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镍电镀锌检验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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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镍电镀锌检验指导书
1.0目的:
为检验员提供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指导其正确检验从而稳定产品质量。
20适用围:
本公司电镀镍、电镀锌检验。
3.0检验工具:
3.1划格器
3.2镀层测厚仪器
3.3透明杂物判定表
3.4透明胶带(25.4×50.8mm以上尺寸,附着力强度为10±1N/25mm)
40用语定义:
4.1镀层表面缺陷
指镀层表面上(特别是镀件的主要表面上)的各种针孔、麻点、起皮、起泡、削落、阴阳面、斑点、烧焦、雾状、树支状和海绵状沉积层,以及应当镀覆而未镀覆的部位等。
4.1.1针孔
从镀层表面贯穿到镀层底部或基体金属的微小孔道。
4.1.2麻点
在电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而在电镀表面形成的小坑。
4.1.3起皮
镀层呈片状脱落基体的现象。
4.1.4起泡
在电镀中由于镀层与底金属之间失去结合力而引起一种凸起状缺陷。
4.1.5削落
由于某些原因(例如不均匀的热膨胀或收缩)引起的镀层表面的破裂或脱落。
4.1.6阴阳面
指镀层表面局部亮度不一或色泽不均匀的缺陷,多数情况下在同类产品中表现出一定的规律。
4.1.7斑点
指镀层表面的一类色斑、暗斑等缺陷。
它是由于电镀过程中沉淀不良、异物粘附或钝化液清洗不干净造成。
4.1.8烧焦镀层
在过高电流的情况下形成的黑暗色、粗糙松散、质量差的沉积物,其中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4.1.9雾状
指镀层表面存在程度不同的云雾大状覆盖物,多数产生于光亮镀层表面。
4.1.10树支状结晶
电镀时在阴极上(特别是边缘和其他高电流密度区)形成的粗糙/松散的树枝状或不规则突起的沉积物。
4.1.11海绵状镀层
与基体材料结合不牢固的疏松多孔的沉积物。
4.2镀层厚度的术语
4.2.1平均厚度
在某一平面上均布测量5~10个点,由此所得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4.2.2A级表面
客户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开启后能直接正视的表面和全部丝印表面(例如:
面板等)。
4.2.3B级表面
不明显的外部表面(例如:
立柱等)。
4.2.4C级表面
不易察看的部和外部表面(例如:
滑道等)。
4.2.5浅划伤
用手指(指夹)横向轻划无凹入感。
4.2.6深划伤
用手指(指夹)横向划有轻微的凹入感。
5.0结构件电镀质量要求及检验:
5.1结构件电镀镍层质量要求
5.1.1外观
5.1.1.1颜色
镀镍层为光亮的银白色或经抛光后有镜面般光泽。
5.1.1.2结晶
镀层结晶细致、均匀。
5.1.1.3深度指标
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小于5mm的零件,镀层技术要求一般不作规定,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等于或大于5mm零件,孔或缝隙镀层的深度应大于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
5.1.1.4外观质量缺陷检验明细表:
缺陷
判定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说明
A级表面颜色稍不均匀
不允许
目测
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线的白色透射光下进行目视检验。
光的照度应不低于400勒克斯(既相当于零部件在40瓦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的光照度。
必要时可用4-5倍放大镜检查。
A级表面轻微水印
不允许
目测
A级表面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同一零件上有不同的光泽
不允许
目测
A级表面镀前有轻微打磨痕迹
不允许
目测
A级表面焊接部位可略有发暗、发黑
不允许
目测
零件棱角(边)处有不严重的粗糙,但不影响零件的装配,外观质量和镀层结合力
允许
目测
轻微的夹具印(夹具印应在非A级表面上,且尽量小、少)
允许
目测
局部未镀满或无镀层(技术文件规定处除外)
不允许
