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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封建史学的繁荣时期
第四章封建史学的繁荣时期——隋唐五代
一、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该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隋朝修史对唐朝修史的影响、唐初史馆及监修制度的确立及对后世修史的影响,了解史学理论家刘知几的史学思想及杜佑《通典》体例、内容和影响。
二、本章教学重点、难点:
唐修“八史”的条件;唐代设馆修史;刘知几与《史通》;杜佑与《通典》。
第一节隋朝修史的成就及失误
隋朝统治共37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
它结束了数百年的魏晋南北朝的分裂割据的局面。
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从客观上赋予当时的历史学家以较重的修史任务。
然而终隋一代并没有修出一部史学巨著,也没有造就出一批有影响的史学家。
加之隋修诸史多未流传于世。
因此人们论及隋朝史学,往往寥寥数语,甚至干脆避而不论。
实际上隋朝史学并不是一片空白、毫无成绩可言。
一、修史机构与史官的设置:
隋在秘书省下设著作曹和太史曹。
著作曹是主要的修史机构。
设有著作郎二人、著作佐郎八人,炀帝时,佐郎增为十二人。
佐郎负责史料的收集,著作郎负责史书的起草。
而太史曹主要是掌天时星历、推算和制定律历,而不涉足于修史。
炀帝时还设置起居舍人,执掌起居注的编录。
隋朝的修史,多由皇帝敕令大臣负责,并敕令组成修史班子。
参与修史的并非都是史官。
“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
(《史通·史官建置》)
二、隋朝修史的成就:
(1)魏澹等重修《魏书》:
魏澹,字彦渊(深),澹父季景是魏收族叔。
澹历任北齐殿中待御史,北周纳言中士,入隋任太子舍人,后升为著作郎。
开皇中,文帝认为魏收《魏书》“褒贬失实”,“诏澹别成《魏史》”,澹书以西魏为正统,东魏为僣伪,共92卷:
十二纪、七十八传,另加史论及例并目录。
据《崇文总目》,澹书仅存纪一篇。
(《太宗纪》)今本收书《太宗纪》取自于澹书。
(2)王劭作《隋书》、《齐志》:
王劭,字君懋,太原晋阳人,历仕北齐、北周、隋,入隋为著作佐郎。
因母忧居丧在家,私撰《齐书》,被人所奏。
文帝览其书而悦之,任命其为员外散骑侍郎,修起居注。
后迁著作郎。
在著作曹近二十年,专修国史,撰成《隋书》八十卷,编年体《齐志》二十卷等。
王劭的《隋书》既非编年体,也非纪传体,“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也”。
(《史通·六家》)而不去系统地记载隋朝君臣的事迹,遂使有隋一代史事,“堙没无闻”。
王劭《齐志》则受到刘知几的肯定。
称他“抗词正笔,务存直道,方言世语,由此必彰”(《史通·言语》)并为其辩白不遗余力。
(3)牛弘修《周史》:
牛弘字里仁。
入隋任秘书监、吏部尚书。
著有《隋朝仪礼》百卷,《周史》十八卷(未最后成书)等。
刘知几批评道“夫以宇文之言,而动遵经典,多依《史》、《汉》,“虽文皆雅正,而事悉虚无”(《杂说下》)
此外尚有李德林《齐史》、杜台卿《齐纪》、许善心《梁史》、姚察《梁书》等,这些史书为以后唐修诸史提供了基础。
三、隋朝修史的失误:
(1)隋禁私人修史。
开皇十三年(593)文帝下诏“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
(《隋书·文帝纪》)从客观上扼杀了私家修史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史学的繁荣。
(2)官府修史不力,无切实宏大的修史计划和明确的分工合作。
(3)修史者多非其才。
炀帝时网罗的人才中,多是以词章见长的文士,如虞绰、王胄、庾自直等。
后人评价“隋炀帝虽好文儒,尤疾学者,前世史籍,竟无所成,数代之事殆将泯绝”(《州府元龟》)卷554国史部》虽好文儒,然轻修史,这是事实。
可参考余著《论隋朝修史》《广西师大学报》2004年3期和《论王劭魏澹修史》《史学史研究》2000年3期。
