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站港口工程初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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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站港口工程初勘
海南LNG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初勘)承包合同文件
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
1.0项目简介
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拟建于海南省洋浦港区,建设规模为新建一个可靠泊舱容介于8×104m3~16.5×104m3的LNG船的LNG卸船泊位及一个工作船码头(含2个泊位),并形成面积为35万平方米的陆域场地。
LNG泊位将采用离岸栈桥式平面布置型式,接收站陆域场地拟采用吹砂回填方式形成。
海南LNG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书”附件1。
2.0总则
2.1工作概述
承包商须在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规定的条件下,承担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和港口工程勘测工作,为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和港口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承包商提供可供汇编的、符合政府、业主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深地形图。
虽然业主将以下工作范围委托给了承包商,但业主有权按照合同及有关附件规定的条件随时增加工作内容。
2.2目的
承包商应在充分理解完成本合同工作目的的基础上实施各项工作,本工作范围文件中未能详细叙述到的工作,只要是为达到本合同下述工作目的所必须的,承包商都必须努力去完成。
本合同所规定工作的目的是:
∙通过实地调查、测量、勘察和整理现有资料,提供可行性研究和FEED设计所必须的设计基础资料
∙为设计承包商提供可供汇编的、符合政府、业主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深地形图并进行后续服务工作,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勘察成果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服务或澄清。
∙为顺利实现本工程与其他相关工程、工作的协调,确保总体项目协调发展。
2.3语言与度量衡制
一般情况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语言为汉语。
但是,鉴于本项目牵涉到国际上的承包商,业主要求承包商参与本项目的关键人员至少能够以英语进行技术上的沟通;当业主有要求时,须提供以英语表达的书面材料和报告。
本合同规定采用国际(ISO)米制作为度量衡,但对于国际上惯用的工程单位(如“英寸”等)可以根据业主或承包商的习惯标注在紧随米制单位的括号内。
2.4法律、规程、标准和规范
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的规程、标准和规范。
2.4.1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
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本工程应予采用的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并确保能够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当使用过程中出现疑问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对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的书面解释,同时将解释抄报业主。
2.4.2相关行业规程、标准和规范
若不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强制性法规相抵触、不背离业主对勘察成果的要求,承包商可选择由交通部颁布或由其港口工程专业标准委员会管理的行业规程、标准和规范在本工程中使用,列举如下:
∙JTJ319-9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JTJ225-98《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54-98《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JTJ250-98《港口工程基础规范》
∙JTJ240—97《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SL237-1999《土工试验规程》
∙JTJ225-98《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203-94《水运工程测量技术规范》;
∙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7929-95《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
∙GB/T14268-93《1:
50001:
10000地形图图式(修订)》
