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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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稿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起重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办法,使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和杜绝起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蒙亚矿桥式起重机。
3.部门及岗位职责
3.1设备部
综合段
电工段
维修段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1.1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3.1.2熟悉并执行起重设备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3.1.3熟悉起重设备的基本原理、性能及使用方法,结合现场工艺要求,参与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
3.1.4组织或参与起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使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1.5监督起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现场执行情况,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必要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给予考核管理。
3.1.6参与编制起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1.7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起重设备技术档案,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定检申请。
3.1.8组织、检查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有关人员按期进行整改。
3.1.9组织、参与起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1.10组织、参与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2起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3.2.1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天车工及指挥工,都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3.2.2熟悉并执行起重设备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求做到“三不违反”、“四不伤害”。
3.2.3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起重设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操作规程学习,不断提升安全意识,提高操作、维护技能。
3.2.4做好现场交接班及当班设备点检工作,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2.5依据设备管理划分,保持起重设备清洁卫生。
3.2.6精心操作,如遇设备异常,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联系人员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2.7参与、学习公司组织的起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2.8及时、如实上报起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现场抢救。
4.管理制度
4.1注册登记
4.1.1起重机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使用登记的规定,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登记。
4.1.2起重机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4.1.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起重机的明显位置。
4.2建档
4.2.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出厂文件;
(2)施工资料;
(3)使用登记证明;
(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7)定期检验报告。
4.3操作规程
4.3.1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现场工艺流程,编制适宜性《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3.2综合段应结合相关技术规范定期对在用《天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适宜性评审并组织培训、学习。
4.4安全培训
4.4.1公司应委派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起重设备相关培训,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法律法规、事故案例等,提升管理水平。
4.3.2综合段应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提升操作技能,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考评。
4.5定期检查
4.5.1外部监督检查
4.5.1.1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5.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启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的;
(2)经大修、改造后的;
(3)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4)自然灾害后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
(5)转场安装和移位安装的;
(6)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
4.5.1.3检验出具的合格标志应张贴在明显位置。
4.5.2内部日常检查
4.5.2.1内部日常检查分为班次检查及周次检查。
班次检查即每班依照班点检表对设备关键部位进行的点检;周次检查即每周对照周点检表对关键部位开展的专业性检查。
4.5.2.2点检项目有:
(1)起重机工作性能;
(2)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有效性;
(3)电气线路、液压或者气动的有关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其工作性能;
(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等。
(5)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防松装置;
