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住宅机电工程水电安装合同标准版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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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宅机电工程水电安装合同标准版本
合同编号:
苏地—苏州××-工—12—号
××××××机电安装施工合同
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
××××××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机电安装工程
合同签订地:
××××××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机电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
××××××机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由乙方承包××××××机电安装工程:
(1)给排水系统工程(污水:
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雨水:
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给水系统工程指:
室内给水按甲方项目部要求施工至指定试水点位置(试水点位置厨房或卫生间),室外施工至自来水公司预留管处(含与自来水公司施工管道对接));
(2)动力、照明系统工程;
(3)弱电系统、自动化控制及智能系统工程中的预埋管、预埋底盒、预留箱洞部分;按甲方要求进行穿铁线及底盒安装、箱留洞工作。
(4)防雷系统工程(含系统测试)。
(5)完成室内龙头安装,完成并保证各排水系统、空调冷凝水系统畅通、完善;电气工程:
完成室内灯具安装、完成相关开关、插座线路敷设及面板安装。
(6)在施工期间,其他有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如示范区供电、给排水等),按甲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原则计价,且该增加工程不再重复计取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3.2条约定的综合合价包干费用。
以上工程均包含管内穿线及压槽,并保证每个接口均可通水通电;所有给排水系统、动力及照明系统均应达到实际使用功能。
。
2、承包方式:
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专用条款第二十三条约定计价的方式进行本工程承包,即乙方采用包人工、包材料/设备(不含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运输(包括装卸车及场内二次运输)、包安装、包施工设施、包检验检测、包保险、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包综合管理、包调试、包验收等与完成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和费用的方式进行承包。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节点工期及竣工工期如下:
××××××:
开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或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备案日期:
××××年××月××日;毛坯交楼日期:
在××××年××月××日前整体验收合格并具备向购房人交付房屋的条件。
××××××项目:
开工日期:
暂定××××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或工程师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备案日期:
××××年××月××日;毛坯交楼日期:
在××××年××月××日前整体验收合格并具备向购房人交付房屋的条件。
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的节点工期:
(1)安装工程的预埋进度必须配合本项目土建工程结构进度;
(2)地下室的相关安装工程在地下室土建完成地坪、抹灰、涂料等工作后开始;
(3)乙方必须配合装修工程的施工进度,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竣工。
2、当合同文件中提及任何一段时间或工作日时,应作包括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天和恶劣天气日子的公历解释。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管理部门的管理,并于上述竣工总工期之前竣工验收合格及交付甲方使用。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达到甲方、乙方、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组织工程验收自评为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人民币××××××元整(¥××××××.00元),暂定每平方米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整(¥××××××.00元/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约为××××M2。
2、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完整施工图纸后,在60日历天内报送施工图预算及详细完整计算底稿送甲方审核,甲方在90日历天内完成审核,并以此签订调整本合同暂定总造价的补充协议,并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竣工结算。
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完成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以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约定进行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
7、本合同附件
8、
①费率表
②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③甲方指定厂家、型号、单价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清单
④工程质量保修书
⑤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条例
⑥施工现场签证单等文件格式(共九份)
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⑧进度计划
9、图纸;
10、
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
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其它部分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返工、索赔、工期延误等一切法律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乙方向甲方承诺本工程自行施工,若甲方查实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无条件无偿退场,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工程款,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双方的通信地址为: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
电话:
××××××传真:
××××××
合同联系人:
××××××现场联系人:
××××××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他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
增加以下条款:
1.1工程关键线路:
指本工程经过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核的工程工期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
1.2本合同附件一费率表所计算的含税工程造价,包括全部直接费、管理费及完成该实体而采取的一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费、规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不含综合合价)。
1.3直接费、管理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他措施费、规费、利润、不可预见费、税金:
定义按《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的解释。
1.4综合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或支出,包括:
现场及场外的管理人员的工资(这里指总收入)、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与修理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工会与教育经费、企业财产保险费用、财务费用、工程开办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乙供材料检验试验费、价差调整、不可预见费、技术措施费、其它措施项目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与本企业相关的收费。
1.5总包及施工配合费:
总包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为甲方分包专业施工单位提供工作面、标高、墨线、轴线、水电驳接点,提供垃圾堆放点和外运(甲方分包专业施工单位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垃圾);专业工程安装施工后的塞缝、执补,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分包单位移交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介入进行管理前,此工作由总包单位负责)。
对专业工程施工安全性、可行性检查负责;对专业工程督促检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等有关配合工作和管理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为专业施工单位提供临时设施堆放、施工场地;垂直运输设施等;提供垃圾堆放点和清运。
1.6采保费:
指甲方供应材料的卸车、场内二次转运、保管、检测(如当次检测不合格,则当次检测费用由材料厂商提供)的费用及甲方指定厂家、型号、规格及单价由乙方采购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场内二次转运、保管、检测的费用。
1.7施工图包干费:
场内外料具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堆放地点;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半成品、成品的保护;施工中临时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日间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噪音排放。
市场物价的不稳定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
1.8工程师:
指监理单位委派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1.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包含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费:
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控制措施费用;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减轻噪声扰民的控制措施费用;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措施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施工过程场地保洁、除虫等费用。
(3)安全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保健急救措施费用;安全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1.10其他措施费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外的施工、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措施费用。
其他措施费包含:
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赶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预算包干费;二次运输费;有关部门、发包人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有关部门对相关工序或功能进行检测的费用,如水电功能检测等。
1.11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管理费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1.12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强制性费用。
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防洪工程维护费、施工噪音排污费。
1.13单宗工程:
指单张工程变更签证所包括的内容。
1.14其它费用:
指上述内容中未提及的但用于本工程的其它费用。
1.15大型机械:
指自重五吨以上的施工设备。
1.16工程项目清单: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1.17购房人:
指购买本项目商品房的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1.18图纸:
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图纸。
1.19工程师:
指监理单位委派本工程的监理工程师。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
7.本合同附件
8.
①费率表
②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③甲方指定厂家、型号、单价由乙方采购的材料清单
④工程质量保修书
⑤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条例
⑥施工现场签证单等文件格式(共九份)
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⑧进度计划
9.图纸;
10.
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2.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
2.2本合同主要组成文件内容或依据出现歧义时,以第2.1条约定的顺序解释。
第3条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汉语。
3.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和苏州市的地方法规、规章。
3.3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现行有关的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
第4条图纸
增加以下条款:
4.1施工图纸提供日期:
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提供。
4.2图纸及资料提供套数:
甲方免费提供施工图一式六套(包括用于编制竣工资料的图纸)。
甲方在发放最新的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时,乙方除保留一套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外,应同时把已取消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退还给甲方。
乙方另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监理工程师
增加以下条款:
5.1甲方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5.2监理单位委派驻工地代表是:
××××××(总监理工程师);
,调解各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
;
,对于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和标准;
,报甲方书面批准;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书面批准;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甲方书面批准;
,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甲方书面批准;
;
,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向甲方报告时,应在8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其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
没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同意,这些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但是经甲方书面确认的除外。
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甲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监理工程师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
5.3甲方委派的甲方代表:
××××××。
甲方若更换上述人员,应在更换24小时前通知工程师和乙方。
甲方现场代表作出的所有签证内容与事实相符且不与合同条款相抵触同时经甲方盖章方可作为结算的有效依据。
5.4甲方代表的任何指令、签证,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冲突的无效,除非经甲方盖章追认。
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甲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未经甲方另行特别书面授权,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无权代表甲方与乙方签订任何合同、无权确认任何债权债务、无权提供任何担保、无权结算。
5.5对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指令,乙方认为不合理或错误的,应以收到甲方指令24小时内书面提出异议,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继续执行原指令,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6条监理工程师的委派和义务
按通用条款执行。
第7条项目经理
第8条
增加以下条款:
7.1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职称:
××××××
7.2没有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的一切文件,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或可视为无效文件。
7.3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名单经双方盖章确认。
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
7.4如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事前征得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书面同意。
7.5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乙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乙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项目经理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
第9条甲方工作
第10条
增加以下条款:
8.1按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8.2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出主要材料清单,甲方提供相应的厂家、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8.3协助督促甲方另行分包的机电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交由乙方汇总;
8.4在正式开工7天前进行本工程的第一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8.5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召开有关的工地会议和参加与协助乙方与后续专业乙方之间的中间交接与验收。
8.6开工前提供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各1个。
第9条乙方工作
增加以下条款:
9.1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根据甲方提交的施工图,完成机电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并提交全部深化设计图纸交甲方、设计单位批准后实施。
