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外地经验.docx
- 文档编号:24150999
- 上传时间:2023-05-24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39KB
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外地经验.docx
《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外地经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外地经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外地经验
合肥科技金融创新支持战略性
新兴产业研究
王认真
(合肥学院)
一、合肥市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一)合肥市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措施
1、积极构建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
(1)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
采取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天使基金、借转补和事后奖补等政策措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2)发展科技金融产品
①设立科技保险基金。
引入科技保险经纪公司与多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分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市场风险;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保险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优惠保险费率,政府给予保险公司保险费补贴;投保贷款保证保险的企业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一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参与科技保险的保险公司年度总保费达到200万元以上,政府给予其总保费规模10%的补贴;对投保科技研发类保险的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50%给予补贴。
②设立专利质押贷款引导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专利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给予企业应支付贷款利息额的50%资金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开展专利评估的企业,给予评估费50%的补贴;对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机构专利质押贷款额3%补贴。
③设立高科技企业创新贷风险池资金。
担保(保险)公司按照1:
1配套,商业银行按照风险池资金10倍安排定向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政府、担保(保险)公司、银行按照一定比例承担企业贷款风险,超出风险池部分由担保(保险)公司和银行按比例承担责任。
2、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融资
(1)相关政策的出台
合肥切实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作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的重要措施,出台各项政策积极鼓励企业通过证券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企业的资本实力。
(2)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上市
为了推动更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成功上市,合肥建立了拟上市企业项目信息库;引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规范其经营运作,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资本市场的特征,优先支持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同时适时的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目前仅高新区上市企业已有10多家,在A股市场成功募集50.63亿元,实现了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财税金融政策
积极引导企业参加试点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采取基金、“借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等多种投入方式,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按照市县区财政联动原则注入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对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设备的加速折旧等措施,加大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相关部门还通过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合作,采取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多种资产组合的方式,满足企业在创新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4、推动新型融资方式发展
率先在全国创新补贴模式、加大补贴范围,大力推行科新型金融支持工具,例如科技保险基金、专利质押贷款引导基金、高科技企业创新贷风险池资金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等;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将无形资产有形化来缓解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压力。
(二)合肥市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快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合肥市进一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仅2013年,就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43户、总数达711户,新培育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42户、市级创新型企业99户;新获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25户、总数达106户。
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总数达1405户。
2013年高新技术产值增加1003.8亿元,截止2013年底,高新技术产值达到3998.5亿元,占全省的33.2%。
预计到“十二五”末,合肥市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将达2000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8000亿元,增加值达到2000亿元,增速超过3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
2、科技创新研发实力持续增强
在以科技推动城市发展的战略引导下,成立以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电科38所、16所等为代表的各类研发机构344个,省级以上研究中心84个,省级以上实验室104个,产学研战略联盟3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83家,院士工作站6个;2013年全市专利申请19425件,同比增长28.3%,占全省比例为20.8%;专利授权11487件,同比增长19.2%,占全省比例为23.5%。
3、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完善
“十二五”以来,合肥不断完善其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根据省政府批准示范区及总体规划,“一中心三基地”——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集群基地、孵化基地、产业基地,各类研究院、工程院平台等项目的建设,可以看到合肥创新服务基地已初见雏形;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包括5个国家级在内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9个,孵化场地面积共达4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800多家,累计成功孵化企业532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场外交易、产学研对接平台不断完善。
4、科技投入不断增加
合肥市不断整合各部门科技资金,加大财政科技投入,设立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通过多种途径加快推进科技投入体制改革,2012年,合肥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首次突破百亿大关,达104.9亿元,居全省第一,研发经费同比增长34%,增速也领先全省。
二、合肥市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政策扶持机制
由于科技企业的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对其投资缺乏主动性,仅靠金融市场的选择并不能完全解决其资金需求,只有依靠政府建立全方位的政策体系才能弥补市场缺陷,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投资。
但目前虽然合肥市出台了大量政策支持和建立科技创新平台,但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科技产业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投向,缺乏相应的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体系,而且国内产权保护政策不完善,缺乏科技类产权交易市场;这样就难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融资需要。