∙CH1002—95《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3—95《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JTJ291-98《桩基码头设计及施工规范》
∙JTJ290-98《重力式码头设计及施工规范》
∙JTJ285-2000《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及施工规范》
∙JTJ300-2000《港口及水运护岸工程设计及施工规范》
另外,当经过与业主讨论后认为国内的行业规范、标准无相应规定时,在业主认可的前提下承包商可以选择诸如以下或其他国际性机构颁布的相关规程、标准、规范:
∙AmericanNationalStandardInstitute(ANSI,美国国家标准学会)
∙AmericanSocietyofMechanicalEngineers(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InstrumentSocietyofAmerican(ISA,美国仪表协会)
∙AmericanSocietyofTestingandMaterial(ASTM,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3.0工作范围
3.1概述
本次勘测工作的目的:
(1)查明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和港口工程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和地层结构特征。
(2)查明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和港口工程范围内地层分布特征及岩土性质,为设计提供必要的、准确的依据资料及设计参数。
(3)查明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情况。
对勘察海域内的地表断裂进行调查并作出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地震液化区的位置、范围、深度及液化等级进行描述和分析,并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
(4)查明场地的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范围、发育程度和形成原因,提出对不良地质现象的治理意见。
(5)评价海南LNG项目接收站和港口工程范围内海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天然地基承载力和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为选择桩基持力层、估算单桩承载力及基桩沉降量、判断沉桩可能性等提供设计数据,对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提出建议。
(6)提供海南LNG接收站项目港口工程区域水深地形图。
为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程量计算提供依据。
3.2工作范围
本地质勘察工程的实施范围以满足可研、初步设计的需要为原则;水深地形测量的实施范围以满足可研、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需要,同时应有足够的平面及高程控制点以满足地质勘察及今后施工的需要为原则,本次工作范围:
(1)地质勘察
本次勘察共布置钻孔76个,技术孔38个,鉴别孔38个。
其中工可阶段勘察布置钻孔38个,钻孔编号GK,技术孔18个,鉴别孔20个;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布置钻孔38个,钻孔编号CS,技术孔20个,鉴别孔18个。
钻孔分布为:
陆域场地:
GK1~GK24,CS1~CS24;
码头区:
GK25~GK36,CS25~CS34
港池区:
GK37,GK38,CS35~CS38
其中选择GK3、CS5、GK18、GK36作为控制性钻孔同时也作为断层验证孔。
GK38孔具体位置待定。
●先钻工可阶段布置的钻孔(标记为GK),待业主确认后方可开始钻初步设计阶段布置的钻孔(标记为CS)。
●钻孔布置详见附图。
业主根据需要可现场确定钻探孔的顺序、改变钻孔位置或增加钻孔数量。
●断层验证孔钻探时对承包商要求如下:
①承包商要派一名熟悉当地地质情况的现场编录员跟踪编录,准确区分钻孔中各层位的岩性,确定各层位的所属年代(划分到统)。
②提供一张走向295°左右的钻孔剖面图及四个钻孔的柱状图,尽可能反映同一层位的埋深情况(其它可利用的钻孔也尽可能作出295°左右的剖面图),以便判别有无断层在该区内通过。
(2)水深地形测量
测量范围包括码头、港池及航道等区域。
面积为4.233km2,其中陆域面积约0.28km2,水域面积约3.953km2。
测量比例1:
1000,绘图比例1:
1000和1:
5000。
3.3勘测技术要求
3.3.1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1)钻孔定位
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或GPS-RTK等仪器进行钻孔定位。
利用测量控制点资料应可靠。
实际孔位与设计孔位误差不得大于1米。
(2)终孔条件
码头区钻孔钻至标高-50米;
陆域场地钻孔钻至标高-40米;控制性钻孔(断层验证孔)钻至标高-80米;
港池钻孔钻至标高-18米。
注:
取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标高计算点±0.00。
(3)取样要求
技术孔取样要求在覆盖层根据各层厚度不同,每1.0m~1.5m取土样一个(按不同土层,每层至少取一个土样),遇岩层采取岩样。