(6)制动器性能及其零件的磨损情况;
(7)联轴器运行情况;
(8)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情况;
(9)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具体项目及参照标准见附表。
4.5.2.3公司还用定期对起重机本体、吊钩等其它关键承重部件进行无损检测。
4.6维护保养
4.6.1天车定期润滑、紧固项目、开展周期及标准如下表:
天车润滑项目表
序号
项目
周期
使用油品
标准
1
主钩减速机
每季度
重负荷齿轮油
油位淹没最慢齿底部50mm
2
副钩减速机
每季度
重负荷齿轮油
油位淹没最慢齿底部50mm
3
大车减速机
每季度
重负荷齿轮油
油位淹没最慢齿底部50mm
4
小车减速机
每季度
重负荷齿轮油
油位淹没最慢齿底部50mm
5
主钩联轴器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6
副钩联轴器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7
大车联轴器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8
小车联轴器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9
大车主从动轮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10
小车主从动轮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11
主吊钩滑轮组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12
副吊钩滑轮组
每季度
通用锂基脂
黄油枪挤压30次
13
主钩钢丝绳
每15天
通用锂基脂
外表抹油
14
副钩钢丝绳
每15天
通用锂基脂
外表抹油
15
各制动器铰点
每周
机油
毛刷浸润
天车紧固项目表
序号
项目
周期
使用工具
标准
1
主钩联轴器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8套铰制螺栓,紧固良好
2
主卷铰制螺栓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8套铰制螺栓,紧固良好
3
主卷钢丝绳压板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3套压板,紧固良好
4
主钩制动器架
每周
加长套筒
每组4套螺栓,紧固良好
5
主钩减速机
每周
梅花扳手
地脚螺栓紧固良好
6
主钩电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7
副钩联轴器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6套铰制螺栓,紧固良好
8
副卷铰制螺栓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6套铰制螺栓,紧固良好
9
副卷钢丝绳压板
每周
梅花扳手
每端3套压板,紧固良好
10
副钩制动器架
每周
加长套筒
每组4套螺栓,紧固良好
11
副钩减速机
每周
梅花扳手
地脚螺栓紧固良好
12
副钩电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3
大车联轴器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4
大车制动器架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5
大车减速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6
大车电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7
小车联轴器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8
小车制动器架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19
小车减速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20
小车电机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21
控制器底座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22
主副钩轴限位
每周
梅花扳手
紧固良好
23
天车轨道
每月
电动扳手
轨道压板紧固良好、立柱捆带无开裂
24
天车滑线及滑块
每周
套筒
带电检查、停电检修
4.6.2起重机主、副钩钢丝绳更换周期为6个月,即在安装后正常使用6个月必须进行更换。
4.6.3在未达到规定使用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立即更换:
外丝磨损30%、局部打死结、断股及局部有毛刺时都必须进行更换。
天车规格型号
主钩钢丝绳型号规格
副钩钢丝绳型号规格
20/5吨
φ18.5mm
钢芯
110m
φ12.5mm
钢芯
55m
32/10吨
φ22mm
钢芯
140m
φ14mm
钢芯
90m
4.7现场处置方案
4.7.1运行中滑块脱落
4.7.1.1遇天车滑块脱落,天车工应先与炉台沟通天车故障停用,协调生产,再与电工沟通处理滑块。
4.7.1.2滑线电源必须由电工亲自断开,确认断路器下口停电后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
4.7.1.3天车工将滑块销钉拆除后重新架在滑线上安装即可,滑块恢复必须穿好销钉及垫片。
4.7.1.4送电前电工检查滑线侧无其他人员及工具,天车工与滑线保持3米安全距离,电工送电后滑线电源指示灯常亮,即可恢复运行。
4.7.2吊物过程中断电
4.7.2.1遇有主、副钩挂有重物断电故障,应立即与当班电工沟通请求支援并向上级汇报。
4.7.2.2短时间(10分钟)无法恢复的,可以申请通过调节主、副钩抱闸松紧度让重物缓慢降至地面,此过程必须先确保小钩取开再调整主钩。
4.7.2.3现场必须由班长级以上人员监护且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
4.7.3钢丝绳跳槽
4.7.3.1遇钢丝绳脱槽或异常缠绕时,天车工应立即停止操作,请求有经验天车工协助处理,严禁天车工擅自盲目处理,损坏其它设备。
4.7.3.2挂有吊物时,应先采取安全措施,先将吊物平稳落地后再处理钢丝绳。
4.7.3.3用专用工具打捞钢丝绳跳槽,打捞前请将吊钩放在平台或地面,使钢丝绳保持松弛状态,打捞扶正后控制器点起操作。
4.7.3.4待钢丝绳复位后,必须对钢丝绳整体检查,有断丝或死结必须报废更换;同时检查滑轮组整体工作情况,运转是否灵活,轮缘有无开裂。
4.7.4吊物下滑
4.7.4.1遇机械故障导致制动器失效,重物下滑,应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通知下方人员撤离,同时寻找可以降落的地点;用正常的操作方法转到下降速度最慢一档,使重物就地降落,决不允许让重物自由降落。
4.7.4.2遇电气故障导致制动器失效,重物下滑,如果在点车或反向操作之后,重物仍在下滑,起升机构不能正常开动时,可判为电器故障,这时应立即按下紧急开关,切断整车电源。
4.7.5铁水包漏包
4.7.5.1作业时遇漏包情况,天车工应自行挂包将铁水包提在事故应急包上方,让铁水流进事故应急包;
4.7.5.2指挥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进行指挥并现场提示无关人员远离,避免造成灼烫伤害。
4.8报废
4.8.1起重设备本体受到冲击或自然灾害破坏造成本体发生塑性变形则应予以报废。
4.8.2天车整体由于长期疲劳工作也会产生局部变形,若探伤存在严重损害且无法修复或修复无法确保安全的,应予以报废。
4.8.3报废程序依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9点检表
4.9.1天车(班)点检表SP/IMA-TC-1-1-A
4.9.2天车(周)点检表SP/IMA-TC-1-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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