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起源演变过程及构字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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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刻也,刻识其数也。
”郑玄注《系辞》说:
“书之于木,刻其侧为契,各持其一,后以相考合。
2
《周礼质人》注里说:
“书契取予市物之券也。
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
《列子说符篇》
说:
“宋人游于道,得人遗契者,归而藏之,密数其齿。
”所说的
“齿”,就是质契上所刻的齿痕。
(4)仓颉造字说
《吕氏春秋·
君守篇》:
“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
《荀子.解蔽篇》中说:
“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
淮南子•本经》说: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仓颉,传说他是黃帝的史官,黃帝是古代中原部落联盟的领袖,由于社会进入较大规模的部落联盟阶段,联盟之间外交事务日益频繁,故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各联盟共用的交际符号,于是搜集及整理共用文字的工作便交在史官仓颉的手上了。
(5)图画说
现代学者认为:
汉字真正起源于原始图画。
一些出土文物上刻划的图形,很可能与文字有渊源关系。
2、汉字的造字方法有哪些?
(1)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
日、月是也。
(文字描摹实物的形状)
(2)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上、下是也。
(文字由指示性的符号构成)
(3)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
武、信是也。
(汇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构成一个新字)
(4)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
江、河是也。
3、完成下列“汉字的演变过程”表格。
形成时代
代表性文字
主要载体
商周
甲骨文
龟甲、兽骨
春秋、战国
籀文(即大篆)
青铜器、石
秦
小
篆
石
汉
隶
书
竹简、帛
汉、唐
楷
帛、纸
行
草
二、精读研讨,讨论下列问题。
1、你能认识课本第39页图片上所展示的古文字吗?
所列古文字对应今天的汉字分别是:
“舟、车、册、又、其(“簸箕”的“箕”的本字)、月、川、刀;
门、凤、鱼、鹿、羊、牛、犬、豕;
下、亦(“腋”的本字)、龙;
贝、翼、射、立;
女、妇、乳、毓(同“生育”的“育”);
书、从、莫(“暮”的本字)、明”。
2、有趣的“拆字”
一日,康熙听说有一位和尚很有学问,便请他来宫中下棋。
康熙连输三盘,便出上联试和尚“山石岩下古木枯,此木为柴。
”和尚脱口而出“白水泉边女子好,少女更妙。
”你能猜出下面的字吗?
⑴野径无人草丛生(茎)
⑵一口咬去多半截(名)
⑶大火烧到耳朵边(耿)
⑷牛角上边来一刀(解)
⑸东南西北无弯路(置)
⑹雨余山色浑如睡(雪)
⑺空山之中一亩田(画)
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踵)
⑼无角牛登上没峰山(击)
四、趣味文字,积累下列材料
1、“六书”和《说文解字》
四、“六书”分析
1.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就是按照客观事物的形体,随其圆转曲直描绘出一种具有形象感的代表符号。
可以分为整体象形和附体象形两类。
①整体象形
所谓“整体象形”,即描摹出事物的整体形象。
如:
“日”,《说文》:
“,实也。
太阳之精不亏。
从囗一。
象形。
”
既曰“从囗一”,便是会意字,不得又谓“象形”。
