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中介合同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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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2—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国家)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
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3—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4—
篇二: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出国留学特别告知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第五号令——《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签订合同时使用。
申请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从事该行业的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证书》,按规定缴存备用金,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二、本中心承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申请人提供规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三、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必备条件。
四、申请人在签字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并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条款。
特别应对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定”全面理解。
一旦签约,双方将完全按所签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本中心特别提示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1、发放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是申请人申请留学的前往国家或地区政府独立行使的权力。
虽然申请人得到本中心在签证方面的指导,并具备了签证的条件,但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获得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的可能性,从而影响申请人的入学时间和学习安排。
因此,申请人在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之前,切勿轻易变更个人目前就学或就业状况,不要随意动用所提供的经济担保资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经济行为,同时应避免使(领)馆调查时出现与原申请材料不符的情况,以免签证申请失败引起损失。
2、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在本中心指导下满足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或申请留学院校的新要求。
如因申请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导致留学手续无法办理时,申请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申请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是真实、有效的。
任何虚假的文件、材料或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申请人自负。
本中心为申请人制作虚假文件材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申请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钱款时,必须直接在本中心的财务部门向财务
人员(本公司的咨询顾问、合同经办人等除外)缴付或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并收取本公司开具的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合同履行完毕,应将该收据换成盖有本中心财务专用章、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章的发票,并应认真核对本中心发票专用章和内容。
本中心的任何人员都无权以个人名义或违反本条规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义收取或代收取包括报名费、学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如有任何疑虑,申请人可直接与本中心负责人联系、核实。
5、如果申请人由于学历、语言等原因,暂时不符合申请留学院校的直接入
学要求,院校可能会签发给申请人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录取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一个阶段的学习,达到校方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后,方可进入该校专业课程学习。
在这段规定的时间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无法达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终获得入学资格时,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6、申请人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发出申请人申请的签证(预签)或入
境批准文件后,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学院校或专业,若自行变更入学院校或专业引起的一切纠纷及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7、申请人在展望留学前景时,应充分估计将来可能会
遇到的各种困难,从
而确立应有的风险意识。
申请人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是为了深造,出国前应做好相应的物质准备和思想准备,出境后应自觉遵守前往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留学院校的规章制度。
8、本中心对申请人入学以后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为院校与学生之
间可能发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9、申请人入学后应努力学习,如因学习成绩不合格或其它不能获得相应证
书,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10、申请人获得签证或入境许可文件后,该国家或院校发生的任何变化是本
中心无法预测的,本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地址:
乙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教育概况、院校、院系、专业的信息,供乙方参考。
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决定申请赴(国家)(院校
外文名称)留学,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
3、甲方向乙方介绍申请留学院校的要求及入学申请程序,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院校指定的银行账号,指导乙方办理报名费和学费、杂费等有关费用的缴付手续。
5、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6、甲方指导乙方办理公证和办理护照(不包括异地户
籍)。
7、甲方告知乙方办理入学申请的结果。
8、甲方向乙方介绍留学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和签证政策,指导乙方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乙方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9、甲方在乙方获取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时,指导乙方进行出国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从业资格情况。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3、如实介绍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等有关情况,并承诺不作虚假陈述。
4、对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
除了为乙方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5、拟定乙方委托的留学申请在月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
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同时,提请乙方重新确认是否继续申请,如继续申请,须重新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全部签证申请材料后,在(领)馆递交签证材料。
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的使(领)馆关于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有特别要求,按特别要求办理。
7、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所应提供的中介服务内
容。
8、在符合申请留学院校退费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申请留学院校办理退费手续。
三、乙方责任
1、确认本合同委托事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付中介服务费。
2、配合甲方工作,切实遵从甲方的工作进程安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把入学申请所需材料交给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别告知》中第五条第3项规定。
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
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自行将申请留学院校报名费、学费、杂费等费用按时足额汇往院校指定的银行帐号。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乙方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要求乙方进行面试,乙方应按使(领)馆要求,按时到使(领)馆面试。
6、乙方如已获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而放弃前往该国已申请留学院校学习,由乙方自行负责向该院提出退费申请,要求该院校按规定退还学费、杂费等费用。
四、缴费规定
1、乙方向甲方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院校报名费、护照工本费、公证费、翻译费、体检费、签证费、银行手续费及汇费、机票款、保险费、院校学费、杂费、接机费、住宿费、境外服务费等)。
上述费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机构缴付,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相关收费机构对乙方的要求为准。
五、退费规定
1、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本合同终止:
(1)甲方未能为乙方申请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申请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责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致使乙方的出国留学目的无法实现。
(1)乙方被前往国使(领)馆拒签(本合同第五条第四项(3)—(5)点所述的三种情况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我国或前往国家或地区留学政策或签证政策的改变,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签署后,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的阶段,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按以下办法处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前,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50%中介服
务费,本合同终止;
(2)申请留学院校已向乙方签发了录取通知书(包括有条件的录取通知书,甲、乙双方认可该入学申请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申请所需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同意退还乙方20%中介服务费,本合
同终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签证申请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已向使(领)馆递交乙方的签证申请材料,在签证审理过程中,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则全部中介服务费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4、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本合同终止: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
(2)乙方由于自身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办妥申请所需文件及手续,并2、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已缴付的中介服务费扣除人民币(大写)
篇三: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签证申请)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姓名:
法定监护人:
性别:
出生日期:
邮编: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英国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客观介绍英国的教育制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
2.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3.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费用;
5.
