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十二五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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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上海水源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事关上海供水百年大计的青草沙水源地基本建成,改变了上海水源地长期主要依赖黄浦江和内河的状况,基本实现“两江并举”的目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度明显提高;
以原水统筹、水厂集约、管网优化、分片调度、管理到户为主的郊区集约化供水建设持续推进,关闭小水厂65座,新建和改造16座规模水厂,更新改造供水管网6800公里,优化了郊区供水布局,推进了城乡水务统筹发展;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有了明显进展,完成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5908万平方米,改造后的居民龙头水质得到改善。
全市最大日供水量达到1045万立方米/日,供水水质稳中有升,供水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经受住了历年高峰供水和咸潮入侵的考验。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万元GDP用水量从125立方米降至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97立方米降至131立方米,地下水年开采量从7451万立方米大幅压缩至1971万立方米,为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控制地面沉降作出了贡献。
3.基本形成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的水环境保护体系
完成了竹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容等一批重大环境工程,续建、新建、改建31座郊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高,污水收集管网基本覆盖每个乡镇,全市污水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污水处理能力从“十五”期末471万立方米/日提高到684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从702%提高到819%,超额完成“十一五”COD减排任务。
此外,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开展了69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基本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干流水质稳中有升;
巩固中心城区河道整治成效,完成500公里的骨干河道和1000公里的郊区黑臭河道整治;
开展了“万河整治”行动,近2万公里农村中小河道得到疏浚治理。
通过连续治理,全市河道呈现水清、岸洁、有绿的面貌,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公众对河道水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专栏2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以治水为中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治理方针,市政府于1998年、2003年和2006年相继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历时14年(1998-2011年),基本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经过系统整治,市区河段的主要水质指标逐步改善,达到了地表水V类(景观水)的标准,两岸堤防和景观显著改善。
4.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洪涝可控、灌溉节水的农田水利体系
围绕本市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农业生产要求,以设施粮田、设施菜地外围水利配套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更新改造灌溉泵站1547座,提高了农田抗旱灌溉保证率和农业节水水平。
以增强松江、金山、青浦、奉贤等区的低洼圩区排涝能力为重点,更新改造排涝泵站255座、水闸944座和泵闸32座,提高了圩区的防洪除涝能力,减轻农业受灾损失,改善了农业生产的水利条件。
5.基本形成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统筹兼顾的滩涂资源开发和保护体系
坚持滩涂资源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并重,开展滩涂促淤和生态治理,保持了滩涂湿地总量动态平衡。
进一步完善滩涂造地的管理运作机制,共实施滩涂促淤27万亩,圈围17万亩(其中成陆8万亩),为青草沙水源地、宝杨路码头、浦东国际机场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本市农用地储备提供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为控制长江口河势、稳定长江口深水航道提供了有力支撑。
6.基本形成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法规、行业规划、定额标准、技术规范和服务指标体系,信息化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效能与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行业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本市水务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总体上适应了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基本需求,但与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突出表现在:
1.防汛设施尚存薄弱环节,部分地区暴雨积水和内涝问题仍较突出
上海滨江临海,易受台风、大潮影响,防汛防台任务十分艰巨。
受全球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和地面沉降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沿江沿海部分防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排水和除涝设施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受征地动迁、规划调整等影响,规划工程设施建设进展不快。
中心城区仍然有排水空白区和低标区,郊区水利分片综合治理的蓄排能力尚未达到规划标准,区域内涝和城镇积水仍较突出。
2.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安全保障度不高,城乡供水水质亟待全面达标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处于开放式、流动性、多功能水域,上游来水水质不稳定且易受突发性污染事件影响;
嘉定和崇明的原水保障问题急需解决;
随着人口导入和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性供水矛盾突出,供水水质急需全面提高,城乡统筹供水任务还很艰巨,管网漏损率还偏高,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仍须大力推进。
3.城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尚不稳定,治理任务仍很艰巨
