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及任务分解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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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及任务分解表模板
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及任务分解表
考评
单元
考评
项目
考评细则
考评
方法
考评依据
分值
责任部门
Ⅰ-1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Ⅱ-1
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广泛严重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否决项)
1)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1)舆论监测
2)材料审核
由省食安办检索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记录、查看政府考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根据事实进行认定。
/
市市场监管局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Ⅱ-2
群众满意度、知晓率、支持率(否决项)
2)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
材料
审核
由省食安办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报告结果认定。
/
市市场监管局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Ⅱ-3
食品抽样检量达到标准(否决项)
3)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
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材料
审核
查看市、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抽检计划、完成资料、经费保障、公示情况等资料,提供国、省抽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Ⅱ-4
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否决项)
4)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材料
审核
查看市、县两级食品违法案件办理和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资料。
/
市公安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Ⅰ-1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Ⅱ-5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否决项)
5)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相关文件并认真实施。
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不存在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
材料
审核
查看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文件及落实情况,市、县两级事权划分、“三定”方案的文件。
/
市、县两级政府
Ⅱ-6
群众满意
(3分关键项)
6)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让群众满意。
材料
审核
查看报刊、电视、网络等相关资料,并抽取查看群众对满意度回访意见。
(全市及县级提供两年相关工作报告)
3
市市场监管局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Ⅰ-2“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Ⅱ-7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4.5分,关键项)
7)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双安双创”工作机制,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及巩固提升工作机制,解决当地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材料
审核
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分别不少于1次;各级政府以书面形式专题向上一级食安办专题汇报食品安全情况;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视察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市、县两级党委政府
8)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材料
审核
查看各级签订食品管理目标责任书,领导责任不落实,扣0.5分。
查看对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的考核材料。
1
市考核办
9)食品安全综合评议考核优秀,排名本省(区、市)前列。
材料
审核
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排名低于前6名,扣0.5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
10)市辖区所有县(市、区)全部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XX县(市、区)创建。
材料
审核
通过省级示XX县验收的3个以上县的,得1分,2个以上县的得0.5分,1个县的得0.3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Ⅱ-8
统一权威监管体制完善(3分关键项)
11)加强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评等机制制度健全,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职责清晰。
材料
审核
查看食安委成立文件及工作制度、职责分工。
1.5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
12)完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能力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乡镇食药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能职责落实文件,现场抽查3-4个执法监管机构。
未明确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的,每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
市编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Ⅰ-2“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13)基层协管员队伍健全,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完善。
材料
审核
查看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协管员培训、考核、报酬补助落实、协管员名册、工作台账等资料,并抽查2名协管员(网格员)现场或电话询问。
0.5
各县市区政府
Ⅱ-9
落实“四有两责”
6.5分(4.5关键项分)
14)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能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各级监管机构2-3个,查看“三定方案”、指导意见或机构整合方案等文件,辖区内监管人员配比未满足监管需求的,扣0.5分;查看花名册监管人员到岗率90%,0.2分,到岗率80%~90%,扣0.3分;低于80%扣0.5分。
1
市编办
各县市区政府
15)县、镇两级行政区域内全部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县、镇级食品监管机构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现场抽查2个基层所查看网格化运行情况。
1
各县市区政府
16)各级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
1)材料审核
2)实地考察
查看乡镇(街道)监管机构资产登记表,抽查2个镇街基层所,设施配备按照省级标准示范所“十个一”要求审查,没有执法车辆的,扣0.5分,其他设备不全的,扣0.1分,扣完为止。
1
各县市区政府
17)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现场检查市级检验机构、监测机构,抽2-3个县级以上检测机构,审核检验资质、工作条件、设备装备,盲测检测能力和人员素质。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设置检测中心,未取得检验资格认证的,扣0.5分;仪器、设施配置不到位的扣0.5分。
盲测结论对比标准结论偏差较大,扣0.5分。
1.5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Ⅰ-2“党政同责”落实到位
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2分鼓励项)
18)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要求。
材料
审核
查看相关制度、政策措施,查看检查员队伍花名册、资格认证、培训管理及绩效考核等资料,1分,实际开展工作的,1分。
2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Ⅱ-10纳入规划、保障经费
(2分基本项)
19)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规划作为政府专项规划出台。
材料
审核
查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有关专项规划资料。
1
市、县两级政府
市发改委
20)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材料
审核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财政保障机制,查看财政预算及划拨文件,1分。
1
市财政局
Ⅱ-11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2分鼓励项)
21)加强资源统筹,针对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培养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材料
审核
政府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科技创建,0.5分;开展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解决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中大问题,有实例的,0.5分,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端人才数据库,0.5分;出台支持企业培养创新领军人才政策措施,0.5分。
