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战个人赛竞赛最新规则.doc
- 文档编号:228523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39KB
野战个人赛竞赛最新规则.doc
《野战个人赛竞赛最新规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野战个人赛竞赛最新规则.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011年野战定向个人赛竞赛最新规则
总则:
本规则参照《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制定
第一条竞赛形式
野战定向个人赛要求运动员独立借助地形图、指北针和激光发射器按规定的顺序(积分赛除外)结合军事训练的题材,完成寻找若干个标志在地图上的检查点和激光打靶任务,并以最短时间和最高的打靶积分完成全赛程,成绩取决于综合排名。
第二条竞赛分组
1、根据性别与年龄分组,女子组代号为(W);男子组代号为(M)。
1、2组别:
按年龄段分组。
男子组
女子组
儿童组:
8岁—11岁
儿童组:
8岁—11岁
少年组:
12岁—15岁
少年组:
12岁—15岁
青年组:
16岁—18岁
青年组:
16岁—18岁
成年组:
19岁—40岁
成年组:
19岁—35岁
中年组:
40岁—55岁
中年组:
36岁—50岁
老年组:
56岁以上(含56岁)
老年组:
51岁以上(含51)
1.3在全国野战定向竞赛中,必须使用这些代号。
1.4运动员在同一场竞赛中,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竞赛。
2、根据其它原则分组:
2.1根据路线的难易程度和运动员的技能,可将同一组别再细分。
代号为A(最难)、B(较难)、C(容易)和D(最易)。
例如:
M成—A,M成—B,W中—C和W老—D。
2.2同一年龄组别和级别,因参人员过多可划分为相同标准的几个小组,进行竞赛,例如M成—A1,M中—A2,M老—A3,代号为1、2、3。
3、青年组、中年组的运动员可以选择到成年组参加竞赛,儿童组和老年组只能在本组进行竞赛。
4、精英组其竞赛代号为E,不受年龄限制,但参赛的条件和人员由中国定向协会确认。
第三条竞赛资格
1、所有参加全国野战定向竞赛的运动员,必须到中国定向运动协会进行注册登记。
2、所有注册运动员经中国定向协会审查合格发给参赛证。
运动员持参赛证参加全国野战定向竞赛。
3、注册登记应是每年一次,参赛证应有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相片、身份证及当年的竞赛组别。
第四条竞赛区域
1、竞赛区域应选择在地形比较复杂,植被较多的地区,应能为设计难度高的竞赛路线提供可能性。
2、竞赛区域应适合野战定向的竞赛路线。
3、竞赛区域不应具有使本地运动员获益的自然特点。
4、竞赛区域一旦确定应设有禁区。
除组织者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竞赛区域。
5、如需通过竞赛区域,必须经组委会批准,如擅自进入赛区,应取消其竞赛资格。
6、举办过野战定向野外赛的场地,在三年内不得再用于全国性竞赛以及大型的竞赛。
第五条竞赛地图
1、竞赛地图的绘制应以国际定联颁布的《国际定向运动地图制图规范》为依据。
2、地图比例尺为1:
5000,1:
0000或1:
15000,等高距为5米。
3、竞赛地图应是现实性强的,绘制的地图应该与比赛季节是一致的,植被、河流均是相同,如绘制完后,现有地形变化较大足以影响竞赛,应在图上加印新的内容或赛前在联席会上说明。
4、竞赛地图所绘制面积大小,应保证竞赛路线的需要。
5、竞赛前不准出售、分发和展示竞赛地图。
第六条竞赛路线
1、竞赛路线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竞赛和野战定向运动的性质。
竞赛路线应能同时考验运动员定向和奔跑及激光打靶的能力。
2、竞赛路线应避开苗圃、播种地、有农作物的田地、铁道、公路和标有“不准入内”的区域。
3、竞赛路线应是对参赛运动员的定向技术、智力能力、越野跑和战术打靶能力的综合检验。
4、如有可能,竞赛路线中,男、女各组别使用各自的检查点。
5、竞赛路线的起点和终点可以设在同一地点,也可分设在不同地点。
