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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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级别为5级,堤顶超高0.7m。
3、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批复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左岸堤防921m(0+000~0+074、0+176~0+360、0+424~1+087),新建护岸1363m,分别为左岸156m(0+074~0+176、0+370~-0+424)、右岸1207m(0+000~0+368、0+378~1+217)。
二、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于2014年10月24日正式开
工,2015年5月30日完工。
2、重大设计变更
无。
3、一般变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了变更和调整,具体如下:
(1)将堤顶泥结碎石路面变更为石渣路面;
(2)将左岸冲沟口段HR0+112-0+132调整为上下游接近直线连接;
(3)三段基础淤泥层抛石换填(HL0+483-0+710、HR0+720-0+820、HR1+090-1+220)
(4)增加5处排水涵管,其中左岸1处(HL0+210),右岸4处(HR0+115、HR0+120、HR0+130、HR1+120)。
三、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累计完成新建左岸堤防
928.5m,新建护岸1337.1m(其中左岸156m,右岸1181.1m),新建下河踏步4处(左岸2处、右岸2处),新建排水涵管7处(左岸3处、右岸4处)。
完成主要工程量:
堤基清理1.03万m3;
基础开挖(含弃土)
15.8万m3;
M7.5浆砌石2.73万m3;
堤背土料填筑8.08万m3。
四、工程验收情况
2015年5月17日—5月29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分别对6个分部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分部工程4个,优良率66.67%。
2015年6月17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对外观质量进行了评定,得分率88.2%,并报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
2015年7月3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列席,对该项目单位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2015年9月15日,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加,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列席,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自查,形成竣工验收自查报告。
2015年9月17日,榆林市水务局主持,市水利工作队、子洲县水务局、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组成实物工程量核查小组,对实物工程量进行了核查。
2015年9月11日,子洲县档案局通过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五、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2014年11月24日,项目法人办理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
洪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注册编号:
榆水-2014-29);
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制定了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到场人员资格进行了核查,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了确认,列席了单位工程验收会议,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备、核定。
(二)工程项目划分2014年11月25日,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以榆水质发
〔2014〕32号文件确认本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248个单元工程。
(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法人委托陕西恒信工程测试有限公司(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对本工程进行了第三方质量检测,2015年8月出具
了质量检测报告。
报告表明:
该工程主要原材料、砂浆抗压强度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堤防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料压实质量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浆砌石砌筑质量符合设计和规程规范要求。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工程质量评定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1个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六、工程运行管理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由子洲县河道河务管理站负责运行管理,该单位为子洲县水务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2人。
(二)工程移交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后,子洲县河道河务管理站已介入初期运行管理,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将正式移交该站进行管护。
七、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一)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该工程2015年5月30日完工后,经过一个汛期,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完好。
(二)工程初期运行效益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经过初期运行,各项技术指标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工程安全运行条件得到改善,河道沿岸105人和369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河道周围环境得到改善。
八、历次验收提出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历次验收提出的问题已得到处理。
九、工程尾工安排
十、评价意见专家组认为:
1、项目法人能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建设管理规范。
2、该工程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建设任务。
3、同意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质量核定意见,该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4、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人员已到位,管护责任已落实;
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明显。
第二部分专项工程及验收
一、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计批复该工程永久占地64亩,临时占地46亩。
工程实际永久占地38.7亩,临时占地132.7亩。
占地补偿由项目办与项目所在乡镇、村委协调解决。
本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问题。