2
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Ⅰ-3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Ⅱ-12
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
(3分关键项)
22)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管理,建立起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3-5个集中交易市场与大型超市,建立并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情况。
制度未上墙公示的,扣0.5分。
制度未执行到位的,扣0.5分。
1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23)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抽查种植、养殖企业、农药兽药经营企业(包括农业合作社企业)各2家,未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实名制购买,扣0.3分;未建立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0.3分;未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扣0.3分。
1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Ⅰ-3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24)行政区域内80%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创建成为国家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关键项)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国家级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文件。
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的,得1分,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的,2个以上县的得1分,1个县的得0.5分。
1
市农业农村局
相关县市区政府
Ⅱ-13
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治理
(3分关键项)
25)摸清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粮食和其他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
材料
审核
查看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耕地污染的摸底调查、土壤环境分类清单资料。
1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26)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污染严重耕地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实地抽查分类清单内2个污染严重地块种植情况。
未制定实施方案扣0.5分,发现污染严重耕地种植的,扣0.5分。
1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27)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执法。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有计划扣0.5分;未加强对重点企业、行业的环保执法监管,扣0.5分。
1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Ⅱ-14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
(2分关键项)
28)严把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关。
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经营者不得违规收购、贮存和销售,运输者不得违规运输。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粮食收购、贮存、运输制度,现场查看粮食经营、运输单位各1家。
存在违规经营单位的,每起扣0.5分。
1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县市区政府
29)配备相应的粮食检化验、清理设备设施,防止霉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现场查看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扣0.5分,查看长效机制建立及运行资料,资料不全的扣0.2分,运行不畅的扣0.3分。
1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县市区政府
单设加分项
30)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农药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和耕地污染源头治理试点,取得阶段性效果。
根据国家安排每项单独加分
市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Ⅱ-15
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2分基本项)
31)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城市,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以及学校、医院、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团体消费单位信息化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70%并稳定运行;其他城市,基本建成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覆盖率达到50%。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团体消费单位清单及建成追溯体系团体消费单位清单,并随机抽查2-3家,查看肉菜追溯体系平台建设方案等资料,现场查看平台运行操作情况。
追溯体系覆盖率达50%,1分,平台运行情况顺畅,1分。
2
我市未列入
试点城市
Ⅰ-3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Ⅱ-16
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3分
(2分基本项)
32)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理体系,集中收集处置单位定期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量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抽查2-3个餐饮单位和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查看材料,未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及相关制度,扣0.5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签订协议,处理设施运转不正常,扣0.5分;集中收集处置单位未定期向社会公示收集处置情况,扣0.5分。
1.5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政府
33)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材料
审核
查看食品监管部门“地沟油”案件处置资料,未有监督检查资料,扣0.5分。
0.5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
餐厨废弃物
处置
(1分鼓励项)
34)鼓励实现资源化利用。
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按要求通过验收。
材料
审核
查看试点城市验收资料。
1
市住建局
Ⅱ-17
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高
4分
(2分基本项)
35)国家食品相关产业政策得到落实,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程度较高。
材料
审核
查看本地政府出台的提高食品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营、统一配送集约化、规模化水平的文件,连锁经营模式占有一定比例。
未出台相关文件,扣0.5分,缺乏切实措施引导和推进的扣0.5分。
1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36)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分布满足需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较高。
材料
审核
查看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及实施情况。
1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食品工业基地建设
(2分鼓励项)
37)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或安排资金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现代食品工业基地建设示范,带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材料
审核
查看政府扶持食品工业基地建设、资金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文件,现场查看1个加工示范基地。
2
市工信局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Ⅱ-18
大力培育食品品牌
(2分基本项)
38)加强品牌建设,保护和传承食品行业老字号,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老字号摸清调查及相关保护传承措施文件,未有明确措施办法,扣0.5分,未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扣0.5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Ⅰ-4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39)食品企业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融入企业精神、企业使命、企业形象、企业制度,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现场查看老字号经营企业,明确企业为第一责任人制度。
1
市市场监管局
Ⅱ-19
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3分
(2分鼓励项1分基本项)