6、竞赛路线的检查点间距离以500—1000米为宜,或根据竞赛区域的实地情况安排检查点间的距离。
第七条竞赛距离与爬高量
1、确定竞赛距离时,除要考虑组别的因素外,还应考虑到竞赛地区的复杂程度、季节、竞赛开始时间和其他对竞赛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
2、竞赛距离,以运动员能选取的最短路线为准,不顾及高差的影响。
3、在确定竞赛距离时,预计完成全赛程的时间,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而赛程的距离作辅助考虑因素。
4、各年龄组的竞赛距离和预计完成全赛程的时间:
组别
最大距离(公里)
完成时间(分钟)
男
女
男
女
儿童组
3
3
35
30
少年组
6
4
55
45
青年组
12
8
75
65
成年组
14
10
85
75
中年组
10
7
70
60
老年组
7
5
60
50
5、对于W青,W成,M青,M成,年龄组可以组织竞赛距离和完成时间最多为上表规定2倍的长距离野战定向竞赛。
6、社会大众参与的比赛的预计完成时间应减少约30%;多日赛要比预计的完成时间减少30—60%。
同一年龄组若分成许多小组进行竞赛,预计完成竞赛时间应减少10—15%。
7、路线设计应使最佳路线的总爬高量不超过其总长度的4%。
8、组委会可规定运动员跑完全赛程的时间,竞赛中超过该时间的个人和队不再排列名次。
第八条竞赛路线符号
1、起点用等边三角形(边长7毫米),检查点用圆圈(直径5—6毫米),终点用两个同心圆(直径5和7毫米),一般最后一个检查点至终点为必经路线,必经路线用虚线表示。
2、三角形或圆圈的中心点表示某地物的准确位置,但中心不心绘出。
3、检查点按规定顺序注记编号,编号数字要垂直于南图廓,编号数字应以不压盖图上重要目标为宜。
4、除必经路线外,起点到检查点及检查点之间按编号顺序用直线连接;遇有重要目标又不能避开时,连线应断开或划得更细些。
5、竞赛路线、起点、检查点、终点符号、检查点编号一律用红紫色套印或标绘。
第九条检查点说明
1、检查点说明的作用是具体描述检查点的地物、地貌特征。
能准确地描述检查点位置,并用符号的形式表示。
2、检查点说明应使用国际定联制定的《检查点说明符号》。
3、检查点说明表可在竞赛时随地图发给运动员,也可提前发给运动员。
4、激光野战区域应在检查点说明中标明。
5、饮料站应在检查点说明中标明。
第十条检查点标志
1、地图上的检查点在实地的标志(简称点标)由三面标志旗连接成的三棱体,每面标志旗的尺寸为30×30厘米,该正方形的对角线分开,左上部为白色,右下部为橙红色,夜间定向检查点同时应有光源。
2、检查点标志应悬挂在图上标明的地点,一般距地面80—20厘米,实际位置应与检查点说明表一致。
3、检查点标志应有代号,代号用拼音字母和两位数拉伯数字,数字从31开始选用,字母和数字为黑色字母高5—10厘米,笔划粗5—10毫米。
数字容易混乱的不能使用(如66、68、89、98、99)。
4、检查点标志的设置应使运动员在寻找时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无需隐藏。
5、运动员如不能用地图和检查点说明判断检查点的位置,该检查点的放置就不适合。
6、每个检查点均为电子打卡计时系统,如基层竞赛没有电子打卡计时系统也可用打印器,但是打印器的图案不能重复。
第十一条检查卡片
1、检查卡片是运动员经过检查点的标志,是运动员完成竞赛的成绩证明。
2、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检查卡片又称指卡,运动员使用指卡时必须是按顺序触及放置在检查点上的电子打卡器,当指卡插入打卡器中成绩就会自动记录。
3、运动员不慎打错打卡器,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影响成绩:
(1)在寻找过程中,打到非自己路线的检查点,但以按本组规定的路线和顺序完成竞赛。
(2)如运动员打卡顺序错误,可以按顺序重新打卡一遍,如按规定顺序为1、2、3号,但在竞赛中打成1、3、2,这时应回到3号位重打一遍。
4、运动员回到终点将指卡交回,在竞赛期间运动员自己保管指卡,终点裁判员负责终端打印系统,取读竞赛成绩。
5、电子打卡计时系统的使用须经中国定向运动协会核准方可使用。
6、如有可能指卡和打卡器应给运动员练习的机会。
7、在定向竞赛中采用电子打卡计时系统有可能应在检查点预留备用的打卡器,以防电子打卡器出现故障。
