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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人投资者作为询价对象应当具备5年以上投资经验。
28、
29、
30、发行人在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披露:
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上市保荐书、法律意见书、其他。
31、
32、独董需要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
33、股东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要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交所备案。
34、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部分条件:
发起人认购股本总额不低于拟发行的35%;
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RMB;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25%以上;
拟发行股本总额超过4亿的,拟向社会发行股份比例达15%以上;
原企业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连续3年盈利。
35、
36、创业板IPO的,不能存在最近1年净利润主要来自报表外收益或营业收入有问题
37、
38、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该对招股说明书出确认意见并签字。
39、发行人要在董事会召开后两日内刊登公告,披露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董事会决议、独董意见
40、发行可交换公司债的条件:
有限或股份公司;
结构良好;
公司最近1期净资产不少于RMB3亿元;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
本次发行后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1期净资产额的40%;
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股票前20交易日均价计算市值70%,且股票为担保物;
信用评级良好。
41、申请创业板上市:
股票已公开发行;
股本总额大等于3000万;
公开发行股份达到总数25%。
超过4亿,大于10%;
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最近3年无虚假记载、违法。
42、
要放在住所!
43、
44、
45、资本性支出的分析一般包括:
最近3年及1期重大资本性支出;
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46、律所要对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负责。
47、
48、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本次的登记文件有问题如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
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而未纠正;
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闲人高管董事等被立案侦查。
49、
50、
51、本公司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都不能卖出股票
52、保荐机构从事保荐业务的记录包括:
会议纪要、备忘录、访谈提纲及记录、对发行人进行现场尽职调查的记录、招股说明书验证。
53、
54、
55、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可以用于: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收购产权(股权)、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
、
56、会计报表审计过程包括:
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审计完成阶段、评估阶段。
57、
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应良好,包括:
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最近3年及1期财报未被会计师出具保留否定或无法意见的审计报告;
资产质量良好;
经营成果真实,最近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3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额20%。
58、创业板公司的特点: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
59、全部发行工作完成后15日内,主承销商应当将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行使情况及其内部监察报告交给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
60、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FI和邮储可以申请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
61、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3届
62、
63、财顾在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报告书。
64、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按具体做法不同,分为专项存单方式和全额存款方式两种。
65、
(这是主板要求,创业板是3000W)
66、终止保荐协议,5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报告。
67、总资产规模为10亿元以上的发行人,可视实际情况决定应披露的交易金额。
68、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69、
70、
7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72、
73、可追加的记账式国债,最高投标限额为当期国债招标量25%,单一招标最低投标限额0.2亿;
最高投标限额30亿元;
变动浮动为0.1亿元的整数倍。
74、出售、购买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5、
76、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77、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是网下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并按比例配售。
78、
79、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取得该公司A股后3年内不可转让。
80、国家发改委自受理企业债券发行申请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做出核准决定
81、公开发行债券,在销售期内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占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不足50%,视为发行失败。
82、外部信用增级包括但不限于:
备用信用证、担保、保险等方式。
83、财顾提供的服务:
寻找目标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商议收购条款、其他。
84、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在上市公司发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
85、
86、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摘要同时刊登发行公告。
87、创业板申请上市,需要最近24个月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无重大变化。
88、可转债自转换期结束之前第10个交易日起停止交易。
89、申请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上一年度记账式国债业务要位于前25名
90、上市公司要在可转债期满前3-5个交易日内披露本息兑付公告。
91、企业债利率不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92、上市公司出现最近2年连续亏损的,证交所暂停其可转债上市。
93、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行完成当年及其后一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个月内对发行人进行回访,并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召开5个工作日之前,将回访报告在指定报刊、网站公告。
94、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中国证监会人员为5人。
95、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涉及的股票发行验资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行。
96、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与本息支付日前10日内,将有关事项公告3次。
97、内地企业在香港创业板发行上市的,公众持有的股本证券最少由100人持有。
98、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期满后将进展报告给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并予以公告,超过12个月未实施的,核准文件失效。