第二节唐初史馆制度的确立及史书的修撰
一、唐初史馆制度的确立:
唐初统治者对修史是非常重视的。
高祖武德五年(622)在《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中指出:
编撰史书,必须做到“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
(《唐大诏令集》卷81)唐太宗也多次对大臣说: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
(《旧唐书·魏征传》)说明他对历史的重要性何等的重视。
武德五年(622),高祖采纳令狐德棻建议,集中一批文臣编修魏、周、齐、梁、陈、隋六朝史,结果因领导不力,具体措施不力而半废废之。
唐太宗鉴于此次教训,决定改组史馆,建立必要的修史制度。
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决定把史馆移到皇帝直接控制下的门下省,修史工作,统由宰相任监修。
这一措施,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书编纂工作上的一个重大变化,从此,纪传体正史的编纂全由政府掌握,而宰相监修国史也就成为以后历朝修史的定制。
二、八部“正史”的修撰:
“二十四史”中,有八部修成于唐太宗贞观年间,这表明了官修史书能集合众力的优势。
(1)《梁书》、《陈书》的修撰:
姚思廉(唐初任著作郎、弘文馆学士)在其父姚察(陈朝吏部尚书,入隋受命修梁、陈二史)《梁史》、《陈史》草稿的基础,扩充内容而成。
《陈书·姚察传》云:
“梁、陈二史本多是察之所撰,其中序论及纪传有所阙者,临亡之时,仍以体例诫约子思廉,博访撰续”。
今《梁书》中题名陈吏部尚书姚察所撰篇目有26篇之多,《陈书》中提此名号者有2篇。
两书每传大致可分为三个段落:
第一段先叙历官次序;第二段叙重要史实;第三段死后必载颂扬之词,此种千篇一律的形式,实无可取。
其结果是有美必书,有恶必讳,必致是非不明。
其史论也多有荒唐者:
如《陈宣帝纪》记李总与宣帝陈顼(时任梁中书侍郎)游处,一日夜间,陈顼醉卧,李总看见陈顼身为大龙。
(2)《北齐书》的修撰:
李百药在隋任东官学士、礼部员外郎,入唐任中书舍人、散骑常侍等职。
他在其父李德林所撰《齐书》的基础上“仍其旧录,杂采他书,演为五十卷”。
(《史通·古今正史》)
今本《北齐书》,李百药原文的只有十八卷(共50卷),其余大致是取《北史》、《高氏小史》补充的。
因此出现书法不同,称谓不同的混乱现象。
(3)《周书》的修撰:
令狐德棻历任唐初丞相府记室、秘书丞、弘文馆学士,监修国史等职。
令狐氏主要依据牛弘《周史》而修撰。
刘知几批评道:
“不能别求他述,用广异闻,唯凭本书,重加润色,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杂说史》)
该书仅有纪传而无志表。
作者仿《尚书》文体写成,语虽典雅,却难免失实。
该书至宋代多残缺,多取《北史》、《高氏小史》补充。
(4)《隋书》的修撰:
该书总监是魏征,同修的尚有房玄龄、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贞观名臣。
魏征主撰《序论》,颜师古主撰纪、传。
是唐设馆修史以来第一部成于史馆众家之手的史书。
五代史书(梁、陈、北齐、周、隋五朝的史书)修成后,均没设“志”,贞观十五年(641),诏令于志宁、李淳风等修撰“五代史志”,历时十五年,到高宗显庆元年(656)完成。
“五代史志”共30卷十志:
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十志原为单行本,后合入《隋书》。
十志所述的典章制度,并不限于梁、陈、北齐、北周、隋,如魏及南朝宋、齐都涉及到了。
因此可以弥补“五代史”无志之缺憾。
因此“五代史志”也称为“隋志”。
其中《经籍志》是一部从东汉到唐初古书流传总结性的著作,其地位可与《汉书·艺文志》相比拟。
《食货志》记载了北朝齐、周、隋三代实行的均田制。
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5)《晋书》的修撰:
贞观十八年(644)诏令房玄龄、褚遂良、令狐德棻等重撰《晋书》(在此之前,有十八家晋史)书成后总题“唐太宗文皇帝御撰”。
实际上唐太宗只拟定了其中《宣帝纪》、《武帝纪》、《陆机传》、《王羲之传》四篇纪传末尾的“论”。