本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虽已超过80%,但未纳管污染源仍面广量大,截污纳管和污水三级管网改造任务十分繁重;
受雨污混接和初期雨水影响,部分河道“逢雨就黑”;
污泥处理处置阶段性矛盾十分突出,目前,全市每日约有3000立方米污泥亟待处理;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厂群矛盾加剧;
郊区骨干河道、界河整治滞后,脏乱差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城乡河道水质尚有反复。
4.农田水利部分设施老化失修,灌排标准有待提高
目前全市灌排泵站总数约6000座,其中部分设施年久失修,灌溉泵站装置效率较低;
低洼圩区总体除涝能力不足,粮田、菜田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和田间工程设施覆盖不全;
此外,维修养护机制不健全,部分设施还存在失养、失管的现象,影响设施设备效益的充分发挥。
二、“十二五”发展思路
“十二五”期间,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也是郊区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水务作为城乡发展重要基础设施保障,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
一是上海经济和人口规模持续增长,水资源约束和水环境压力有增无减;
二是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对水务公共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并日趋多样化;
三是发挥世博后续效应,需不断完善水务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四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为此,上海水务“十二五”发展要更加注重安全保障、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农村水利建设,更加注重常态长效管理,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水务保障体系。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改善民生的大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驱动,坚持科学治水、依法管水,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人水和谐理念进一步贯穿于水务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综合性规划、系统性建设、长效化管理,推进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区域与流域联动发展、城乡水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水务基础性保障能力,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民生改善
水务发展要与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要求出发,着力解决好与民生改善密切相关的水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的新需求。
(2)坚持注重安全保障
水务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把特大型城市的水务安全保障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协调“安全、资源、环境”的关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灾害风险,加强应急管理,保障城乡生活和生产平稳有序。
(3)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增强本市综合实力的内在动力。
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更加注重郊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指导、聚焦重点,逐步实现水务公共服务均衡化。
(4)坚持保护节约资源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要求,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预防为主、强化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坚持强化建管并举
水务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建设“两高一少”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水务行业监管的作用,在强化管理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水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水务服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重点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上海的市情、水情,在“十一五”水务发展的基础上,从“偿还欠账、适应发展”为主的阶段,向“完善体系、提升跨越”为主的阶段转变。
要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原则,突出以下水务发展重点:
1.以增强防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实现标准内汛情无灾、超标准汛情少灾
防汛安全关系到城乡经济社会安全大局。
要加快城乡防洪工程、区域除涝、排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区域除涝和城镇排水等“四道防线”;
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2.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为重点,基本形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体系框架
要按照“立足上海实际,注重基础评估,科学设计制度,逐步完善体系”的总体要求,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评估,建立法律法规、政策机制、技术标准、工程措施和监督考核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3.以供水水质全面达标和集约化供水为重点,基本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衡化
以“满足需求、提高水质、安全可靠”为主线,加强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确保饮用水洁净安全。
进一步优化水源地布局,挖掘青草沙水源的潜力和保障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安全,完善“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应体系。
提升水厂处理工艺,完成郊区集约化供水,使供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专栏3节水型社会
节水型社会,是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价值取向,以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为特征,以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支撑,以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为指导,以健全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综合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建立形成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一种社会形态。