取样应根据试验和工程地质评价的要求采取,岩土试样应分层采取,其质量、数量和规格应满足试验和工程地质评价的有关要求。
粘性土地层中,应用取土器采用快速压入法或重锤少击法采取土样,并严格控制取土器压入土层的深度,避免人为对土样造成压实。
对土样的包装、搬运、贮存和交付要符合规范要求。
土样包装必须有标识。
土样的野外处理过程要保证土样符合规定的试验要求:
A)取出土样应及时妥善密封,以防止湿度变化;
B)做好防震、防晒、防冻措施;
(4)标准贯入试验要求
鉴别孔:
每1.0m~1.5m做标准贯入试验1次,直至终孔;
技术孔:
标准贯入试验间距不大于3.0m,且要求残积土和风化岩层每1.5m做标准贯入试验1次,直至终孔。
技术孔和鉴别孔如遇到饱和砂土或粉土时,均应做标贯试验,以便对地基土的液化进行判别。
标准贯入试验的主要设备规格应为:
贯入器总长810mm、内径35mm、外径51mm、自动落锤的质量为63.5kg、钻杆直径42mm。
标准贯入试验击数N值系指用质量为63.5kg的锤,以76cm的高度自由落下,将标准贯入器击入土中30cm时的锤击数。
具体操作方法是:
预先贯入15cm,然正式贯入试验开始,贯入土中深度为30cm,并记录锤击数。
对土质不均匀的土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时,应增加试验点密度。
在标准贯入试验结束后,应取出标贯器内的土样进行鉴别描述。
(5)钻进
①钻进过程中,记录员与机长密切配合,经常观察循环水颜色、成分等,若有变化,及时测量深度位置。
详细记录钻进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如漏水、掉块、塌孔、埋钻、卡钻、缩孔等。
从岩芯管内获取岩芯时,钻具不得提吊过高,以防岩芯掉出后层次混乱或摔断岩芯。
下钻时,必须掏尽岩芯管内的残存岩芯以及下钻时孔壁刮带至孔底的岩(土),以免造成下回次岩芯误记。
②做好岩芯整理、保管和处理工作。
将取上的岩芯按先后顺序排列整齐,存放岩芯箱内,填写回次标签,写明回次编号。
取样和标贯深度,放在相应的岩芯位置,以便复查核对。
终孔后,保荐岩芯直至完成鉴定,拍摄彩照。
③钻探的岩芯采取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坚硬完整的岩层中,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85%;
在强风化、破碎的岩层中,岩芯采取率不应小于70%;
在粘性土地层中,不应小于85%;
砂土类地层中,不应小于65%;
碎石土类不应小于50%;
重点研究的孔段应尽量提高岩芯采取率。
④野外勘察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钻探记录
钻探的原始记录均应在勘探过程中及时整理与校对,严禁离开现场后追记或补记。
其记录内容应符合如下规定:
工程名称。
勘探点编号、孔口标高及深度。
地下水位。
各种测试结果。
各类岩土样的取样深度、编号。
勘探起讫日期。
岩土体的描述:
岩土体的描述应按不同岩性分层描述,并应包含如下内容:
岩石:
名称、风化程度、颜色、矿物成分、结构、构造、裂隙发育程度、裂隙宽度、裂隙间距和充填情况、岩芯采取率、岩石质量指标(RQD)等。
碎石土:
名称、颜色、湿度、密实程度、颗粒级配和颗粒形状、一般粒径、最大粒径、均匀性、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性质和充填程度、含有物、层理特征等。
砂性土:
名称、颜色、湿度、密实程度、矿物组成、包含物(粘粒、有机质等)、颗粒级配和颗粒形状、层理特征等。
粘性土:
名称、颜色、稠度状态、包含物等。
对有机土,还应描述嗅味、有机质含量和分布情况;对人工填土,还应描述成分及来源等。
另外,还应描述钻探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
(6)室内试验
常规试验项目
粘性土的物理指标包括:
天然含水量、天然重度、干重度、孔隙比、饱和度、液限、塑限、塑性指数、液性指数。
粘性土的力学指标包括:
抗剪强度的粘结力和摩擦角(直剪快剪、直剪固结快剪),其试验数量各占1/2和1/3;e-P曲线、压缩系数、压缩模量,其试验数量占1/3;无侧限抗压强度,其试验数量占1/3(码头区及陆域区钻孔做)。
粉土的物理力学试验项目除与粘性土相同外,尚须加测粘粒含量。
砂土进行颗粒分析,自然休止角试验(干、水下)。
碎石土进行颗粒分析。
岩石进行饱和、风干和天然状态下的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和软化系数试验,其试验指标不少于6组。
各粘性土层选取4组土样进行化学分析(码头区、陆域形成区钻孔各2组)。
采取一定数量的水样进行水质化学分析,暂定取8组水样,在表层及底部各取4组水样进行水质化学分析,分析与混凝土类型有关的项目(码头区、陆域形成区钻孔各4组,两组表层,两组底层)。
特殊试验项目
陆域场地钻孔对于淤泥及淤泥质土还需进行以下特殊试验,须提供的物理力学性参数指标如下:
进行高压固结试验,提供e-LogP曲线,前期固结压力,水平和垂直压缩系数、压缩模量、渗透系数、固结系数,压缩指数、回弹指数。
其试验指标不少于6组。
进行三轴固结不排水剪,提供Ccu、Φcu、C’、Φ’。
其试验指标不少于6组。
3.3.2水深地形测量技术要求
(1)平面控制测量
首级平面控制布设不少于四个D级GPS点。
GPS点应均匀地分布于岸线,通视条件良好,满足海上勘察及今后施工要求。
首级控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I级导线的要求布设导线点。
布设的GPS点的高程必须按四等水准测量的要求引测。
平面控制采用北京坐标系。
(2)高程控制测量
测区内埋设四等水准点二个以上。
四等水准点应采用四等直接水准的方式引测,并于三等以上的已知水准点联测。
已知水准点资料来源应可靠并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测量报告中说明。
