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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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1101-005ZB-F004-11
项目名称:
常州中航大酒店幕墙与外装修工程
招标人(章):
常州常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章):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章):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放时间:
2012 年 5月 11 日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九、 附件1:
评标细则
第二章 合 同
第三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三、 辅助资料表
1.表3.1建造师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四、投标单位承诺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常州市中航大酒店室内装饰装饰装修项目建设地点 常州市星港大道北、龙江路西侧
联系人 吴俊娴 联系电话 0519-86603575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建筑面积 41869M2 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程类别 室内装饰装修省定额工期 天(日历日) 投标保证金 叁拾万元/单位招标工期 总工期300 天(日历日)
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现场踏勘 领取招标文件后三天内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①正本壹套②副本贰套③投标电子光盘正副本各壹张,中标后中标单位应根据业主要求另行提供投标文件副本若干。
(①、②、③应分别装袋、密封、标志、其中招投标专用光盘也应分开袋装密封标志)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地 址:
常州市广成路85-2号
接 收 人:
江苏东方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时间:
2012 年 5 月 31 日 14 时
开 标
地点: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分法
施工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合同总价5%的由发包人认可的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
备注 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一、总 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常州中航大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1.1.2建设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星港大道北、龙江路西
1.1.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41869平方米,室内装饰装修面积约25000
平方米
1.1.4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1.1.5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0层,地下2层
1.1.6招标人:
常州常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勇 电话:
0519-69890197
1.1.7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东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吴俊娴 电话:
0519-86603575
1.1.8 立项文号:
常发改{2008}243号,常发改[2010]430 号
1.1.9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10监理单位: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1现场情况:
主体结构施工到二层。
1.1.12施工用水、电:
施工用水源、电源已接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处装表计量,表后水电线路的安装敷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线路走向应征得发包人、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的批准)。
场内水电费用一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代收代付,承包人的水电费用按月交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13质量等级:
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4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建筑工地应按照常建〔2009〕187号文《关于进一步提升市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设计图纸中1~3层及5~19层装饰装修工程内容(不含活动家具),含固定家具包括壁柜、书柜、备餐柜、吧台、木门、隐藏门等按图做到位;
所有壁纸按图做到位;
所有的五金、石材、石材拨打线、石材柱、踢脚线(其中石材为甲供);地面砖、马赛克按图做到位;
所有门锁、木饰面按图做到位;所有地毯按图做到位;
所有吊顶按图做到位;乳胶漆按图做到位;
大堂接待台、商务中心接待台;各种硬包软包工程按图做到位;配合其他专业孔洞预留;
(二)给排水专业
一层及一层以上卫生间冷热水系统:
冷热水管、水表、电热水器、截止阀、卫生洁具、管配件按图做到位(施工总包负责给水管计至卫生间对应的三通处,留一堵头)。
(三)暖通专业
一层及一层以上卫生间排气扇按图做到位
(四)电气专业
客房层终端箱(包括)至用电点的管线施工、面板安装(含主料);
1至3层所有终端箱(不包括)至用电点的管线施工、面板安装(含主料);
1至20层终端箱至风机盘管及风机盘管至温控开关所有管线、面板按图做到位;
所有精装修图纸范围内工程灯具的供货安装,以及其他艺术灯具的安装
说明:
此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不包括:
所有布艺窗帘的施工;主楼一层后台办公区域;一层咖啡厅吧台;
一层名品店;二层游泳池;
整个第四层。
上述各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楼地面工程:
地面面层(石材,地砖,地毯,地板,塑胶地板),垫层、找平层由总包负责,不在装饰装饰装修分包范围内;
(2)墙面工程:
刮腻子、涂料、壁纸、块料面层等墙面工程(含踢脚)的施工。
(不含墙面抹灰等基层处理);
(3)顶棚工程:
吊顶龙骨、涂料喷涂、及根据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的吊顶面涂料、铝板等饰面层和配合机电工程留槽、留洞、堵洞等工作;
(4)隔墙工程: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
(5)门窗工程:
除外立面所涉及的门,分包人负责实施其他门的供应及安装;
(6)隔断工程:
所有隔断(包括:
卫生间隔断、玻璃隔断)的施工;
(7)所有装饰装修造型(包括铁艺、木艺等)由分包商负责实施;
(8)油漆、涂料工程;
(9)卫生洁具的安装;插座和开关面板的供应和安装;
(10))墙面消火栓处暗门制作和安装;墙面和天棚面层水电的开孔;
(11))防水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3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投标人。
经招标方考察和资格预审,本工程邀请符合条件三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
1.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1.5招标要求
1.5.1工期
①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
②中标人的自报工期(日历天,不得超过计划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③中标人实际开工日期以工程监理单位下发的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为准。
1.5.2质量:
一次性验收合格
特别说明:
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的“工程规范与技术说明”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1.6踏勘现场
1.6.1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投标人如需到现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该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招标人并不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6.3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考察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
1.7投标费用
1.7.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7.2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工本费不退还。
1.7.3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将图纸退还给招标人,在施工图纸无缺失,无缺损的情况下,招标人返还押金,否则招标人不予返还全部押金。
1.7.4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补偿。
1.8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材料的垂直运输工作,其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②中标人应负责自身材料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材料和成品保护及各种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③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程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前提条件是在中标人施工进度明显滞后,经业主、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总承包单位确认后,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进行工程范围及工程量的调整,其价格调整按合同中标价中的单价执行。
二、招 标 文 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2.3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1.3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1.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附带的任何回标条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5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均应当对招标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1.6本次投标,业主方提供工程量清单,但该清单仅做参考使用,如投标人发现图纸实际工程量与清单有不符之处,应在答疑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如在答疑截止日期前未对该清单提出异议,则投标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2.2工程量清单的质疑:
(1)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过程中,应根据招标范围,对照图纸,对工程量进行认真的核算,若发现招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工程量存在重大误差,即正负误差超过2%及工程量清单漏项、多项、错项,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期6日前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询;为满足招标人必要的复核时间,如需要,招标人将适当推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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