(二)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金融体制是高度垄断的,其他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尽管数量多,但是在发展中受到很大的限制;金融机构出于对风险的控制,对于资金利用更加谨慎,虽然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进行投资,但是企业仍旧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贷款中,金融机构强调科技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含量、经济效益,但是目前科技项目存在着风险与收益不对称问题,严重制约了科技信贷规模的扩大;即使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融资成本也远远高于大型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及时提供多层面、多领域的资金需求,使得大量科技成果闲置。
目前政府的财政支持政策主要针对于创新企业,但企业的创新资金主要还是来源于外部融资,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即使政策再有效,不能解决对科技企业贷款的风险,不能分担可能遭遇的损失,金融机构都不会有提供资金的积极性。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渠道单一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是创新性很强,既有诱人的利益前景,又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面临着自身科技资金投入量不足,而政府财政支持项目资金层层审批、数量有限,资金主要还是来自于资本市场,虽然金融业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融券、风险投资、信用担保等多种形式实现对企业的投资,但由于产权交易市场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够完善,金融机构贷款始终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四)金融创新滞后跟不上科技创新步伐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成长是一个漫长且充满风险的过程,要求金融机构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金融支持及服务,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工具,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更多适宜的金融商品。
然而目前金融机构的主营业务仍然是传统的资金借贷业务,新型金融工具的创新速度和应用程度明显滞后,虽然对企业提供产权质押、信用担保等金融创新工具,但是部分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仍然十分谨慎,遇到具体项目,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项目调查、收益风险评估,关注企业目前的资金财务状况,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经营特点,大部分金融机构显得不愿涉足;在科技贷款方面,由于政府部门和银行的共同管理,审批环节复杂,耗费时间长,使得项目难以正常进展,造成资源浪费。
(五)风险投资发展滞后跟不上科技创新步伐
技术创新的特点使得银行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融资不能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来源,风险投资作为一种创新的投资模式,无疑是重要的支撑力量,一旦企业有了足够的资金支持,便会积极的进行研发创造,而风险投资为企业提供资金的目的是想要使孵化的新技术成果尽快产业化,实现经济效益后风险资本就能够取得高资本收益。
由于风险投资大多也会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中来,所以引入风险投资会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但是结合合肥虽然拥有各类风险投资机构10余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风险投资业规模还足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发展要求。
三、合肥市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全面规范的科技金融制度保障机制
合肥市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是整体性系统性还有待完善。
应从宏观层面构建比较完整的科技金融法律制度框架,实现科技金融结合的制度化、法制化、正规化;如通过法律从更高层次上明确科技金融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对科技型企业贷款做出更细化的规定,对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主体的法律规范等等。
通过有效的科技金融联合工作机制才能加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政府搭建不同层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及时提供和更新科技金融工作的最新政策和科技企业的资金需求状况。
(二)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1、尽快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
首要任务是明确中小企业板的定位并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中小企业板在发行标准、发审制度、交易制度和监管制度等方面需要进行政策创新;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标准应在关注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同时,注重其科技含量、成长潜力和创新能力;要提高发行审核的市场化程度;抓紧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股权激励机制和小额融资机制。
在规范和完善创业板方面,应更注重对企业研发能力、科技含量和成长潜力等软指标的考核。
在发行审核方面应尽可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2、完善由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市场构成的场外交易市场
首先应明确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平台;其次是要制定宽松的上市标准和条件,为达不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最后是要应引入做市商制度,提高市场流动性。
产权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风险投资提供了重要的退出渠道。
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应该一是制定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产权交易的方式、程序及内容等方面;二是探索建立全省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努力构建统一的产权共同市场;三是加快产权交易品种的开发和创新;四是培育和提高产权中介机构的水平。
3、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对于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发行企业债券,对于缓解资金需求困难、提高企业信用评级以及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合肥有关部门应一是要出台和完善企业债券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和交易各个环节;二是放宽对企业债券利率的限制;三是放宽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四是稳步发展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长期债券。
(三)加快发展风险投资
1、从宏观层面系统制定和实施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和相关支持政策。
2、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是制定私募资金相关法律,规范私募资金行为,引导私人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产业;二是放宽对国际资本的限制,鼓励外资进入合肥市风险投资市场;三是积极探索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进入风险投资市场的方式和比例。
3、加强风险投资专门人才的培养。
风险投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风险投资者也参与从产品开发到商业化生产,因此为促使风险投资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对接,需要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风险投资复合人才。
4、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公开上市和被外部机构收购是较为理想的退出方式,但这两种方式都需要有资本市场的支撑。
借鉴国际经验,扩大二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规模,放宽中小企业上市条件,畅通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
(四)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科技金融的结合机制关键在于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政府应当从整体上进行政策支持和引导,与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分担科技金融风险;通过设立或参股创业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贷款风险基金等方式,利用杠杆作用带动各类主体进行资金投入。
政府应将创业引导基金实施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项目的识别和筛选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
同时政府在引导基金中优先承担风险,最后分享利润,这样可以更好的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的大量投入。
对于科技中小企业专项担保基金,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基金承担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职能;另一部分基金对那些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或贷款的金融机构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和补贴,或者直接入股科技银行或科技型企业担保机构。