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项目法人编制了施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及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制定了环保措施,严格监管机械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定时清理影响交通环境的垃圾、砂、石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废气、污水,及时安排洒水车在施工区域洒水除尘,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渣、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进行了填埋处理,确保了施工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
在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对开采填筑材料、建筑材料及时采取了恢复措施,对施工结束的砂石料场进行了平整和覆盖,及时拆除了临时设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到最小程度。
三、工程档案
项目法人重视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档案资料员,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完整齐全。
经整理,共形成工程档案15卷65册,全部为永久保管。
2015年9月11日,子洲县档案局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建设过程形成的工程档案进行了检查验收,验收意见为: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档案资料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和科技档案分类大纲的要求进行了分类组卷,科学确定了保管期限,使用了国家标准的档案用品;
符合科技档案的组卷、分类保管的要求,达到了验收标准,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第三部分财务审计
一、概算批复
2013年12月18日,省水利厅以陕水规计发〔2013〕525号文件批复了本工程初步设计,核定概算投资1686万元,其中占地、
拆迁补偿费用147.01万元由榆林市自筹解决。
二、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10-
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14年9月17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4〕271号文下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
2014年12月23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4〕383号文下达市级配套资金60万元;
2015年3月30日,榆林市水务局、榆林市财政局以榆政水发〔2015〕
80号文下达中央专项补助资金620万元;
累计下达资金计划1300万元。
到位资金1300万元。
三、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完成投资1621.371939万元。
交付使用资产1621.371939万元。
四、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资金
开工前,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委的配合下,项目法人和土地所属村民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征地、林木补偿费60万元。
本工程无移民安置。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费用
本工程无未完工程。
预留竣工验收、资料整编、中介机构审计等费用9.6万
元。
六、财务管理
项目法人根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立了专
-11-
账,配备了具有资质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先由监理单位进行合格工程量签证、项目法人复核、县财政局审核后,由项目法人通过县水务局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
七、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2015年9月,项目法人依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编制完成了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竣工财务决算投资1630.288494万元。
八、稽察、检查、审计
工程建设过程中,先后多次接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2015年9月-12月,榆林市水务局统一组织,项目法人委托陕西鸿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审计。
榆林市审计局于2016年1月26日以榆政审决定发〔2016〕27号文件出具了审计决定书,审计核减投资89165.55元,审定工程完成投资16213719.39元。
九、结余资金截至竣工技术预验收之日,工程审定完成投资与实际到位资金相比,缺口3213719.39万元。
十、评价意见
专家组认为: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法人配备了财务人员,按
-12-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建立了专帐,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工程投资控制基本合理。
第四部分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进行的竣工技术预验收,形成意见和建议如下:
1、局部堤顶泥结石道路石料含量不足,应排查处理。
2、项目法人要补充完善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等验收资料。
3、施工单位要完善土石回填砂砾石相对密度(灌砂法)检验记录资料,并完善相关手续。
4、项目法人应尽快落实缺口资金,及时进行工程款结算;
同时,要尽快完成竣工财务清理工作,保证工程所有支出全部入账。
5、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要严格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14)进行修改完善,并确保竣工财务决算中的完成投资数字与账面发生数相一致;
同时依据审计决定书中的审定投资,对竣工财务决算及账务进行调整。
6、要严格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类工作报告。
第五部分结论
-13-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认为:
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已完成设计批复的建设任务,建设管理规范,工程验收资料比较齐全,档案已通过验收;
财务管理规范;
工程质量合格;
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明显。
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同意子洲县淮宁河何家坪段防洪工程在完善有关工作后,通过竣工技术预验收。
第六部分竣工技术预验收参会人员签名表
竣工技术预验收被验收单位签字表
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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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技术预验收参会人员签字表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签名
胡利民
榆林市水务局
纪检组长
朱万虎
副局长
寇启平
榆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站长
曹磊
副站长
王建斌
工程师
郑宏伟
榆林市水利工作队
助工
闫多军
子洲县水务局
-15-
职务
签字
项目法
人单位
子洲县中小河流治理项
目办公室
法人代表
高亚
技术负责人
设计
高波
陕西水环境工程勘察设
计研究院
监理
李清泉
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
检测
谭群广
陕西恒信工程检测有限
公司
总工
施工
郭怀波
陕西三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郝国旗
运行管
理单位
曹军国
子洲县河道河务管理站
-16-
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表
组长
李养志
省级验收专家
高工
张宏飞
成
席渊博
高会
员
李飞
李国宝
-17-
-18-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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