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问题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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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一、行业分类依据和原则
(一)行业分类的依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三次产业划分,执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
(二)行业分类的原则
1、行业分类的基本原则
行业分类是以经济活动的同质性确定每个行业的类别,也叫同质性原则。
通俗地讲:
在行业分类的每一个类别中,经济活动的性质是相同的。
经济活动:
是指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内的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服务的投入,产出某种货物或提供某种服务的过程。
由于经济活动的目的、过程、属性、特征不同,其产出也各不相同。
经济活动的产出可以是有形的(如粮食、石油、房屋),也可以是无形的(如软件、音乐),可以是一个活动的全部过程(如教学、教育、文艺表演),也可以是一个过程和结果的抽象表现(如广告创意、科学研究、公共管理)。
经济活动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对外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活动,一种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所从事的辅助活动。
其中对外提供的活动还可以分为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
主要活动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主要依据,次要活动是划分行业的参照依据,辅助活动不作为划分行业的依据。
在划分行业时,首先要明确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哪些是主要活动?
哪些是次要活动?
哪些是辅助活动?
1、主要活动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为主要活动。
2、次要活动
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为次要活动。
或者说,次要活动是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不是最大的那些活动。
3、辅助活动
辅助活动是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一般不对外提供产品和劳务。
对不同的单位来说,主要活动、次要活动有很大的差异,但辅助活动则具有相似性和普遍性。
辅助活动一般主要包括:
水、电、气的供应活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活动,企业产品的销售活动,货物及人员的运送活动,材料、设备的库存管理活动,通信及网络管理活动,计算机管理活动,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活动,财务管理活动,人员管理活动,安全监督活动,单位清洁、维护活动等。
下列活动一般不作为辅助活动:
其产出是本单位主要活动、次要活动的中间投入或中间消耗,且大部分对外销售;为本单位的主要活动、次要活动生产自用的包装箱、罐头盒等的活动;企业自营的施工建筑活动;企业内的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确定单位行业性质的原则
在确定单位的行业性质时,主要依据单位从事的经济活动。
经济活动是判断一个单位行业属性的唯一依据,单位的名称、隶属关系、登记注册类型、会计制度、规模等都不能作为判断单位行业属性的依据。
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目前,我国统计单位类型的确定按照《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执行,各类单位可分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三种类型。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法人单位分为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
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由产业活动单位组成,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个体经营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
二、行业分类操作原则
(一)判断主要业务活动的两个规则
1、自上而下规则
为避免依据主要活动判别单位的行业性质与单位总体活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所以对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行业判断,应按照自上而下的规则判别,即从门类-大类-中类-小类进行判断。
例如某钢铁企业从事炼钢、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建筑施工、房地产、批发零售等活动,其增加值的份额分别为:
炼钢15%
钢压延加工17%
金属结构制造12%
电子器件制造18%
建筑施工7%
房地产11%
批发零售20%
从上述活动看,企业的经营活动已跨行业门类和大类,如果简单地按照增加值份额判断,则这个钢铁企业的主要业务活动应为批发零售,其行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这显然与实际不符。
因此,应先从门类判别。
该企业的炼钢、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四个行业所占份额的合计为62%,其他活动分别为7%、11%、20%,因此,首先判断该企业的行业门类应为“制造业”(C);第二次再判断大类,炼钢和钢压延加工的合计所占份额为32%,而其他分别为12%、18%。
