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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素材应尽早给熊孩子补上社会规则这门课
【作文素材之时事评论篇】应尽早给“熊孩子”补上社会规则这门课
目录:
01人民日报:
别把“儿童车厢”理解成“熊孩子车厢”
02教育时评:
列车设“熊孩子车厢”,有创意但得慎行
02教育时评:
列车设“熊孩子车厢”,有创意但得慎行
04中国妇女报:
应尽早给“熊孩子”补上社会规则这门课
05人民日报新论:
老师能否惩戒“熊孩子”
正文:
01人民日报:
别把“儿童车厢”理解成“熊孩子车厢”
春运开始,不少人已经坐上了回家的列车。
最近,一则“铁总回应设儿童车厢”的微博话题引发了热议。
原来,不少网友称在火车上遇到“熊孩子”吵闹、跑动很让人头疼,影响了一车厢人休息,连续不断的噪音让人崩溃,于是有网友提议,火车应该单设“儿童车厢”。
过去,媒体呼吁设立“女性车厢”,主要出于对女性的保护,现在要求设立“儿童车厢”,从社交平台上网友的反馈看,不少是出于对孩子的厌恶。
这个“儿童车厢”,在不少人心中可能就是所谓的“熊孩子车厢”。
不可否认的是,公共场合有些孩子大喊大叫、跑来跑去,确实让人苦恼,在网络上“熊孩子”也是个热门话题。
所以,作为一个妈妈,每次带孩子出行的时候也都战战兢兢,生怕孩子的表现惹得旁人不快。
但实际上,“熊”该怎么定义呢?
我知道我的孩子不是什么“天使宝宝”,但也不是所谓的“熊孩子”,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儿童而已。
她与无数孩子一样,还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也不太能理解成人世界的规则。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常说“孩子是不可控的”。
当我们在欣赏孩子天真烂漫的“雷人雷语”时,是否能想到这与他们令人意外的倔强甚至失控其实是一体两面?
同样都源于他们的生理发育特点和对成人世界的陌生。
让一个孩子永远表现出乖巧听话,是成年人对儿童不切实际的幻想。
孩子需要教育,也需要包容和理解。
即使不谈儿童心理学也该承认,一个不能容忍儿童的社会是狭隘的。
一些声称爱孩子的人,只愿意在孩子乖巧的时候逗他三分钟,一旦孩子哭闹就会立刻受不了,还贴上“熊孩子”的标签。
一名女大学生在餐馆吃饭时,因为邻桌一个孩童在吵闹,就跑过去踹了一脚,竟然引发了网上的一片叫好。
这样的舆论氛围恐怕也是不理性的。
当然,也确实有一些家长对孩子过于放任和溺爱,在公共场合缺乏约束,对他人造成困扰。
需要明确的是,这样的孩子固然需要教导,家长也需要舆论提醒自己为人父母的义务。
但是,因为“熊孩子”的出现,是否就要采取一种隔离性手段呢?
这是当深思的。
其实,“儿童车厢”也并非不可行,就像公务舱和头等舱一样,是很常见的定制化服务。
关键是设立“儿童车厢”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是提供适合儿童的车厢设施,并有一定增值服务的自愿选项,还是完全是出于隔离目的,带有强制、半强制性的必选项?
不选“儿童车厢”的带娃乘客,在其他车厢是否会遭遇其他乘客的异样眼光?
这些也是必须先考虑清楚的。
把“儿童车厢”理解成“熊孩子车厢”,这样的思维可能也是对社会理性的戕害。
照此逻辑,如果所谓的“熊孩子”要被隔离,那么,大声打电话的人是不是也要单设一个车厢?
外放听音乐、看电视的人是不是也要单设一个车厢?
吃泡面、橘子等有气味的食品的人是不是也要单设一个车厢?
一旦隔离,就意味着拒绝对话,但事实上公共场合最需要的就是“对话”。
不同的人在同一个空间,在相互交流中理解群己边界,以自我意识为起点认识社会公德,这样的空间对孩子来说也不啻为一所学校。
而且包括“熊孩子”在内的诸多话题,其实都是提升社会公德这一大问题下的子命题,是否需要得到这么高规格与特殊的对待呢?
