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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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咸阳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征求意见稿)
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抓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省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六届八次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特制订全市农民收入倍增计划。
一、基础条件
(一)增收成效。
近年来,全市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8535元,比2007年增加5624元,年均增长19.62%,高出全省3.2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首要来源。
从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收入比由3.76∶1下降到3.34∶1。
从消费水平来看,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明显提升,2012年,全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超过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3个百分点。
从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二)增收挑战。
农民收入偏低仍然是制约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因素。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和产业化进程缓慢,农产品商品化率不高,限制了农业内部增收空间。
县域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不高,非农产业发展慢,吸纳农村人口能力差,制约转移就业和创业增收步伐。
农村金融体制、产权制度、土地流转等改革滞后,贷款难、担保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很低,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农民多元增收。
(三)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
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拓宽增收渠道。
“十二五”以来,我市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
实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升,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理念,把改革创新作为增收动力,实施多元化增收战略,紧紧抓住机遇,乘势而为,积极应对挑战,迎难而上,举全市之力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倍增新跨越。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充分挖掘农村土地、劳动力两个潜力,发挥城市和农村两方面优势,壮大农民增收优势产业,创新农民增收推进路径,拓宽农民增收发展空间,优化农民增收政策环境,推动农民增收由依靠传统农业向依靠现代农业转变、由依靠农业为主向依靠二三产业就业创业为主转变,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建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435元,力争达到13922元。
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875元,力争突破20000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就业非农化进程,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1.抓好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切实增强先进制造业等产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
一是抓好园区规划、明确园区产业定位。
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园区的产业定位,科学布局,力争到2020年使全市32个县域工业集中区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完备、产业优势突出,兼顾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形成配套发展、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的良性工业集中区空间新格局。
二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
对现有的40个县域工业集中区,按照“基础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完善水、电、路、热、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面实现“七通一平”的目标。
三是加大园区的扶持力度。
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化厂房建设,为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重要平台。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产业规模。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强大动力和主要战略,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劳动力和产业等各种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引进资本、引进产业,壮大园区经济规模,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农民进园就业,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
2.积极推进全民创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扩大农民投资渠道,增加农民投资收入或股息租金等非生产性收入。
紧紧围绕新农村、城乡一体化建设,依托本地资源,挖掘提升民间传统产品,放宽政策,放开领域,倡导、鼓励、支持农村居民自住创业,发展一村一品,催生小企业,孕育大企业,打造产业集群。
鼓励农村能人率先创业,依托先进制造业基地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延伸创业。
在现有专业村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再新发展专业村200个以上。
大力引导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示范园计划,支持农民发展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生态农庄,推动农民集群创业。
3.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原则,按照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突出抓好城市副中心建设。
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独资、合资、联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逐步完善小城镇基础配套设施。
着力壮大中心城镇,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发展,形成以城带乡、以镇带村、一体化发展的城镇建设格局。
到2020年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形成大中小城镇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产业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良、特色比较鲜明的新型城镇体系。
加快培育产业强镇,增强城镇聚集产业、吸纳就业和辐射农村的功能,搭建农民增收平台,切实增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能力。
积极引导农民进镇入区,发展餐饮、商贸、运输、旅游等第三产业,拓宽农民创业增收空间。
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城、建制镇落户限制,鼓励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4.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健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健全创业培训机构,加强乡村居民的技能和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健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健全贷款担保机构和政策性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低息贷款或贷款担保业务,化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
1.实施产业提质增效,优化农业生产布局。
优化粮食产业结构,着力建设南部高产小麦和夏玉米生产基地,开发建设北部高产春玉米生产基地,扎实集成推广良种统供、测土施肥、科学播种、地膜覆盖、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标准化高产技术,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不断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以单产提高确保总产稳定。
到2017年,在南部灌区以泾阳、三原、兴平、武功、乾县5县为主建立12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渭北旱原地区重点建设80万亩春玉米生产基地,180万亩的夏玉米生产基地;北部旱塬地区建立10万亩豆类及优质小杂粮生产基地。
促进果业提质增效,积极推进现代果业生产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生态优果率。
加强果业品牌和文化建设,在大中城市建设咸阳果品形象店。
大力发展设施栽培,加快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引导蔬菜产业向现代化、设施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万亩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和千亩集中连片食用菌生产基地,着力建设南部优质蔬菜产业带和沿渭河百里清水莲菜生态观光长廊。
推进畜牧规模养殖,以稳定奶业、发展生猪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肉牛肉羊产业,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科学养殖模式,每年新建千头和500头奶牛养殖场各10个、300只奶山羊养殖场20个、200头秦川牛养殖场10个、年出栏200头生猪养殖场1000个、出栏1000头生猪养殖场20个,力争建成一批存栏5000头的大型生猪养殖场。
建设百万亩经济林,依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等重点工程,加快核桃、葡萄产业发展,着力建设渭北生态经济林产业带。
2.集聚生产要素,创建现代农业园区。
按照“规模范围合理、主导产业清晰、先进技术突出、整乡整业推进”的思路,认真抓好园区建设规划的编制。
集中力量建设规划布局科学、产业特色鲜明、科技含量较高、设施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辐射效应明显的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达到140个。
其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10个,每个园区核心区面积3000亩以上,示范面积1万亩以上;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园区10个,每个园区年产值15亿元以上;建设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20个,辐射带动全市休闲农业快速发展。
通过创建,使园区主导产业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高度聚集,配套体系健全,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增长。
3.培植市场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促使一二三次产业联动,生产、加工、营销、休闲观光等协调发展,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建立健全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龙头企业资产重组,整合资源,引导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向产业集群基地集中,向产品精深开发转变,着力构建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群。
积极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模式,保障企业原料供应,促进农产品生产销售。
到2017年全市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800个,社员总户数达到42万户,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50个、市级百佳示范合作社2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总额10亿元。
认定家庭农场400家。