8、运动员丢失检查卡片,则取消竞赛资格。
9、组织者有权在指定的检查点处由检查员查验运动员的检查卡片。
10、检查卡片最迟应在出发前10分钟发给运动员。
11、基层竞赛中采用传统的检查卡片,检查卡片是用耐用的卡片纸制成,大小不得超过10×21厘米。
运动员到检查点处在卡片的空格内打上清楚的标记,若标记打错位置,可在另一格中打上正确标记,到终点处交还须向终点裁判说明。
第十二条激光野战对抗单兵器材(有线)
1、激光野战对抗单兵器材主要由带激光接收器的头盔、背带和激光发射器三部分组成,其中背带主控盒在【启动】状态下,主控盒上数码管交替显示击中别人数和被别人击中数,这是运动员完成竞赛的成绩证明。
2、运动员回到终点由终点裁判员负责记录主控盒上显示数字并经运动员确认,读取竞赛成绩,在竞赛期间运动员自己保管背带主控盒。
3、射击前应先装填,否则不能进行射击,当设备被击中时,有声、光、震动报警,数码管显示击中射手的编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能射击也不能被再次击中,只有报警解除后设备才会恢复正常作战状态,同时在自己的战损记录上加分。
当被击中次数达到战损规定数时,背带和激光发射器自锁,在一长的震动及声响过后,接收器灯按一定的时间间隔闪烁,为该运动员激光野战提前结束。
4、激光野战对抗单兵器材的使用须经中国定向运动协会和比赛组委会核准方可使用。
5、在比赛检录区设置校验区,给予参赛运动员练习的机会,校验区设有50米,100米,两个校验靶位,如果运动员对设备提出异议可以由起点裁判给予设备更换,但更换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5、运动员在比赛中损坏或丢失激光野战对抗单兵器材其中任一部件,则取消竞赛资格。
6、激光野战对抗单兵器材最迟应在出发前的20分钟发给运动员。
7、比赛设定的射击弹匣数(50束/匣)和战损规定数由起点裁判统一设定,显示在主控盒的两位数码管上,具体数据在赛前的联席会上说明。
第十三条比赛方法
1、每段比赛路线中将设三至七个射击点,每个射击点由二至四个光电靶标组成,并由一名裁判员看守,每个射击点将设有一个电子打卡器,当运动员行进到射击点时,使用指卡第一次打电子打卡器,然后使用激光发射器,射击光电靶标。
射击完毕后第二次打电子打卡器,将视为该射击区域有效计时结束,运动员将继续前进,完成比赛路线。
2、运动员在每一个射击区域第一个次打电子打卡器后至第二次打电子打卡器前,此段时间为有效射击时间,第二次打电子打卡器后的所有补射均被视为违规成绩,每次补射则比赛总时间将被扣罚三十秒,以此类推。
3、射击点将由一至两个明显靶标器和一至两个半隐藏光电靶标组成,如果比赛中运动员无法找到并击中半隐藏光电靶标可选择放弃,继续进行比赛,但每放弃一个光电靶标比赛总时间将加罚三十秒,以此类推。
4、光电靶标架设在场地内,编号为71至90。
运动员穿着装备应为1至70,同时可保证70人参加比赛。
5、射击点的光电靶标将由20米至80不同距离组成,距离可由组别不同而变化。
6、运动员在射击时不可离开射击区域。
在非指定的射击区域内射击光电靶标将被视为违规,每击中一次光电靶标比赛总时间将加罚三十秒,以此类推。
7、如果比赛中出现运动员重复射击同一光电靶标,重复击中同一个光电靶标一次,比赛总时间将加罚三十秒,以此类推。
8、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向其他运动员进行射击。
如果击中其他运动员将会被判扣除一个光电靶标的比赛成绩,另外该运动员的比赛总时间将被加罚六十秒(即共计九十秒),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抽签和出发表
1、野战定向个人竞赛中运动员是在相等的间隔时间出发的。
2、出发顺序抽签由人工或计算机抽取,但抽签必须是在总裁判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负责抽签决定各年龄组的出发顺序。
采用何种抽签形式由赛事组织者决定。
3、抽签顺序结束应编印出发顺序表,出发顺序表应在组委员召开的裁判长及教练联席会议前公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野战 个人 竞赛 最新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