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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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压实责任链条,努力构建“基层群防群治、末端发力见效”的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森林防灭火综合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林长制,将森林火灾防控责任措施向基层延伸,打通终端见效“最后一公里”,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提升基层“打早、打小、打了”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为我市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以完善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风险精密智控和闭环管控为重点,以数字赋能基层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为手段,着力推进基层森林防灭火体系“五网一平台”(组织责任网、基础设施网、火险防控网、应急救援网、运行保障网、数字化平台)规范化建设。
到2024年底,全市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镇完成规范化建设,实现组织健全完善、责任全面落实、基础牢固夯实、风险精准管控、救援高效有序、运行保障有力的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
——到2023年底,黄湾镇、袁花镇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
——到2025年底,通过省森防指组织开展的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组织责任网,压紧压实责任链条
1.组织机构。
健全完善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以下简称镇森防指)。
设置镇(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指办),承担镇森防指办事机构的职责。
涉林行政村建立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组(以下简称村森防组)。
镇村两级森防机构均需落实必要的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与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有效衔接。
2.责任落实。
落实市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山头工作责任制,明确每个镇(街道)有1名市级领导包联、每个村有1名镇(街道)领导包联、每个林区网格有1名村干部或党员包保。
落实“林长制”、“林区警长制”、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等制度,镇森防指及森防指办、村森防组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镇森防指组织划定森林防灭火责任区网格,配齐配足网格员,明确网格员职责,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和清单式管理。
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各森林防灭火责任人防火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健全完善基础设施网,夯实森防基层基础
3.引水灭火基础设施。
全面实施“引水上山、以水灭火”扑火方式,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自然供水条件不佳的林区引水基础设施配置,因地制宜建设自然水源或消防水箱水池取水点,力争形成“1-3公里水源供给圈”。
4.林火阻隔设施。
因地制宜,充分依托和利用自然阻隔带,积极有序开展各类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逐步形成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和生物阻隔带为一体的林火阻隔系统。
充分结合林区道路、农村公路及其它工程项目道路设定林区防灭火通道,按照新建和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完整的林区防灭火应急道路网络。
5.重点卡点设施。
加强重要林区进出口布控,设立固定或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安装光电声警示系统、防火语音提示杆等设施,鼓励推广无人值守卡点建设。
6.监测监控设施。
积极推广建设高空瞭望“森林智眼”,综合运用红外热成像+AI视频分析技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推进森林防灭火应急广播等预警设施建设,在重要林区进出道路及毗邻林区的自然村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
在重要林区进出道路路口安装视频监控、森林防火电子警察等。
加强无人机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林区巡查、火情监测和火场态势感知能力。
7.避灾安置设施。
完善镇、村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安置人数不小于100人的镇级避灾安置场所,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率达100%,规范化避灾场所实现100%可视化。
(三)健全完善火险防控网,筑牢森防安全底线
8.风险识别。
镇森防指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防灭火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摸整理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大风险点等基础数据,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建立风险排查整改闭环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风险和隐患点,及时闭环整改,确保安全。
编制极端情况下森林火灾人员疏散转移工作方案,确定群众转移方式、安置区域、生活保障等,明确任务分工与协同,建立转移责任人与被转移人员一一对应清单。
村森防组配合镇森防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风险隐患按“三张清单”整改。
制定镇、村两级防火形势分布图,明确辖区内高火险区域、责任网格划分、巡查预警、人员疏散转移、信息报告等内容,并在村公告栏、活动中心、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张贴,予以公告。
9.巡查排查。
建立完善镇、村两级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构建管护网格化体系,实现管护全覆盖。
健全完善护林员管护制度,对镇、村两级聘用的护林员、季节性临时护林员,明确管护要求、管护方式、管护目标、出勤要求等。
对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
拓展联防共建机制,发挥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宣传员、巡查员、引导员”作用,组建多模式森林防火管理架构,推动全方位管控。
10.监测预警。
加强“森林智眼”等高位高清瞭望监控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森林火险监测。
建立完善应急广播、微信、浙政钉、农民信箱等与镇村直通预警渠道,确保高森林火险发布预警信息到户到人,确保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村森防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实、处置及上报信息。
11.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救机制,积极组织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协同演练,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共建、共训、共享、共救”。
(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网,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应急救援队伍。
组建不少于25人承担森林扑火任务的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制定队伍组织管理制度、培训训练机制和森林火灾扑救实战操作手册,确保拉动时出勤率不低于80%。
规范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管理,扑火队员需通过专业培训,方可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
各涉林村组建不少于15人的森林防灭火抢险小分队,纳入镇村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加强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营房建设,营房包括办公室、可视化指挥中心、培训室、活动室、宿舍、装备库等。
营房设置明显标志,人均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并在辖区内设置含有森林扑火科目的训练场所。
13.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
根据本辖区特点,完善“引水上山、以水灭火”装备配备,以及数字化装备与通讯设备等,装备配备需满足50人同时参与扑火行动,森林防灭火服、防火头盔、护目镜、防刺鞋、过滤式呼吸器、手电、水壶、挎包、柴刀等按人员1:
1进行配备。
配备消防车(协议水罐车)不少于1辆、对讲机不少于5部、高压水泵(含便携式)不少于3台、风力灭火机不少于4台、油锯(割灌机)不少于4台、水带不少于1500米,配备相关的照明设备、发电机等,落实应急装载车辆。
