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技术监督细则文档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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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技术监督细则文档2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实施细则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条例》及有关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1.2本细则规定了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化学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解释权属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安全技术部;
1.3化学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水、汽、油(汽轮机油、变压器油、抗燃油)、气(氢气、六氟化硫)、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性,延长使用寿命;
1.4安全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统筹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的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2管理职责
2.1总工程师的职责
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2.1.2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技术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组织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督促报送各种化学技术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2.1.3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
2.1.4建立严格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2.1.5组织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2.1.6组织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并使监督队伍相对稳定;
2.1.7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
2.1.8组织调查研究与监督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2化学技术监督专职的职责
安全技术部设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建立化学技术监督网,统筹安排协调有关部门的分工,共同做好化学监督工作。
其职责为:
2.2.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和技术改造措施;督促、检查和考核厂内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实施细则、措施和要求等;
2.2.2经常了解和掌握公司化学监督的情况,督促、检查和推动公司的化学监督工作,组织解决系统内化学监督的重大问题;
2.2.3每年组织召开化学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确定年度专业工作重点;
2.2.4对化学监督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2.2.5参加与化学监督工作有关的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2.2.6研究化学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参加技术信息交流,应用新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进行业务指导;
2.2.7进行检查与现场监督的劳动竞赛评比活动,并对化学监督工作实行考核;
2.2.8对月报及季度报表进行综合分析,坚持化学监督制度,定期组织监督分析会,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总工程师;
2.2.9编写全公司化学监督年度总结,提出年度重点工作;
2.2.10建立完善公司化学监督的数据库(包括设备台帐、监督网络、化学监督数据、设备事故异常等);
2.2.11参加制订、修订并负责审核本厂化学监督、运行的规程、制度、标准、实施细则、措施和要求等。
2.2.12建立健全主要的化学监督档案,指导、帮助和督促基层化学监督技术人员收集、整理化学技术监督资料,并健全、保管各种台帐;
2.2.13督促、指导、帮助化学专业做好水、汽、油、煤、气和灰等分析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监督《水、汽、油品质不合格联系单》的执行情况,异常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2.2.14组织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监督手段和技术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化学监督工作水平。
组织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监督手段和技术管理新办法,不断提高化学监督工作水平;
2.2.15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安全技术部,并加以督促落实;
2.2.16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生产环节;
2.2.18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2.2.19加强化学仪表的管理,提高化学仪表的投入率和准确率,实现水、汽等质量的仪表连续监督;
2.2.20加强废酸、废碱和化学废水的处理及监督工作,使排放的水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3安全技术部各专业职责