高程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起算基准,并提供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与1956年黄海高程、85国家高程的换算关系式。
(3)水深测量
水深测量应采用自动化测深系统,导航定位仪、测深仪、波浪补偿器应主处理器(电脑)通过接口连接形成自动化测深系统。
考虑该区域有较大海浪,测量时测深仪必须配波浪补偿器。
水深测量测线间隔20米,测点间隔10米,测线应垂直于基本等深线方向布置。
对复杂水域、高程异常点及海上地形地物应进行了加密测绘,特别是对出现的出露或未出露的礁石、码头、灯标、灯塔、海上养殖区、浮标等等。
当航迹偏离设计测线超过测线间隔20%时,应补测。
(4)地形测量
采用全站仪进行施测。
数据采集采用地形测量电子平板现场自动记录和现场绘制地形图。
在潮间带地形测量与水深测量拼接宽度应达20米以上,两者高程误差应小于20厘米。
3.3.3投入使用仪器设备检测要求
投入使用本项目所有仪器设备,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等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测量仪具鉴定单位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测深仪及波浪补偿器等应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附在测量报告上。
所有设备在运至现场后开工使用前必须检测,确保仪器设备可靠、精确。
3.4提交成果
3.4.1地质勘察报告
地质勘察报告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文字报告;
(2)实际孔位坐标,控制点成果资料(包括平面、高程控制点及钻孔平面位置图(附CAD图形文件);
(3)钻探数据一览表;
(4)标准贯入数据一览表;
(5)工程地质剖面图(附CAD图形文件);
(6)钻孔柱状图;
(7)岩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表、成果总表;
(8)各种土工试验数据图表,试验曲线图,
(9)岩石力学试验检测报告;
(10)土壤、海水化学分析成果表;
(11)提供各土层的天然地基容许承载力及桩端极限阻力、桩侧极限摩阻力推荐值,并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结论,提出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的推荐值;
(12)岩芯照片;
(13)地震及砂土液化评价、判定场地类别及场地回填料的选择。
(14)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分布规律评价。
3.4.2测量技术报告
测量技术报告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文字报告
(2)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成果表
(3)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点之记
(4)平面控制测量计算资料
(5)高程控制测量计算资料
(6)高程控制点点之记
(7)水深地形图
3.5其它
a.本技术要求中未明确部分请按现行《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b.钻探过程中若遇特异情况,承包商与业主单位及时联系,以酌情调整钻探工作量。
c.钻探结束后应提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文一式十份,英文五份,并提供成果光盘三份。
d.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间资料及最终报告。
e.以上资料必须能分别在AUTOCAD2000以上版本、Microsoft Word及Microsoft Excel平台上运行。
4.0项目管理与支持服务
4.1总则
承包商应提供为完成工作所需要的全部人员、施工设备(钻机和钻头也应能完成钻岩石的工作)、施工材料和其它资源(包括项目施工人员的食、住及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工具和材料)并组成项目组以有效地对这些人员、设备、材料、资源进行组织和管理。
4.2办公室
承包商应使用专用的办公室和通讯设备从事本项目工作。
4.3协调和联系
承包商在进行该项工作中应不断地与业主代表协调和联系。
业主代表在承包商工作过程中将加强与承包商的对话和沟通以便及时交流意见、取得共识并及时对问题做出决定。
但这种关系丝毫不减轻承包商在合同中承担的责任。
4.4项目控制
承包商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用Project软件编制项目总进度控制计划,并对整个工作进度进行严格控制,每周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进度情况。
承包商必须提供周、月实际进度计划及下周、下月进度计划。
如实际进度计划延迟,必须说明理由并提交赶工计划及相应的资源安排。
4.5保密
在整个工作过程,承包商及其有关人员应该遵守承诺,严格保密。
4.6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骨干
承包商应就此项工作指定一个责任人,这个责任人应是承包商管理层成员之一(如勘察总公司总经理),并要告知在工作时间能随时找到他的途径。
承包商还应经业主同意后任命一名合格的有经验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这项工作的实施。
这位项目经理就这项合同要得到承包商的充分授权,而且是与业主就重大问题联系的正式对话人。
项目经理的更换需经业主事先同意。