在镇综合应急救援队营房内设立镇级森林防灭火物资仓库,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涉林村设立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森林防灭火物资仓库;仓库位置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具备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
鼓励镇(街道)建设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具体要求符合省航空应急救援建设标准。
14.管理培训。
镇、村两级建立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制度,落实物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台账,带动力装备必须每周发动调试、每月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镇森防指建立应急队伍培训和训练制度。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开展常态化森林扑火专题的培训训练,每年不少于6次;村级应急队伍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专题业务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专项训练。
镇森防指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针对性演练。
15.指挥协调。
镇森防指办负责收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设备信息、镇域地形图与影像图,以及森防工作人员花名册等资料,制定本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与上级预案衔接。
镇森防指办指导涉林村制定图表化火灾扑救手册。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信息报送与接处机制,确保上下衔接通畅。
镇、村两级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筹指挥调度机制和相邻镇(街道)互救机制,应急期间由镇森防指统一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
镇、村两级制定对上级救援队伍的保障机制,熟悉本辖区各类救援资源,做好应急期间油料、餐饮、宿营等各类保障工作。
(五)健全完善运行保障网,推动体系长效运行
16.宣传培训。
镇森防指按照年度宣传计划,结合“3·19森林消防宣传”等主题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五进”活动,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在春节、清明、冬至等祭祀用火集中时段、春耕秋收农林事生产用火高发时段以及“五一”“十一”等旅游集中时段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镇森防指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基层责任人岗位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扑火人员火场避险、战地救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17.法律规章。
涉林村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
镇森防指对接辖区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等相关部门,将工作重心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监管执法转变,主动查处林区各类违规用火行为,切实起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18.运行保障。
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镇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消防工作需要,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队伍装备经费、扑救经费。
镇森防指办、村森防组有固定工作场所,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必需办公设备。
落实网格责任人报酬和抢险救援人员的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金。
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对镇、村两级责任人的年度责任制考核。
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有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褒扬。
(六)健全完善数字化平台,赋能基层末端应急
19.硬件设施建设。
镇级建立统一的信息中心,整合各类可视化指挥调度、监测预警、融合通讯等操作平台,实现“一个场所、一个系统、集成指挥、应急联动”。
整合镇域数字化建设功能,补强可视化终端,增补车载云台、布控球、无人机、单兵等可视化装备,强化精密智控。
依托省森林防灭火在线、省静止卫星林火监测系统,以及高空瞭望、火源识别监控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动态响应、扑救辅助等一体化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组建可靠的无线通信网,依托各地现有对讲系统,增设信号基站,配备足量的手台、车载台等,确保全域覆盖,提升救援能力。
20.场景应用。
巩固“162”体系与“141”体系贯通成果,夯实并拓展重要风险点联网监控范围,强化森林防灭火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能力。
镇森防指组织标绘辖区森林防灭火形势图,在影像图、地形图的基础上,标绘重要目标、监控点位、储水点位、水体信息、上山道路、山体高程等综合性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
利用各级森林卡点、电子警察等,统一安装森林防火码,实时掌握林区人员进出动态信息。
四、实施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协调、合理规划、全面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工作。
规范化建设工作于2023年3月启动,具体实施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3年3月)。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方案,成立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建设前期相关准备。
黄湾镇、袁花镇要在3月底前将建设方案和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月度计划表及工作细则报市森防指办公室。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2025年9月)。
各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建设标准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难点,确保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形成建设成果并投入实战应用,巩固提升镇(街道)森林防灭火能力。
2023年10月底,由市森防指办公室对本年度完成规范化建设的镇(街道)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形成材料上报嘉兴市森防指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报省森防指办公室抽查复核。
(三)全面验收、总结阶段(2025年10月-12月)。
省森防指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各镇(街道)要围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勇于开拓创新,突出特色,进一步巩固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基层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把推进镇(街道)森林防灭火体系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按照建设与管理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专班。
建设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标准具体负责落实到位。
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提前完成。
(二)落实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要将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森林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聘的护林员、网格员、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报酬以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费用。
(三)确保建设成效。
各镇(街道)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战标准,强化顶层设计,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在工作落实中严把质量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将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建立考核验收制度,确保规范化建设稳步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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