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秘密》内容概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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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的秘密》内容概括
《共同的秘密》内容概括
【篇一:
《共同的秘密》内容概括】
共同的秘密主要内容范文一:
大班主题内容:
动物的秘密
一目标
1使幼儿知道部分动物的名称、特点及有关指示,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
2鼓励幼儿大胆地用较连贯的语言表达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
3培养幼儿爱提问,乐于收集资料等主动学习的能力。
4、喜欢小鸟,有观察鸟的兴趣,能初步了解一些鸟的形态和习性。
5、了解鸟与人类的关系,知道鸟是人类的朋友,有爱鸟、护鸟的情感和初步的环保意识。
6、喜欢折纸,尝试用图示的方法折啄木鸟,能大胆想象并画出鸟的造型。
7、能协调地跑、跳,在游戏中学会保持平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萌发集体荣誉感。
二环境与资源
1教师和幼儿一起收集有关自己感兴趣的动物本领的资料,并要求用各种形式表现自己的发现。
2让家长了解本主题各课题活动的主要目标,请家长积极配合。
原文地址:
大班主题内容:
动物的秘密
一目标
1使幼儿知道部分动物的名称、特点及有关指示,丰富幼儿的知识经验。
2鼓励幼儿大胆地用较连贯的语言表达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
3培养幼儿爱提问,乐于收集资料等主动学习的能力。
4、喜欢小鸟,有观察鸟的兴趣,能初步了解一些鸟的形态和习性。
5、了解鸟与人类的关系,知道鸟是人类的朋友,有爱鸟、护鸟的情感和初步的环保意识。
6、喜欢折纸,尝试用图示的方法折啄木鸟,能大胆想象并画出鸟的造型。
7、能协调地跑、跳,在游戏中学会保持平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萌发集体荣誉感。
二环境与资源
1教师和幼儿一起收集有关自己感兴趣的动物本领的资料,并要求用各种形式表现自己的发现。
2让家长了解本主题各课题活动的主要目标,请家长积极配合。
范文二:
大班主题内容:
动物的秘密
一、主题目标:
1、通过让幼儿收集动物的图书、图片布置环境,制作活动操作材料,了解常见动物的名称和习性,对了解和探索动物感兴趣。
2、知道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萌发喜爱和保护动物的情感。
3、能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对动物的认识。
4、教师要调动孩子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产生对动物的兴趣,教师可调查了解班内孩子对哪些动物感兴趣,饲养过哪些动物,对动物的了解程度有多少,再选择内容,设计实施方案。
二、环境创设:
1、将活动室划分为一个个小区域,为幼儿营造一种轻松、和谐、愉快、自主的活动环境。
2、腾出更多的空间让幼儿展示自己的作品、收集的材料、活动的照片等。
3、为活动区设计并布置好各种底版,为幼儿展示作品提供条件。
4、请家长向幼儿介绍有关动物的本领。
请幼儿将自己到“动物园”参观时所拍的照片带到园里,布置照片展。
范文三:
摘要:
对于商业秘密的适格主体应分情况而论,区分国家、法人和自然人的不同情况;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客体可分为秘密信息和公开信息两类。
对于经过加工整理后的公开信息应规定一些商业秘密的具体适用条件。
关键词:
商业秘密;主体资格;保护内容
一、概述
商业秘密的保护存在于很多法律中,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说明国家非常重视商业秘密的保护。
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出台过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成文法。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目前已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商业秘密则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中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
有关于商业秘密的主体资格、内容、民事纠纷或刑事制裁等仍有相当大的争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公法与私法并重的特点,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什么样的人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也即在主体的资格没有做说明或进行限制性规定。
从该法对商业秘密的解释看,范围限定于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但没有具体规定。
对此,在实践中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
因此学者们或实务工作者呼吁出台有关商业秘密的具体法律规定,以明确有关的内容,提供可操作的执行标准。
二、商业秘密的主体资格探讨
法律的主体包括国家、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等。
在这些主体中何者才是商业秘密的适格主体,应分情况而言。
首先,企业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因本身从事的是营利活动,其保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般与经济利益具有直接的关联性,因而是商业秘密的主要主体。
但是作为自然人和公务机关是否也具备商业秘密的主体资格,法律却没有具体规定。
其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能否成为商业秘密主体?