99、为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揭示一级市场风险。
100、
101、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102、私募发行外资股的,需要准备信息备忘录。
103、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进行申购。
104、每股收益是除以总股本算的
105、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检查但是不负责。
106、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当地证监局、交易所备案。
107、法律意见书的底稿保存不少于7年。
108、公开发行证券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降50%以上,保荐人不被受理3-12个月,特别严重会撤销资格。
109、
110、股票上市前,发行人要在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文件有:
上市公告书、公司章程、法律意见书、上市保荐书。
111、发行人可以聘请作为债券代理人的有:
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
112、保荐人只能查阅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不是所有的。
113、政策性金融债券可以向:
国有、区域商银、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FI发行。
114、股东大会提案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
115、关于公司内控情况的包括:
制度建立、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的评价。
116、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可豁免股票锁定
117、《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中,IPO分为: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
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
118、欧盟新设三个监管局,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实施监管;
总部分别在伦敦、法兰克福、巴黎
119、外资股国际推介与询价包括:
预路演、路演推介、簿记定价。
120、有高污染高危险业务的,要披露近年相关费用成本支出。
121、
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时,双方签订的信托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委托管理合同不征印花税;
发起、受托机构在资证化的过程中的保管、托管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受托机构发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暂免征收印花税。
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因开展信贷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122、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经审计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123、
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需要满足: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固定资产投资规定、符合利用外资规定、发起人认购股本总额不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35%;
发起人的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拟发行股份总额超过RMB4亿元,达15%以上;
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国企);
最近3年连续盈利。
124、融资收入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调回境内:
提供商业贷款、在境内新设外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
125、
126、集合票据:
统一产品设计、券种冠名、信用增进、注册发行。
12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的资产评估信息中包括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
128、下列情形,交易所停止公司可转债交易:
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3个交易日后停止;
转换期结束之前第10个交易日停止;
赎回期间停止。
129、地方政府债券的分销方式:
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
130、超规模发行金融债券是违法的。
不足规模不违法。
131、资产支持证券名称应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的名称有显著区别。
132、收购过程中,并购企业面临整合风险、营运、反收购、融资、法律、市场风险
133、建立股东大会、经理、董事会、监事会分权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134、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可转债和次级债。
135、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的承诺函可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136、
137、中小型公司新股发行中,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网下配售的配售量,以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
138、正式上市之前都是尽职推荐阶段。
139、配股一般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
价格区间的上限是前20或30日均价
140、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发出公告后到期满之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条件买入被购公司股票。
141、
142、发审委会议有5个委员,3票就是通过,否则没通过。
143、特殊目的公司:
中国境内公司OR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144、1994的公司法募集设立的公司仅指向社会募集设立的公司。
5.16.2015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营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自营、资本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RMB
2.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信托证书是规定债券发行人和债权人权利和义务的文件。
4.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发行上市辅导机构报送的资料过期不予反馈的,应视为无异议。
应该在10日内审查。
5.采用上网发行和对法人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股票,用于配售部分的股票不得少于发行量的25%,不得多于公开发行量的75%。
每一个对象配售股份不超过5%,不超过50万股。
6.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方式通常是配售方式,这种发行方式的特征:
正式承销前市场的预测、承销协议进具备有限的商业、法律意义。
7.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注册中,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8.债券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日起6个月内有效;
核准后,公司要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9.申请香港创业板发行、上市,发行人具备24个月活跃业务记录,需要100名以上股东;
具备12个月的,至少300名股东。
10.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必须有关部门批准才可执行。
不管怎样,不能弥补亏损和进行非生产性支出。
11.2000年《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有关通知》
12.2009年6月10日《进一步完善改革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
13.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与关联企业在:
资产、人员、财务上分开。
14.股票比贷款来说,筹资风险要低。
15.花旗银行不是私人银行和证券公司混合体。
16.在股票定价分析报告中进行二级市场分析时,应分析近1个月已发行股票的中签率。
17.申请H股上市的公司持股量最高的前3名公众股东,合计持股量不超过上市时公众持股量的50%。
18.股东大会的职权概括:
决定权和审批权。
19.申请IPO的公司要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九号》制作文件。
20.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内容包括评估方法、计价标准。
21.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要向人行报送申请!