许慎因不明“日”字形体的变化,误将字形析作“从囗一”。
早期金文作,象太阳之形;
或于中间加点作饰笔,如、。
甲骨文作、、,与金文一致。
小篆作,圆形讹成椭圆。
隶书进一步将圆转的笔道改成方折的笔划,如“日”。
“月”,《说文》:
“,阙也。
太阴之精。
甲、金文作、,象弯月之形;
或于其中加饰笔,如、。
饰笔引长则作,小篆作正由此而来。
隶书作“月”。
“自”,《说文》:
“,鼻也。
象鼻形。
甲骨文作、,象人鼻之形。
金文或稍讹,作、、。
小篆作,隶书作。
“隹”,《说文》:
“,鸟之短尾总名也。
金文作、,甲骨文作、,象短尾鸟之形。
小篆作,犹存古意;
隶书解散篆体,作、、,完全失去象形意味。
“魚”,《说文》:
“,水虫也。
鱼尾与燕尾相似。
早期金文作、,甲骨文作、;
后来于左右各增饰笔作、。
小篆作,省去了两边的鳍形。
隶书作“魚”,只是将圆转的笔道改成方折的笔划而已。
“犬”,《说文》:
“,狗之有县蹄者也。
孔子曰:
‘视犬之字,如画狗也。
’”
早期金文作,甲骨文作、、。
金文后来作、、;
春秋时作,战国时或讹变作;
小篆作,则是其进一步讹变。
隶书作。
②附体象形
有些事物单独画出不易辨识,所以要把它所依附的事物一起画出。
“眉”,《说文》:
“,目上毛也。
从目,象眉之形。
上象頟理也。
甲骨文作、,或作、、、,因为如果不画出“目”形,便难以使人明了是眉毛。
金文或同甲骨文,如;
或字形稍讹,毛与“目”离析为二,如、、。
小篆是其进一步讹变。
许慎据已讹之小篆将本象毛形的“”当作頟理,误甚。
《段注》附会许说,谓“”“象眉之形”,谓“在两眉上”“象頟理”,与古文字不合。
隶书作,只是将改用方折的笔划而已。
“齒”,《说文》:
“,口龂骨也。
象口齿之形。
止声。
,古文齿字。
甲骨文作、、、,或作、,象口中有齿之形。
战国时作、,下半很明显是由甲骨文后二形演变而来,《说文》古文“”即源于此。
因为字形讹变后与“(臼)”字难以分辨,于是在上面加“止”作声符以区别之。
小篆字形是其进一步变化。
隶变作、。
“州”,《说文》:
“,水中可居曰州。
周遶其旁,从重川。
……,古文州。
商代金文作,甲骨文作、,旁象川流,中央象土地。
西周金文同甲文,如、,《说文》古文稍讹。
小篆字形当是两边笔形受中间同化的结果。
许慎不明,析成“重川”,不确。
隶变作、、。
2.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据《汉书·
艺文志》颜师古注改为“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许慎对“指事”的定义过于笼统,并与象形、会意的界线含混不清:
说“视而可识”,则很似“象形”;
说“察而可见”,又似“会意”。
所以,后来学者对“指事”的理解存在分歧。
就所见的指事字来看,实际包含两类情况:
一类指事字,“实际上是在象形的方法难以表示事物的特点的时候,利用标注记号的方法指出事物的要点,即在两个符号中,一个是字,另一个不是字,只是个符号。
”(高明)也就是说,有些事物本身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它所赖以存在的整个事物,于是便在象整个事物之形的象形字上加指事符号(跟附体象形不同:
附体象形字所要表示的事物与它所依附的事物是可以独立存在的,如眉毛和目本是两件事物;
而“刃”字所表示的事物,即刀刃,与刀是分不开的);
另一类指事字,表示的是纯粹抽象的概念,这类字虽然看起来字形与某些具体事物类似,但它表示的意思并不是这类具体事物,而是另一种抽象的意义,因而不得视为象形字。
下面分别举例来说明这两类指事字。
①象形字加指事符号构成的“指事”字
大多数的指事字都有两个构成成分,其中一个构成成分是可以独立成字的象形字,另一个则是不能独立成字的指事符号。
之所以要将指事符号加在象形字上,就是因为所表示的意义与这个象形字所表示的意义有关。
“刀”,《说文》:
“,兵也。
甲骨文作,正象刀之形;
小篆作,刀把稍有讹变;
隶书作“刀”。
“刀”是个象形字,而刀刃虽在刀上,但却无法直接表现出来。
“刃”,《说文》:
“,刀坚也。
象刀有刃之形。
小篆作,战国秦文字作,即在“刀”的有刃的地方加指事符号;
隶书作“刃”。
字看起来象“刀”,所谓“视而可识”;
但表示的并不是整个“刀”,而是刀的刃,即所谓“察而可见”。
“木”,《说文》:
“,冒也,冒地而生。
东方之行。