由于深化设计本身错误或不合理,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2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机电设备安装单位,在深化设计及安装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设计单位的设计不合理或错误,乙方应当在发现问题后48小时内及时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提出。
否则,若没有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承担。
9.3各机电专业单位的竣工资料应在各专业工程竣工前提交给乙方,若各专业单位资料不符合要求,在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后直至符合要求后乙方方可接受,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经监理单位和质监站认可后移交甲方,且最终应能被苏州市xx新区城建档案馆接受。
9.4乙方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9.5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完工报表;如有工程事故,应在24小时内提交工程事故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
9.6自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本工程范围内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负完全的照管责任,照管期间发生损坏及遗失,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或经甲方验收交付分包单位)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不再负此照管责任。
9.7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现有施工条件下,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工程的持续施工。
9.8乙方应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进行工程的施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时,不应给下列各方带来不必要和不适当的干扰:
1公众的便利;
2
3公用道路及场所,以及属于甲方或任何单位所属的道路的进出、使用等;
4
5甲方的售、租楼业务,并无条件地提供配合工作。
6
9.9乙方接到图纸7天内进行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乙方必须于会审及设计交底前2天将有关需答复问题书面交甲方、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9.11乙方应保护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后果。
9.1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中应确保场地整洁卫生达到苏州市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乙方须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现场布置、放置材料机械,及时将施工垃圾运出场外,交工前应对建筑物进行清洁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现场的广告、宣传、标语牌须经甲方批准,方可张贴悬挂。
9.13乙方所有发向监理工程师的函件均应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的表格或形式。
该表格形式和要求由监理工程师给予说明。
9.14乙方应向施工现场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任何缺陷有关的下述人员及设备:
1熟悉他们各自行业的、有经验的技术助理及有能力对工程进行正确监督的工长和领班;
2
3为使乙方恰当并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所需要的此类熟练的、半熟练的技工和普工;
4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必须是工程所需要的,且必须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6
9.1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及总包单位对施工场地及设施的安排与调整。
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处置好乙方的任何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份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满意的使用状态。
9.16乙方应将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该部分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达到使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满意的使用使态。
9.17乙方应对工地所有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
9.18乙方应建立并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包括自检、互检、交接检、专检等),经过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再报监理工程师,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图纸及规范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且对于这一部分工程,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9.19对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要求乙方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其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及时执行,并应提供其他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同意,这些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对任何要求撤换人员的指令,若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9.20对于乙方或其分包单位所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对于这类损害和赔偿,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保障甲方不负担涉及这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赔偿费及其它费用。
9.21乙方所需场地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核批后方能使用。
工程验收后10天,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场地外。
若逾期未清场,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15元/M2缴纳场地占用费给甲方,如逾期10天仍未清场,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清场并处理乙方所有物品,乙方除缴纳上述场地占用费外,还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9.22乙方协助甲方联系工程所在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简称质监站)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但办理监督登记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9.23乙方协助甲方联系工程所在地区建设工程防雷所(简称防雷所)进行本工程防雷的设计以及施工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如法定需要),但设计和办理监督登记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需甲乙双方共同分摊的除外)。
9.24乙方开工后按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内容承诺进场的材料/设备机械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许可,不得撤出现场。
9.25乙方由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出席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主持的每周例会(书面通报本周进度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周进度计划)及重要协调会。
凡是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参加的会议,乙方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均应参加。
乙方的项目经理、副经理以及主要行政与技术领导等,必须长驻工地,不得兼职。
合同签订后,项目班子主要成员不到位,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不签发开工令,项目班子主要成员离开工地应向监理工程师请假经过批准后才能离开,擅自离开工地,监理工程师将发出停工令,待人员回到岗位后才批准复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索赔的权利。
9.26当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有关书面要求时,乙方应对甲方、服务于本工程的其他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其工作无偿提供乙方负责维护的道路提供给甲方、其他分包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允许上述各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组织管理下使用工地上的临时设施或乙方材料/设备。
9.27如乙方或其分包单位或服务人员对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或甲方人员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任何贿赂、礼品、小费或者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人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甲方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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