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五国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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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五国分析报告
一、柬埔寨
(一)宏观经济
2012年,柬埔寨继续保持稳定的政治环境,深入实施“四角战略”第二阶段发展方针,深化财政改革,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利用作为东盟轮值主席国的契机,努力提升自身在区域内外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扩大对外交往,农业、制衣业、建筑业和旅游业等四大经济支柱推动柬经济稳步发展。
据柬埔寨国家银行统计,2012年柬经济增长率为7%,高于世界银行预测的6.7%。
其中,农业增长3.2%,服务业增长5%,工业增长13.3%。
央行预测,2013年,柬经济有望保持相同的增长趋势。
国内生产总值:
140.38亿美元(世界银行数据)。
同比增长:
7.3%。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987美元(出处同上)。
外汇储备:
37亿美元(截至2012年12月)。
通货膨胀率:
2.9%。
失业率为1.7%。
货币名称:
瑞尔(KHR)
汇率:
1美元约合4062瑞尔(2013年9月)。
【1人民币=663.8719瑞尔(2013年9月)】
(二)农业发展
柬是传统农业国,全国1400万人口中的80%以务农为生。
全国可耕地面积约670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48公顷。
由于多年战乱及政府财政的捉襟见肘,柬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落后,农业技术和机械化水平很低,生产力低下,农业仍处于粗放式、广种薄收和“靠天吃饭”的落后局面。
目前实际耕种面积约355万公顷,尚有近半可耕地闲置。
柬农作物以水稻、木薯、天然橡胶为主,另还有热带水果、腰果、玉米、黄豆、芝麻、花生、甘蔗、烟叶等少量经济作物。
农业稳步增长,潜力巨大。
2012年全年全国水稻种植面积297.1万公顷,同比增加20.4万公顷。
稻谷产量931万吨,同比增长6%,每公顷产量3.13吨(亩产约208.7公斤)。
除满足国内需求外,剩余475万吨稻谷,可加工成约300万吨大米供出口。
波罗勉、茶胶、马德望、磅湛和磅通省为柬五大产粮省份,稻谷产量分别为119万、115万、87万、82万和68万吨,共471万吨,占全国稻谷产量的50.5%。
天然橡胶种植面积28万公顷,产量为6.4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1%和26%。
渔业产量66.2万吨,同比增长13%。
为提高稻谷产量,柬进口农资大幅增长,肥料和农药进口分别为67万和1.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68%和320%。
(三)农业重点投资领域
大米和木薯。
2010年8月17日,柬政府颁布《促进稻谷生产和大米出口政策》,旨在将柬打造成国际市场上主要大米出口国,力争在2015年实现出口100万吨大米的目标。
同年10月,我国家质检总局与柬农林渔业部签署了《关于柬埔寨精米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解决了柬政府迫切关注的大米对华直接出口问题。
但是,由于仓储和加工能力不足,柬达到国际标准、可供出口的大米数量有限(2010年仅出口4.5万吨),大量稻谷仍被泰国、越南商人收购,加工成泰国、越南香米出口中国。
在柬投资建设粮库和碾米厂将是最佳切入点和最能体现互利共赢的领域。
2010年柬木薯产量达378万吨,但加工能力不足。
去年12月,我国家质检总局与柬农林渔业部签署了《关于柬埔寨木薯干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柬木薯已可直接对华出口。
目前,已有中国、越南等国企业在柬种植木薯。
天然橡胶。
目前,柬橡胶种植面积达18万公顷,可收获面积4万公顷,产量4.6万吨。
随着国际市场橡胶价格不断攀升,柬已加大对该领域的开发力度,大力推动实施家庭种植橡胶树工程,成立橡胶种植户合作社,通过提供贷款鼓励农民种植橡胶树,无偿培训种植和管理,计划在三年内将种植面积扩大至25万公顷。
畜牧业。
柬气候条件好,植物生长茂密,具有发展畜牧生产的良好自然条件。
柬每年肉类需求约25万吨,国内生产仍无法实现完全自给。
水产养殖。
柬水产资源丰富,洞里萨湖是东南亚最大的天然淡水渔场,湄公河、洞里萨河及其支流亦盛产淡水鱼;海岸线长460公里,海洋捕捞及海产养殖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
渔业占柬农业产值的四分之一。
2010年,柬水产总量55万吨。
其中,淡水鱼产量40.5万吨,海水鱼产量8.5万吨,养殖仅有6万吨。
