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docx
- 文档编号:248679
- 上传时间:2022-10-07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6.51KB
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docx
《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龙源期刊网
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研究
作者:
魏丽
来源:
《法制博览》2014年第04期
【摘要】基层群众自治之所以备受基层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主要与其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服务有关,是一项关乎基层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制约着其健康前行。
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看待基层群众自治对我国政治内容、群众民主意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影响,并以实践问题为切入点,分别从自治体系的完善、自治关系的改善、民主意识的提高、基本保障的到位等方面解决问题,以此促进基层群众自治顺利发展。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问题;民主基层群众自治既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实践,也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成果,对我国农村甚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全面进步有着极为深远的作用和意义,但同时其具体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成为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的主要障碍,故我们必须对其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以此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进而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基层群众自治的意义阐述
(一)内涵
基层群众自治是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以当地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为依托,保障基层群众享有直接进行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基本权利,并推行自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的制度及其实践[1]。
概括的讲,其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最广泛、最有效的途径,且党的会议明确指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构成,这无疑使其上升到了一个新层次和新高度。
(二)意义
实施并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意义重大,具体体现在下述几点:
一是我国政治民主内容的进一步补充,由于基础民主涉及范围广,影响力很大,而通过实施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广大群众可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教育和管理,进而维护合法权益;二有助于强化全民民主意识,众所周知,民主制度的顺利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群众对其的热情、理解和应用,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为广大群众获取民主知识、了解民主流程、行使民主权利、体验民主生活创造了契机,进而在无形中提升了全民民主意识,故起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2];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平衡,关键是促使社会各群体、各阶层均能够平等参与政治建设,显然推行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提高社会自治水平,切实缓解社会深层矛盾,故是发展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二、基层群众自治的问题分析
首先是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尚且不高;广大群众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重要主体,其自身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积极性明显缺失,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工作的进度和成效,而这主要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宣传工作不到位、交流互动有限、基本保障难以落实等有很大关系,因此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是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
然后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尚不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已在我国实施了多年,但并未取得较大的实质性进展,深究原因,与其自身不合理和不完善密切相关,如在村民自治制度中,对
乡村关系的规定、村委会选举的界定等既不明确详细,也难以具体操作,转型时期的城市居民自治条文明显滞后等,致使“三个自我、四个民主”均难以得到实际保障;加之部分党政领导对民主建设认知不足,也缺乏一定的积极性,故制度完善面临着一定的障碍。
最后是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尚不到位;受思想、制度、组织等多方影响,基层群众自治实践效果大打折扣,如形式化的民主选举致使其随意性、不规范特点突出,有的居民消极参与甚至不参与选举,其中贿选现象尤为突出;表面化的民主决策,部分乡村很难做到定期开展村民会议,而且真正能够参与民主决策的居民很少;混乱的民主管理,在具体实践中,因民主管理制度无法有效落实,加之村委会随意替村民作决定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民主管理较为混乱;缺失的民主监督,多数村委会难以做到事务公开,且随意罢免或难罢免现象突出等,致使自治效果很不理想,同时这些问题存在于很多城乡基层地区。
此外,民主理论标准的缺失和模式的相对单一也限制了基层民主自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故解决基层民主自治问题亟不可待,势在必行。
三、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的解决措施研究
(一)基层群众自治体系要完善
1.法律制度的完善
合理而完善的法律保障是解决我国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的根本,因此建议政府尽快出台与形势发展相符的法律法规用于实现基层民主权利的程序和措施中,如将《宪法》中有关村民自治问题的条文移至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一章的最后,以免因混淆认识而导致自治工作出现行政化;同时就基层群众自治细节加以明确,如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流程规范,村(居)委会成员职务终止要求,虚报、伪造选票、贿赂拉票、破坏民主选举等不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外部救济具体流程和惩处措施等,以此为基层群众自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运行制度的完善
针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过于原则或有失合理的规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内容比例,适当提高条款的灵活性、可行性,如适度摆脱理论约束,将双过半选举规则调整为相对多数规则,其中农村民主选举可将大于1/4作为相对多数标准;将切实、明确的消极条件和审查规范补充至村(居)委会候选人资格中,对于村民委员会,还应设置合理的选举无效制度,以此确保民主选择公平,并获取较高的成功率;同时还应就乡镇政府、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关系、职权范围、具体责任、指导、帮助与支持内涵作出明确界定,并遵循切实、合法、规范、具体等要求由村民自行制定村规民约,以此保障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顺利进行。
