用。
2.税法与经济法之间也有差别:
(1)从调整对象来看,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管理关系,而税法调整对象则含有较多的税务行政管理的性质;
(2)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经济法基本上属于授权性法规;
(3)税法解决争议的程序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适用经济法中的普遍采用的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程序。
(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国家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
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
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二者调整对象不同、性质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六)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被一个国家承认的国际税法也应该是这个国家税法的组成部分各国立法时会吸取国际法中合理的理论、原则及有关法律规范;
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的原则,使国际法对国内法的立法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如果让我们对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作出评价,应当说两者是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
【例题】税法与刑法是从不同的角度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
下列有关税法与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法属于权利性法规,刑法属于禁止性法规
B.税收法律责任追究形式具有多重性,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只采用自由刑与财产刑形式
C.刑法是实现税法强制性最有力的保证
D.有关“危害税收征管罪”的规定,体现了税法与刑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交叉
E.对税收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司法调查程序不一致
【答案】BCD
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学说,即“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税收法律关系有四个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国家主体)
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
固定有一方主体为国家,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单方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权利义务不对等)
纳税人和国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权利义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财产单向转移)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只要纳税人不中断税法规定应纳税的行为,税法不发生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就将一直延续下去。
【例题】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征税主体
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之所以成为征税主体,是因为有国家的法定授权。
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极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包括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也可以是履行征税职责的财政机关、海关。
【例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等性
C.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不以征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D.征税权虽是国家法律授予的,但是可以放弃或转让
1.税务机关的职权
(1)税务管理权;
(2)税收征收权;
(3)税收检查权;
(4)税务违法处理权;
(5)税收行政立法权;
(6)代位权和撤销权。
2.税务机关的职责
【例题】我国现行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力包括()。
A.在其授权范围内解释税法
B.经法院批准,搜查纳税人住宅
C.实施税务强制执行
D.委托代征
【答案】ACD
【例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A.税收检查权
B.税收行政立法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
D.税收法律立法权
(二)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主体的划分方法:
划分方法
划分类别
说明
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划分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不尽相同
按征税权行使的范围不同划分
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
1.纳税人的权利:
注意辨析的问题
(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权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例题1】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的纳税人的权利包括()。
A.申请延期纳税
B.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C.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D.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和罚款
E.控告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
【答案】ABE
【例题2】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检查时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必须出示()。
A.介绍信和工作证
B.介绍信和税务检查证
C.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工作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例题3】以下关于纳税人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违法事实保密
B.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多缴了税款,应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退还
C.税收法律救济权指的是纳税人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D.对于正当且应该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适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三)其他税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要的法律关系主体之外,还有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银行、工商、公安等,税法中也相应规定了他们的权利与义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项目
主要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基础和标志
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
(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 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