(四)大米的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柬埔寨自然条件优越,适宜稻谷种植。
土地资源丰富,全国可耕地面积约670万公顷,目前实际耕种面积约355万公顷,尚有近半可耕地闲置。
柬政府充分认识到大米出口对于增加财政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削减贫困的重要性,已把大米列为农业发展的龙头产业,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予以扶植。
随着柬政府、外资以及私人领域加大投入,农田水利系统逐步完善,高产稻种和现代耕种技术不断推广,柬稻谷产量至少将翻一番,大米出口量也将随之大幅提高,发展潜力巨大。
但与此同时,柬农业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由于水利灌溉系统匮乏,旱季稻谷种植面积仅相当于雨季的六分之一,绝大部分土地只能种植一季稻,土地利用率很低。
农业耕种技术和设备落后,稻谷单产量较低。
由于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农业投入有限,稻谷生产和加工未形成规模效应。
现有碾米厂设备老旧,碎米率高,难以加工符合国际标准的大米供应出口。
稻谷收购资金缺乏,难以同泰国、越南米商竞争。
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不完备,运输及电力成本高,制约了柬大米加工和出口步伐。
此外,柬大米卫生检疫检验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大米出口潜能。
(四)投资水稻业的优惠政策
发展农业是柬政府“四角战略”中的第一个角。
为吸引更多外资发展本国农业,柬《投资法》中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业开发项目,如种植1000公顷以上的稻谷、500公顷以上的经济作物、50公顷以上的蔬菜等均给予支持和优惠待遇。
主要鼓励措施有:
项目实施后,从首个盈利年份起,可免征盈利税的时间最长为8年;如连续亏损则被准许免征税。
如果投资者将其盈利用于再投资,可免征盈利税。
政府只征收纯盈利税,税率为9%。
分配投资盈利,不管是转移到国外,还是在柬国内分配,均不征税。
对投资项目需进口的建筑材料、生产资料、各种物资、半成品、原材料及所需零配件,均可获得100%免征关税及其他赋税,前提是该项目产品的80%必须出口。
根据柬宪法和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用于投资的土地所有权,必须由柬籍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者(柬资占51%以上)所有。
2005年底,柬政府颁布“经济土地特许权法令”,外来投资者可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最长租期为70—99年,期满可申请继续租赁。
为有效管理土地,政府一般批准的农业投资项目均在1万公顷以内。
该法令极大地吸引了外国投资对其农业领域的投入。
大米被誉为柬埔寨的“白金”。
为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提高大米加工能力(目前泰国、越南米商在柬大规模收购稻谷,在各自国内加工后以泰国、越南大米品牌出口),2010年8月17日,柬政府颁布《促进稻谷生产和大米出口政策》,旨在将柬打造成国际市场上主要的大米出口国,力争到2015年在保证国内消费的基础上有400万吨以上的剩余稻谷,并有至少100万吨大米可供出口。
此外,由于国际市场上橡胶、木薯价格的不断攀升,柬政府积极扩大种植面积,欢迎外资投资种植和加工。
(五)中柬农业合作现状及困难
中柬两国领导人高度重视两国间的农业合作。
2000年11月江泽民主席访柬时,双方签署《中柬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2年11月朱镕基总理访柬时,农业被确定为两国重点合作的三大领域之一;2010年3月回良玉副总理访柬时,两国签署加强中柬农业合作的协议。
柬首相洪森及柬政府各级官员都在不同场合表示,欢迎中国企业投资柬农业领域。
1.中柬农业合作现状
近年来,我企业与柬在农业领域合作的尝试很多,但是成功案例较少。
中国海外经济合作公司、中国农垦集团、广西北海外经公司等企业曾先后在柬投入一定资金,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包括农作物、经济作物种植、家畜养殖等;湖南企业也在柬试种了我优质杂交稻;还有一些企业来柬探讨种植木薯、橡胶、麻枫树、蓖麻、甘蔗、棉花、哈密瓜及热带水果等经济作物的可能性,但都处于探索阶段。
据柬农林渔业部统计,目前我在柬从事农业开发的企业有20余家,主要是通过并购当地公司或租赁政府经济特许土地进行橡胶、木薯、经济林木和热带水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和加工。
2.我企业在柬开展农业合作遇到的困难
1、土地纠纷时有发生。