真正主修者,令狐氏为首,房玄龄为监修。
该书从晋武帝泰始元年(265)记起,讫于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凡156年历史,共130卷。
除帝纪、志、传外,还增设了“载记”30卷。
以记载各族统治者在北方建立的“十六国”史事。
是研究五胡十六国极其宝贵的史料。
(“载记”最初见于《东观汉记》,用以记新市、平林等反对王莽诸人。
)
由于《晋书》成于众手,前后重复,彼此失去照应等问题较多。
比如王坦之、王彪之传中均有不同意诏使桓温依用周公居摄故事,估计是作者因其名字相似遂使一事分系二人。
和峤、温峤本为二人,乃有一事而二人传中均有载者。
其次是《晋书》为了迎合一些人的猎奇心理,不加甄别地将一些遗闻逸事、神怪传说收入书中。
削弱了史书的可信性和严肃性。
比如《干宝传》记干宝父死,其母妒,将父侍婢闭于墓中十余年,后开墓,见其婢伏棺如生,载至还家“经日而苏,既而嫁之,生之”。
《刘聪载记》记“时有星忽陨于平阳,视之则肉也,长三十步,广二十七步,臭闻数里,肉旁有哭声。
聪后刘氏适产一蛇一虎,各害人而走,寻之,乃在陨肉之旁,哭声乃止”。
详见《廿二史劄记》卷八“晋书所记怪异”条。
(6)《南史》、《北史》的修撰:
李延寿,相州(今河南安阳)人。
贞观中任崇贤馆学士,迁符玺郎,兼修国史。
其父李大师曾着手撰写一部编年体南北朝通史,书未成而卒,延寿承其业,改编年为纪传。
耗十六年时间,撰写《南史》、《北史》。
《南史》记事起自宋永初元年(420),止于陈祯明三年(589),记载了南朝宋、齐、梁、陈四朝170年的历史。
有本纪10卷,列传70卷,共80卷。
《北史》记事始于魏登国元年(386),终于隋义宁二年(618),记载了北朝魏、西魏、东魏、齐、周、隋六朝233年的历史。
有本纪12卷,列传88卷,共100卷。
《南史》、《北史》二史编撰的主要依据是南北八朝的史书。
李延寿采用纪传体通史的体例,对八部史书加以删削、补充、整理和重新编排。
使之连成一体。
《南》《北》史编纂方法主要有四:
(1)重新组合:
针对南北朝年代较短,一人往往历仕数朝,事迹分散在数史之中的现象,李氏采用不分朝代,凡祖孙父子有传者统统集合于一传之中的方法,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
(2)删削重复和繁冗:
如删去每代禅让过程及九锡文、三让表、禅位诏册等。
《宋书》载文章甚多,《南史》多删削。
但删去了一些有用史料。
(3)补充史料:
增加史料较多的有《南齐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
如《南史》增立《贼臣传》,以贬侯景(梁武未降将,先属北魏尔朱荣,后归高欢,后又降梁,548年举兵叛乱,武帝愤恨而死)。
《北史》增补了《魏书》所没有记载的西魏史实。
(4)秉笔直书,恢复历史本来面目。
如《宋书·武帝纪》记晋恭帝自愿禅让,宋武帝奉表陈让,封晋恭帝为零陵王,令食一郡,绝不见有逼夺之迹。
《南史·武帝本纪》记宋武帝指示兵士“进药于(零陵)王,王不肯饮,乃以被掩杀之”,直言不讳。
经李延寿的笔削和重新编纂,《南》、《北》二史远远胜过了原有的八史,因此受到好评。
第三节刘知几与中国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史通》
一、刘知几其人:
刘知几,字子玄,徐州彭城丛亭里人(661——721),唐高宗、玄宗时人。
二十岁考取进士,任获嘉县(河南)主簿,一任就是19年。
其间多次就汰除冗官、严肃法纪等向武后上疏,而武后只是嘉其直不能用。
39岁时,调往长安任定王府令曹。
长安二年(702)始担任史职,任著作郎兼修国史。
不久迁左史,撰起居注,参加编写《唐书》,成八十卷。
中宗朝任著作郎,受诏与吴兢等人重修《则天实录》。
中宗景龙三年(709)因对现实不满,坚决辞去史官职务,从事《史通》写作。
50岁时,写成《史通》。
开元九年(721),长子刘贶为太乐令,因犯罪流配,他亲“诣执政诉理”,触怒玄宗,被贬为安州都督别驾,至安州(湖北安陵)不久而卒,终年61岁。
二、《史通》的内容:
今有二十卷,分为内、外两篇,内篇原有39篇,今缺《体统》、《纰缪》、《弛张》三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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