(五)确立税收激励机制并发挥金融影响力
1、确立税收激励机制,促进科技创新
近年来为鼓励企业更多的进行科技创新,国家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实行税收优惠力度,构建和完善相关的税收激励机制。
不但涉及到财产税、行为税也涉及了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还增加了与科技进步联系密切的新兴产业及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及其相关的项目和收入;因此合肥市也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确立有效的税收激励机制。
2、发挥金融对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影响力
我们必须充分重视金融对科技产业化的关系,充分运用从而实现金融产业对科技的有效的物质保障和支持以及科技对金融的推动和发展的反作用。
因此在合肥市关于科技与金融关系的研究中,作为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机构和个人都要充分理解、明确及运用科技与金融的关系,从而实现二者良性的互动及有效的配合。
(六)营造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1、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合肥市应当注重信用评价在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信用评价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最为准确的评估结果,并能提高资金利用率。
同时信用评估机构也能协助风险资本来完成对科技产业投入和退出机制。
另外,科技评价、科技咨询这类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与资产评估机构等信用评价机构,在信用评价体系中各司其职共同努力确保信用评价体系的良好运作;同时也要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在辅助投资决策与减少投资风险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合肥市信用评价体系在构建过程中需要政府积极引导与鼓励,并组建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评价机制的监督工作,使其在发展中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
(2)加快监督体系建设。
首先,要强调内部监督,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相关监督体系并进行完善。
其次,强化外部监督,通过法律手段来建立中小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最后,要建立媒体与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3)构建和谐的市场秩序。
在目前的市场中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市场诚信体系的缺失,因此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型企业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构建和完善市场和谐秩序,合肥市政府应当做好监管、依法执法来构建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和谐市场秩序。
2、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
努力搭建科技金融的合作平台,在为科技发展安排专项资金的同时,应该鼓励银行机构利用资金规模大、资金来源稳定的优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贷款援助,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互动合作,培育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
加快引进风投公司,组建创投公司,提高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的能力。
四、国内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经验
(一)杭州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现状
1、建立创投引导基金与服务中心。
2008年初,杭州市政府、杭州市科技局及金融局等部门出台了《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设立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级分五年计划设立10亿元;2008年7月,政府还搭建了杭州市科技融资平台,通过该平台,已经成功的为45家创业企业吸引到了14501万的投资金额,有39家中小企业获得银行,担保公司的支持,融资金额8160万元。
2、组建杭州科技支行。
2009年7月,杭州科技支行正式成立,其重点服务对象是市级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或者一些高新技术企业。
杭州科技支行为了将财务成本降到最低,通过政府支持、杭州科技银行以及担保公司的联合运作,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而且获得额外的基准利率和1%担保费的优惠贷款。
3、增资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
杭州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主要为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身为国有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从刚成立时的2000万元,到2009年已发展到1.25亿元。
截止目前,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6亿,涉及受保企业70多家。
针对中小科技企业“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推出特有的“天使担保”、“担保期权”、“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订单/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政策性拨款预担保”五大担保特色创新产品。
(二)武汉东湖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现状
1、建设多元化的科技金融体系。
东湖高新区科技金融体系主要包括:
信贷类机构、投资类机构、区域性的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以及担保类机构。
其中,信贷类机构主要包括各类大中小型商业银行,及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等贷款机构;投资类机构主要包括各类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投资计划以及小型的私募投资计划等;区域性的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则含有如地方产权市场、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以及技术交易、产权市场等;此外,还有为企业融资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
这些机构、市场、中介等要素构成各层次的结点,形成一个立体的科技金融体系。
当前,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趋势明显,就武汉市而言,银行金融机构在示范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已达15家,且信贷类机构正逐步尝试向科技专营机构转型;风险投资机构增长迅速,仅在高新区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已超过15家,注册资本达42亿元;区域性资本市场与要素市场则主要集中在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技术产权、排污权和企业产股权等都可以在此通过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担保类机构承担为区内企业贷款和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责任与义务,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过桥资金等。
目前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开展丰富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
在直接融资方面,高新区内的科技企业可利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海外资本市场等市场融资,还可以通过银行间市场的创新性债券产品和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融资;在间接融资方面,光大、中信、农行、汉口银行和农商行等五家银行机构分别与示范区内13家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了3.9亿元专利权质押贷款授信。
3、建立合理的科技金融融资补偿机制。
东湖高新区目前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国有担保平台的担保能力,鼓励社会团体、协会、企业和自然人组建中小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担保基金。
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性的补偿机制,通过风险补偿的中小企业融资基金补偿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担保机构的风险和创业投资风险。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合作的运行机制也在建立之中,通过政府部门或有政府背景的公司在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降低银行风险,促进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逐步形成“银行+科技推荐+财政贴息+高新企业”、“银行+产业引导基金+高新企业”、“银行+担保基金+科技企业”等多种联合信贷模式在高新区内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本课题参加人员还有:
方传刚周浩杨承刚
邵爱春陈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现状 存在 问题 政策 建议 外地 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