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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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68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水务局《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3
1.1 编制目的3
1.2 编制依据3
1.3 适用范围3
1.4 工作原则3
2 概况3
2.1 自然地理3
2.2 社会经济4
2.3 洪涝风险分析4
2.4 洪涝防御体系5
2.5 重点防护对象5
3 组织体系与职责6
3.1 指挥机构6
3.2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6
3.3 办事机构8
4 预防与预警8
4.1 预警信息8
4.2 预警级别划分9
4.3 预防预警行动9
4.4 主要防御方案10
5 应急响应10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10
5.2 应急相应分级与行动11
5.3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12
5.4 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12
6 应急保障14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14
6.2 抢险与救援保障14
6.3 供电与运输保障15
6.4 治安与医疗保障16
6.5 物资与资金保障16
6.6 社会动员保障16
6.7 宣传、培训和演习17
7 后期处置17
7.1 灾后救助17
7.2 抢险物资补充18
7.3 水毁工程修复18
7.4 灾后重建18
7.5 防汛工作评价18
8 附则18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18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18
8.3 预案解释部门18
8.4 预案实施时间1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尽可能减轻和降低汛期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在抗洪抢险中做到有备无患,临危不乱,措施得力,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本防洪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省相关法规、条例和政策,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结合我市防汛实际编制《嘉峪关市防洪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嘉峪关市境内(以城市为主)发生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水库垮坝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防洪,科学防洪,团结抗洪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1.4.2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要求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要贯穿到防汛准备,汛期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的全过程。
1.4.3 各部门、各单位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凡有防汛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防洪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包括特大洪水处置措施的防洪抢险方案。
2 概况
2.1 自然地理
2.1.1 总体地貌
我市地处甘、青、新、内蒙古四省区的交汇地带,河西走廊的中西部。
地理位置在东经97°49′52″-98°31′42″,北纬39°37′58″-39°59′29″之间。
东西长59km,南北宽37km,总面积2935km2,其中山区面积1600km2,戈壁滩面积1034km2,耕地面积11.9万亩。
本市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处戈壁荒漠,植被稀少,城区内地势平坦,为砾石结构,天然承载能力强。
市区西部为荒漠戈壁,东部为农业绿洲。
平原区高程在1400-2262m之间,平均地面坡度13‰。
2.1.2 水系
讨赖河是我市境内唯一的地表河流,发源于青海省祁连山中段讨赖掌,出冰沟口流经嘉峪关、酒泉、金塔后汇入黑河,属黑河水系一级支流。
讨赖河源头至冰沟口河长260km,集水面积6883km2,从嘉峪关市西南入境,由东面流出,境内河长40km。
河流来水由降水、冰雪融水和地下水补给,冰沟口上游属径流形成区,年降水量在300-450mm之间,植被覆盖率高,地势陡峻,河床坡降大,河水涨落速度快,洪水过程呈尖瘦型,在出山口径流达到最大值。
冰沟口至入黑河干流口是径流利用区。
讨赖河出山口径流呈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一般规律是:
冬季由于河流封冻,径流靠地下水补给,是径流的最枯时段,1~3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1%,3月以后,随着气温升高引起融雪和解冻,径流量增大,4~5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11.8%,夏秋雨季是流域降水较多而且集中的时期,6~9月的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55.7%,10~12月为河流退水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25.4%。
据冰沟水文站1948~2000年观测资料分析,讨赖河多年平均径流量63780万m3,年最大径流量112000万m3(1952年),年最小径流量46400万m3(1948年)。
2.1.3 气候
受典型高寒干旱半干旱气候的影响,区域内干旱少雨。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5.3mm,实测最大年降水量165.7mm,最小年降水量36.0mm。
年际极值比为4.6(历年最大与最小降水量比值);Cv值为0.39,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6.7%,其余九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43.3%。
2.2 社会经济
我市城市功能完备,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四通八达,商业、旅游、金融等设施功能配套,通讯、电力、供排水、供热、煤气等设施一应俱全。
自来水普及率100%,煤气管道入户率9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5%,人均绿地和水域面积分别达到16.9平方米和11平方米。
2005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3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
人均GDP达到44686元,比上年增长23.1%。
2.3 洪涝风险分析
2.3.1 洪水特性
防洪区域广,集雨面积大,灾害比较频繁,洪水具有形成的历时短,突发性强,来势凶猛,破坏性大的特点。
2.3.2 洪水灾害成因及特点
局部暴雨引发的山洪和戈壁滩就地起水是引发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
排涝系统滞后。
现有的排洪通道主要以土沟排洪,防洪标准偏低,部分堤段高度不够,堤身单薄,险工险段多。
城市开发建设改变了地面的自然状态,建筑密集,道路硬化,不透水层的面积加大,改变了洪水的汇流规律,使得径流系数变大而引发洪涝灾害。
2.3.3 历史灾害
我市在1952年7月28日,发生了历史上的最大洪水,流量达1120m3/s(讨赖河)。
1977年又发生了第二次洪灾,受灾面积20km2,受灾耕地1500亩,受灾人口15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万元;1998年发生了第三次洪灾,受灾面积18km2,受灾耕地400亩,受灾人口3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1万元。
2001年7月23日和27日,两次突降暴雨,洪水四溢,冲毁房屋、农田。
部分村镇同时发生了多年未遇的冰雹,冰雹持续15分钟,淤积厚度达20厘米,最大直径约4厘米,冲毁防洪堤坝591米,渠道决口554米,淤积8500米,冲毁公路1处207米,渡槽2座,受灾农户1300多户,农作物受灾20865亩,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48.7%,成灾10695亩,绝收4230亩,粮食减产839吨,直接经济损失1090万元。
2.4 洪涝防御体系
2.4.1 城市防洪现状
嘉峪关市已建有南、北、西、东四大排洪沟,全长18公里,是城市防洪排涝的主要工程。
城市防洪采取工程和非工程相结合的原则,以工程措施为主。
城市防洪调度原则“以泄为主,蓄泄兼施”。
2.4.2 工程措施
我市城市排洪现状有四条排洪沟道:
西排洪沟由西大桥起沿环城铁路至原树脂厂以北断山口,沟底宽3~5米,顶宽8~10米,深5~6米,总长10公里。
南排洪沟由环城铁路外,嘉峪关火车站西端起开挖至车站东端,经铁路涵洞进入环城铁路内,经铁路机务段穿过胜利桥、迎宾桥入讨赖河,长4公里。
市区东段防洪堤由原百货二级站西墙外至河口路止,长度4公里,1996年,又续建河口路至建设路440米防洪堤。
北段防洪堤西起关城南侧外城墙下,东至西大桥西坡底止。
全长4公里,高1~2米,底宽2~3米,顶面宽1~5米。
堤用土砂石水泥预制块、砼堆砌而成。
次段防洪堤破坏比较严重。
2.4.3 存在问题
1、城乡已建堤防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工程设计标准偏低;
2、因河道淤塞、挖砂严重超采日趋严重,行洪能力偏低,时常造成洪水於塞,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3、城市排水设施落后、系统不完善,标准低,断面不足,部分地方尚有占用排水通道建房的现象;