从现有法律规定来看没有明确,按照私法自治、公权力法治的原则,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应看其所从事的活动是什么。
如果从事的是民事、商业领域的活动则应当可以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如果从事的是公务活动则应当按照行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再次,自然人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
笔者认为自然人要看其身份性质和从事的活动。
如果从事的公务活动,则应按照有关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从事的民事、商业活动,自然人所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果能给其带来经济利益,并被其采取保密措施,应可成为商业秘密的主体。
三、商业秘密涉及的保护客体探讨
从现有立法来看,商业秘密的范围仅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比较笼统。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哪些,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从商业秘密的规定来看,一个信息能否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除了看其主体资格外,还应判断这个信息的秘密性、经济价值性、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等。
从实践来看有关于未发表的书稿、客户名单、网站注册用户信息等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争议。
从这些保护客体来看,商业秘密涉及到秘密信息和公开信息两类。
1.秘密信息
纯粹属于主体采用保护措施下的秘密信息一般是不会通过公开途径收集到的,比如上述提到的未发表的书稿、网站注册用户的信息。
这些信息具有商业秘密关于秘密性的特点,只要这些信息符合其它要件,应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从传统上来说,这些信息还包括专有技术、工艺流程、操作指南、化学配方、设计图纸等。
它们针对特定的产品而形成。
一般而言,经营者为了营利不会去公开这些信息。
2.公开信息
一个已经公开的信息显然不符合商业秘密所构成的要件,比如已经发表的书稿。
问题是有些信息是可以从公开途径收集到,但是这些信息被利用人经过系统整理和挖掘,能够产生新的价值。
从实践中来看,也有许多这类信息是以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比如企业或公司的客户名单、企业的管理方法等。
对于这类经过利用者整理的信息,仍然要从商业的几个构成要件来进行判断。
首先,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
判断一个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的标准是有无人员知晓。
这些信息虽然可以从公开渠道获得,但是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没有任何针对性。
以客户群为例,公开渠道虽然也能获得的客户联系方式,但是对于客户的爱好、取向却是不明确的,只有建立有交易关系才能知道。
因而这些经过整理的信息已经不同于原来的信息,是属于有价值的信息,具有秘密性。
其次,信息的经济利益性和实用性。
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是经利用人经过系统加工、整理而成的。
利用人加工整理的目的如果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并用于经营生产,则说明这些信息已经被用于实际工作中,具有实用性的要件。
而是否具有经济利益性不能简单的以一段时间内是否赢利作为衡量标准,而应以这些信息对利用人的长期利用价值进行考察。
笔者认为具有利用价值才是商业秘密的重点之一。
所以这些信息只要具有利用价值并具有实用性,则可作为商业秘密的考察要件之一。
再次,信息是采取保密措施的。
对于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自然不存在保密问题。
采取保密措施是指这些经过加工整理后的特定信息而言。
四、结语
总体而言,在商业秘密没有独立成法的情况下,一般以现有法律根据法律的一般原理对有关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阐释。
参考文献:
[1]单海玲.中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比较研究[j].政治与法律,2004(5):
81.
[2]袁博.网站注册用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n].人民法院报,2012(6).
作者简介:
朱明,男,江苏苏州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系教师;张小林,女,安徽桐城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侦查系教师
范文四:
1行为规范
1.1涉密人员上岗保密需知
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从事一般涉密岗位的称为一般涉密人员。
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从事重要涉密岗位的称为一般重要涉密人员。
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从事核心涉密岗位的称为一般核心涉密人员。
涉密岗位分为特定岗位和量化岗位。
特定岗位指涉密特征明显的岗位,如机要岗、档案管理岗。
量化岗位指工作中产生、处理国家秘密达到一定数量的岗位。
涉密人员只接触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但不知悉载体具体内容的,其涉密等级下调一级。
涉密人员实行先审查、后上岗制度,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做好岗前审查工作。
拟进入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子女的有关情况也应该接受审查。
涉密人员条件:
中国国籍、诚实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能够胜任涉密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宪法。
不具有中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曾严重违反保密规定被调离涉密岗位,有吸毒或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涉密人员。
机关、单位应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
1.2涉密人员在岗保密需知
涉密人员个人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要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
个人事项包括:
1)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如文件丢失)2)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3)与境外人员结婚的4)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
5)其它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
涉密人员不得与家人、亲友谈论国家秘密,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不要随意引带家人和无关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涉密人员在社会交往中,要洁身自好,以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胁迫,导致泄密。
涉密人员不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涉密文件、资料等外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时,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妥善管理。
涉密人员发表文章、著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凡涉及本系统、本单位业务工作或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应当事先经本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涉密人员拟向境外新闻出版机构提供报道,出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科技、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应当事先报本单位或上级机关、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向境外投递稿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涉密人员发现自己或他人泄密或可能泄密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保密局)、单位,不得延误、隐瞒。