由于战后遗留土地分配和产权问题,柬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土地产权管理上时常出现分歧,目前仍有较多土地纠纷。
我部分企业在立项前对开发用地的产权归属掌握不清,造成企业实施项目时障碍重重,部分项目甚至搁浅。
2、基础设施落后。
柬气候旱雨季分明。
由于水利灌溉设施落后,雨季时因雨量过大而淹没农田,旱季时因远离水源而大片荒芜。
据柬水资源与气象部统计,目前的水利灌溉系统仅能为48%的农民提供充足的农用水。
此外,电力成本过高也对我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造成较大困难。
3、融资成本较高。
因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高,企业融资困难,后续资金投入跟不上,影响项目运作。
柬国内农业贷款成本高,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的年利率多在20%甚至30%以上。
4、贸易便利化程度低:
柬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公路、铁路、港口、仓储能力较差,运输成本居高不下。
公路国道仅相当于我国三级路的水平,乡村公路多为土路,雨季路面泥泞,车辆运输困难。
5、生产资料:
农业生产资料完全依赖进口,价格高,柬农民收入低,多数农家买不起化肥;
6、劳动力:
柬农业劳动力水平不高,科学种田需从基础做起;
7、当地政策:
从事农业土地成片开发,将涉及残林、疏林等的清除,这又受到柬政府禁止砍伐森林相关规定的制约;
(六)主要国家企业投资水稻业的情况
小结:
当前,面对全球性的粮食短缺问题,以及中国可耕土地逐年减少的现实,鼓励我国企业积极走出去打造“海外农场”,已经成为加强我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
从客观上分析,中柬双方都具有农业合作的比较优势,双方又都有发展农业合作的良好愿望,当前良好的中柬政治关系为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搭建了平台,相关企业如能抓住机遇,积极拓展在柬的农、林、渔和畜牧业的开发,政府在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和扶持,相信中柬农业合作定会结出硕果。
在走出去的同时,建议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逐步推进项目,并要严格依法经营。
农业投资大、周期长,铺的摊子大,所以企业在柬这样落后的农业国家投资,应该在项目开展前做好市场调研,明确土地产权的归属,慎重选择投资伙伴,避免陷入纠纷,项目开始后也要谨慎推进,分阶段逐步实施合作计划。
另外,企业应谨慎订立合同,遵照合同办事,严格依法经营,切实保证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二、越南
(一)宏观经济
2013第一季度,越南GDP预计增长4.89%,高于2012年的4.75%。
其中,农林水产业增长2.24%,对GDP贡献率达0.31个百分点,但低于2012年一季度的2.81%(其中,农业增长2.03%,低于去年同期的2.37%。
林业增长5.38%,高于去年同期的4.97%。
水产业增长2.28%,低于去年同期的4.05%);工业和建筑业增长4.93%(其中,工业增长4.95%,高于去年同期的5.80%。
建筑业增长4.79%,高于去年同期的0.77%);服务业增长5.65%,对GDP的贡献率为2.60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的4.99%。
国内生产总值(2012年):
1,416.7亿美元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2012年):
5%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012年):
1,596美元
物价上涨指数(2007年):
12.6%
城市失业率(2007年):
4.64%
外汇储备(2007年):
约210亿美元
货币名称:
越南盾(VND)
汇率:
1美元=21115越南盾(2013年9月)
(1人民币=3451.3477越南盾)
(二)农林水产业
按可比价格计算,2012年农业、林业和水产业产值预计达161.5万亿盾(折合约77.6亿美元),同比增长2.6%。
其中,农业达124.8万亿盾(折合约60亿美元),增长2.5%;林业达5.4万亿盾(折合约2.5亿美元),增长5.8%;水产达31.3万亿盾(折合约15亿美元),增长2.5%。
截至3月15日,全国共种植冬春季水稻309.22万公顷,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00.9%。
其中北方各地种植111.16万公顷,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00.5%。
南方各省种植198.06万公顷,相当于去年的101.1%。
截至3月中旬,南方各地已收割冬春季水稻112.33万公顷,相当于去年的134.4%.