4、农村存在山体滑坡的安全隐患;
5、水文观测设施少,难以满足洪水预报、预警对水文资料的要求。
2.5 重点防护对象
根据要求和嘉峪关市的具体情况,防洪工作中的重点保护对象是指可能淹没区内有重要生命线设施或工程、党政军机关、军事设施、重要工矿企业及仓储地、人口密集区、主要交通干线等。
本《预案》的重点防护对象为:
2.5.1 党政机关要地:
市委、市政府及各镇政府;
2.5.2 部队驻地:
嘉峪关军分区、嘉峪关武警支队;
2.5.3 电台、电视台:
嘉峪关电视台、嘉峪关人民广播电台、酒钢电视台;
2.5.4 生命线工程:
酒钢公司各厂矿、嘉峪关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
2.5.5 城市经济及交通枢纽中心:
雄关广场、新华路、胜利路等交通路线、嘉峪关商业步行街、人民商城等;
2.5.6 公共服务区:
学校、医院、幼儿园;
2.5.7 人口稠密区:
雄关广场、商业步行街、酒钢职工游乐园、迎宾湖、东湖、各住宅小区及休闲娱乐场所等;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
根据《水法》及《防洪法》,设立嘉峪关市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市的防汛工作。
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3.1.1 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组织制定嘉峪关市城市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市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
对防汛抗洪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及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防汛工作,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协调防汛的抢险、救灾工作,制定抗灾救灾措施,安排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负责全市灾情核查、收集和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3.1.2 市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
市防汛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嘉峪关军分区参谋长、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市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水务局、发改委、经委、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民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卫生局、城区工作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建设局、粮食局、供销合作社、地震局、气象局、酒钢公司、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讨管局、嘉峪关电力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财保分公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部门负责人和武警支队、驻嘉部队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3.2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务局:
负责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水利、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病险水库的监测处理,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全市主要河道管理及清障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市水系的洪水预报、防洪调度,本市雨洪调度,抗洪抢险物资调拨。
城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城区汛期巡查,严防洪水进入市区;查处人为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污水的行为,确保安全度汛。
郊区工作办公室(农林局):
负责三镇政府的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
要做好农民的组织和动员工作,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确保农田、房屋、牲畜及人员的安全。
及时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负责指导洪涝灾害后的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酒泉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负责水情、汛情联合监测,对超警戒水位进行会商和预报,并将水情、汛情及时报至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经委:
负责所辖工贸企业的防汛抗灾保安工作并及时收集统计工贸企业的洪涝灾情,协调抗洪抗灾电力的调配。
市公安局:
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防洪专用车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及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协助水行政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防汛经费的筹措、调拨和监督使用,确保防洪工程抢险应急及抢险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市建设局:
负责迎宾湖、东湖及城镇供水管网及建设工地防御洪水和因建设施工而可能带来不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安全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供水、供气等)的防洪保安工作。
在重大洪灾时负责灾区群众的饮用水、生活燃料供应并负责城区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实施、交接等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市民政局:
及时掌握并报送洪灾情况,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工作及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发放,负责捐赠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协助政府组织开展生产自救。
市发改委:
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水毁工程修复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市国土局:
负责编制全市防御地质灾害预案,负责中型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受省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委托,开展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市交通局:
负责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设备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河道的堤防、护岸的保护;协调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市电视台、广播电台、酒钢电视台:
负责及时准确报道经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
负责报导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市卫生局:
编制汛期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气象局:
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和雨情实况信息。
市粮食局:
负责灾区灾民口粮的调拨和供应,做好粮食的安全储存和防汛物资(麻袋)的储备。
市供销合作社:
负责有关防汛抢险物资的组织、储备和调运;负责政府委托农药的安全管理,农地膜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供应。
市地震局:
负责地震预测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以及水库大坝管理单位通报地震测报情况。
嘉峪关供电公司:
负责防汛所需电力调度和安全供电,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和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
电信分公司:
负责电信本地网内有线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信息畅通。
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负责无线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信息畅通。
人民财保分公司:
广泛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洪保险,及时进行投保户财产施救和灾后理赔工作。
省水利厅讨赖河管理局:
发布水情信息,及时通知灌区内各用水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并编制流域规划。