到2020年全市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900个,社员总户数达到45万户,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60个、市级百佳示范合作社30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销售总额12亿元,认定家庭农场600家。
培育职业农民3万人,年培训各类农村技术人才25万人次。
依托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大力发展以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为特色的都市农业,着力创建生态田园都市休闲农业示范区。
依托“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开发,创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
4.完善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提高保障能力。
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农业科技素质。
深入推进“咸﹒杨农业产业一体化”,开展市校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以节水灌溉为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持续产出能力。
建立健全市、县、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抓好以农业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土专家”为主体的农业科技队伍,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培养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以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率,到2017年末,我市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0%,到2020年末,达到85%。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
1.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增值潜力。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为经营权流转和融资创造产权清晰的交易条件。
2.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让集体和农民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出租、抵押等流转中增加财产性收入。
鼓励支持农民通过依法投资、入股、互助信用合作等参与经营活动,促进农民闲置资金转变为资本、股金,增加农民红利、利息等投资性收入;加快县级农村产权评估机构建设,三年内实现评估体系基本完善。
培育租赁、转让、抵押等二级市场,搭建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公平交易和有偿退出创造条件。
3.加强财产权益保护。
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各类物权收益。
逐步提高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比重,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扩大农民有效担保物范围,鼓励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积极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为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担保方式,扫清农民缺少抵押物及贷款难问题的制度障碍,提高物权资产流动变现能力。
依托城镇化进程,发展房屋租赁产业,对城中村、城郊村、镇中村,靠近工业园区农民利用宽余房屋及其它资产出租,增加农民租金收入。
(四)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
1.增加农民补贴收入。
认真落实中央、省惠农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补力度,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对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示范农户进行补贴。
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类别和品种,加大对农机大户、合作社和专业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建立健全特色高效规模农业基地、农业产业化、农村公益事业和建设项目的补贴机制。
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及时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案件,确保各项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到户。
2.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标扩面,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低保、医疗、失业、失地、五保等社会保障城乡接轨。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联动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积极探索“支出性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新模式,建立市、县(市)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标准及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大病医疗保障补偿标准。
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及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制度,改善农村养老机构设施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
3.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减少农民公共产品消费支出。
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
优先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力争到2017年实现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健全助学体系,逐步把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纳入资助范围。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完善农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加大低收入农户帮扶力度。
全面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脱贫步伐。
推进开发式扶贫,提高扶贫精准度,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突出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通过基础条件改善工程、产业发展扶持工程、贫困人口能力建设工程、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等,重点扶持六盘山片区、旱腰带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插花分布的贫困村。
到2017年,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5857元,46.2万贫困人口脱贫;到2020年,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10600元,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教育、医疗、住房和养老四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
各级财政的支出重点要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增幅和比重均有大的提高,为农民收入倍增提供有力支持。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措施、财政金融等多种手段,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
认真抓好农村发展项目的编制申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市级支农政策的激励和聚集效应,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加快形成稳定增长的“三农”投入机制。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突出农田水利建设,大幅度增强农业抗灾增收能力。
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农村安全饮水、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农村能源等项目,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建设动物防疫、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农技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提高动植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防疫检疫监督、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等基础设施水平。
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林业种苗基地、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提级联网延伸工程,着力提升“村村通”和农村公路管护水平。
完善农村电网,大力推进城市自来水、天然气、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覆盖,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步伐,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培育壮大农村文化产业,提升农村文化软实力。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加快城镇住房保障体制改革,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完善消除制约农民市民化的体制性障碍。
(四)依靠农业科技强农富民。
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为目标,转化科技成果、发展支柱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培育农村科技型企业和品牌产品、强化新农村试点示范、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培训农村乡土科技带头人、积极探索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推动完善多元化信息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拟建设一批科技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创业能力强的新型农民,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五)强化农村金融服务。
健全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林权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加强农业融资担保和贷款风险补偿。
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金融主体,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推进农户联保、农户互保、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
建立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组织架构和县域金融生态评价机制,逐步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到各级政府部门的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全市年均信用村镇的覆盖率增速10%,到2017年,信用农户评定占比由2013年55%增至85%以上,到2020年争取实现农户信用档案的全覆盖。
开展“百村千户”信用助农工程,推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贷款审核、管理的结合效应,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农民收入倍增工作,层层建立领导机制,明确任务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强化政策落实。
进一步完善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促进农民收入五年倍增的具体政策和推进措施。
建立市农民增收运行分析制度、重点措施落实考评制度和农民增收考核奖惩制度,将农民收入倍增规划纳入对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和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内容。
定期做好农民收入情况监测和分析,掌握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对促进农民增收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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