一季度水产品产量达115.1万吨,同比增长1.1%。
其中鱼85.75万吨,同比减少0.1%;虾10.88万吨,同比增长4.1%;养殖水产品达50万吨,同比下降2.3%,其中鱼36.12万吨,减少5%;,虾为7.95万吨,增长4.5%。
前三个月,越全国林业种植总面积8400公顷,同比减少17.6%。
木材产量113.07万立方米,增长8.2%。
(三)土地资源及成本现状
据越南土地规划局公布的数据,越南可使用土地资源面积约为3477.6万公顷,2011—2015年计划开发使用3099.8万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3万公顷,截止2012年底,全国累计开发约8.1万公顷。
土地成本方面。
全国工业用地年均产值约160万美元/公顷(含土地租金),农业用地约900美元/公顷。
近几年,越南工业用地租金上涨迅速,地域差别大,2012年,北部和南部中心城市均价高达110美元/平米,价格浮动频繁;临近省份租金约在50—90美元/平米(使用年限为40—50年),租金基本可保持5年不变。
(四)外汇使用
越南外资企业可拥有交易和其它合法取得的外汇,可在获许的越南银行开立和维持外汇账户。
在越南居住12个月以上的外商个人也可拥有从国外汇入,或入境时携入经海关确认的外汇,及在越南合法取得的外汇;可在获许的越南银行开立和维持外汇账户;可存入外汇,享有外汇存款利息,并有权提取全部外汇存款本息。
其中外资企业和外商个人可使用外汇于以下目的:
1.支付国外货款和服务费用;
2.支付国内获许收取外汇的机构和个人的货款及服务的费用;
3.偿还国内和国外的外汇借款;
4.卖给许可从事外汇活动的金融机构;
5.对外汇有价证券进行投资;
6.用于项目投资或将外汇汇出国外;
7.提取外汇现金和转帐,以支付公司成员出国工作之用,支付外籍员工的薪金、奖金、津贴。
三、老挝
(一)宏观经济
老挝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
1988年起推行革新开放,调整经济结构,即农林业、工业和服务业相结合,优先发展农林业;取消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转入经营核算制,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经济政策,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努力把自然和半自然经济转为商品经济;对外实行开放,颁布外资法,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经济关系,争取引进更多的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
1991年至1996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7%。
1997年后,老挝经济受亚洲金融危机严重冲击,老挝政府采取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扩大农业生产等措施,基本保持了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
2001年至2007年,老挝经济年均增长6.8%。
2008年经济增长7.9%。
国民生产总值(2008年):
约53亿美元,同比增长7.9%。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8年):
835美元。
通货膨胀率(2008年):
8%。
货币名称:
基普(KIP)。
汇率(2010年):
1美元约合8470基普。
(二)老挝农业发展现状
1.基本情况
老挝国土面积23.68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18万。
相对周边国家地广人稀,土地资源丰富,其中农业用地约470万公顷,占其国土面积的19.8%,主要生产稻谷(糯米、粳米和旱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和甘蔗、咖啡、大豆、果蔬等经济作物。
2010年,老挝全国稻谷耕种面积约为90万公顷,产量326万吨(其中糯米占85%,粳米占15%),人年均占有量达500多公斤,略有剩余出口。
但由于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差异以及基础设施落后等原因,全国仍有56个县人年均消费量低于350公斤,其中乌多姆赛、华潘和沙拉湾等省共40个县的农村粮食还不能自给自足。
每年遭受干旱、洪水以及病虫等灾害造成稻谷耕种面积减少2-3万公顷,减产5-10万公斤。
2.主要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和产量