酒泉钢铁(集团)公司:
全面负责所辖厂区、矿区、酒钢居民区、大草滩水库和所辖区域内水面水旱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工作。
要编制应急预案,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及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
驻嘉部队和武警支队:
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其它各相关部门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均应按照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3 办事机构
市防汛指挥部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事务,市防汛办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执行国家、省、市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
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全市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水毁防汛工程的岁修和加固整治,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防汛项目的资金安排方案。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警信息
4.1.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指挥部领导及防汛办公室。
市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将重要水情及时报市领导和市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和风暴灾害时,市防汛办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部门及下级防汛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准备。
4.1.2 工程信息
1、当防洪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垮塌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影响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和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运行状况应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半小时内报送到市防汛指挥部。
3、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4、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部门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汛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镇防办及相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我市洪水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通常由重到轻分为I、II、Ⅲ、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确定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
市防汛部门和汛前有防汛任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市职能部门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
各成员单位及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
3、工程准备:
各镇要按时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全市所有水库汛期蓄水不得超过汛限水位,汛期要留足防洪库容,尤其是病险水库更要限制蓄水,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
各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水库、城市防洪、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方案,增强可操作性,切实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5、物料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
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
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市防汛办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4.3.2 水库洪水预警
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编制的防洪应急预案,小型水库的洪水情况报主管部门,中型水库报市级防汛指挥部和主管部门。
当水库出现危险水位时,由水库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
4.3.3 城市暴雨渍涝预警
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周边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预警,并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4.4 主要防御方案
4.4.1 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
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由各水库管理单位根据水库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中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市水务局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备案;小型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市水务局审定、备案,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非常情况下,水库防洪调度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调度。
4.4.2 城市内涝防御方案
1、在规划建设中要全面考虑城区排涝设施的规划设计,加强城市排涝设施建设,对于已建城区排涝设施不能满足排涝要求的,要改造提高其排涝能力。
2、汛前,市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部要责成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区排涝设施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排涝设备,确保汛期完好通畅。
准备抽水设施,保证发生内涝时能迅速投入使用。
汛期,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市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注意天气趋势和水情,根据汛情预报和天气预报提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排涝设施不完善地带的物资转移,尽力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
3、对城区发生的内涝,在建工地由市建设局负责排除,排除前要派人监测,防止事故发生。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应急相应行动分级
根据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1、进入汛期,我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响应行动。
2、市政府和市防指负责影响全市的重大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其情况由市防汛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
4、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5.2 应急相应分级与行动
5.2.1 I级响应
我市中型或重点小
(一)型水库发生垮坝、农作物受灾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20%以上,城区或郊区遭受超标准洪水,城市发生内涝且上游持续降雨,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
1、I级响应行动:
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汛指挥部成员参加,做出防洪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
按照规定派出工作组对抗洪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
市防汛办加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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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峪关市 防洪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