涉密人员不得买卖、转送或私自销毁涉密载体。
涉密人员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涉密人员不得在互联网计算机及与互联网计算机相连的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收发或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涉密人员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或者其它涉密载体。
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复制、记录、存储工作中接触的国家秘密信息和工作秘密信息。
涉密人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合法权益。
如有权要求机关、单位为其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设备,参加保密业务培训,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享有相应的岗位津贴等。
1.3涉密人员出境保密需知
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或办理出境证件,应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填报涉密岗位、涉密等级、同行人员、出国(境)事由、起止时间等信息,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因私出国(境)不得使用因公出入境证件。
涉密人员的出入境证件(如护照)应交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因公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七天内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因私出入境证件,应在回国(境)10天内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未经批准,涉密人员不得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出国(境)。
目的地不同外交信使或外交信使难以送达,因工作需要,需要自行携运机密级、秘密级载体出国(境)的,应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不得携带绝密级载体出国(境),不得把密件夹带在行李中托运。
携运出国境的涉密载体,凡可以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代为保存的,应当尽快交其代为保存;不能交使(领)馆保存的,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
涉密人员在国(境)外期间需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使用手机、普通长途电话谈论涉密事项。
传递涉密文件、资料时,要通过我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政府机构办理,不得使用境外人员的办公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邮寄、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在境外遇到利诱、胁迫或者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的,应巧妙应对并及时报告我驻外使领馆。
1.4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保密须知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对本人持有的涉密文件(含电子文件)及涉密信息设备进行清理清点并登记造册,办理移交手续。
机关、单位应取消其信息系统访问权限,回收其涉密场所出入权限。
涉密人员应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的承诺。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严格遵守脱密期管理,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为2年到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为1年至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为6个月至1年。
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涉密人员调整到本机关、单位非涉密岗位工作的,或在本机关、单位退休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单位负责;交流调动的,由调入机关、单位负责;借调、挂职到其它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脱密期间内的涉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如到特定机构、组织、企业工作或为其提供劳务、咨询等服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因公、因私出国(境)。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当向负责脱密期管理的机关、单位报告。
脱密期满,离岗离职涉密人员在就业、出国(境)等方面不再受有关保密法规限制,但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2涉密会议
涉密会议,是指机关、单位召开的议题、内容或者文件设计国家秘密的会议。
涉密活动,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组织的重大或者较大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
涉密会议、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负责全过程的保密管理。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督促落实。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或文件、资料设计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确定会议、活动的密级。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根据会议、活动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参加人员资格,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
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严禁知悉范围之外的人员参加或者他人代为参加。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对承办单位、参加人员(含列席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提出保密要求,明确保密责任。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设施和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责任,要求其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重大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计算服务保障。
举办涉密会议、活动,应当在负荷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使用的计算机、扩音、录音、录像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并经过安全保密检查检测。
举办涉密会议、活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在有关场所配置文件保密柜、碎纸机、手机存放柜、手机干扰器等保密技术防护设备,并在会议、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做好清点、核对工作。
涉密会议、活动场所内不得使用对讲机、无绳电话、无线话筒、无线键盘、无线网络等无线设备或装置。
涉密会议、活动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绝密级、机密级会议
活动场所禁止带入手机,并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带入标准。