从屮,下象其根。
其实“木”是个整体象形字,甲骨文作,上象枝,下象根,中间是树干。
小篆作是其演变。
隶书作“木”,将上面的树枝形简化作一横划。
“本”,《说文》:
“,木下曰本。
从木,一在其下。
战国秦文字作、,都是在木的根部加指事符号。
隶书作“本”。
“末”,《说文》:
“,木上曰末。
从木,一在其上。
春秋金文作,在木上加指事符号。
小篆作(点引长成为一横划),隶书作“末”。
“朱”,《说文》:
“,赤心木,松柏属。
从木,一在其中。
段玉裁注曰:
“赤心不可象,故以一识之。
”金文作、,正于木中心处加指事符号;
点引长成横划,如。
秦简作,汉隶作、,前一种写法与古文字一致,后一种写法源于秦简。
楷书进一步将树枝形变成一丿一横,以便书写。
“亦”,《说文》:
“,人之臂亦也。
从大,象两亦之形。
甲骨文作,在正面的人形的臂腋处加指事符号。
小篆作,与古文字一致。
秦简作、,人的两臂与身躯稍讹。
汉隶作、,两臂和身躯变成了一点和一横划,两腿变成了两竖笔,左右两点即是原来的指事符号。
“寸”,《说文》:
“,十分也。
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
从又从一。
按《说文》的体例,段玉裁谓“寸”是会意字。
其实,所谓“一”并不是表意的构件,它只是一个指事符号,指示寸口之所在。
秦简作,在手的寸口处加指事符号。
汉隶作,将象手指形的曲笔简化成一横,手臂形变成竖弯勾。
②约定的记号形成的指事字
有的指事字很难说是某个具体事物的象形,大概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记事符号。
例如划一道横线表示“一”,划两道横线表示“二”,划三道横线表示“三”,划四道横线表示“亖”(四)。
大概是由于积划多了以后不易一眼看出,所以,从“五”开始,就用另外的记号来表示,如×
、(五。
也有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六),、(七),、(八),(十)甲骨文的“五、六、七、八、十”四个字构形都很简单,很说是象具体事物之形,有学者说它们就是纯粹约定俗成的记号(对于“九”字有不同看法)。
也有的指事字是利用抽象符号组合而成,就是说用来构成指事字的两个构成成分都很难说象具体事物之形。
“上”,《说文》:
“,高也。
指事也。
小篆“上”字作、两种形体,都是已发生过很大变化的形体,不足为据。
甲、金文作,用在朝上弧线上加一短横来表示“上”。
后来写作,弧线简化作直线。
“下”,《说文》:
“,底也。
指事。
小篆作、两种形体,也都是经过了很多变化才成这个样子的,不足为据。
甲、金文作,用在朝下的弧线下加一短横来表示“下”。
后来写作,弧线也简化作直线。
甲、金文“上”、“下”两个字所用的弧线和短横,很难说象什么具体事物之形,仅仅是作为两个抽象符号,靠这两个符号的不同的结合方式表达不同的意义。
本来“上”“下”两个字是容易区别的。
当弧线简化成长横之后,“上”“下”两个字就变成靠短横在长横上还是在长横下来分别了,而人们在书写或刻写时也不一定都会把长短横区别得很清楚,这样一来,字形也就不容易分辨了。
于是,就又采用加竖笔的方法来区别它们:
“”加上朝上的竖笔,作;
“”就加上朝下的竖笔,作。
小篆的“”、“”二形就是“”、“”的进一步变化。
至于小篆的“”、“”二形,大概是脱落了短横所致,出土文字数据并未见如此写法。
3.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会意字一般都是有两个直接构成成分组成(有的构成成分本身就是合体字,又当别论。
至于《说文》中有所谓合三体会意的字,实际上也都是许氏对字形的理解不妥造成。
很难想象人们在造字的时候会共时用三个或更多的构件。
如果有平面静态地看是三个或更多构件构成的字,如“祭”字,这些构件并不处在同一层面,并不都是一个层面上的直接构成成分),会合二字之形或义以表新的意义。
根据现有的古文字资料来看,会意字的组合形式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类:
一类是以形会意,即“比类”
这一类会意字,完全以形为基础,以图形的组合来反映某些词义的具体内容,使人看到结合的形体,就可联想到语言中的某个词。
“从”,《说文》:
“,相听也。
从二人。