2.3.1锅炉专业
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中;发现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负责对本专业管辖的设备内部进行检查。
检查时,通知化学专业共同检查设备腐蚀、结垢、积盐情况,协助化学专业做好垢样的采取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配合做好锅炉设备检修和停、备用中的防腐工作,并负责设备防腐配套的设备及系统安装和维护工作;
锅炉化学清洗时,配合化学专业拟定清洗方案。
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操作。
并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设备检修前,应征求安全技术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的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检修质量。
2.3.2汽机专业
凝汽器需要更换钢管时,要根据DL712-2000《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
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保证安装质量;
配合化学专业共同对设备进行内部检查,采取样品,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配合做好汽机设备检修和停、备用中的防腐工作,并负责设备防腐配套的设备及系统安装和维护工作;
负责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和抗燃油的管理、净化、防劣和补换油工作,当汽轮机油含水或冷油器漏油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缺陷,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油耗和放水量。
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意见;
做好循环冷却水的补水和排污以及胶球清洗设备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
汽机专业所属设备需清洗时,应会同化学专业共同制定清洗方案,并负责清洗系统的设计、安装及操作、维护。
2.3.3电气专业
负责做好运行变压器油、六氟化硫的管理、净化和防劣等项工作,以及设备补换油、气工作;
负责充油、气电气设备上的取样装置安装和维护工作,协助化学专业做好油、气采集工作;
如油质、六氟化硫及气相色谱分析等项分析结果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积极采取措施,清除隐患。
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备案。
2.4物资专责人的职责
2.4.1负责水处理日常消耗药品、化学清洗药品、水处理材料、油和各种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以及分类妥善保管;
2.4.2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到库后的物资及时进行验收工作,并提前通知化学检验人员进行(化学方面)质量检验。
2.5发电运行部职责
2.5.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协助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化学监督的各项工作。
对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较大、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化学技术监督专责人、总工程师汇报;
2.5.2负责做好机组停、备用和检修中的防腐保护工作,负责防腐保护系统设备操作和有关工艺参数控制,并纳入有关运行规程中;
2.5.3负责机组的循环冷却水、闭式冷却水、发电机冷却水的补、换水和排污操作工作,做好水质监督;
2.5.4设备在检修后、运行前,应进行热力设备水(汽)冲洗,保证水(汽)质量达到有关标准。
2.6值长的职责
2.6.1领导和组织监督本值在运行、停用、启动时的化学监督工作;
2.6.2及时掌握水处理、加药、取样等运行设备的健康情况及机组水、汽、油质量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时,应立即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迅速处理消除,以保证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6.3运行时水、汽品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6.4组织锅炉、汽机、化学等专业切实做好设备停用保护技术措施;
2.6.5当发现运行设备漏水、漏汽、漏油时,应责成有关单位或人员迅速予以消除,努力将机组补水率和油耗降低到最低程度。
2.7检修部职责
配合发电运行部、运行项目部各专业做好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2.8安全技术部职责
组织调查和研究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缺陷、异常及事故,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3、技术监督
化学监督必须实行全过程管理,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运行、停备用、检修和技术改造各阶段严格执行有关化学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1运行阶段
3.1.1按国家颁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确定监督项目与分析测定次数。
但运行中的监控项目,每班测定不少于2次,有连续监督仪有的每2小时抄表1次,其中水、汽铜、铁的测定每月不少于8次,水质全分析每年不少于1次。
运行中发现异常或机组启动时,要依照具体情况,增加测定次数和项目。
3.1.2机组投入运行时,必须及时投入除氧器,并使溶氧合格。
如给水溶氧长期不合格,应考虑对除氧器结构进行改进、运行方式进行调整。
3.1.3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必须进行热化学试验和调整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水质监控指标。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全面或部分热力化学试验和调整试验:
