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
- 文档编号:25341966
- 上传时间:2023-06-07
- 格式:DOCX
- 页数:32
- 大小:38.90KB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
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
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
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
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
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
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
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
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
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3
1.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并遵守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2.严禁非指定的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卷扬机。
2.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3.使用前应对吊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查,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F9.3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
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3.凡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癫症病、肝病、神经病或神经衰弱、抽筋、胃病及醉酒人员不得开机。
5.开机人员在操作时,不得开小差,不准看报章杂志书籍等,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明确指挥信号,不得开动机械,凡违反安全指挥的信号,应拒绝执行。
6.开机人员在开机前,应首先检查电路与机械设备是否完好。
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故障应及时排除,经试机运转正常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
7.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8.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9.禁止任何人乘吊篮上下。
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
10.卷扬机组、电器设备操作室必须搭好工棚,装好门锁,室内不得有漏水的情况,以防电器潮湿有漏电、触电的危险。
11.物料提升机的机身必须前顶后拉,锚固稳定。
电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值R≤4欧姆,导线的绝缘电阻R≥0.5兆欧;传动件应有防护罩,不得任意拆除。
12.卷扬机的刹车,必须灵敏可靠。
刹车皮与刹车鼓的间隙,不能大于0.7毫米。
13.卷扬机的钢丝绳,在卷筒内应排列整齐,不得出现松散跑出卷筒外,如发现钢丝绳出卷筒外缠住轴承座轴时,应立即停机,把钢丝绳绕回卷筒上,缠绕卷筒的钢丝最少不得少于三圈半。
14.经常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报废。
(a)钢丝绳被磨损或断了一股。
(b)钢丝绳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达到钢丝直径10%以上。
(c)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d)钢丝绳在一捻距内的断丝根数不得超过22条。
15.经常检查变速箱、轴承,钢丝绳处应加注润滑油(脂)。
16.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17.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8.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19.作业司机应在班前作日常检查和作空载试运行。
20.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欠压保护功能。
21.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22.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措施。
23.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AQ3.4.2.4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2.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
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
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8.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5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
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5cm。
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严禁戴手套操作。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cm。
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二人操作时,进给速度要配合一致,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0mm后,下手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的后手要注意及早松手,下手要注意切不可猛拉,以防将上手人员的手指带入刀口。
5.刨厚度小于3.0cm、长度小于4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厚度在1.5cm、长度在25c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6.遇节疤,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
旧板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除干净。
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吊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刨。
7.换刀片必须拉闸断电上锁。
禁止运转时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制。
8.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
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
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开刀臂不少于10mm。
9.做到定人定机操作,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6
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2.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
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4.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
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
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1.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
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2.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消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7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
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3)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5)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6)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
冷却水温度不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气温调节。
(7)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8)闪光区应设阻燃的挡板,焊接时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ºC。
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8
1.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3.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
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5.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6.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7.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
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0.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11.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
12.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9
1.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2.作业前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3.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先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4.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都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
5.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6.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7.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钢筋冷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0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a.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b.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c.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d.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时;
e.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f.挤压的接头数超过5000个。
2.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应及时用专用方法帽封好。
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3.挤压机液压系统的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和受到尖利物体刻划。
4.压模、套管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压模上应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5.挤压前准备工作:
a.钢筋端头的锈、泥砂、油污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b.钢筋与套筒应先进行试套,当钢筋有马蹄、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时,应预先进行矫正或用砂轮打磨;不同直径钢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c.钢筋端部应划出定位标记与检查标记,定位标记与钢筋端头的距离应为套筒长度一半,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的距离宜为20mm;
d.检查挤压设备情况,应进行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6.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在施工作业区插入待接钢筋后再挤压另一端套筒。
b.压接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位置的标记,并应与钢筋轴线保持垂直;
c.挤压顺序宜从套筒中部开始,并逐渐向端部挤压;
d.挤压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挤压力、压接道数或挤压顺序。
7.作业后应收拾好成品、套筒和压模,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最后装挤压机和挤压钳放到指定地点。
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1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
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
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
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
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
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b.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c.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d.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
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
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
上料时应及时加水。
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3.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6.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
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
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9.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20.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1.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2.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2
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
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
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
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
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
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b.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c.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d.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
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
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
上料时应及时加水。
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13.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6.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
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
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9.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20.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1.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2.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AQ3.4.2.13
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绝缘胶鞋和戴绝缘手套。
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
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各种 机械设备 安全 操作规程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