3.考评制度的完善
基于切实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运行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践还需要配套的监督和考评制度作保障,以此推动制度建设和实践效果相互促进。
其中针对基层社区,可每年由负责人向群众代表作两次以上的工作汇报,要求内容真实、可见而具体,代表人数在半数以上;针对乡村地区,可通过定期召开民主评议会议了解工作实况,并听取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基
于事务公开制度,专设部门负责公示重大事项、干部作风、财务状况等信息,以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督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做好本职工作。
(二)基层群众自治关系要理顺
公权力的扩大也是基层群众自治前行的干扰因素,故建议乡镇人大对当地政府实施有效监督,配以合理的可诉机制和公民监督机制,以防止乡镇政府滥用职权干扰基层群众自治的顺利进行,但前提应切实理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3]。
一是对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可以两者的相似功能为纽带使其形成良性互动,但其职责权限必须明晰,要求乡镇政府将农村交由自治组织进行管理,且无法律允许,不得随意干涉村民的共同事务,而应发挥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作用,在此建议两者签订村民自治等合理的协议,以期将职责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经与村委会协商,征求村民的真实意见,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指标,以便形成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良好风气,进而改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此外还应顺应民意,通过直选和竞选制度选举乡镇长,并摒弃行政命令这一传统手段,结合指导、合同、法律、经济等方式和手段对村级事务进行间接管理,以此有效衔接乡镇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体系。
二是针对党支部和村委会,则要切实巩固党支部在领导村级活动顺利开展的核心地位,但其强调的是支持和保障作用,而不是代替管理或包揽一切,因此为进一步加以规范,还需对其职责权限作出明确界定,如党支部负责统筹规划,确保村民自治方向正确,协调村委会与村级组织的关系,尊重和维护村民会议中的合法决议,并负责培养、教育党员干部、监督村委会行为等[4];而村委会则主要负责管理村级公共事业和事务,反映群众要求、建议和意见,调解纠纷、维护治安等。
此外,还应着力巩固党支部的基层群众基础,并通过领导方式、内容、队伍建设的改进,不断强化党的领导能力,以此与村委会顺利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推动基层群众自治有序前行。
(三)基层群众民主意识要提高
1.强化基层民主教育宣传
民主意识的提高是以一定的了解和理解为前提的,因此为推动基层群众自治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我们应从其直接参与者着手,督促基层群众树立强烈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热情,这就要求乡镇自治组织者充分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加大民主宣传教育力度,除了借助新闻媒体外,村委会可以广播、条幅、开会、发表意见等形式加大宣传,而居委会则可以座谈会、文艺演出、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教育,以此帮助基层群众增加对相关自治政策、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明白其直接关乎自身的切身利益,进而深化民主思想,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并积极参与到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来。
2.扩大基层民主自治范围
基层群众自治自身特点决定了其面向的是社会的各个阶层和各个群体,而在具体实践中是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以及企事业民主为主的,其中村民自治又是重中之重。
但经济社会在发展过程中衍生了诸多新的群众组织、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且在基层社会中的影响日益凸显。
因此为提高全体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就必须将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城市业主委员会等纳入基层群众自治范畴,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民主教育宣传,以此加快城乡服务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这一理想目标的实现。
(四)基层群众基本保障要到位
1.以专项资金为物质基础
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稳定的资金支持,因此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税收总额中提取比例合适的资金用作基层群众自治专项资金,并摆脱单一的政府拨款模式的局限,积极拓展经费和物资筹资渠道,以形成政府划拨、社会资助、服务创收等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同时也可基于社会监督,由基层群众自行进行物资筹集和经营管理,并以区域经济发展为根本保障,为自治组织正常运转提供物质基础。
2.以救济机制完善为保障
救济机制是解决纠纷、确保义务履行、权利实现的重要手段,对于基层群众自治而言,其的完善有着更为凸显的效用。
因此建议将基层群众自治纠纷纳入司法救济机制中,将选民证发放不合法、处理纠纷不及时、村委会成员罢免或撤换等作为或不作为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法》中加以明确,并对较为抽象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救济范畴,如要求村民必须种植某一农作物等,同时还应就法律援助、信访机制等加以完善,以此为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基础保障。
3.以落实服务为重要依托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问题之所以如此突出,并呈现出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城乡发展失衡有关,故需要借助基本服务的真正落实以统筹城乡发展是促使基层群众自治回归属性和理性的根本途径。
这就要求政府基于统一、合理的财税、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救济、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多项制度,以便为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村居民提供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基本服务,如提供清洁水源、计划生育服务、农业知识宣传、农技培训、根治地方病与流行病等服务,并加大投资力度,用于建设农村道路、电网、通讯设备、互联网以及国土整治、农田水利、植树造林等,以期为群众自治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同时还应将基本服务渗透于居民日常生活生活中,如实施低保、就学、就业、就医等优惠政策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四结四帮”活动,基于资金保障实施“五关怀”服务等,以此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融洽干群关系,进而为顺利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奠定有力基础。
四、结语
由上可知,只有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基本利益,方能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当下形势,真正掌握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以此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的民主意识和社会自治功能。
参考文献:
[1]刘明君.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的困境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层 群众 自治 问题 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