要知道,隔离可是最后一招,是穷尽手段后的无奈选项。
是否需要使出这招,仍需三思。
02教育时评:
列车设“熊孩子车厢”,有创意但得慎行
归根结底,设置“熊孩子车厢”,既非权宜之计,更非长久之策。
向提高公民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求解,方是长远之计。
2019年春运已拉开帷幕,路上遇到“熊孩子”怎么办?
据媒体报道,有网友提议火车单设“熊孩子车厢”,中国铁路总公司客运部主任黄欣对此做了回应。
他表示,“是不是需要把吵闹的孩子集中在一个车厢,所有的公共交通工具都会面临类似的情况。
也许还会有人建议,把喜欢看电影、喜欢听音乐的各集中在一个车厢。
这些建议对公共交通部门完善工作有很多启发,也对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输人性化、精细化服务带来新的挑战。
”
春运出行,在列车上遭遇“熊孩子”,绝不是什么小概率事件。
如果一路上“熊孩子”吵闹不休、上蹿下跳,父母又难以控制,确实会给周围乘客造成很大的困扰。
从这方面来说,设置“熊孩子车厢”似乎有其理由:
将吵闹的孩子集中到一起,其他乘客就能耳根清净了。
但应认识到,凡事均具有两面性,是否设置“熊孩子车厢”,应经过充分论证和实验,而不宜盲目冲动。
毕竟,设置“熊孩子车厢”牵涉到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安全保障责任问题。
《合同法》明确规定,承运人与旅客之间订立旅客运输合同后,即承担了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的义务。
因此,承运人应当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如果旅客在运输途中发生伤亡,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把“熊孩子”聚到一个车厢,由于孩子行为的不可控性,加之有些监护人可能不在身旁,发生人身安全意外的风险大大提高,而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显而易见。
无论对孩子、家长还是铁路方面都无益处,这显然不是公众乐见其成的局面。
还有个关键问题是,所谓的“熊孩子车厢”应以消费者自愿选择为前提,即承运人无权强迫所有携带儿童的旅客选择“熊孩子车厢”,否则就有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嫌疑。
由此一来,在携带儿童的消费者部分选择“熊孩子车厢”,部分选择普通车厢的情况下,“熊孩子车厢”的设置初衷也就落空了。
其实,设置“熊孩子车厢”问题,不过是对提升人们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的全民期盼问题。
如果每一个乘客都能自觉遵守规则,管好同行的小孩不霸座、不吵闹,如果乘警及乘务人员能够及时果断制止霸座、抽烟、大声喧哗、脱鞋等无视公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所有问题自能迎刃而解。
所以,很多人建议列车设“熊孩子车厢”,表达的其实是不被打扰和侵犯的诉求。
设置“熊孩子车厢”,既非权宜之计,更非长久之策。
向提高公民规则意识、公德意识求解,方是长远之计。
这很难靠一日之功,但仍需通过对规则的广普及、严执行去“加速”实现。
(史洪举)
03中青报:
教育“熊孩子” 跳出家长权威与快乐教育的对立
最近,网上流传着一名童装模特在拍摄期间被妈妈殴打的视频,当事母亲引发众怒,人们纷纷指责其对女儿动手的行为。
但是,不久前,舆论同样声讨四处惹祸的“熊孩子”,不少人甚至明确表示:
“熊孩子打一顿就好了。
”对于熊孩子,网友纷纷表示“深受其害”,兼之绘声绘色的捣蛋故事,滋长了舆论的愤怒。
当孩子不服从家长的管束,家长应该怎样处理?
社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清晰。
在传统中国教育观念中,父母需要在孩子面前确立权威,孩子犯错了得实施包括体罚在内的诸多惩戒。
如果不这样做,就是“养不教,父之过”了。
孩子因为惧怕惩罚而按规矩做事,避免犯错,家长从而达到“管教”的目的。
随着现代教育观念的输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单纯惩戒模式的不合理。
“快乐教育”“赞赏教育”开始流行。
但人们旋即发现,家长权威丧失后,孩子越来越“不听话”,其行为习惯、个人品德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于是“适当体罚”“适度惩戒”等反思潮流涌现。
对于孩子的“不服管教”,家长到底该怎么办?