专栏4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指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
推进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做到能操作、可检查、易考核。
专栏5郊区集约化供水
集约化供水,是指原水统筹、水厂集约、管网优化、分片调度、管理到户的供水方式。
加快推进郊区集约化供水是提高水质、改善民生、确保安全、服务发展的需要。
依据《上海市郊区集约化供水规划》,到2012年7月1日前,郊区基本完成除崇明县以外地区的集约化供水;
到2015年底前,崇明县完成集约化供水,本市原水集中保护,供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水质标准,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衡化。
4.以截污纳管和污泥处理处置为重点,基本实现城乡河道水质稳中有升
通过优化系统、强化管理、点面结合、泥水同步等综合措施,以相关政策为牵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完成国家“十二五”对本市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总量。
继续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积极推进雨污混接改造和初期雨水污染治理;
开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臭气整治;
大力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基本实现污泥的有效处理和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明显提高。
5.以骨干河道整治和河道生态治理为重点,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
结合本市基本生态网络建设,发挥河道的排水、生态、航运和景观等综合功能,加快区域骨干河道和区界河道整治,推进水源保护区、崇明生态岛、环淀山湖等重点区域水生态保护和河道生态治理,加强河道养护长效化、引清调水常态化,进一步营造城乡宜居水环境。
6.以推进大型灌区及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以中央补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市级财政专项为带动,以提高农田防汛除涝能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开展以低洼圩区治理和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水利配套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157万亩粮田和50万亩菜地水利设施全覆盖。
7.以农用地滩涂造地为重点,缓解土地紧缺矛盾
顺应长江口综合整治和深水航道建设的国家战略,坚持保护为重、科学开发,在保持滩涂湿地动态平衡的同时,加大农用地滩涂造地的投入保障和开发力度,服务本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大局。
8.以支持服务新城和市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为重点,同步推进水务设施配套建设
围绕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大型飞机总装基地、迪士尼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优化完善水务专项规划,大力推进水务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9.以建立和完善水务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举、安全为先,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总结水务行业“十一五”期间和迎博办博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眼,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健全、标准科学、管理高效、投入保障、运行有序的水务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5~10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与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目标相匹配的现代水务保障体系。
到“十二五”末,上海水务发展总体上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实现“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质优良、河道环境友好、农田水利领先、资源管理严格、水务管理高效”的目标。
主要体现为:
进一步完善标准适宜、设施完善、综合配套的防汛保安体系,防汛除涝能力显著提升;
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水质优良、集约节约的供水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城乡统筹供水全面实现;
进一步完善治污为本、截污为先、标本兼治的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水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
进一步完善配套齐全、灌排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田水利体系,农田水利水平达到全国领先;
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用水高效、限制纳污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常态长效、高效透明的水行政管理体系,水务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主要指标
规划确定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农田水利、滩涂造地等五类17项定性定量指标。
其中,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城镇污水处理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值、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4项为约束性指标,其余为预期性指标。
具体为:
(1)水安全主要指标
流域防洪:
流域行洪河道防御不同降雨典型的50年一遇洪水,重点工程向100年一遇过渡。
城市防洪:
黄浦江防汛墙达到千年一遇设防标准;
城市化地区海塘防御全面达到200年一遇标准,非城市化地区达到100年一遇标准。
区域除涝:
中心城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的除涝标准;
郊区基本达到1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
城镇排水:
按照一般地区1年一遇标准,部分重要地区和特殊地区3~5年一遇标准,中心城建成区基本消除系统空白,系统基本达标;
郊区排水建设与城镇化发展同步,新城建设标准与中心城一致。
(2)水资源主要指标
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等五项水质指标≥95%,运行管理水平全国领先。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3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年地下水开采量≤1800万立方米。
