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综合项目施工基本工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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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综合项目施工基本工艺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一、工艺步骤
施工前准备工作→配管及布线→监控器安装→传感器安装→系统接地→调试→系统培训及交付使用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1、系统施工必需由含有对应资质等级施工单位负担。
2、系统安装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
3、系统施工,应根据同意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
4、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同意。
施工现场应含有必需施工技术标准、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并应按附录B要求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验统计。
5、系统施工前应含有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对应技术要求;
2)应含有系统图、设备部署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和必需技术文件;
3)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确保正常施工;
4)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6、系统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检验、系统调试及设计变更等相关统计;
4)系统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5)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调试;
6)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7)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应按附录C要求填写。
7、建筑物产权全部者应建立保留系统内每个传感器安装及试验统计。
三、设备、材料进场检验
1、系统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统计和参与人签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签字确定;未经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实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汇报等文件。
系统中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3、系统关键设备应是经过国家认证(认可)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要求。
4、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和检验汇报一致。
5、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显著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
6、系统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布线
1、系统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装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要求。
2、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积水及杂物清除洁净。
3、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一样电压等级、不一样电流类别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或线槽同一槽孔内。
4、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5、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6、管路超出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管子长度每超出30m,无弯曲时;
2)管子长度每超出20m,有1个弯曲时;
3)管子长度每超出10m,有2个弯曲时;
4)管子长度每超出8m,有3个弯曲时。
7、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8、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取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吊装线槽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9、线槽直线段应每隔1.0m~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1)线槽接头处;
2)距接线盒0.2m处;
3)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10、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
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
11、管线经过建筑物变形缝(包含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赔偿方法,导线跨变形缝两侧应固定,并留有合适余量。
12、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导线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13、同一工程中导线,应依据不一样用途选择不一样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
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
五、监控器安装
1、监控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m~1.5m,其靠近门轴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2、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m~0.2m。
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面盘前操作距离:
单列部署时不应小于1.5m;双列部署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常常工作一面,设备面盘至墙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大于1m通道。
3、监控器应安装牢靠,不得倾斜。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方法。
4、引入监控器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和图纸一致,字迹清楚不易褪色;
3)端子板(或排)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应超出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小于200mm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5、监控器主电源引入线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直接和消防电源连接;主电源应有显著永久标志。
6、监控器接地(PE)线应牢靠,并有显著永久标志。
7、监控器内部不一样电压等级、不一样电流类别、不一样功效端子应分开,并有显著标志。
8、关键消防设备接线图
(排烟风机)
(消防电梯)
(应急照明及防火卷帘)
六、传感器安装
1、传感器安装应充足考虑供电方法、供电电压等级。
2、传感器和裸带电导体应确保安全距离,金属外壳传感器应有安全接地。
3、严禁在不切断电源情况下安装传感器。
4、同一区域内传感器宜集中安装在传感器箱内,放置在配电箱周围,并预留和配电箱接线端子。
5、传感器(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靠,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方法。
6、传感器输出回路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大于1.0㎜²双绞铜芯导线。
并应留有大于150mm余量,其端部应有显著标志。
7、当不含有单独安装条件时,传感器亦可安装在配电箱内,但不能对供电主回路产生影响。
应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并有显著标志。
8、传感器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9、交流电流互感器尺寸及接线图
七、系统接地
1、交流供电和36V以上直流供电消防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应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和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
2、接地装置施工完成后,应按要求测量接地电阻,并作统计。
八、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示例图
二、调试及试运行
一、通常要求
1、系统调试,应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应在施工安装结束并在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2、在调试前应含有下列调试必需技术文件。
1)系统图;
2)设置系统建筑平面图;
3)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5)变更设计部分实际施工图;
6)变更设计证实文件;
7)施工过程检验统计;
8)调试统计;
9)设备使用说明书(包含电路图和备用电源充放电说明);
10)产品检验汇报、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3、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同意后按程序调试。
4、调试责任人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5、调试时首先应做以下工作:
1)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按设计要求查验;
2)系统施工质量应按本规程第4章要求检验,对属于施工中出现问题,应会同相关单位协商处理,并应有文字统计;
3)系统线路应按本规程第4章要求检验,对于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绝缘电阻小于20ΜΩ等问题,应采取对应处理方法。
6、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监理)单位提交系统调试和试运行统计。
二、监控器调试
1、将监控器和外部连线断开,并将任一回路传感器和之连接,其它回路可分别连接等效负载,接通电源,使监控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要求进行以下调试:
1)接通监控器主电源,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工作状态;
2)断开监控器主电源,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在备用电源供电状态下工作状态;
3)观察监控器显示所监控电源实时工作状态信息,统计监控器工作状态;
4)模拟多种故障情况,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工作状态;
5)操作监控器自检机构,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工作状态;
6)模拟多个信息共同存在工作状态,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工作状态;
7)检验使用说明书中描述其它功效。
3、依次将其它回路和监控器相连接,反复5.2.2条调试。
三、传感器调试
1、将传感器和监控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传感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按国家标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GB28184-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以下调试:
1)按制造商提供工作范围波动标准电压信号,观察并统计传感器输出参数和采集数值;
2)检验使用说明书中描述其它功效。
四、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传感器和监控器逐一进行单机通电检验,无故障报警、自检等操作时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将全部经过调试合格各项设备按系统设计连接组成完整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进行以下调试:
1)观察并统计所监控电源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2)模拟多种故障情况,观察并统计监控器及传感器工作状态。
3、检验监控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4、应分别用主电和备用电源供电,检验系统各项功效。
5、系统必需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并按附录C.3表填写系统调试统计。
6、系统在调试无故障后,开始系统试运行。
并按附录F表填写系统试运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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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 电源 监控 系统 综合 项目 施工 基本 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