场所外,应当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保管进入人员的手机。
秘密级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机,并应当设置显著的禁止使用标志。
必要时,安装和使用手机信号干扰设备。
涉密会议、活动住地应当提供安全保密的环境:
1会议期间,关闭与会人员、工作人员房间互联网接口。
2会议期间,关闭会场区域移动通信信号增强器和无线局域网接入设备。
3商务中心不得承接涉密文件、资料的复印、传真业务。
4休会期间以及撤离前应当对住地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涉密文件、资料遗留、散失。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严格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的管理,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保密管理措施。
涉密文件起草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场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制作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且应当在机关、单位内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
涉密文件、资料的分发应当登记、编号并履行签收手续,并在安全保密装置完善的设备中存放。
涉密文件、资料不得擅自转借、传抄、摘抄、复印、扫描。
会议结束后,需要收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全部清退、收回,核对登记后统一销毁。
需要发给与会单位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机要交通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传递,绝密级涉密载体必须实行二人护送制。
确需参加人员随身携带涉密文件、资料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集中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销毁或交由专门的保密服务机构派驻人员处理。
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明确规定涉密文件的传达、阅读范围;与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传达会议内容,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委托其他人代替参加。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携带具有摄像、摄影、录音功能及无线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不得擅自记录、录音、录像或者拍照。
参加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应当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防止遗留或者散失。
涉密会议、活动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应当做好保密服务保障工作:
1不得随意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活动场所。
2不得违规获取、存储、记录、复制与会议有关的涉密信息。
3不得违规存留、传递、发送、销毁各类涉密载体。
4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知悉的国家秘密。
涉密会议、活动应当严格采访报道的保密审查,接受采访或公开报道应当经过批准。
凡是公开报道、播放的稿件、图片、录像、录音等,应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涉密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审查批准。
凡涉密信息未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公开宣传报道;对是否涉密界定不清的,应逐级报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定。
涉密会议、活动提供新闻通稿或报道口径的,应当按照新闻通稿或报道口径报道。
范文五:
秘书是国家工作人员(或称公务员)众多职务中的一种,是为领导中枢和领导者提供综合性、辅助性服务的公务人员,是以文字、调研、组织、协调等能力为手段、围绕领导意图进行工作的智力劳动者,是领导的耳目、助手和参谋。
一秘书工作的主要内容
1事务办理2中介沟通3文书工作4信息工作5参谋辅助6会务操办7综合协调8督促检查
二作用1枢纽作用:
2参谋作用3信息传递作用4协调作用5形象作用
三秘书工作的总体特征是“辅助决策、综合服务”;
四基本原则“第一要保密,第二要准确,第三要迅速”
五,会议筹备议程安排1会议应发资料2会议记录安排3幻灯或录影设备4会议预订6制作来宾名册7纪念品的制作与发放8预订回程票
六会场的布置1相对式:
主席台与代表席采取上下面对面方式,突出主席台的位置。
分为礼堂形、教室形、弦月形。
2全围式不设专门的主席台,所有与会者均围坐于一起。
分为圆形、椭圆形、长方形,多边形。
3半围式:
介于相对式与全围式之间,设有主席台,但在其正面和两侧安排代表席,这样即突出了主席台的地位,又有融洽的氛围,比较适合中小型工作会议。
分为马蹄形、t字形、巩桥形。
4分散式:
将会场分为若干个中心,每一中心都有一个主桌,在一定程度上,即能突出主桌的地位和作用,又给与会者提供多个交流的机会,气氛较为轻松和谐。
分为圆桌形、方桌形、v字形。
七座位的安排首先,请领导确定在主席台就坐人员的准确名单;其次,确定其中身份最高的人员就座于主席台前排中央,其他人员按先左后右、一左一右顺序排列,如下图:
⑤③①②④(单数)⑥④②①③⑤(双数)
1,会议记录
1概念:
会议记录是开会时当场将会议基本情况和会议报告、发言、讨论、决议等内容如实记录下来的文书。
a特点:
一是真实性;二是资料性,可作为研究、编发、查找会议的重要原始资料长期保存。
3注意事项:
内容真;速度快;整理快。
4为会议记录做好准备:
纸笔、录音机和磁带、会议相关文件、提前到达、了解座次便于识别发言者、要有手工记录;5会议记录过程:
内容完整、详略得当、最后签名并不得再加任何改动;6记录要求:
准确、完整、简洁。
2,会中信息
(1)收集、传递和反馈;
(2)对外宣传同时注意保密;(3)加工:
综合、提炼、推导;(4)传递方式:
口头、影像、电子、专人。
(5)要求:
力求全面、真实、及时、适用、重点突出。
3,会议简报
(1)概念:
简明扼要地对会议的简要报告。
(2)特点:
简明扼要;迅速快捷;内容新颖;真实准确。
(3)结构:
报头+报核+报尾
(4)注意:
一般不超过1000字,最长不超过2000字;内容真实、准确、典型。
办公环境的管理原则方便→舒适整洁→和谐统一→安全。
办公室的布局与布置
(1)布局①封闭式布局。
②开放式布局。
c封与开结合
布置要点营造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条件;合理安排座位;力求整齐、清洁。
布置的原则a采用一个大间办公室。
b使用同一大小的桌子。
c档案柜应与其他柜子的高度一致,以增进美观。
d采用直线对称的布置。
e主管的办公区域需保留适当的访客空间。
f将通常有许多客户来访的部门,置于入口处。
g主管的工作区域位于部属座位之后方,以便于控制和监督。
②布置的原则1全体职员的座位应面对同一方向布置。
2常用的文件与档案,应置于使用者附近。
3应保持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独立。
4桌与桌之间应留有一米左右的距离。
5桌位的排列,宜使光线由工作人员的左侧射入。
6最常用的办公物品应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7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有其独立的空间,既要方便使用又不影响别人工作。
日程安排的基本要求
(1)统筹兼顾
(2)安排规范(3)效率原则(4)突出重点(5)留有余地(6)适当保密(7)事先同意
接听电话a听到铃声马上拿起话筒b问候并自报家门c确认对方d记录并商谈有关事项e复述、确认要点f道别、挂机g整理记录
打电话1准备通话提纲2核查电话号码3拨出电话4问候并自我介绍5确认对方6陈述内容7复述通话内容8道别、挂机9整理记录
接打电话的原则与要求表达规范、正确礼貌热情,语气清晰和婉语言简洁、高效保密注意时间
秘书的能力要求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听知能力阅读概括能力社交活动能力协调能力观察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设备操作能力
秘书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守机密恪守信用文明礼貌廉洁奉公
秘书的性格要求1、开朗2、敏捷3、稳健4、坚毅5、幽默6、自制
三办之间1、办文:
行文(写文、走文)办会:
办事
三办的原则1、体现秘书的综合职业能力——称职秘书的基础和基本要求。
2、体现秘书处
理事务工作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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