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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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题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题
【篇一: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玫解读了此部法律是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表示这部法律不但可能会解决劳动维权成本高的现状,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
位之
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民办非企
业单位等
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3、《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4、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
等事项。
6、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
人单
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8、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在自用
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9、劳动合同可以任意解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10、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
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而终
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
同已经不
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3、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14、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
件。
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15、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
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
劳动者之间不建
立劳动关系。
16、劳动合同的某一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
仍然
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
定。
17、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工伤自理,即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内容。
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
险条例》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无效条款
18、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任意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了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以及竞业限制约定中,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在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
约金。
19、什么是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
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试用期、服务期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
技术
培训的情况下,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1、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同的,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
单位
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
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2、劳动合同文本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就是说,
劳动
合同文本不可以仅由用人单位保管。
2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满1
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4、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
劳动
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7、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会受到什么惩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单位如果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工资以外,还需再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补偿。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在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对未在“一年”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严厉处罚措施,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劳动合同法》也因此有更强、更实用的操作性。
【篇二: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50题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50题及答案
1、《劳动合同法第一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3、《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5、《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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