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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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
评价单位:
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第1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铝制品供需矛盾较突出,铝制品仍远远不能满足各消费领域对品种和质量的要求。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为了抓住市场机遇,改善生产环境,拟从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工业区搬迁至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
本项目主要从事铝制品及五金制品的生产,配套碱蚀、电解抛光、阳极氧化等金属表面处理工序,但不含电镀工序。
总投资5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行融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受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按照规范程序,评价单位首先对该项目进行了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项目的特点,进行了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及公众参与调查等多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执行标准
1.2.1项目所属的环境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的受纳水体为北部排灌渠,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文)的功能区划分,北部排灌渠属农业用水区,Ⅳ类水环境功能区,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声功能区属于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生产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
(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3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1.3.1环境保护目标
(1)保护评价区生态,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保护北部排灌渠水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避免外排废水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3)保护厂址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版)二级标准;
(4)保护厂址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使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1.3.2主要环境敏感点
经实地调查,周围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1.4评价工作等级
1.4.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要求,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4.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
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产生的燃柴烟气、除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确定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
1.4.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的分级判据,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4.4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报告在三级评价的要求上进一步从简,只对项目周边生态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生产影响作简要评述。
1.4.5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储存场所和生产场所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详见后面风险评价章节),将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级别定为二级。
第2章建设项目概况
2.1搬迁前的项目概况
2.1.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
(2)厂址:
中山市西区沙朗隆平工业区
(3)公司法人:
黄秋红
(4)规模:
占地面积450m2,建筑面积约450m2
(5)职工人数:
员工12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6)工作制度:
年工作日数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2.1.2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流程图见图2-1所示。
图2-1项目搬迁前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1.4主要生产设施和设备
表2-1搬迁前的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喷砂机
1套
配套回收装置
2
静电发生器
2台
用于阳极氧化工序
3
冷冻机
2台
/
4
抛光机
6台
5
碱蚀池
1个
尺寸:
2.5米×0.8米×1.0米
6
酸洗池
1个
尺寸:
2.5米×0.8米×1.0米
7
阳极氧化池
2个
尺寸:
6.0米×0.8米×1.0米
8
水洗池
5个
尺寸:
2.4米×0.8米×1.0米
2.1.5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
1、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年生产铝制品1万套。
2、主要原辅材料
现有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2-2。
表2-2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名称
年用量
来源及贮运方式
厂内最大仓储量
备注
1
铝件
200吨
国产、汽车运输
3吨
/
2
硫酸
1吨
国产、35kg/桶、汽车运输
0.08吨
原始浓度为75%
3
磷酸
2.5吨
国产、35kg/桶、汽车运输
0.14吨
原始浓度为85%
4
NaOH
0.7吨
国产、25kg/袋、汽车运输
0.075吨
/
5
石蜡
0.25吨
国产、15kg/箱、汽车运输
0.03吨
主要成分为石灰、
润滑油
6
金刚砂
0.2吨
国产、25kg/袋、汽车运输
0.05吨
/
2.1.6供电和供水
2.1.6.1供电
项目的年耗电量为2.2万度,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液化石油气的年耗量约0.7吨,用于员工食堂。
2.1.6.2给水
项目给水来自市政供水。
总用水量为8.5吨/日,其中清洗用水约5.5吨/日,生活用水约3.0吨/日。
2.2现有工程污染源概况
现有工程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本评价对现有污染源及治理情况作简要分析。
2.2.1现有工程产污情况
(1)废气
项目在机械抛光工序中,产生金属粉尘;在阳极氧化、酸洗工序中,产生硫酸雾;在喷砂工序中,产生粉尘;食堂在煮食过程中,产生油烟。
(2)废水
现有工程废水排放主要有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其中,清洗废水的产生量约5.0吨/日,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7吨/日。
(3)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
一般生产废料、化学品包装废料、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槽液沉淀物等。
(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源为喷砂机、抛光机等,噪声强度多在75-95分贝,在强化厂区绿化、合理安排车间厂房等措施后,经竣工验收监测表明,现有厂区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执行标准的要求。
2.2.2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安装集尘装置进行收集处理;阳极氧化、酸洗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净化处理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由喷砂机所配套的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处理;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在水洗工序中,产生约5.0吨/日的清洗废水。
针对此清洗废水,项目已建设了一套废水治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6吨/日,采用的是“物化”工艺,2003年7月已通过中山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2.3现有工程回顾评价
2.3.1原有环保批复情况