,因此,判别该企业行业大类应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第三次判别中类或小类,钢压延加工的份额为17%,炼钢为15%。
因此,根据主要业务活动最终判断该企业的行业小类为“钢压延加工”(3140)。
2、纵向一体化规则
当企业经济活动跨越行业门类,且上一阶段活动的产出,为下一阶段活动的投入,这种活动属于纵向一体化的活动。
纵向一体化活动分两种情况判断,一是单纯属于纵向一体化活动,应按照最终活动划分行业;二是虽属于纵向一体化活动,但上一个阶段的活动同时与外界发生交易往来,则应按照增加值的份额判断。
例如,某个企业从事海洋捕捞、鱼的冷冻加工,即将捕捞的鱼加工冷冻后再销售。
实际为三种活动:
捕捞、加工、销售。
一般情况下,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其销售活动不作为单位对外的活动。
该企业捕捞和加工活动属于跨门类的活动,且又是纵向一体化活动,因此,应按照纵向一体化活动的原则进行行业划分。
如果该企业是单纯的纵向一体化的生产经营,对外只提供加工好的冷冻鱼,则企业的活动应为“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如果企业捕捞的鱼除自己加工外,还有一部分卖给其他单位,则应按照捕捞和加工的增加值份额判断企业的活动,其中捕捞的增加值份额只包括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部分。
当捕捞份额大时,该企业主要业务活动应为“海水捕捞”(0421),否则属于“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
(二)行业划分的操作原则
1、经营性单位操作原则
经营性单位中从事一种对外经济活动的单位,按该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类别;从事二种及以上对外经济活动的单位,要首先对全部对外活动进行梳理,分清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其次按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活动的增加值份额较难确定,则可依次按单位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工程结算收入、营运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等)或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
这类单位在填报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时要规范、认真,因为它是确定单位行业类别的依据。
要加入必要的动词,尽可能详细,如制造、生产、批发、零售、设计、咨询、服务、管理等,以便于基层普查机构(统计部门)在确定行业类别时,增强判断的准确性。
2、非经营性单位操作原则
非经营性单位主要是按单位的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性质判断确定行业类别。
这类单位在填报三种主要业务活动(主要产品)时,要加入必要的动词,如管理、监督、监察、检查、结算、评审、咨询、服务等,便于基层普查机构(统计部门)在确定行业类别时,增强判断的准确性。
总之,各类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填写得越具体越好,越清楚越好,这样,有助于基层普查机构(统计部门)在确定行业类别时更加准确。
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类应注意的问题
(一)法人单位行业分类应注意的问题
法人单位是统计和管理中最常见的单位类型,其经济活动较为复杂。
在按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对不同的法人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事一种活动的单产业法人单位,应直接按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行业;从事多种活动的单产业法人单位,应按照主要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行业。
2、对于多产业法人单位来说,不能简单地按增加值最大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性质确定法人单位的行业,应根据法人单位直接从事的活动和下属各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的活动,综合计算出各种活动占增加值(或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的份额,以份额最大的活动确定法人单位的行业性质。
3、对于多法人组成的单位(大型联合性企业、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局)、总公司(分局)以及其他下设有法人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按以下方法处理:
(1)对于多法人组成的单位,法人单位里不仅含有法人单位,可能含有产业活动单位。
对这类单位,应首先按照法人单位的条件,将下属的各级法人单位(一级法人、二级法人、三级法人等)逐一分出(注意:
各级法人单位不应有重复,即不应含下一级法人单位的情况。
同时,最低一级法人单位应保证能提供本单位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核算资料);其次根据每一个法人单位从事的活动,划分行业。
不能简单地用上一级法人单位的行业代替下属其他法人单位的行业。
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划分,按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类有关规定执行。
(2)多法人组成单位的总部按以下方法处理:
—如果企业总部单独具有法人资格,而且自己也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则企业总部按所从事的活动划分行业;