目测
表面毛刺、镀层粗糙
不允许
目测
针孔,麻点
不允许
目测
削落
不允许
目测
镀层发脆,起泡,起皮
不允许
目测
镀层色暗,零件凹部光亮度差或灰黑色
不允许
目测
雾状覆盖物
不允许
目测
镀层分层,烧焦
不允许
目测
焦黑色斑点
不允许
目测
条纹状、树枝状、海绵状镀层
不允许
目测
未清洗净的盐类痕迹
不允许
目测
镀层发黑生锈现象
不允许
目测
电镀后划伤,碰伤
不允许
目测
表面有手印
不允许
目测
5.1.1.5镀前缺陷造成镀后外观不良的判定表(方法:
用透明杂物判定表进行判定):
分类
缺陷项目
A级表面
B级表面
C级表面
浅划伤
单线(长度:
L,宽度≤0.3mm)
L≤20mm
L≤40mm
L≤50mm
复线(长度:
L,0.3mm<宽度≤0.5mm)
L≤15mm
L≤35mm
L≤45mm
其他
折弯压痕
不允许
允许
允许
小凹坑
不允许
S≤1.5×P3或S≤2.0×P2
S≤2.0×P3或S≤1.5×P4
说明:
S:
缺陷面积,P:
缺陷数量,P1表示缺陷个数为1,S的单位是平方毫米。
说明:
S≤1.5×P3,表示一个B级面缺陷面积小于或等于1.5mm2且缺陷数小于或等于2个为合格。
说明:
可接收一面多个缺陷中任2个间隔距离需大于20mm。
说明:
以上缺陷位于距离其商标外部边缘50mm的区域为不合格,丝印文字或图案外部边缘20mm的区域为不允许。
5.1.2镀层结合力:
划痕法:
在被检试件(低碳钢或与零部件相同材料的同槽镀件,规格:
100mm×25mm×1mm)的镀层表面用划格器划4-6条彼此间距1mm的平行线,深达基体金属,再划4-6条与此垂直的平行线,划线应按同一方向;用透明胶带沿一切划方向贴在有方格的镀层上(胶带不能起皱),用手指压紧胶带使其与镀层紧密接触(透过胶带可见镀层颜色),后以垂直镀层表面方向迅速拉起胶带,在直线交叉处镀层起皮、脱落现象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
5.1.3耐腐蚀性—盐雾实验:
按国标GB/T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实验—盐雾实验》要求,采用CASS实验,耐腐蚀性规定:
在试件(低碳钢或与零件相同材料的同槽镀件,规格:
100mm×25mm×1mm)
镀层出现腐蚀(点蚀、裂纹、气泡)前,实验持续的时间不低于8小时。
由QE处每半月对外协电镀厂进行一次检验。
5.2.结构件电镀锌质量要求
5.2.1外观
5.2.1.1颜色
镀锌白钝化:
浅蓝色调的银白色。
镀锌彩色钝化:
带有绿色、黄色和紫色色彩的彩虹色。
镀锌黑色钝化:
蓝黑色。
5.2.1.2结晶
锌镀层结晶应均匀、细致。
5.2.1.3深度指标
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小于5mm的零件,镀层技术要求一般不作规定,孔的直径或缝
隙的宽度等于或大于5mm零件,孔或缝隙镀层深度应大于孔的直径或缝隙的宽度。
5.2.1.4外观质量缺陷检验明细表
5.2.1.4.1镀层共性
缺陷
判定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说明
A级表面轻微水印
不允许
目测
在天然散射光线或无反射光线的白色透射光下进行目视检验。
光的照度应不低于400勒克斯(既相当于零部件在40瓦日光灯下距离500mm处的光照度。
必要时可用4-5倍放大镜检查。
零件棱角(边)处有不严重的粗糙,但不影响零件的装配,外观质量和镀层结合力
允许
目测
不可避免的轻微的夹具印(夹具印应在非A级表面上,且尽量小、少)
允许
目测
局部未镀满或无镀层(技术文件规定处除外)
不允许
目测
对于除氢前钝化的零件,除氢后膜颜色有所差异
允许
目测
可擦去的疏松钝化膜或呈深黄色、棕色和褐色的钝化膜
不允许
目测
可擦去的疏松钝化膜或呈深黄色、棕色和褐色的钝化膜
不允许
目测
片状的淡白色钝化膜
5.2.1.4.1.1
目测
表面毛刺、镀层粗糙
不允许
目测
针孔,麻点
不允许
目测
削落
不允许
目测
镀层发脆,起泡,起皮
不允许
目测
镀层色暗,零件凹部光亮度差或灰黑色
不允许
目测
雾状覆盖物
不允许
目测
镀层分层,烧焦
不允许
目测
焦黑色斑点
不允许
目测
条纹状、树枝状、海绵状镀层
不允许
目测
未清洗净的盐类痕迹
不允许
目测
电镀层发黑生锈现象
不允许
目测
电镀后划伤,碰伤
不允许
目测
表面有手印
不允许
目测
镀前有轻微打磨痕迹
允许
目测
焊接部位可略有发暗、发黑
允许
目测
5.2.1.4.1.1片状的淡白色钝化膜判定表(方法:
用透明杂物判定表进行判定):
A级表面
B级表面
C级表面
S≤1.0×P1
S≤1.0×P2或S≤2.0×P1
S≤1.5×P2或S≤2.0×P2
◆说明:
S:
缺陷面积,P:
缺陷数量,P1表示缺陷个数为1,S的单位是平方毫米。
◆说明:
S≤1.5×P3,表示一个B级一面缺陷面积小于或等于1.5mm2且缺陷数小于或等于2个为合格.