改变锅内装置或改变锅炉循环系统;
给水质量有较大改变或改变锅内处理方式;
发现过热器或汽轮机有积盐。
3.1.4机组正常运行时的水、汽质量标准应符合原部颁《火力发电厂水气质量标准》和《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规定的要求。
3.1.5对疏水的质量要加强监督,不合格时,不经处理不得直接进入系统。
要严格控制厂内汽水损失,机组汽水损失应不大于额定蒸发量的3.0%;
3.1.6在带负荷冲洗汽轮机叶片时,要监督凝结水的质量,当凝结水质量达到要求时,停止冲洗,恢复正常运行。
3.2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
3.2.1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应迅速检查取样是否有代表性;化验结果是否正确;并综合分析系统中水、汽质量的变化,确认判断无误后,立即汇报,提出建议。
有关部门应组织分析原因,采取对策按四级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使水、汽质量尽快恢复正常。
3.2.2本厂设备水汽质量异常情况时的四级处理标准:
凝结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埋标准及要求表1规定。
a)当发现凝汽器泄漏时应立即查漏、堵漏工作并加强精处理系统的再生工作,采用H型混床运行方式,保持精处理系统不失效,同时按表1标准处理。
b)凝结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埋标准
表1凝结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标准值
异常等级
电导率(经氢离子交
换后,25℃)(uS/cm)
处理要求
一级处理标准
0.3-0.6
在72小时内必须恢复正常
二级处理标准
0.3-0.6
如影响到给水电导率>0.3,并持续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应紧急停机
三级处理标准
>0.6
如影响到给水电导率>0.4时,持续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应紧急停机
立即停机标准
>5.0
如影响到给水电导率>1.0时应立即停机
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埋标准及要求表2规定。
a)在发现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查找原因并消除。
b)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四级处埋标准
表2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
异常等级
电导率(经氢离子交
换后,25℃)(uS/cm)
处理要求
一级处理标准
0.2-0.3
在72小时内必须恢复正常
二级处理标准
0.3-0.4
持续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应紧急停机
三级处理标准
0.4-1.0
如持续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应紧急停机
立即停机标准
>1.0
应立即停机
3.3检修和停、备用阶段
热力设备大修的化学检查是考核化学技术监督实际效果最直观的手段,是化学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
通过热力设备大修过程中的化学检查发现问题时,应查清设备隐患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在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前,不得清除设备内部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
3.3.1热力设备大修时各专业负责范围
化学专业:
提出大修化学检查要求(包括化学清洗及凝汽器管更换等)。
采集样品、化验分析,留档记录。
提出大修化学检查报告(大修结束20日内)。
参加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及设备定级工作。
进行化学水处理设备及各类加药设备的检修和检查工作。
机炉专业:
热力设备解体时,通知化学专业检查内部装置情况。
按化学要求割管检查,做好设备停用保护工作。
3.3.2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化学专业列出化学检查项目。
如设备停用保护、化学清洗、锅炉受热面割管、凝汽器抽管、修改取样接点等。
做好两次大修间的机组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
―---汽机监视段压力,凝汽器端差及真空度、水汽系统阻力、流量变化、设备启停总次数、停用保护情况、水汽合格率、排污率等。
―---凝汽器及其它热交换器管泄漏情况。
―---通过分析,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重点检查的部位。
3.3.3热力设备各部位重点检查内容
部位
内容
锅
炉
设
备
水冷壁
监视管段*(不得少于0.5米)内壁结垢、腐蚀特征;向、背火侧垢量及计算结垢速率、垢样作成份分析。
水冷壁进口下联箱内壁腐蚀及结垢情况
焊口端(连同焊口)内壁及焊管段的腐蚀、结垢外观特征。
焊管照相留档,并进行金相分析。
省煤器
进口段及水平管下部氧腐蚀程度、结垢量。
有否油污迹象。
过热器
再热器
立式弯头处有无积水、腐蚀程度、积盐情况(测pH值)。
下弯头有无腐蚀产物沉积、堵塞。
汽
机
系
统
汽轮机
本体
外观检查各级叶片积盐情况、定性检测有无铜。
高压缸调速级、中压缸第一级叶片有无机械损伤、麻点。
中压缸一、二级围带氧化铁集积程度。
检查每级叶片及隔板表面pH值(有无酸性腐蚀迹象)、计算单位面积结盐量,垢样做成分分析。
凝汽器
凝汽器管外壁有否磨损减薄。
凝汽器管内壁有无结垢、粘泥及腐蚀程度;有无泄漏点,胀口有无伤痕。
除氧器
内部有否腐蚀损坏,喷头有无脱落,填料有无布置不匀等。
给水箱底部有否沉积物,箱体有无腐蚀,防腐层是否完好,做好记录。
高低压
加热器
吊芯检查有否腐蚀泄漏,必要时抽管采垢样测样。
注:
监视管段位置应在热负荷最高处(喷射器上方1~1.5米)。
3.3.4评价标准
汽轮机转子,隔板叶片积盐、腐蚀的评价
类别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积盐
基本不积盐,最大部位积盐量<1mg/cm2.a
有少量积盐,最大部位积盐量1~10mg/cm2.a
积盐较多,最大单位积盐量>10mg/cm2.a
腐蚀
基本没有腐蚀
低压缸有轻微锈蚀,初凝区隔板有轻微腐蚀
下隔板有较重的锈蚀,不锈钢出现针孔,初凝段隔板有严重腐蚀
注:
“a”按两次检修间自然年计,以下同.