据老挝农林部统计,2009年全国农业耕种面积约128.2万公顷,其中稻谷耕种面积占70%,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产量如下表:
序号
作物名称
种植面积
(万公顷)
单产量
(吨/公顷)
总产量
(万吨)
1
早稻
68
3.76
245
2
晚稻
9.4
4.79
45.2
3
旱稻
12.9
1.83
22.4
4
玉米
17.6
4.82
84.9
5
糯玉米
2.5
3.25
8
6
黄豆
1.3
1.54
1.95
7
木薯
1.1
14.7
15.3
8
咖啡
6.5
0.88
4.6
9
烟叶
0.5
10.1
4.84
10
棉花
0.26
0.9
0.23
11
甘蔗
1.7
40
70.3
3.老挝农产品出口情况
据老工贸部统计,2010年度老挝农产品出口总额为1.19亿美元,其中出口:
咖啡2000万美元;大米10.7万美元;糯米498万美元;玉米7380万美元;香蕉318万美元;梨子198万美元。
按老政府七五规划,2015年全国稻谷耕种面积要达100万公顷,产量达420万吨,其中用于出口60万吨;玉米种植面积要达15.4万公顷,产量达84万吨;咖啡要达10万吨;甘蔗种植面积要达5万公顷,产量达215万吨。
(三)中老农业合作现状
1.政府间交流与合作情况
中老两国农业合作与交流最早始于1995年。
2000年11月,中国农业部与老挝农林部在万象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两国政府正式开始农业领域合作。
2001年,中国农业部与老挝农林部在昆明签署《农业合作纪要》。
2006年9月,中国农业部牛顿副部长率团访老并签署有关无偿援助项目协议。
在两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及相关政策引导下,农业合作已成为中老两国合作的重要领域。
2.合作成效
中老两国农业合作目前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形成了援助与投资、园区项目与单个投资项目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1)援助方面:
中国政府曾向老挝政府提供多项无偿援助,其中包括提供设备如耕作机、养殖设备和玉米烘干机等以及援建老挝北农业示范中心项目等;
(2)园区合作方面:
重庆市外经委与万象市农林厅合作建“老挝重庆综合农业园”、云南省与乌多姆赛省合作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广西与占巴色省合作建“中国果蔬新品种试种基地”;
(3)企业投资方面:
中国企业来老对农业项目投资不断增多。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商务部批准在老开展农业合作的企业约50家,主要经营橡胶、中药材、木薯、大米、甘蔗、桉树、小油桐种植及猪仔养殖等。
老政府重视并欢迎中方帮助或参与其农业发展与合作。
对我企业在其北部投资(绝大多数是农业项目)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给予肯定。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由于老挝社会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政府财政薄弱,目前普遍存在着水利灌溉、防洪防旱、通路通电等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不完善;农业管理、技术人才短缺;良种、化肥、农药等辅助生产资料供应不足等问题。
我企业对老农林投资总量较小,仅占我对老挝投资总量的7.3%,且存在某些企业在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后圈地不动,不遵守合同约定的现象等。
为此,我处建议:
1.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要充分调查了解老挝客观实际,有针对性地参与项目投资合作,避免获批土地后无力实施的盲目投资行为。
2.了解政策,掌握主动
积极参与老政府鼓励投资发展的水稻、玉米、木薯、香蕉等作物的种植和水产、畜牧养殖及深加工行业,审慎参与老挝政府担心的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3.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要充分发挥资金、管理和技术方面优势,积极吸引当地政府、百姓参与合作,主动传授农业经验,培训当地技术人才,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四、泰国
气候
属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分为热季(3-5月)、雨季(6-10月)和凉季(11-翌年2月)三季。
