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管理记录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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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管理记录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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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管理记录本
编号:
Q/ZXYY-R-YWB-010
输血管理记录本
科室:
日期:
20年
XXXXXX医院
一、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输血相关制度与规定
(一)HX-0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二)YL-033临床输血血液加温加压管理规定
(三)YL-038紧急抢救及特殊用血制度
(四)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临床输血实施细则(2017)
(五)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控制输血严重危害预案
(六)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急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二、临床用血授权动态管理
三、科室合理用血登记评价分析表(月度)
4、输血不良反应及分析(季度)
五、科室输血相关制度与输血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一、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输血相关制度与规定
(一)HX-0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文件名称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文件编号
Q/ZXYY-ZY-YW/HX-017
总页数
3
制定部门
医务部
版本号
2017-08-E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临床用血管理原则、知情同意签署、分级管理等内容。
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各科室及输血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3《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
3术语
3.1输血反应:
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之后,受血者发生了与输血有关的新的异常表现或疾病。
4内容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4.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4.3输血前准备
4.3.1输血治疗前,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其同意后,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并载入病历。
同一次住院期间多次输注同种血液制品时,可只在第一次输血(血液制品)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但需向患方说明并注明以后输血(血液制品)时,不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输注不同血制品时仍需按要求签署。
4.3.2为提高输血安全率,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受血者输血前必须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与梅毒抗体的检测。
4.3.3临床用血实行申请、审核及分级管理制度。
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一天申请,由主治医师逐项规范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标本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备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签字验收。
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紧急大量用血时须征得相应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48小时内补办手续。
4.3.4确定输血后,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4.3.5每次输注血液制品(红细胞、血小板),应抽取备血标本(或有保留在输血科3天内的血标本)。
由医务人员或培训合格的外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患者血标本,于每日10:
30以前送交输血科择期用血者需提前1天(急症用血除外)。
输血科与送血者当面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住院号及血标本等。
4.3.6由医护人员或培训合格的外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4.4输血科发放血液时应附带《输血记录单》,与取血者认真核对受血者及供应者姓名、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等。
输血后,病房将《输血记录单》存入病历。
凡存在以下情形,应拒绝领用。
4.4.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4.4.2血袋有破损、漏血;
4.4.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4.4血浆中有明显凝块;
4.4.5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4.4.6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4.4.7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4.4.8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4.4.9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5各科室从输血科取回的血液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血液出库后不得退回,急症抢救患者应按需取血,不得一次取回数袋放室温备用。
4.6临床科室的护士给患者输血前,应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必须由二人严格核对病房、床位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品种、规格、交叉试验及采血时间(有效期)等,准确无误后,经二人签名方可进行输血治疗。
4.7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治疗抢救,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详细记录。
同时保留血袋及输血器、认真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并及时送回输血科。
4.8各临床科室应针对医疗实际需要积极推行血液成分输血,合理用血,并做好成份输血的宣教工作。
(二)YL-033临床输血血液加温加压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
临床输血血液加温加压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Q/ZXYY-ZY-YW/YL-034
总页数
2
制定部门
医务部
版本号
2017-8-E
1范围