—如果企业总部虽具有法人资格,但自己不具体从事对外经济活动,则企业总部应归入“企业总部管理”(7211);
—如果企业总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总部应随其核心企业或占增加值(或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份额最大的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二)产业活动单位行业分类时应注意的问题
产业活动单位是一种经济活动同质性较高的单位类型,它更适合于按行业小类划分行业类别。
在按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时,对不同的法人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
1、对于单产业法人单位来说,其本身就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应直接按其经济活动划分行业。
2、对于多产业法人单位来说,由于法人单位含有若干个产业活动单位,则应对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按其活动性质分别划分行业。
多产业法人单位的总部按以下方法处理:
(1)多产业法人单位总部直接组织经营生产活动,则总部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按其生产活动的性质划分行业。
(2)多产业法人单位总部不直接组织经营生产活动,则随占增加值(或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份额最大的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
四、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A门类,01-05行业大类)
狗、藏獒等动物的集中饲养活动,归入“其他畜牧业”(0390)。
但观赏动物饲养活动,归入“野生动物保护”(7712)。
(二)采矿业(B门类,06-12大类)
1、河道采砂归入“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1019)。
2、大理石等建筑用石开采归入“建筑装饰用石开采”(1012)。
(三)制造业(C门类,13-43大类)
1、瓶(罐)装纯净、矿泉等饮用水的生产,归入“瓶(罐)装饮用水制造”(1522)。
2、服装裁剪、定做加工活动,归入“纺织服装制造”(1810)。
3、利用竹、藤、草等编筐、篓、饰品、制品等活动,归入“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204)相关行业类别。
竹藤草工艺品制作活动,归入“雕塑工艺品制造”(2431)或“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制造”(2435)。
4、玻璃磨边、工艺装饰玻璃等加工活动的,归入“制镜及类似品加工”(3057)
5、弹棉花活动归入“其他日用杂品制造”(4119)。
6、金属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铁路、船舶等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修理活动,归入“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3)相关类别。
(1)机械零部件修理活动,归入“通用设备修理”(4320)。
(2)农林牧渔业机械、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实验室及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其他专用设备修理活动,归入“专用设备修理”(4330)。
(3)发电机、发动机等电气设备维修活动,归入“电气设备修理”(4350)。
(4)光学、电子及其他仪器仪表的维修活动,归入“仪器仪表修理”(4360)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门类,44-46大类)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归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相关行业类别。
(五)建筑业(E门类,47-50大类)
1、建筑单位进行的矿山建设活动,归入“工矿工程建筑”(4840)。
2、金属门窗、防护栏的加工及安装活动,归入“建筑装饰业”(5010)。
3、房屋等建筑物的拆除活动,归入“建筑物拆除活动”(5021)。
(六)批发和零售业(F门类,51-52大类)
1、大宗物品、高价值物品(如机器设备、车辆、古董、字画、艺术品)的拍卖活动,归入“拍卖”(5182)。
2、书、报、家具、电器、衣物等废旧物品收购活动,归入“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5191)。
3、以零售为主的面包房、西点屋,归入“糕点、面包零售”(5222)。
4、以出售为主的生发豆芽活动归入“果品、蔬菜零售”(5223)。
5、不备有餐具,前店后厂式现场加工及销售各种熟食制品的活动(主要指馒头、烙饼、肉制品及其他餐饮食品),归入“零售业”(52)的相关类别中。
6、城市由邮政部门或经有关批准设立的沿街的书报亭,归入“图书、报刊零售”(5243)。
7、通过互联网销售图书、服装等产品的活动,归入“其他未列明的批发业”(5199)或“互联网零售”(5294)。
8、主营从事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办公耗材的销售,兼营计算机维修、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网络技术等服务活动,归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零售”行业(5273)。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门类,53-60大类)
1、车站、海(河)港、空港、码头打包、托运、货物装卸、货物配载等活动,归入运输业相关行业类别中。
2、城市内搬家公司的活动,归入“道路货物运输”(5430)。