项目于2001年12月10日经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立项(批准编号:
中环建批字[2001]0047号);2009年7月28日进行技改并增加生产废水排放量至5.0吨/日(批准编号:
中环建登[2009]03547号)。
环保批复要求如下:
1、各类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相应标准:
(1)污水:
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一级标准。
(2)废气:
广东省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
(5)振动:
GB10070-88二级标准。
2、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限值落实下列治理内容,并必须与主要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申领《排污许可证》才准许正式投产:
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办理污染转移手续。
2.3.2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经中山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的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废水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一级标准,2003年7月已通过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并领取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20030031)。
2.3.3项目搬迁前的治理措施的不足之处
根据现场调查,对照相关的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搬迁前在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上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
但仍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
(1)食堂煮食过程中所产生的油烟,直接抽排至楼顶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3)化学品包装废料,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4)排污口不够规范化,企业现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不够规范化,未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综上,建议项目在搬迁扩建后能进一步完善,以保证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4搬迁后的项目概况
2.4.1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山市西区海洋五金加工制品厂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黄秋红
(3)项目性质: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搬迁扩建
(4)建设规模:
主要从事铝制品的生产,预计年生产铝制品约2万套。
(5)厂址:
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
(6)占地面积:
4199.1m2
(7)总建筑面积:
2978.4m2
(8)投资:
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
(9)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计划招收员工30人,平均每天生产8小时,年生产约300天。
(10)预期投产日期:
2010年5月
2.4.2厂区平面布置
占地面积4199.1m2,总建筑面积2978.4m2,具体厂区平面布置图见2-3所示。
2.4.3项目地理位置及四置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隆平村四冲社,见图2-4所示。
拟建项目北面为鱼塘,南面为恒泰五金厂,西面为宏泰锁业有限公司,东面为空地。
第3章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3.1生产工艺流程
3.1.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生环节,见图3-1所示。
(一)生产工艺流程1
注:
在碱蚀、阳极氧化、着色、封孔、电解抛光工序中所使用的槽液,只需定期向槽内补充药剂即可,槽液均不需更换。
图3-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1.2主要产污工序简述
(略)
3.2生产设施和设备
拟建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1。
表3-1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喷砂机
2台
各配套回收装置1套
2
空压机
3台
3
静电发生器
4台
用于阳极氧化工序
4
冷冻机
4台
5
抛光机
20台
6
全自动抛光机
1台
7
烘干机
2台
以电为能源
8
碱蚀池
1个
尺寸:
5.0米×0.8米×1.0米,以木柴为加热燃料,烟囱高度为15米、直径0.7米
9
电解抛光池
2个
尺寸:
5.0米×0.8米×0.7米,以木柴为加热燃料,每个电解抛光池各配套1条烟囱,烟囱高度为15米、直径0.7米
10
阳极氧化池
4个
尺寸:
12.0米×1.2米×1.2米
11
着色池
2个
尺寸:
2.44米×0.5米×0.5米
12
封孔池
14个
尺寸:
2.44米×0.5米×0.5米
13
水洗池
16个
其中,12个水洗池的尺寸为5.0米×0.5米×1.0米;4个水洗池的尺寸为2.44米×0.5米×1.0米
3.3原辅材料分析
3.3.1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拟建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5。
表3-5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汇总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名称
年用量
来源及贮运方式
厂内最大仓储量
备注
1
铝件
400吨
国产、汽车运输
6吨
/
2
硫酸
2吨
国产、35kg/桶、汽车运输
0.175吨
原始浓度为75%
3
磷酸
5吨
国产、35kg/桶、汽车运输
0.28吨
原始浓度为85%
4
NaOH
1.5吨
国产、25kg/袋、汽车运输
0.15吨
/
5
硫酸亚锡
2公斤
国产、2kg/袋、汽车运输
/
/
6
硫酸镍
2公斤
国产、2kg/袋、汽车运输
/
/
7
封孔剂
50公斤
国产、5kg/袋、汽车运输
0.01吨
主要成分为镍离子
8
石蜡
0.5吨
国产、15kg/箱、汽车运输
0.06吨
主要成分为石灰、润滑油
9
金刚砂
0.5吨
国产、25kg/袋、汽车运输
0.1吨
/
10
天那水
0.1吨
国产、25kg/桶、汽车运输
0.025吨
3.3.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及安全特性
略
3.4公用工程
3.4.1供电
拟建项目的年耗电量为10万度,用电来自市政电网;木柴的年耗量为36吨,用于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的槽液加热;液化石油气的年耗量约1.2吨,用于员工食堂。
3.4.2给排水
3.4.2.1给水
拟建项目给水来自市政供水。
总用水量为23.8吨/日(包括回用水4.5吨和新鲜用水19.3吨),其中清洗用水约11.1吨/日,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约0.3吨/日,生活用水约7.5吨/日,绿化用水约4.4吨/日;燃柴废气等喷淋处理用水约2.5吨,循环使用,补充水量约0.5吨/日。
3.4.2.2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其中,阳极氧化后的水洗工序所产生的4.5吨/日清洗废水拟收集到地下储水池中,然后分别回用于电解抛光后的水洗工序、碱蚀后的水洗工序、车间地面冲洗、燃柴烟气等喷淋处理;其中,着色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封孔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计划单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电解抛光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2.3吨/日、碱蚀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车间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量约0.3吨/日,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燃柴烟气等喷淋处理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6.8吨/日,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最终排入北部排灌渠;雨水直接汇入市政管网。
给排水平衡图见图3-2(略)。
3.5拟建项目污染源分析
3.5.1废水污染源分析
(一)生活用水
项目计划招收人员约30人,均在厂内食宿。
以125L/人.d计,则拟建项目的生活用水总量为7.5t/d。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0.9计,本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8t/d,生活污水以中等城市污水浓度估算,其CODcr为250mg/L,BOD5为150mg/L,氨氮为25mg/L,本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北部排灌渠。
(二)生产废水
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