22.可转债上市条件之一是期限在1年以上。
23.申请发行新股,最近24个月内曾经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24.发起人以与经营性业务有关的资产出资,同时还应投入与该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商标、特许经营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25.拟发行上市公司要采取整体改制的方式;
如果拥有商标使用权,若关联方要使用,需要签订公平合理的合同。
26.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中,发行人应明确披露发行人、担保人、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7.股东所持股份具有:
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
28.
29.
30.国有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
有效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
优化资源配置;
筹集资金。
31.非现场检查(承销业务)包括:
证券公司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32.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需委任有关人士担任:
公司秘书、董事、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
33.国债承销团成员是指中国境内具备一定资格并经批准从事国债承销业务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它们符合记账式国债成员要求。
凭证式国债为:
商银、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34.其他股东也是关联方!
35.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
36.毒丸策略包括:
负债毒丸、人员毒丸。
37.投行业务可能因管理不善导致的风险有:
法律、财务、道德风险。
38.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入股东大会指定账户;
39.记账式国债分销方式:
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试点商银柜台销售。
40.新股发行议案经过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该在2日内报告证交所。
41.发行人发生主体变更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重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人行、投资报告。
42.被证券从业协会除名的,满12个月后可以继续询价。
43.企业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主要有:
承销商、律师。
4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要公开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办法、时间、地点。
45.创业板上市的IPO条件:
设立经营满3年;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1年盈利,净利润不少于500W,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6.募股资金运用披露中包括:
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项目的资金投入时间进度、项目履行的审批等;
所筹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应说明缺口部分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47.拟配股数量占本次配股前股本总额的40%,不可向原股东配股。
48.发行国债的招标标的可以是:
利率、利差、价格、数量。
49.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可以由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50.保荐书不需要包括所选择的律师事务所。
51.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应当按照有关要求,报送规范运作情况的报告。
5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要求人民法院撤销。
53.港创业板上市,上市文件必须披露发行人拟分配证券的基准详情,包括公众人士及配售部分各自持有的详情。
54.
55.内核小组通常由8-15名专业人士组成,这些人员要保持稳定性和独立性。
56.信托投资公司自1999年9.1日起不再从事股票承销业务。
57.客户回访是由风控部门完成!
58.国际市场上的配售是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配售。
59.主承销商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但是无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0.商银发行混合资本债券应具备的条件和发行金融债券完全相同。
61.
62.
63.
64.
65.企业财务公司可以发行金融债券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66.以募集设立的公司,应在幕足后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出席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
权威冲刺:
1.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IPO在创业板,保荐机构要在发行人披露年报、中期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
3.
4.证监会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要在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书面决定。
5.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亿元RMB或者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6.拟上市公司开展改组工作,由财务顾问作为牵头召集人,成立专门协调小组开展工作。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
本公司OR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1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
9.发行人要在金融债券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
最后一次付息暨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兑付公告。
10.上市公司新股发行保荐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及电子文件3份。
11.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标准的,要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机构申报,否则不得实施集中。
12.盈利预测与实际出现重大差距的责任:
重组完成后,属于管理层事先无法获知或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上市公司或购买资产实现的利润未达到盈利预测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80%,或者实际运营情况差距很大,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所、财顾、资评机构要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同一报刊做出解释、进行公开道歉;
实现金额未达到50%,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
13.
14.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转股完成后次日成为发行公司股东。
15.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16.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17.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收购人拟按规定申请豁免的,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编制上市收购公告书。
1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必须在资金解冻前将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公告。
19.创业板上市,按第28号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
20.内地企业在港创业板发行上市,公众人士持有股本证券市值至少为3000W港元。
最少由100人持有。
21.境外评估机构根据上市地有关法律、上市规则要求,通常仅对公司物业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22.外国投资者及其控股母、子公司在并购后持有股份总额在50%以上,外国投资者取得实际控制权。
23.
24.2个及2个以上的发起人以经营性的业务和资产出资组建拟发行上市公司,业务和资产应完整投入拟发行上市公司。
25.
26.
27.参加发审会的委员为5名,同意票数达到3票即通过。
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表决结果。
28.股利分配,发行人应披露最近3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实际股利分配情况、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9.公司要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0.股票交易策略包括:
股票回购、管理层收购。
31.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内蒙信息交易股票累计达50万以上;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
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获利或避免损失累计达到15万。
32.
33.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时,不需要聘请境外评估机构。
34.债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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