全年平均气温27.7℃,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
年平均降水量为1100毫米。
平均湿度为66%-82%。
人口
泰国总人口6540万(2011年),其中劳动力人口3924万人(2011年)。
农业
农业是泰国的支柱产业,农产品是外贸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主要农产品包括稻米、橡胶、木薯、玉米、甘蔗、热带水果等。
全国耕地面积1413万公顷,占全国土地面积的45.8%。
2011年泰国农业产值434.3亿美元,占GDP的12.6%。
大米
世界著名的大米生产国和出口国,全国稻田面积共1078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近五分之一,占全国耕地总面积一半左右;从事水稻生产的农户约400万户。
大米年产量超过2000万吨,占全球大米总产量的4.5%;年出口量在700-1010万吨之间,占世界大米贸易总量的25%-35%,是世界第一大大米出口国。
2011年泰国大米出口1070.6万吨,出口金额64.46亿美元。
泰国投资政策和经商成本
投资领域泰国《外商经营企业法》(AlienBusinessAct)(1999)规定,限制外国人投资的行业有以下三类:
1.因特殊理由禁止外国人投资的行业:
报业、广播电台、电视台;种稻、旱地种植、果园种植;牧业;林业、原木加工;在泰领海、泰经济特区内经营的捕渔业;药材炮制;涉及泰国古董或具有历史价值之文物的经营和拍卖;佛像、钵盂制作或铸造;土地交易等。
2.涉及国家安全稳定或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行业,须经商业部长根据内阁的决定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可从事的行业:
(1)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投资行业:
包括生产、销售、修理枪械、子弹、火药、爆炸物及其有关配件,武器,军用船、飞机、车辆,一切战用设备的机件设备或有关配件;国内陆上、水上、空中等运输业,包括国内航空业。
(2)对艺术文化、风俗习惯、民间手工业、自然资料、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行业:
包括泰国传统工艺品的古董、艺术品买卖,木雕制造,养蚕、泰丝生产、泰绸织造、泰绸花纹印制,泰国民族乐器制造,金器、银器、乌银镶嵌器、镶石金器、漆器制造,涉及泰国传统工艺的盘器、碗器、陶器制造。
(3)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投资行业:
包括蔗糖生产,海盐、矿盐生产,石盐生产,采矿业、石头爆破或碎石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等。
外国人除需经商业部长特批外,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从事上述第二类规定的行业:
一是泰籍人或按照本法规定的非外国法人所持的股份不少于外国法人公司资本的40%(若获商业部长特批,最低不得少于25%);二是泰国人所占的董事职位不少于2/5。
3.本国人对外国人不具竞争能力的投资行业,须经商业部商业注册厅长根据外籍人经商营业委员会决定批准后可以从事的行业:
(1)碾米业、米粉和其他植物粉加工;
(2)水产养殖业;(3)营造林木的开发与经营;(4)胶合板、饰面板、刨木板、硬木板制造;(5)石灰生产;(6)会计、法律、建筑、工程服务业;(7)工程建设,但不包含A.外国人投入的最低资本在5亿铢以上的公共基本设施建设、运用新型机械设备、特种技术和专业管理的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建设。
B.各部委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8)中介或代理业务,但不包含A.证券交易中介或代理、农产品期货交易、有价证券买卖业务。
B.为联营企业的生产、服务需要提供买卖、采购、寻求服务的中介或代理业务,C.为外国人投入最低资本1亿铢以上的、行销国内产品或进口产品的国际贸易企业提供买卖、采购、推销、寻求国内外市场的中介或代理业务;(9)拍卖业,但不包含A.国际性拍卖业,其拍卖标的物不涉及具有泰国传统工艺、考古或历史价值的古董、古物、艺术品之拍卖。
B.部级法规规定的其他拍卖;(10)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产或农产品的国际贸易;(11)最低资本总额低于1亿铢的百货零售业、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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