3、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管理活动,归入“公路管理与养护”(5442)。
4、船舶代理、船务代理、货运代理、货物代理等活动,归入“货物运输代理”(5821)。
5、机票、火车票、船票代售活动,归入“旅客票务代理”(5822)。
6、城市内及城际间的小件物品的寄递、商务快送、宅急送等活动,“快递服务”(6020)。
(八)住宿和餐饮业(H门类,61-62大类)
1、以就餐为主的咖啡馆服务,归入“正餐服务”(6210)。
2、具有地方特色食品、特色小吃(西华胡辣汤、开封红薯泥、洛阳浆面条、武陟油茶等)生产活动,归入“小吃服务”(6291)。
3、为客户(团体、家庭、个人)提供餐饮送配服务(包括为民航、铁路、公路、水上运输等乘客提供餐饮配送服务),无论产品是自己生产的,或是外购的,归入“餐饮配送服务”(6292)。
4、以就餐为主,配有其他主副食的面包房、西点屋;设有餐桌椅,以现场就餐为主的,现场加工及销售各种熟食制品的活动;备有流动餐车或制作设备,为顾客现场提供简单食品(如羊肉串、煎饼、炸豆腐、茶蛋、烤白薯、煮玉米等)的活动,归入“其他未列明餐饮业”(6299)。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门类,63-65大类)
1、电信部门和非电信部门开办的信息台、声讯台(通过电话提供各种信息、声讯服务),归入“呼叫中心”(6592)。
2、电信部门和非电信部门开办电话和电信查询服务,视情况列入“固定电信服务”(6311)和“移动电信服务”(6312)。
3、个人开办的公共电话和长途电话服务,归入“固定电信服务”(6311)。
4、从事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接入、转播业务的乡镇的广播电视站、有线电视台等机构,归入“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6321)。
(十)金融业(J门类,66-69大类)
银监会管理活动,归入“银行监管服务”(6640);证监会管理活动,归入“证券期货监管服务”(6730);保监会管理服务,归入“保险监管服务”(6860)。
(十一)房地产业(K门类,70大类)
1、从事前期的土地开发平整、疏通(三通一平)等活动,不从事后期具体施工,归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7010)。
2、小区、住宅区、办公区房产维护、区内卫生保洁、树木、花草保护与整理、收取管理费等活动,归入“物业管理”(7020)。
3、房产买卖信息提供、买卖组织等中介活动,归入“房地产中介服务”(7030)。
4、房地产和土地的拍卖活动,则应归入“房地产中介服务”(7030)。
5、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本单位所有的厂房、设备、房屋、大厦等出租,只收取出租费或管理费,这类单位作为归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7040)。
6、土地储备、交易、登记、清查和集中管理活动,归入“其他房地产活动”(709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类,71-72大类)
1、花卉、观赏树木出租活动,归入“其他文化及日用品出租”(7129)。
2、利用电话、信件、视频或其他调查方式,开展市场调查和社会经济咨询的活动,归入“市场调查”(7232)和“社会经济咨询”(7233)。
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服务,归入“其他人力资源服务”(7269)。
4、保安服务,归入“安全服务”(7281)。
5、对经营者(摊主)经营活动(如经营秩序、价格、质量、食品卫生、经营纠纷等)进行管理(工商、技监、城管、卫生等行政管理除外),归入“市场管理”(7291)。
6、各类展览馆的管理活动,归入“会议及展览服务”(7292)或“博物馆”(8750)。
7、投资担保、贷款担保活动,归入“担保服务”(7296)。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门类,73-75大类)
1、无线电监测活动,归入“质检技术服务”(7450)。
2、动漫设计活动,归入“专业化设计服务”(7491)。
3、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兽医服务,分布在城市(镇)的宠物医院,归入“兽医服务”(7493)。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门类,76-78大类)
1、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管理活动,归入“防洪除涝设施管理”(7610)。
2、城市(镇)草坪、花草、树木、绿地种植与维护活动,归入“绿化管理”行业(7840)。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门类,79-81大类)
1、婚姻介绍、婚庆礼仪服务活动,归入“婚姻服务”(7970)。
2、服装扦边、钉扣等修整活动,代送物品活动,自行车存放服务,生辰、风水测算等服务,归入“其他居民服务业”(7990)。
3、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活动,进行如下行业归类:
(1)汽车维修与保养活动,归入“汽车修理与维护”(8011),摩托车维修与保养活动,归入“摩托车修理与维护”(8012)。
(2)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活动,打印机、扫描仪及其他计算机辅助设备的维修活动,归入“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8021)。
(3)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通讯设备非生产厂商的维修活动,归入“通信设备修理”(8022)。
(4)复印机、胶印机、装订机等办公设备维修活动,归入“其他办公设备维修”(8029)。
(5)电视机、影碟机、摄像机、录像机、电子书、移动电视等家用视频、音频产品的修理活动,归入“家用电子产品修理”(8031)。
(6)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暖器、加湿器、热水器、吸尘器等室内家用电器,电磁炉、微波炉、电烤箱、抽油烟机、洗碗机等厨房电器,耳机、麦克风等其他家用电器的修理活动,归入“日用电器修理”(8032)。
