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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矿长题库
“五职”矿长年审复习题
一、填空题
3.《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要求: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1年。
5.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配备的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其中采掘、机电、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
6.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含本数)事故的,立即停产(停工)整顿。
7.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重大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两起3至9人较大事故的,给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停职检查处理;对集团公司董事长进行诫勉谈话。
8.《劳动法》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9.《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
煤矿企业负责人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11.2013年,我省共发生煤矿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
13.今年我们要全力做好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14.6月17日,国务院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从6月中旬至九月底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活动。
15.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2112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规定:
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6.三岗人员是指: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7.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原则是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
18.煤矿尘肺病按吸入矿尘的成分不同可分为:
矽肺病、煤矽肺病、煤肺病三类。
19.《煤矿井工开采技术条件》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风量在3000m3~5000m3之间时,系统的通风阻力应当小于2000Pa。
21.井下机电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且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22.井下个别机电硐室,可设在回风流中,但此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23.矿井有害气体SO2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005%。
24.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
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
25.带式输送机头前后各20m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6.矿井灭火方法分为:
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综合灭火三类。
27.根据用途不同,通风设施可分为引导风流的设施、隔断风流的设施、调节控制风流的设施。
29.瓦斯运移主要有扩散和渗流两种形式。
30.瓦斯在一定压力下以游离和吸附两种状态赋存在媒体中。
3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
防突工作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32.对于有突出危险的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防突措施。
34.矿井通风阻力产生的原因和地点不同,可分为摩擦阻力和局部阻力两大类。
35.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应做到的“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是指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检漏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36.井下安全供电的“三大保护”指的是过电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
37.人力同向推车的间距在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7‰时严禁人力推车。
38.斜巷人车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
39.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在主要运输巷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40.立井中升降人员的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层数严禁超过1层,专为升降物料的严禁超过2层。
斜巷中升降人员的2层,升降物料的3层。
41.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42.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米,净断面不小于8平方米;采区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净断面不小于5平方米。
4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要求:
矿井煤巷采用金属支护(包括锚网支护),岩石巷道应采取光爆锚喷、砌碹或其他复合型支护形式,杜绝木支护。
44.为防止潜水层对矿井形成水害,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其煤柱高度包括冒落带和裂隙带两带。
45.矿井开拓方式有立井开拓、斜井开拓、平硐开拓和综合开拓四种类型。
46.煤矿的七大灾害指的是瓦斯、水、火、粉尘、顶板、高温和冲击地压。
47.煤矿地质构造的基本类型有褶曲、断层和断裂构造。
48.在探放水设计中首先设计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等三条线。
49.矿井突水的条件为:
水源、透水通道和足够的充水强度与失控。
50.确定岩层产状三要素是:
走向、倾向和倾角。
51.当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100mm时,必须穿靴。
52.探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53.采煤工作面距停采线10米之前,要制定出工作面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54.工作面顺槽,一般超前支护长度为20米。
55.对于采用平硐泄水的矿井,其平硐的总过水能力应当不小于历年最大渗入矿井水量的1.2倍。
56.深部开采工程环境中的“三高一扰动”,是指高地应力、高地温,高渗透压、以及强烈开采扰动。
57.井下测量放线常用的仪器主要有经纬仪和水准仪。
二、判断题
1.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建设。
(√)
2.对井下每个测尘点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一次。
(×)
3.设备安装前要制定带班制度,安装期间每班必须有一名矿领导带班,严格执行带班制度。
(√)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
5.为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是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
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
8.为了防止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到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按工作特点配套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可适当的向职工收取一定的费用。
(×)
9.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
10.矿井每两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
11.在矿井突水时的抢险救灾中,应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积聚和防止发熏人事故。
(√)
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规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
13.煤矿从业人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
14.《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要求:
煤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
(√)
15.安全生产法立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
16.《宪法》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
19.发生一次死亡1至9人责任事故的,对正职矿长暂扣其任职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职矿长,暂扣其任职资格证。
(√)
2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100m。
(×)
23.在矿井发生水灾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切断灾区电源。
(√)
24.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
26.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50%。
(×)应为40%
2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即可发布实施。
(×)
28.煤矿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从事救护时,使用的氧气呼吸器必须保留不低于5MPa的氧气压力。
(√)
2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分六级,即企业级、乡(镇)级、县级、市(地)级、省级、国家级。
(×)
30.《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若干规定》要求:
矿井主要运输巷、主要通风巷净高不低于2米、净断面不小于8平方米。
(×)
31.矿井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相差特大的矿井,对排水能力、水仓容量不必编制专门设计。
(×)
32.压垮型冒顶是指工作面支护强度不足和顶板来压引起支架大量压坏而造成的冒顶事故。
(√)
33.巷道联合支护类型和参数主要依据围岩的稳定等级、巷道跨度、工程性质和服务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
35.通过采掘工程平面图可以了解各项采掘工程的进度、位置等,并可以此进行施工设计、指挥生产、确定开采顺序、实现采掘平衡。
(√)
36.放炮前必须对工作面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
37.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的,应当设置排水沟。
(√)
38.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
39.采煤工艺主要指采煤工作面的落煤、装煤、运煤、顶板支护和采空区的处理五大工序。
(√)
40.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应为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41.爆.破前,爆破工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放炮。
(×)
42.采掘工作面进风和回风可以经过冒顶区。
(×)
43.老空(窑)水具有静储量、死水、有臭味、呈酸性和突水迅猛等特点。
(√)
44.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落实“探、防、堵、截、排”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
45.矿井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
46.装药时必须将炸药捣紧捣实。
(×)
47.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应分别砌筑不小于5m的混凝土护碹。
(×)
48.装药前,电雷管的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49.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
50.绕道法处理冒顶多适用于冒顶范围大,修复困难,有被堵人员的煤巷。
(√)
51.探水作业地点或附近必须安设专线电话。
(√)
52.老空(窑)积水的主要防治方法就是探放。
(√)
53.总工程师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
54.井下巷道某点的标高为—300,表示巷道的长度为300米。
(×)
55.煤壁“挂汗”是突出预兆之一。
(×)
56.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
57.瓦斯矿井中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和交接班都不准停风。
(√)
58.角联凤路的风向容易发生逆转是应为该凤路的风阻太大。
(×)
59.高温气流流经巷道的标高差越大,火风压越大。
(√)
60.工作面产量增加时,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都相应增加。
(×)
61.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可以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
62.煤层注水可归类于预抽煤层瓦斯措施。
(√)
63.在有大量沉积煤尘的巷道中,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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