甲骨文作、,两个人可以朝左,也可以朝右,但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
“北”,《说文》:
“,乖也。
从二人相背。
甲骨文作、,两个人互相背朝对方。
小篆作;
秦简作;
隶书作、,只是笔划更加方折、平直些而已。
“从”和“北”都是用两个人来构字,但两个人结合的方式不同,就表示了不同的意义。
字形的不同,体现的实际是结合方式的不同。
再来看一组构件相同的字。
“伐”,《说文》:
“,击也。
从人持戈。
甲骨文作、,用“戈”砍在“人”的头部以会砍伐之意。
小篆作,“戈”已经与“人”分离,所以许慎将字形析为“从人持戈”。
“戍”,《说文》:
“,守边也。
甲骨文作,金文或作,戈的刃都在人头之上,不会伤着人。
小篆作。
许慎因为未见过更早的字形,所以把“伐”和“戍”都析作“从人持戈”,其实这两个字是靠“人”与“戈”不同的结合方式来区别的。
“武”,《说文》:
“,楚庄王曰:
‘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
一般人都认为许慎引楚庄王的话来解释“武”字不合适,他的思想恐怕不能代表造字时代人的思想。
“武”,甲骨文作、,一般学者都认为“止”就代表人。
“武”字“从止从戈”,应该就是表示扛着戈去打战,因而有勇武之义。
隶书作、、等形;
到楷书作“武”也就不难理解了。
另一类是以义会意,即“合谊”
“谊”是表示意义的本字,而“義(义)”是假借字。
后世假借字行,而本字又用作表友谊之义。
所谓“以义会意”,就是会合两个构成成分的词义以表示新的意义。
“朏”,《说文》:
“,月未盛之明。
从月出。
实际就是合“月”和“出”二字的意义以表示月亮刚刚升起之义。
“凭”,《说文》:
“,依几也。
从几从任。
即会合“任”和“几”两个字的意义来表示依附于几案之义。
“劣”,《说文》:
“,弱也。
从力少。
”(大徐本作“从力少声”,误。
)
即会合“力”和“少”二字之义以表示弱义。
“肰”,《说文》:
“,犬肉也。
从犬肉。
也是会合“犬”和“肉”二字之义。
“尟”,《说文》:
“,是少也,尟俱存也。
从是少。
贾侍中说。
即会合“是”和“少”二字之义。
字或作“尠”,会合“甚”和“少”二字之义。
古文字中真正以义会意的字是不多的。
许慎举“信”字以为例,本来是有道理的,但后人对此字有不同看法。
“信”,《说文》:
“,诚也。
从人从言会意。
人说话要真诚。
有人说人说话未必“诚”,所以提出将“信”字分析作“从言人声”。
从语音上讲,上古“信”与“人”都在真部,说是形声字,也有道理。
后世也造了几个以义会意的字,如“不正为歪”、“小土为尘”等。
4.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名’即古曰名、今曰字之‘名’。
”“‘以事为名’,谓半义也;
‘取譬相成’,谓半声也。
‘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
按照许慎所下的定义,形声字的构成应当是形符和声符共时结合而成的。
就我们目前所知道的最早的商代甲骨文和金文来看,确实有一部分字在甲骨文或金文里,就已经具备形符和声符两个构件了。
这些字是不是形符和声符共时结合而成的,因为目前还没有比商代更早的成系统的古文字资料可资比较,我们姑且就认为它们是共时结合而成的。
“江”,《说文》:
“,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入海。
从水工声。
金文作、,从水工声,与小篆合。
“河”,《说文》:
“,水,出焞煌塞外昆仑山,发原注海。
从水可声。
甲骨文作(从水何声)(从水丂声),金文作(从水何声),战国陶文作(从水可声),秦简作(“水”已变作“氵”)。
“何”、“丂”、“可”语音相近,而且“可”字本就以“丂”作声符,“何”字后来也声化为“从人可声”,所以这三个字都可以充当“河”字的声符,但后世只有“从水可声”的字流传下来。
“汝”,《说文》:
“,水,出弘农卢氏,还归山东入淮。
从水女声。
甲骨文作、,从水女声。
“妹”,《说文》:
“,女弟也。
从女未声。
甲骨文作,从女未声;
或作,从女木声。
金文作。
“未”在上古是明母字,有学者认为“未”即是从“木”分化而来。
“未”与“妹”在上古声韵均同。
“木”与“妹”双声,且韵部也相近。
按理说,形声字的声符与整个形声字读音是相同或相近的,可是,《说文》里有些形声字的情况却并非如此,这又是为何呢?