(7)照相机、钟表、自行车、餐具、家具、鞋、皮制品、刀剪、锁具等日用品修理(含配钥匙等)活动,归入“其他日用品修理业”(809)相关类别。
3、城市(镇)的宠物美容服务、其他宠物服务,归入“其他未列明服务业”(8190)。
(十六)教育(P门类,82大类)
1、幼儿园、学前班等学龄前儿童的保育和教育活动,归入“学前教育”(8210)。
2、业余体育学校、健身培训班(交谊舞、国标舞、瑜珈等),归入“体校及体育培训”(8292)。
3、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培训机构,归入“其他未列名教育”(8299)。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Q门类,83-84大类)
1、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技术指导站活动,归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8340)。
2、氧吧活动,归入“其他卫生活动”(8390)。
3、精神病院、戒毒所,归入“精神康复服务”(8413);养老院,归入“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8414);孤儿院,归入“孤残儿童收养和庇护服务”(8415);收容站,归入“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救助”(841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85-89大类)
1、有比赛和训练活动的棋牌、健身活动场所,归入“体育场馆”(8820),仅从事休闲健身活动的棋牌、健身活动场所,归入“休闲健身活动”(8830)。
2、网吧活动,归入“网吧活动”(8913)。
3、经国家批准开展社会福利、体育等类彩票销售活动,归入“彩票活动”(8930)。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S门类,90-95大类)
本门类单位主要依据财务上可否独立核算为主要判定标准,若有单位合属办公,财务不能独立核算按一个单位处理。
1、“中国共产党机关”(9000)
原则上包括:
县级以上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办公室(厅)、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政法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老干部局、档案局、政策研究室、党史研究室、信访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新闻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
2、“综合事务管理机构”(9121)
原则上包括:
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局、科学技术局、国税局、地税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海关、外汇管理局、统计局、国家、地方调查队、价格与成本调查队、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港澳)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等)管委会、国库统一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规费征收管理中心等。
乡镇政府和党委、财政所、工商所和税务所等单位作为“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3、“公共安全管理机构”(9123)
原则上包括:
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派出所、消防队、监狱、劳教所等。
4、“社会事务管理机构”(9124)
原则上包括:
教育局、高教自考办、招生办、司法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民政局、移民安置办公室、宗教局、文物管理局、专利局、广播电视局、新闻中心、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环保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名办公室等。
5、“经济事务管理机构”(9125)
原则上包括:
商务局(招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节能办公室、住房和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处、航务管理局、信息化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水利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旅游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储备物资局、外国专家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散装水泥办公室等。
6、“行政监督检查机构”(9126)
原则上包括:
物价监督检查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农机监理站、安全生产监察队、牲畜屠宰管理所、卫生监督所、药品监督稽查队、出版物(文化)市场稽查队、市容监察队、木材检查站、环境监察队、海关缉私局、税务稽查局、城建监察队、劳动监察队、土地监察队、行政执法投诉中心等。
7、能独立核算的消费者协会,归入“其他社会团体”(9429)。
8、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管理的寺、庙、庵、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归入“宗教组织”(9440)。
五、几类跨行业特殊活动的行业类别划分规定
(一)信托活动、证券活动和投资活动
1、投资实业(如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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