是惩罚多一点,还是包容多一点?
这个问题变成了家家都有的“难念经”。
家长该不该教训孩子这一争论,反映了“父母-子女”二元对立的思维。
家长有权威,教训犯错的孩子,能对他们的错误行为和缺点形成“压制”,但难免造成亲子疏离、孩子自尊心受挫、家庭关系紧张等问题。
家长权威不够,或者有意实行“快乐教育”,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往往更亲密,家庭氛围更民主,但难以纠正小孩的不良行为习惯——这种将父母和子女看成权威争夺者的思维,造成双方的冲突对立,也让家长陷入不知如何应对孩子犯错的窘境。
面对孩子的错误,无论是严正看待、实施惩戒,还是睁只眼闭只眼,背后都隐藏着家长们默认的信念:
孩子还没长大,心智不成熟,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完全是懵懂的,通过奖惩刺激让他们明白孰是孰非就够了。
然而,对于绝大部分已经脱离婴儿时期的儿童、青少年,其思维都有一定逻辑,行动也是有一定原因的。
做错事并非无意识,必然有内外部驱动因素。
如果不理解孩子的行为动机和背景,只关注结果、就事论事,不可避免地会为严惩还是纵容莫衷一是。
比如,去年热传的熊孩子劣迹:
试图推倒孕妇、踢踹车内乘客、破坏公共设施等,其父母在管教时若只看孩子的行为后果,当然可大可小,从打一顿到训几句都有可能。
但如果父母弄清孩子那样做的原因:
推拉、踢蹬他人是不是源于发泄情绪的需要?
破坏公共设施是不是由于模仿他人?
再针对这些原因对症下药,纠正孩子和自己的观念、行为,效果可能更好。
严厉管教也好,温和包容也罢,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为严而严、为宽而宽是舍本逐末的,任何教育方法都应该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
把孩子当成一个平等的人看待,真正理解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心路历程,方能消除教育“紧一些”还是“松一些”的烦恼。
更重要的是,家长在理解孩子、与他们沟通的过程中,能逐步建立判断是非对错的共识,搭建纠偏的长效机制。
唯有让孩子内心接纳、认同正角的是非观,才能化危机于无形。
04中国妇女报:
应尽早给“熊孩子”补上社会规则这门课
在博物馆或图书馆里大声喧哗,高兴了还扯着嗓子吼几句;在餐厅里,绕着桌子各种奔跑、跳跃;在电影院里,猛踹前排座椅,有节奏地抖动;还有在地铁里穿着鞋踩椅子……暑期,公共场所里“熊孩子”猛增。
一直从事志愿者讲解的于女士说:
“都说‘熊孩子’,这还不是因为‘熊家长’而来的么?
应该趁着假期,给孩子补上‘社会规则’这堂课。
”(8月4日《北京日报》)
想必很多人在公共场所都遇到过这样的“熊孩子”,都被影响、妨碍、骚扰过,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抱着宽容、忍让的心态看待。
有些喜欢较真的人则可能会对孩子出言制止,或者是劝说孩子身边的大人加以约束和管教,而后果往往有两种:
一是大人制止孩子并教育之,各方皆大欢喜;二是一些家长片面袒护自己的孩子,听之任之,甚至责怪别人多管闲事,导致双方发生冲突。
很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后一种情况并不少见。
这是因为如果大人早就养成及时纠正孩子不当言行的习惯的话,孩子也不至于成为令周围人反感的“熊孩子”。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熊孩子”也不是一天就养成的。
正是大人平时没有原则地袒护和娇惯,才让孩子变得越来越“熊”,对周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对社会环境与秩序的破坏力越来越严重。
这就应了那句话:
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站着一个乃至很多个“熊大人”。
要想让“熊孩子”不“熊”,首先需要背后的“熊大人”端正思想,改变观念。
对于孩子在公共场所调皮捣蛋,影响和妨碍别人的行为,家长应当引起重视。
很多家长习惯以“孩子小,不懂事”来应付搪塞别人,殊不知这样的错误理念最终会害了孩子。
所谓的“不懂事”,往小了说是孩子调皮、任性,缺乏是非观念;往大了说,就是缺乏规则意识,缺乏对社会规则的敬畏与遵守。
社会之所以能够平稳、健康、正常地运转,乃是各种社会规则作用的结果;每个社会成员在社会这个大家庭中相安无事,按照各自的轨道生活,也是因为各种社会规则在其中起到了润滑和调剂的作用。
如果每个人都只顾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不遵守社会规则,那么整个社会必将乱成一锅粥,人人都将成为“无规则社会”的受害者。