40)鼓励创建城市按照发达国家和地区更加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对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本地食品安全工作。
(鼓励项)
材料
审核
查看市县资料,对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1分;报告中指出差距和提高措施,有针对性地改进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的,1分。
2
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41)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
材料
审核
查看食品监管部门标准跟踪评价及宣传培训材料,每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2次标准宣传培训活动,未落实到位的各扣0.5分。
1
市卫健委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Ⅱ-20
加强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2分关键项)
42)重点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资源共享和应用,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形成适应食品监管实际需要的信息化监管能力,实现“机器换人”。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1分,现场能查看信息化演示1分。
2
市网信办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Ⅱ-21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
(3分
关键项)
43)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实现现场检查规范化、监管信息公开化。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随机抽查2个基层所查看现场检查制度、各类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表格,现场检查表格记录不全,扣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4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等级划分,科学制定市、县级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项目、频次,对各类监管对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随机抽查2个基层所,查看各类监管对象目录,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随机抽查被监管单位信用档案,查看巡查记录,发现有1家未建档的扣0.5分;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不低于8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9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有一项达不到扣0.5分。
2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Ⅰ-4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Ⅱ-22
强化抽样检验(3分关键项)
45)市、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等产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抽检以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单位抽检任务全面覆盖。
全面掌握本地农药兽药使用品种、数量,特别是各类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农药兽药使用情况。
资料
审查
查看市、县、镇各级监管部门的年度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公布情况等资料,抽检品种未覆盖蔬菜、水果、畜禽肉、鲜蛋、水产品、奶等品种的,扣0.5分,抽查抽检报告,每个品种抽检不少于20个,数量不足的扣0.5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46)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全面开展上下游溯源追查,产品召回、处置等后处理工作及时彻底。
资料
审查
抽查3家食品监管单位查看资料,对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未责任追溯追查扣0.3分,未实施产品召回、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理不彻底的,扣0.3分,发现“以罚代刑”的扣0.3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
47)按规定完成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放心粮油”检测抽检等任务。
资料
审查
查看新收获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放心粮油”抽检计划、完成情况等资料,随机抽查5份抽检报告,未完成监测抽检任务的,扣1分。
1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Ⅱ-23
提升监测报告能力
(2分基本项)
48)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材料
审核
查看县、乡镇和农村监测网络建立情况。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未全部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扣0.5分
1
市卫健委
49)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应当按规定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查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建立运行的资料,通报机制不健全,扣0.5分;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按规定报告,未履行报告程序的扣0.5分。
1
市卫健委
Ⅱ-24
放心肉菜超市创建有力
(3分关键项)
50)创建城市至少完成1家示范超市创建。
示范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严把进货关。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示范超市创建方案、统计资料,根据示范超市清单,在所抽查县检查至少1家示范超市,创建资料缺少的,扣0.5分;未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扣0.5分;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的,扣0.5分。
1.5
市市场监管局
Ⅰ-4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51)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示范超市公示的标准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抽查1家放心肉菜超市,查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公示情况,缺少有关记录的,少一次扣0.3分。
1.5
市市场监管局
Ⅱ-25
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4分关键项)
52)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获得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
1)材料审核
2)实地察看
查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方案,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明厨亮灶”达到100%,小餐饮“明厨亮灶”改造提升达到60%,并随机抽查2-3家餐饮服务单位,以上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0.3分。
1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53)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查看市县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系统平台的网络订餐受理许可情况,查看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单位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有关资料、网络订餐平台落实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售后维权的有关情况等。
1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
54)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查看各集中用餐单位主管部门检查资料及食品安全教育资料(培训、健康证持有情况等),随机抽查2-3家集中用餐单位,未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的扣0.5分,资料不全、管理不严的扣0.5分。
1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政府
55)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实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提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安全管理水平。
对本行政区域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覆盖全项目的检查。
查看2-3家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检查自查制度建立、过程质量控制等,不符合规范的扣0.5分;查看监管部门对餐饮具消毒单位每年开展至少一次的检查记录,缺少记录的扣0.5分,记录不全,扣0.3分。
1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政府
Ⅰ-4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Ⅱ-26
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3分
(2分基本项)
56)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列为“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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