年地下水回灌量≥2300万立方米。
(3)水环境主要指标
城镇污水处理率≥85%。
城镇污水污泥处理率≥85%。
城乡河道水质:
中心城骨干河道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Ⅴ类水标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骨干河道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地表Ⅳ类,崇明生态岛骨干河道基本达到地表Ⅲ类,郊区其他河道水质稳中有升。
截污纳管:
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截污纳管。
(4)农田水利主要指标
圩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除涝标准。
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75%。
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0.73。
(5)滩涂造地主要指标
促淤28万亩,圈围成陆15万亩。
三、“十二五”主要任务
(一)防汛安全保障
1.继续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和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方案,实施大泖港上游河道及园泄泾支流防洪工程和淀山湖堤防达标工程建设;
结合苏申内港线航道工程建设,适时启动东太湖分洪吴淞江行洪工程建设;
强化太浦河清水走廊的建设,完成太湖流域治理后续工程建设,加大太浦河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有效保护力度;
联合江苏省,积极推进环淀山湖联动治污。
2.完成薄弱堤防加固改造
进一步完善黄浦江和苏州河上游段(吴淞江)堤防加固改造40余公里;
完成部分薄弱地段海塘达标改造及保滩工程,并结合水利部新颁规范,研究复核现有海塘防御能力,适时启动必要的升级改造工程。
3.加快区域排涝泵闸建设
续建、新建和改造浦东、闵行、松江、青浦、崇明等30余座区域排涝泵闸和沿江沿海病险水闸。
4.加强城镇排水系统建设和达标改造
中心城区新建和完善虹许、龙华机场等28个排水系统,建设汉阳、大名、中央商务区等较高标准排水系统,新增雨水排水能力500立方米/秒左右,基本消除建成区空白点和低标系统;
郊区重点建设南桥、青浦、嘉定等新城和市重大项目的雨水配套工程。
开展雨水排水规划修编,通过系统改造、源头控制、降低径流系数等措施,建管并举适当提高标准。
5.择机启动长江口综合整治北支中缩窄工程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抓紧开展长江口综合整治北支中缩窄工程前期研究,择机推进。
6.强化应急减灾设施建设
完成苏州河挡潮减灾应急备用水闸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防汛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完善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开展排水管道检测修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城乡集约化供水
1.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布局
全面完成青草沙水源地及原水系统工程;
完成东风西沙水源地及原水系统一期工程建设;
积极研究青草沙水库与陈行水库连通管工程并择机启动,完善“两江并举、多源互补”水源地格局,长江水源供应比例达到70%;
推进青草沙、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保护工程;
完成黄浦江上游闵奉原水工程;
完善供水规划修编,完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深化研究。
2.完成中心城区和郊区集约化供水厂网建设
开展罗泾、徐泾、金山一水厂等17座水厂新建、改扩建,同步关闭60座左右乡镇水厂,新增供水能力150万立方米/日左右,总供水规模达到1310万立方米/日左右;
黄浦江水源水厂全面实施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长江水源水厂完善水质达标工艺,改造中心城区主干网约350公里,郊区主干网约800公里,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
3.持续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结合旧住房改造,会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开展5000万平方米左右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按照“改造一批、验收一批、接管一批”的要求,研究制定二次供水设施产权管理办法,规范服务站点设置,制订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三)水环境治理
1.完善污水处理厂网建设
结合郊区新城、大型居住区、虹桥商务区、大型飞机总装基地、迪士尼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推进相关厂网建设。
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适时建设泰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续建、新建、改扩建嘉定安亭、崇明陈家镇等18座郊区污水处理厂,逐步推进脱氮除磷技术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0万立方米/日左右,全市污水设施总规模达到800万立方米/日左右;
完成白龙港南线东段输水干线工程,建设全市一、二级污水收集管网1000余公里,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
实施截污纳管攻坚战,基本完成全市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中心城达到90%,郊区城镇达到80%。
积极开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臭气整治工程,同步开展龙华、天山、曲阳、长桥等市区污水处理厂调整改造可能性规划研究。
开展污水区域系统连通和应急调度研究,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应急处置能力。
2.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完成竹园污泥焚烧厂建设、石洞口污泥焚烧厂改造扩容和白龙港污泥处理应急工程,以及青浦、松江、嘉定、金山、奉贤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建设,污泥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实现全市污泥的有效处理和安全处置,资源化利用明显提高。
3.启动初期雨水治理工程
推进徐汇、闵行等部分区域的雨污混接改造;
完成中心城区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深化初期雨水截流调蓄设施的示范工程建设,启动部分雨水泵站改造。
在新建区域和有条件的旧区改造中,增加可渗透性路面,控制区域径流系数,尽量削减雨峰,降低流量,减少合流系统的溢流排放量。
同时强化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
制定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和考核奖励措施,控制泵站放江污染,达到总量控制目标。
4.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支持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郊区村庄改造等,因地制宜,新建完成2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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