所以,越早让孩子懂得社会规则,敬畏社会规则,遵守社会规则,他(她)就越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与配合,更好更快地融入整个社会体系。
而暑假是孩子参与社会生活最多的时候,正是教给他们什么是社会规则,为什么要遵守社会规则的好机会,希望家长们尽早为他们补上这一课,这也是家庭教育应尽的责任。
05人民日报新论:
老师能否惩戒“熊孩子”
避免孩子出现行为偏差有三道基本防线,第一道防线是父母,第二道防线是学校,最后一道防线才是司法
近日,山东青岛出台了一部中小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有权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进行“适当惩戒”,迅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争论的焦点在于,中小学和教师是否应该拥有“惩戒权”,如何进行惩戒?
对那些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法律又该持何种态度?
不怕父母怕老师,曾是很多人的记忆。
在传统观念中,教师享有很高的权威,惩戒学生是天经地义,比如罚站、面壁等,学生接受,家长也认可。
然而随着中国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不断加强,家长对教师惩戒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惩戒顽劣学生变成了很微妙的问题。
现行法律对教师惩戒权没有明确规定,对禁止体罚、虐待未成年学生等则有着明确要求。
而惩戒学生往往涉及对学生人身权利的一些限制,是否允许、边界在哪里,法律并没有明确回应,一定程度导致现在的老师对顽劣学生不敢管、不愿管。
中小学校和教师管教顽劣学生功能的弱化,是近些年来学生欺凌和暴力接连发生的原因之一。
由于学校和老师这一“缓冲区”部分失效,呼吁公安、司法机关介入和严惩顽劣学生自然也就呼声越来越高,比如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和行政处罚年龄等。
一些地方高调宣传值得商榷的校园暴力重判个案;强调公安、司法机关要积极介入并重罚的意见开始出现在一些政策文件之中。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了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年龄的方案。
管教孩子,避免他们出现行为偏差有三道基本防线,第一道防线是父母,第二道防线是学校,最后一道防线才是司法。
在当代社会,由于流动、留守等原因,一些家长监护未成年子女的功能在弱化。
如果学校这一道防线也不夯实,那就只能期待司法变成“超级父母”了,而这是司法不能承受之重。
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去对付“熊孩子”无异饮鸩止渴。
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另一方面则是强化学校管教功能,让孩子在学校就能被管好,不让问题“出校园”。
实现这一点的前提,就是教师有权威,有必要的约束与惩戒手段。
目前,包括美国、英国、韩国、新加坡等在内的很多国家法律均明确赋予了教师惩戒权。
例如,美国约有20个州允许老师惩戒学生,仅2007年一年就有22.3万中小学生被依法惩戒。
英国在2006年颁布的《教育与督学法》也明确赋予教师惩戒学生的权力,包括允许打手心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法律在赋权的同时,也对惩戒的条件、方式、工具、次数、男女生差异、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避免教师滥用惩戒。
对于中国来说,类似的做法是否可行,依然需要讨论。
山东青岛的办法,只是把长期停留在理论争议层面的教师惩戒权正式提了出来。
需要强调的是,赋予教师惩戒权绝不能等同于允许体罚,更不能等同于允许针对学生的暴力。
教师惩戒涉及对学生权利的限制,涉及学生的一些基本权利比如人格、人身自由等问题,不是地方规章能够解决的,需要在国家法律层面进行明确和规范,尤其是要明确惩戒的边界,从而让教师有底气、学生能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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