根据古文字资料看,有的是由于字形演变了,许慎不明原来的构形而据已变之形立说所致。
“秊(年)”,《说文》:
“,谷孰也。
从禾千声。
“年”与“千”在上古都是“真部”字,但声母差距较大:
一个是泥母,一个是清母。
其实古文字原来并不是作“千”:
甲、金文原来作,从禾人声。
“人”与“年”上古韵部相同,声母也相近(甚至有人认为相同,所谓“娘日二母归泥”),所以,声符与整个形声字读音完全和谐。
后来字形变了,先是在“人”上加点作饰笔,如;
进一步变作,小篆作正源于此形。
许慎不知道原来“年”字是以“人”作声符的,他据小篆分析为“千声”,于是使得声符和整个形声字在声母上十分不和谐。
从汉字发展演变的过程看,后世有很多的形声结构的字,并不是形符和声符共时结合成的,而是历时累积成的。
裘锡圭先生说:
“最早的形声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就是一般所讲的形符)和音符(就是一般所讲的声符)组成,而是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产生的。
”(参阅《文字学概要》第八章)表意字加注音符,既不影响理解字义,又使人易于读出音来;
假借字加注形符,既容易读出音来,又不致使人对词义产生误解。
受此启发,人们便想到了用一个形符和一个声符共时结合的方法来造字,所以,形符和声符共时结合造字的方法应该是比象形、指事、会意等方法出现得要迟些。
但是此法一经产生,它的便于认读和理解的优点,使得人们很少再用象形、指事或者会意的方法造字了,甚至连那些本不是形声结构的字,人们也会采用增加形符或增加声符的方式,将其改造成形声结构的字。
“齿”,《说文》:
“,口龈骨也。
象口齿之形,止声。
甲骨文作,象口中有齿之形。
战国金文作,与甲骨文相比,最显著的不同是增加了声符“止”。
“止”与“齿”上古韵部相同,声母(章、昌)也相近,语音和谐。
加声符一般都是加在表意字上。
“鳳”,《说文》:
“,神鸟也。
天老曰:
‘凤之象也。
……’从鸟凡声。
甲骨文原来作、,象凤鸟之形。
可能是靠形体的不同难以把凤与鸟区别开来,于是人们在凤形之上加“凡”(“凤”在冬部,“凡”在侵部,也有学者认为在上古时冬与侵还没有分成两部;
声母相同)作声符,以别于鸟字,如、。
大概是因为“凡”声已将“凤”跟一般的鸟区别开来,凤本身的形体在新的字形中就显得不再重要,所以,原来的象凤之形的构件后来就干脆写成了“鸟”,如小篆作。
加形符一般是加在假借字上。
因为被假借字有它自己的本义,人们很容易被它的本义所干扰,或者即便是在用它的本义解释不通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个字在此表示什么意思。
加了形符之后,人们就不会被它的本义干扰了。
“师”字的本义是表示军队,汉代人假借它来记录{狮子}一词,写作“师子”。
不了解的人只看字面,不一定就知道它所记录的是动物的名称。
于是就有人在假借字“师”上增加“犬”旁,写作“狮”,因为多数表示动物的字都有“犬”旁,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不明白了。
在假借字上增加形符有积极的意义,它可以分化字形,造出所谓“今字”(或称“分化字”、“分别文”)。
“辟”,《说文》:
“,法也。
从卩从辛,节制其罪也。
从口,用法者也。
躲避之义,古人原来并没有造字,而是假借“辟”字为之;
因为躲避跟走路有关,后来在假借字上增加“辶”旁作“避”。
譬如之义,原来也没有造字,也是假借“辟”字为之;
后来在假借字上加“言”旁作“譬”。
开辟之义,以前也没有造字,而是假借“辟”字为之;
后来加“门”作“闢”,不过,现在简化字又写作“辟”,恢复用“古字”。
也有在表意字上再增加形符的,那主要是为了彰显词义。
“从”和“從”。
甲骨文作、,用两个方向一致的人表示后一人跟随前一人。
或加“彳”作,或加“辵”作,或加“止”作,这几个形体在卜辞和金文中用法并没有差别,应该视为一字之异体。
《说文》将“从”和“從”别为二字,谓“”是“相听也,从二人”,谓“”是“随行也,从辵从,从亦声”。
其实“相听”和“随行”意义并没有差别,这一点许慎是知道的,所以他将“從”归在“从部”,而不是归在“辵部”。
在表意字上增加形符,原来的表意字在新的字形中,客观上就成了兼表意的声符,如“從”字就可以分析为“从辵从从,从亦声”。
再举个例子:
《说文》有“(後)”字,谓“迟也。
从彳,幺夊者後也”,从三字会意。
从古文字来看,其说不确。
甲骨文原只作,隶定可作“”。
西周金文或增“彳”作,或增“辵”作(与《说文》所收“古文”同)。
可见“後”这个字并不是共时取三个构件来会意,而是历史累积而成的。
“”形后世无传,所以,许慎把“後”字分析作“从彳,幺夊者後也”。
正确的分析可以作“从彳从,亦声”。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后世的形声结构的字,并不都是形符和声符共时结合的方式造出来的。
换句话说,平面静态的形声结构的字,其来源并不只有形声造字法一种,另外的一个来源就是聚讼纷纭的“转注”。
5.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对于“转注”这一术语,学术界有较为分歧的看法。
说法虽多,但正确的理解只能有一种。
我们觉得,在这分歧的说法中,只有“加注意符”的说法较为可信。
“建类一首”,就是为表示同一类意义的字建立一个共同的意符,或者也可以称作部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意符是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造字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形声造字法“以事为名”的“事”说的事类,表现在文字上也就是用同样的意符来表示这一事类,如{江、河、湖、海}等都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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