承包商的主要技术骨干(如总工程师、勘测负责人等)须向业主报简历经认可后再行确定,确定后一般不能更换,如有重大理由需要更换,需事先报更换者的简历经业主认可。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骨干有不称职的或者只挂名不到位的,业主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更换或要求改进。
4.7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和业主有关人员也是这项工作的积极参与者,他们将定期检查和了解承包商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并可能提出一些意见或建议以使工作成果更符合业主的要求。
业主也可能向承包商提供一些技术资料供工作中参考和使用。
但这丝毫不减少承包商在执行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4.8文件的审核和管理
4.8.1文件的审核
业主要求所有的技术文件,包括程序、手册和专题技术报告在正式出版前都要经过业主有关人员的审核和评议,一些重要文件甚至会反复审核修改多次。
承包商应自行负责核实业主提供的任何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业主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码头所在任何场地有关的资料,及地质、水文及其他资料)的瑕疵而减轻或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4.8.2意见采纳
对业主在审核后提出的意见,承包商应及时针对所提意见对该文件作修改或提出不能修改的理由,并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能否修改文件或不能修改的理由以及实施修改文件的计划安排,并送交业主代表或业主有关人员审批。
4.8.3文件的传递
承包商须按业主的要求复制足够数量文件,分发给已批准文件分发表上所指明的业主代表。
文件按业主认可的方式传递。
业主单位有关人员须在收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9质量、HSE、进度控制
4.9.1质量控制计划
承包商必须按照有关国内和国际的标准为自己制定一个质量控制计划和程序,经业主同意后,承包商严格按照自己的质量计划和程序以及有关的国内和国际的标准(ISO)执行。
承包商工作的所有方面凡是有影响到承担业主交给的工作的能力的地方都应在该计划中说明,并经业主认可。
4.9.2设计进度控制计划
承包商必须给出一个计划出版的所有文件的清单,并列出打算提交业主审核的日期和文件提交的里程碑日期,提交的进度应该符合业主总进度的要求并且是均衡有序的,在交由业主认可后,努力按提交的文件进度办理。
如日后情况有变化,上述清单和进度可随时更新,但要经业主同意并在进度报告(应包括进度曲线)中对变化做出说明。
如果在按进度要求完成工作量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在进度报告中也要及时反映。
4.9.3HSE
承包商必须按照有关国内和国际的标准为自己制定一个健康、安全、环保控制计划和程序,经业主同意后,承包商严格按照自己的健康、安全、环保控制计划和程序以及有关的国内和国际的标准(HSE)执行。
承包商工作的所有方面凡是有影响到承担业主交给的工作的能力的地方都应在该计划中说明,并经业主认可。
承包商必须提供计划投入该项目在不同水深区域的船只类型或平台,并说明其数量、来源及相关船舶证书,并且提供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件。
外业开工前,承包商必须对外业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对相关岗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
所有外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4.10对业主工作的支持
4.10.1协调会
当业主要求时,承包商有责任参加与其工作范围有关的协调会,并在会上按业主要求介绍有关的情况,配合业主进行协调。
4.10.2承包商工作中有关的批准和临时使用权
承包商在工作过程中需要自行办理获得各种批准或许可。
承包商若在工作中临时使用、占用或损毁他人或政府的土地或财产(如养殖赔偿、拆除勘察范围内、水、陆域障碍物等),应由承包商自行申请和办理,并向业主保证不会因此对业主在该项目中的任何活动受到阻碍。
上述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承包商总价内。
4.10.3为业主人员工作提供条件
当业主代表在承包商的工作场所工作时,承包商应为业主提供不超过3人的必要办公室及办公设施,并协助安排食宿。
5.0工程计划
海南LNG项目执行办公室的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承包商在接到业主中标通知单或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外业;7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6.0其它
在本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中未提到的内容与要求,如果与本工作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惯例要求应由承包商完成的工作和技术要求,则该工作和技术要求仍然属于承包商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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