1.1本制度主要对临床输血时血液加温加压适应症、加温加压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做了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各科室及输血科。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3《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
2.4《山东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3术语
3.1大量输血:
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接近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的输血。
4内容
临床输血过程中一般不需进行血液加温加压,但对于紧急大量输血等特殊情况下的输血需进行血液制剂加压加温。
血液制剂加压加温需根据受血者病情状况、预期的血液流失、输血速度等情况而决定。
4.1血液制剂加温
4.1.1加温适应症
a快速输血:
成人>50mL/kg/h(大约每分钟50ml以上),儿童>15mL/kg/h。
b婴儿换血。
c有临床意义之冷凝集素者。
4.1.2血液制剂加温时,使用恒温箱加热,温箱温度应控制在35℃-37℃,加温时间控制在10-15min。
4.1.3血液制剂加温注意事项
a不能将血制品置放于接近放射源、加热器、火炉、加温毛毯、传统的微波炉或血浆解冻器上。
b不得将血制品直接在热水龙头下冲洗或在没有监视器的温水浴箱中加温。
c不得将已经加温过的血液制剂再归回输血科。
4.2血液制剂加压
4.2.1将血袋装入加压带夹层中,悬挂于输液架上。
4.2.2用手捏球充气,加压袋压力表显示气压。
根据需要血液输注速度调节工作压力,血液加压最大压力应控制在40KPa(300mmHg)以内。
4.2.3输血结束后将气阀门按下,气阀即打开放气,将储气囊里的气体排出。
4.2.4如继续加压输血则重复上述过程。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起草与解释。
(三)YL-038紧急抢救及特殊用血制度
文件名称
紧急抢救及特殊用血制度
文件编号
Q/ZXYY-ZY-YW/YL-034
总页数
2
制定部门
医务部
版本号
2017-8-E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医院紧急抢救及特殊用血的流程。
1.2本制度适用于外科创伤、妇产科大出血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急性大量失血紧急抢救患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术语
无
4内容
4.1外科创伤及妇产科等原因所致的大量失血患者,接诊医护人员立即为患者建立通畅的静脉通路,采集血标本(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输血前检查),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好紧急用血准备,告知用血的紧急程度。
如果有多名医护人员处理多名伤员,应指定1名医师负责血液申请并与输血科联络。
4.2输血科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紧急联系东营市中心血站调配所需血液。
若为群发事件,输血科主任根据血液供应情况,报院领导或医务部同意,暂停我院择期手术用血和非抢救治疗用血,以全力保障紧急抢救用血。
4.3临床医护人员(或培训合格的外勤人员)应尽快将《输血申请单》及具有明确标识的血液标本送至输血科,并在申请单右上方标明“紧急”字样。
4.4输血科在接到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应快速检测患者血型,在10分钟之内发出第一袋经聚凝胺法交叉配血相合的同型血液。
此后应尽快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快速配血,30分钟发出经微柱凝胶卡交叉配血相合的血液。
4.5患者抵达急诊科时已出现失血性休克,或者患者病情危及生命且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患者血液标本检测血型(或遇到疑难血型在短时间内不能明确血型),经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后,输血科应立即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少白红细胞和/或AB型血浆。
此后应尽快确定血型,根据血型及交叉配血情况决定是否输注同型红细胞还是继续输注O型红细胞。
4.6紧急抢救需输注血小板时,首选ABO同型输注,如无同型血小板,可用ABO非同型血小板输注。
输注前,医生对病人或家属进行风险告知且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4.7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可根据国家《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4.7.1紧急情况下,患者为RhD阴性,体内无抗-D,男性或无生育需求的女性可一次性输RhD阳性血液,但必须征得患者或其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注明:
若有抗体产生,以后输血只能输注RhD阴性血液。
4.7.2患者为RhD阴性,体内虽无抗-D,但若为有生育需求的女性(包括未成年女性)应输注RhD阴性血液;如一时找不到RhD阴性血液,不立即输血会危及患者生命,应本着抢救生命第一的原则,此时可给予RhD阳性血液,但必须履行以下知情同意:
4.7.2.1告知患者和家属病情,并说明在紧急情况下输注的利与弊:
a.不会出现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b.该类Rh阴性红细胞缺乏,不输Rh阳性红细胞会危及生命,此时抢救生命是第一位的,
输注Rh阳性红细胞是抢救生命的必要条件;
c.可能会给以后用血或妊娠带来不良后果,可能导致妊娠的流产、早产或新生儿溶血病等
不良后果(特别是对未生育的女性);
4.7.2.2知情同意后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
4.8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负责人批准后立即实施。
4.9紧急抢救用血可执行医院绿色通道相关规定,临床科室、输血科不得以未收费理由拒绝输血治疗和发血。
4.10本程序经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胜利油田中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原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由具有用血权限的主治以上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液标本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临床用血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受血者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紧急大量用血时须征得相应上级医师同意,并记入病历,事后按照以上要求48小时内补办手续。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实验室检查。
包括:
已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HCV);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感染血清标志物;丙氨酸氨基移换酶(ALT)。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床号、血型等采集受血者血样。
血液采集过程依照胜利油田中心医院《输血护理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医护人员或培训合格的外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十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和抗体筛查。
交叉配血操作按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四章血液制剂的发放管理
第十一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培训合格的外勤人员携带取血专用箱到输血科取血,严禁患者家属取血。