凝汽器钢管腐蚀结垢评价
类别
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结垢
基本无垢
≤0.5mm
>0.5mm
锅炉水冷壁向火侧结垢量和结垢速率的评价
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结垢速率g/m2.a
<40
40~80
>80
注:
样管为上次大修安装的监视管。
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再热器管内腐蚀的评价:
一类
二类
三类
基本没有腐蚀
有轻微腐蚀(蚀点<1mm)
有局部溃疡腐蚀或蚀点大于1mm
3.3.5大修化学检查报告要求化学专业应在机组大修后20日内提出完整的书面报告,按规定上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报告内容应包括两次大修期间机组运行综合情况;两次大修期间曾发生的异常情况;检查详细结果(包括结垢速率、结垢成分分析、综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报告除文字说明外,应附有典型照片、曲线、图表等。
3.3.6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可参照部颁《锅炉化学清洗导则》中的规定拟定,清洗方案与措施要报厂领导审批。
清洗时作好监督,清洗后做好总结。
清洗废液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
当锅炉水冷壁管垢量达到下列数值(洗垢法,向火侧180°)时,应在下次大修时对锅炉进行清洗;锅炉运行时间达到下列年限时,也应进行清洗。
对结垢、腐蚀严重的锅炉应尽快安排化学清洗。
锅炉化学清洗参照标准:
垢量(g/m2)
运行年限
200-300
5-10
注:
1、水冷壁管取样部位:
向火侧180℃;测定方法:
洗垢法。
大修中换入的新水冷壁管应进行化学清洗。
2、当锅炉运行已达上述年限而垢量较低,估计到下次大修时不会超过规定垢量的上限,且无明显腐蚀现象,拟延长清洗间隔时,需向公司总工程师和江苏电科院报批。
3.3.7机组停炉保护措施
机组采用AVT方式时的停炉保养
a)机组停运时间小于一周(热备用):
可采用蒸汽压力或给水压力法,锅炉保持一定的压力,给水水质保持运行时的水质。
b)机组停运时间大于一周:
可采用成膜胺法。
机组采用CWT处理方式时的停炉保养
a)干法保养:
在停机前4小时,停止给水加氧,给水处理方式由CWT方式切换至AVT方式,退出凝结水精处理运行,加大凝结水精处理出口加氨量,提高省煤器入口给水pH值至9.4~9.6,锅炉停炉降压至0.6MPa~2.4MPa时,然后热炉放水,余热烘干。
b)湿法保养:
在停机前4小时,停止给水加氧,给水处理方式由CWT方式切换至AVT方式,退出凝结水精处理运行,加大凝结水精处理出口加氨量,提高省煤器入口给水pH值至9.4~9.6,机组采用加氨湿法保养。
高、低加汽侧采用充氮保护法保养。
3.3.8加强凝汽器钢管防垢防漏工作,做好胶球系统投运并达到要求的收球率;要通过科学试验选择既能防腐(特别是点蚀)又能防垢的缓蚀阻垢剂和工况处理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凝汽器水侧的停备用保护,确保管材不发生停用腐蚀;
3.3.9对化学水处理设备、各种水箱及低温管道的腐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水箱污脏时应进行清扫,若水箱、排水沟、中和池等的防腐层脱落,应采取补救措施;
4燃煤监督
4.1发电厂燃煤监督是配合锅炉安全经济燃烧、计算煤耗、核实煤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项试验按标准执行。
4.2对入厂煤应车车采样、批批化验煤种的全水份、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值;对新进煤源应进行全水份、工业分析、元素分析、发热量、全硫值、煤灰熔融性、可磨性系数、煤的磨损指数、煤灰成份等分析(煤灰熔融性、可磨性系数、煤的磨损指数、煤灰成份等项目分析外委或供应商提供),以确认该煤源是否可用于本厂锅炉的燃烧,方可进煤。
每批进厂煤必须监督采制化整个过程,每月抽样监督煤质(全水份、工业分析、发热量、全硫值)。
4.3为计算煤耗和掌握燃料特性,投入炉煤机械化采样装置,以实现平衡计算煤耗,达到对入炉煤质量监督的目的。
入炉煤质量监督以每班〈值〉的上煤量为一个采样单元,全水份测定以每班〈值〉的上煤量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工业分析、发热量测定以一天(24h)的上煤量混合样作为一个分析检验单元;每半年及年终要对入炉煤按月的混合样进行煤、灰全分析。
还应对按日的月混样进行工业分析、发热量等常规项目的检测,以积累入炉煤质资料。