◆说明:
可接收一面多个缺陷中任2个间隔距离需大于20mm。
说明:
以上缺陷位于距离商标外部边缘50mm的区域为不合格,它丝印文字或图案外部边缘20mm的区域为不允许。
5.2.1.4.2镀层特性
5.2.1.4.2.1镀锌白钝化
缺陷
判定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说明
钝化膜不光亮
不允许
目测
参见5.2.1.4.1条款的检验方法说明
色泽不均,呈雾状
不允许
目测
5.2.1.4.2.2镀锌彩色钝化
缺陷
判定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说明
钝化膜色浅或无彩色膜
不允许
目测
参见5.2.1.4.1条款的检验方法说明
钝化膜有白雾、光泽差
不允许
目测
钝化膜脱落或易擦除
不允许
目测
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和光泽
允许
目测
5.2.1.4.2.3镀锌黑色钝化
缺陷
判定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说明
钝化膜轻微微灰色
允许
目测
参见5.2.1.4.1条款的检验方法说明
钝化膜有轻微干涉色
允许
目测
钝化膜轻微划伤、点状损伤
允许
目测
由于零件表面状态不同,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匀的颜色和光泽
允许
目测
5.2.1.4.2.4镀锌彩色钝化、镀锌黑色钝化,电镀前的划伤造成镀后外观可接受的缺陷明细表(方法:
用透明杂物判定表进行判定)
分类
缺陷项目
A级表面
B级表面
C级表面
浅划伤
单线(长度:
L,宽度≤0.2mm)
L≤20mm
L≤50mm
L≤100mm
复线(长度:
L,0.2mm<宽度≤0.5mm)
L≤15mm
L≤45mm
L≤80mm
深划伤
单线(长度:
L,宽度≤0.2mm)
L≤10mm
L≤30mm
L≤70mm
复线(长度:
L,0.2mm<宽度≤0.5mm)
L≤8mm
L≤25mm
L≤50mm
其它
折弯模具压痕
允许轻微压痕
允许
允许
小凹坑
S≤0.7×P1或S≤0.5×P2
S≤1.5×P3或S≤2.0×P2
S≤2.0×P3或S≤1.5×P4
◆说明:
S:
缺陷面积,P:
缺陷数量,P1表示缺陷个数为1,S的单位是平方毫米。
◆说明:
S≤1.5×P3,表示一个B级表面缺陷面积小于或等于1.5mm2且缺陷数小于或等于2个为合格。
◆说明:
可接收一面多个缺陷中任2个间隔距离需大于20mm。
说明:
以上缺陷位于距其商标外部边缘50mm的区域为不合格,丝印文字或图案外部边缘20mm的区域为不允许。
5.2.2镀层厚度
5.2.2.1关于孔、机加工槽、缝表面镀层厚度的规定:
深度小于或等于1倍直径(或宽度)的部分,镀层厚度不作规定但必须有镀层;深度大于1倍直径(或宽度)的部分,允许无镀层。
5.2.2.2表面镀层厚度:
在直径为19mm的球触及不到的零件表面,镀层厚度不要求但必须有镀层(特殊要求由技术文件另行规定)。
5.2.3镀层结合力:
划痕法:
在被检试件(低碳钢或与零件相同材料的同槽镀件,规格:
100mm×25mm×1mm)的镀层表面用划格器划4-6条彼此间距1mm的平行线,深达基体金属,再划4-6条与此垂直的平行线,划线应按同一方向;用透明胶带沿一切划方向贴在有方格的镀层上(胶带不能起皱),用手指压紧胶带使其与镀层紧密接触(透过胶带可见镀层颜色),后以垂直镀层表面方向迅速拉起胶带,在直线交叉处镀层起皮、脱落现象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
5.2.4耐腐蚀性—盐雾实验:
按国标GB/T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实验盐雾实验》要求,采用NAAA实验,耐腐蚀性规定:
在试件(低碳钢或与零件相同材料的同槽镀件,规格:
100mm×25mm×1mm)镀层上出现白色腐蚀产物的时间不低于72小时,由QE处每半月对外协电镀厂进行一次检验。
6.0验收说明(每批产品的检验对象及数量)
类别
项目
检验方法、手段
检验数量
镀锌
外观
颜色,结晶
目测
检验数
深度指标
目测
检验数
表观质量缺陷
目测/目测+卡尺/透明杂物判定表
检验数
镀层结合力
划痕法/目测
2个试件
镀层厚度
镀层测厚仪
抽检3个零部件
耐腐蚀性#
盐雾实验
3个试件
镀镍
外观
颜色,结晶
目测
检验数
深度指标
目测
检验数
表观质量缺陷
目测/透明杂物判定表
检验数
镀层结合力
划痕法/目测
2个试件
耐腐蚀性#
盐雾实验
3个试件
注:
“#”表项目按5.1.3节,5.2.4节要求进行检验。
7.0参考文件:
金属覆盖和化学处理与有关过程术语
GB/T3138-1995
编制:
黄建明2006.05.25审批:
余建2006.05.27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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