4.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英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英国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
负责对乙方进行出国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指
6.事宜;
7.
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英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
乙方如未获得英国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
如使馆要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2.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照,并按英国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英使馆申办签证;
4乙方应向校方交纳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签,凭英国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交
款发票/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
退还的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三、乙方付款标准及程序:
1.费用标准:
(1)签证申请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签证申
请手续。
(2)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
费、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杂费等汇出的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3)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A)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
3000元;
(B)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
2.付款程序:
(1)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签证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四、退款规定: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发票/收据来领取款项。
否则,甲方将不予退款。
甲方根据
付款发票/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
将全部签证服务费人民币6000
退还乙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
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英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英国院校报到。
五、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即终止:
1.若乙方未能获得英国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
一旦本合同在此类
情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顺利获得英国使馆签证。
六、有效期: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七、合同保管本委托服务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北京金东方教育文化交流中心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
XX年
:
监护人(签字):
月日乙方(签字)篇四:
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
乙方姓名: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协助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向乙方客观介绍澳大利亚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亚大学概况、专业情况和学习费用等,提供相应的咨询建议,最终由乙方决定留学方案;
2、向乙方介绍申请澳洲留学院校的入学申请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导乙方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帮助乙方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负责承办乙方的签证申请,指导乙方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4、负责协助乙方准备使馆签证材料,如需面试,并负责进行使馆面试培训;
6、
5、指导乙方办理护照、体检、出入境、购买赴澳机票等手续,并指导乙方向澳洲院校汇交学费和生活费等到相关
7、事宜;
8、
协助乙方联系安排抵澳时的机场接机、住宿申请等
乙方如未获得澳洲使馆签证,甲方负责向乙方退还应退款项(具体退款原则及规定见本合同“退款规定”部分)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真实的材料,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时与甲方积极配合:
如使馆要
求面试,应经过甲方培训后赴使馆接受面试;
2、乙方负责根据本合同书付费条款,按时向甲方付清
所有款项;
3、乙方应根据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办理护
照,并按澳洲使馆规定及时将签证申请材料交给甲方,确保及时去澳洲使馆申办签证;
4乙方应向校方交纳澳洲院校学费押金(依照录取通知
书的要求);
5乙方如果被拒签,凭澳洲使/领馆的拒签通知书、
款收据、合同书原件及大使馆退还的文件,按本协议退款规定,向甲方办理退款手续。
(1)整个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
乙方在同时交清以上
费用后才能开始办理相关申请
手续。
(2)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费用,仅限于在签证申请办理
过程中甲方所发生的材料费、复印费、
通讯费、邮寄费、及咨询服务所得报酬,乙方在办理签
证手续过程中其它费用(如签
证费、公证费、护照、体检费、学费、学杂费等汇出的
银行费用、签证面试所需的差
旅费等)均由乙方自理;
(A)
(3)已经有拒签史的学生,须多交纳额外服务费,拒签一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元;
(B)拒签二次,加额外服务费人民币元。
(1)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元。
如果一旦出现乙方向甲方领取退款的情况,乙方必须凭已经签署的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书,及当时付款的收据来领取款项。
甲方根据付款收据注明的币种按以下原则办理退费手续,所有的退款均不计利息。
1、乙方未能获得使馆签证(经过2次努力),则甲方将咨询服务费中扣除工本费的人民币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所交甲方各项费用将不予退还;
1)在委托签证申请服务过程中尚未结束时,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
2)隐瞒拒签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馆发现拒签的;
3)获得签证后,没有如期到申请的澳洲院校报到。
1、若乙方未能获得澳洲使馆签证时(经过2次努力),本合同即终止。
一旦本合同在此类情况下终止时,乙可按照第四条第1款规定从甲方领回有关费用;
2、顺利获得澳洲使馆签证。
本委托签证申请服务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书规定的协议终止之日结束。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监护人(签字):
20年月日签约日期:
20年月日篇五: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电子邮箱: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自费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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