入厂煤、入炉煤均不允许用经验公式计算发热量。
4.4每班(值)对飞灰、炉渣可燃物进行测定,每周对煤的颗粒度进行分析一次。
4.5燃料监督使用的天平应每年校验一次、热电偶应每季度校验一次、氧弹(使用2年)应每年校验一次。
4.6烘箱、马弗炉、热量仪、工业分析仪,每月用动力煤标样进行一次精度和准确度的校正。
热量仪每季标定一次热容量。
4.7煤质采制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商品煤采制化标准执行。
5油务监督
油务监督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及时对新油、运行中油(包括气体,下同)进行质量检验,为用油部门提供依据,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油质劣化,保证发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5.1新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按现行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5.2新充油电气设备投入前所充变压器油及运行中变压器油、汽轮机油的质量标准,按现行的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监督;
5.3电力用油的取样和检验按现行的取样标准执行;
5.4加强电力用油在运行中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油质在良好状况下运行。
5.5新油的监督和管理
5.5.1购入新油前应提供生产厂家油质化验单并委托化学专业油分析人员在购进后,取样化验,质量合格后验收。
新油进入油箱后应及时过滤,合格后备用;
5.5.2每批新到油应取综合油样做分析;
5.5.3仓库应随时储备一定量的合格油,变压器的备用油量应不少于一个最大变压器的油量再加上45天的补充油量;汽轮机油的备用油量应不少于一台最大机组系统的油量加45天的补充油量。
以保证变压器油及汽轮机油在正常或事故状态下有合格充足的贮量。
发电发电运行部化学主管根据贮油及油质情况及时提出购油计划。
5.6汽轮机油的监督与管理
5.6.1汽轮机油的质量标准、检测周期见下表。
表4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及检验周期
序号
项目
设备规范
质量指标
检验周期
1
外状
透明
每周分析
2
机械杂质
无
每周分析
3
闪点(开口杯),℃
与新油原始测值相比不低于15
每季分析
4
运动粘度(40℃),mm2/s
与新油原始测值偏离≤20%
每季分析
5
颗粒度5)
250MW及以上
报告1)
启动前或必要时
6
酸值,
mgKOH/g
未加防锈剂油
≤0.2
每季分析
加防锈剂油
≤0.3
7
液相锈蚀
无锈
每半年分析
8
破乳化度,min
≤60
每季分析
9
水分4),mg/l
200MW及以上
200MW以下
≤100
≤200
每周分析
10
起泡沫试验,ml
250MW及以下
报告2)
每年分析
11
空气释放值,min
250MW及以下
报告3)
每年分析
参考国外标准控制极限值NAS1638规定8-9级或MOOG规定6级;有的300MW汽轮机润滑系统共用一个油箱,也用矿物汽轮机油,此时油中颗粒度指标应按制造厂提供的指标。
参考国外标准极限值为600/痕迹ml。
参考国外标准控制极限值为10min。
在冷油器处取样,对200MW及以上的水轮机油中水分质量指标为≤200mg/l。
对200MW机组油中颗粒度测定,应创造条件,开展检验。
5.6.2运行中氢冷发电机用密封油的常规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如下表所示: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水分、机械杂质
半月一次
运动粘度、酸值
半年一次
空气释放值、泡沫特性、闪点
每年一次
,应增加试验项目和次数,并会同汽机专业共同检查水的来源与油质不合格的原因,采取措施设法消除。
未消除之前,应对油箱定期放水。
5.6.4从运行设备取油样时,应由汽机专业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化验人员在场并提出要求。
5.6.5机组运行时投入在线滤油机,如油中有水份和机械杂质时,应在运行中滤油。
5.6.6汽轮机油注入设备前,必须经处理并化验合格。
5.6.7主要用油设备检修前应先经化学检查,检修后需经化学验收合格。
5.6.8汽轮机油的颗粒度要求不大于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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