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建设项目计划将阳极氧化后的水洗工序所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到地下储水池中(废水量约4.5吨/日),然后再回用于电解抛光后的水洗工序、碱蚀后的水洗工序、车间地面冲洗、燃柴烟气等喷淋处理等;其中,着色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封孔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计划单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后转移;电解抛光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2.3吨/日、碱蚀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车间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量约0.3吨/日,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3.5.2大气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
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除蜡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产生的燃柴烟气、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1、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
机械抛光主要取决于工件的表面加工精度以及表面处理的质量要求。
拟建项目金属粉尘的产生量约为1200kg/a。
项目拟采取旋流式喷淋塔净化处理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15米。
2、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
因采用金刚砂对工件表面进行砂面处理,高速喷出的金刚砂冲刷工件表面,将工件表面冲刷成不同粗糙度,在此过程中产生飞溅的金刚砂及金属粉尘。
粉尘的产生量约为50.0kg/a。
项目拟采取喷砂机所配套的回收装置回收+水浴除尘净化处理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15米。
3、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
在阳极氧化、电解抛光过程中,会有硫酸雾产生。
4、除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除蜡工序的天那水用量较少,年耗量约100kg。
天那水的主要组分为:
二甲苯,但市场上出售的天那水二甲苯含量各异,二甲苯含量一般在20~30%左右。
为了能反映出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最大影响,本评价按天那水含30%二甲苯来分析。
车间建筑面积约640m2,建筑层高8m,车间内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以4次/h计,则车间内二甲苯的浓度为3.47mg/m3,此浓度视为车间外无组织监控浓度。
此浓度明显高于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因此,建议安装收集装置对此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5、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产生的燃柴烟气
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以木柴为燃料,预计木柴的年耗量为36t。
(注:
木柴主要来源中山市内家具厂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边角料)
木柴燃烧过程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
6、油烟(G7)
项目设有员工食堂,约30人在厂内就餐,食堂用液化石油气,在煮食过程中产生火烟和油烟。
其中,由于液化石油气属较清洁燃料,在其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极少,对环境影响较小,故本评价对其不作定量分析;
项目设有1个灶,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大、中、小型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为2000m3/h,以日平均运行3h,年运行300天计,则产生油烟废气量为180万m3/a。
油烟采用吸风罩集风,以附壁风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5.3噪声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中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喷砂机、抛光机、空压机、喷枪等,噪声强度范围在75~95dB(A)之间。
3.5.4固废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
一般包装废料(如纸箱等)、化学品包装废料(如硫酸桶等)、碱蚀等工序槽液沉淀物、燃柴所产生的灰渣、生活垃圾。
3.6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3.6.1水污染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评价对各种废水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如下:
(一)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建设项目计划将阳极氧化后的水洗工序所产生的清洗废水收集到地下储水池中,然后再回用于电解抛光后的水洗工序、碱蚀后的水洗工序、车间地面冲洗、燃柴烟气等喷淋处理等;其中,着色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封孔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计划单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不能与其他废水混合后转移;电解抛光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2.3吨/日、碱蚀后水洗工序的清洗废水排放量约1.1吨/日、车间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量约0.3吨/日,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
(二)生活污水
项目所在区域已纳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的工程服务范围,项目所生产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汇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3.6.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
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碱蚀和电解抛光工序槽液加热产生的燃柴烟气、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1)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
对于机械抛光工序所产生的金属粉尘,建设项目拟采取旋流式喷淋塔净化处理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15米。
按除尘效率90%计,预期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2)喷砂工序所产生的粉尘
此粉尘拟采取喷砂机所配套的回收装置回收+水浴除尘净化处理后外排,除尘效率≥90%,预期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气筒高度为15米。
(3)阳极氧化和电解抛光工序所产生的硫酸雾
考虑到建设单位的实际生产情况,拟采用碱液吸收法进行处理。
酸雾经收集后进行喷淋净化塔中,塔内设置有高压喷淋装置,以碱液为喷淋液,形成的水膜与废水充分混合,其中的酸性粒子与碱性溶液发生中和反应,从而酸雾得以净化。
净化塔上部设置有一层水汽分离器,将废气中携带的水雾分离出来。
经净化处理后的气体经15米高的排气筒外排。
(4)除蜡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天那水中的二甲苯等成分因挥发等原因所产生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逸散到空气中。
从表3-18中可知,除蜡工序的天那水用量约100kg,排放二甲苯约30kg,经安装收集装置对此有机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引至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后,预计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5)燃柴废气
碱蚀、电解抛光工序使用木柴作为燃料,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拟采用水喷淋除尘法进行烟气除尘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预计其排放浓度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林格曼黑度≤1级);排气筒高度为15米。
(6)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拟采用运水烟罩+静电除油烟机为主体工艺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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