第十二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血型、血袋编码、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交叉配血结果,以及血液的物理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血取血。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不取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三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保存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四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五章临床输血管理
第十五条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输血记录单及血袋标签的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十六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2名医护人员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床号、血型等,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十七条取回的血液制剂应尽快输用,不得超过30分钟。
临床科室不得自行储存血液。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通常情况下血液输注的时限:
1、红细胞类制剂,常温下1袋红细胞必须在4小时内输注完毕。
2.血小板制剂应立即快速输注,一般在30分钟内输注完毕。
3.血浆制剂应立即快速输注,一袋血浆应在30分钟内输注完毕。
4.冷沉淀制剂应立即快速输注,以患者病情能耐受的速度尽快输注。
第十八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十九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
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三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
立即停止(或减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医师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上报输血科。
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重检并及时上报医院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四条血液制品输注无效管理规程
1.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受血者症状的改善与否及实验室各项相关指标的检测结果,以判断输注的血液成分对受血者是否有效。
若判断输注无效,可组织由输血科人员参加的会诊,讨论制定血液输注无效的治疗方案,做到科学、有效、节约用血。
2.若受血者输注红细胞后HGB浓度升高程度与预计值相差较大,或者不升反降,应查找有无溶血或失血的情况,并及时测定血和尿中游离血红蛋白、血清非结合胆红素浓度,重新进行配血实验和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等。
3.受血者接受充足治疗剂量的血小板输注后处于血小板治疗不应性状态,即受血者循环血液中血小板计数未见有效提高、临床出血表现未见明显改善,即为血小板输注无效。
影响血小板输注效果的因素较多如血小板的质量因素,非免疫性因素(发热、感染、脾肿大等)和免疫性因素(HLA抗体、血小板特异性抗体),操作不当(静置时间和输注时间过长等),临床医师应针对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原因制定相应对策,以改善血小板输注的效果。
4.当血浆输注后止血效果不理想时,在受血者血容量尚能增加的许可范围内,可加大血浆输注量,否则应及时改用凝血因子浓缩剂。
(五)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控制输血严重危害预案
1.输血严重危害(serioushazardsoftransfusion,SHOT)指与血液成分输注相关的主要不良事件,包括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感染疾病。
2.为严格控制输血严重危害事件发生,输血科和临床用血科室应认真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
3.输血科不得发出未标明供血者血型、血液制品名、血量、采血期,有效期、采供血机构许可证的血液。
4.输血和血液制品都有传播疾病的危险,常见的经输血传播的疾病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巨细胞病毒和疟疾等,按我国现行规定,输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进行严格体检,必须的检验项目有ALT、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血清学实验等。
5.采血、输血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这些器材必须使用具有生产单位名称、批准生产号、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的产品,每批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以及该批产品出厂日期、消毒日期和有效期,并经过细菌培养和热源试验合格方可应用。
6.参与输血的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按规定严格洗手,以免造成交叉感染。
7.在输血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主管(或值班)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7.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7.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
用保存于冰箱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
7.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
7.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7.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7.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8.临床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发生输血相关感染疾病时,用血科室和输血科应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医院相关职能部门。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医务部负责调查处理。
如与采供血机构有关,应及时与之联系,共同调查处理。
(六)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急性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
2018年
二、临床用血授权动态管理
(根据本科室人员情况填写)
序号
科室
姓名
性别
职称
是否授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三、科室合理用血登记评价分析表(月度)
科室合理用血登记评价分析表___月
序号
医师
患者姓名
住院号
主要诊断
血型
输血指征
输注成分及用量(包括自体血)
输血后效果评价
是否合理
是否大量用血
有无不良反应
备注
(分析不合理原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月份病区共出院人,输血患者人,输血人数占出院人数%。
共使用血浆,红细胞,冷沉淀、血小板。
(可参照院网公示的科室用血量)评价人:
5、输血不良反应及分析(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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