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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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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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号:
DB11/Txxxx—201x
备案号:
Jxxxx—201x
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
Standardforcollectionofpresentdataandfinishconstructiosurveydataofpipeline
(征求意见稿)
201x-0x-xx发布201x-0x-xx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
Standardforcollectionofpresentdataandfinishconstructiosurveydataofpipeline
DB11/Txxxx—201x
主编单位:
北京测绘学会
批准部门: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
201x年x月x日
201x北京
前言
目次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1
2TermsandSymbols2
2.1Terms2
2.2AbbreviationsandSymbols2
3BasicRequirements4
3.1ReferenceSystemsforSpaceandTime4
3.2WorkContentandRequirements4
3.3RequirementsforQualityInspection5
4PlanningSurvey6
4.1GeneralRequirements6
4.2ControlSurvey6
4.3AlignmentSurvey7
4.4PlanningLandSurvey8
4.5PlanningSetting-outSurvey9
4.6SurveyingandMappingAchievementsArrangementandInspection10
5PlanningSupervisionSurveyforConstructionProjects12
5.1GeneralRequirements12
5.2ControlSurvey12
5.3PreliminaryLineCheckingSurvey13
总则
1.0.1为统一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工作中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的技术要求,指导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前期数据收集,以及普查完成后管线数据更新,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工作中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内容、质量、数据格式和命名要求。
1.0.3管线数据汇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1.1.1管线竣工测量finishconstructionsurveyofpipeline
管线建设工程竣工时,采集管线空间位置及相关属性的工作。
1.1.2管线现状数据presentdataofpipeline
采用汇交手段收集的各类既有地下管线数据,主要用于制作普查工作底图。
1.1.3管线竣工数据dataoffinishconstructionsurveyofpipeline
普查开始工作时点后采用竣工测量手段采集的地下管线数据,主要用于普查成果数据库更新。
1.1.4管线信息更新pipelineinformationupdate
利用获知的管线空间位置、规格、材质和使用状况等变化信息,对管线数据库进行更新的过程。
基本规定
1.2空间与时间参照系
1.2.1管线汇交数据应采用北京地方坐标系、北京地方高程系统。
1.2.2管线汇交数据中的日期应采用公历纪元,时间应采用北京时间。
1.3汇交要求
1.3.1汇交管线种类包括埋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地下管廊等九大类管线及其附属物和建(构)筑物。
1.3.2管线的小类划分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D地下管线类别相关要求。
1.3.3管线数据应按图层汇交,图层中应包含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
1.3.4管线工程现状数据应按单位汇交。
汇交数据应包含该单位掌握的全部现状管线数据。
1.3.5地下管线竣工数据应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相关技术要求。
汇交数据应包含该工程涉及的全部各类管线竣工测量数据。
汇交数据内容及质量要求
1.4数据内容
1.4.1汇交的管线数据内容应包括管线空间数据、管线要素属性数据和管线元数据。
1.4.2地下管线空间数据应按管线点、管线段、管线设施面、管线辅助线和管线注记分图层存储,图层名称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E地下管线图分层及颜色的要求,图层采用英文层名。
1.4.3管线要素属性数据应作为管线图层的要素属性值存储,管线图层属性结构应按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表K.0.1-表K.0.5设计。
1.4.4地下管线汇交数据中具有可选属性值的属性项,应符合《地下管线数据建库标准》相应数据字典中约束值要求。
1.4.5管线数据字典阈值不能满足汇交要求时,汇交单位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扩展,并提交扩展说明。
1.4.6汇交地下管线数据应同时汇交管线元数据,元数据应按面状矢量图层方式提交,图层中应存储数据覆盖范围。
元数据图层属性结构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表J地下管线元数据格式要求。
1.4.7地下管线现状数据的元数据图层属性项中第3项、第4项和第9至第15项内容应填写,其它项内容宜填写。
1.4.8地下管线竣工数据的元数据图层属性项应全部填写。
1.5质量要求
1.5.1管线汇交数据的完整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间图层不应有遗漏;
2.管线要素不应有遗漏;
3.管线现状数据的权属信息、建设年代、压力和使用状态信息应完整、正确,其他属性信息宜完整;
4.管线竣工数据的属性信息应完整、正确。
1.5.2管线汇交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要素分层、分类正确,图层名称正确;
2.管线图层、元数据图层数据类型正确;
3.管线图层、元数据图层属性结构正确;
4.各图层属性项的取值应在阈值范围内;
5.空间要素间拓扑关系正确;
6.要素标识码应在提交图层内保持唯一。
1.5.3管线汇交数据空间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现状数据应说明其空间精度,以满足普查工作底图制作的要求;
2.管线工程竣工数据的空间精度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相关规定要求。
1.5.4管线汇交数据现势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线现状数据的要素属性中应包含管线使用状态信息;
2.管线竣工测量应在覆土前进行,竣工测量成果应在竣工测量完成后三个月内提。
汇交文件格式与命名规则
1.6一般规定
1.6.1汇交的数据应按两级目录存放。
1.6.2管线图层数据和管线元数据应存放在第二级目录。
1.6.3汇交的数据应按管线大类进行区分。
如果一次提交多个相同管线大类,应建立相应的多个同大类的二级目录,并以顺序号区分。
1.6.4管线大类名称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D地下管线类别的规定。
1.6.5日期格式为YYYYMMDD。
1.7数据格式
1.7.1管线点、管线段、管线设施面、管线辅助线和管线注记图层文件为shape格式。
1.7.2管线数据的元数据图层为shape格式。
1.8数据命名
1.8.1管线现状数据目录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级目录应命名为“单位名称”+“汇交日期”。
2.第二级目录应命名为“管线大类名称”。
当一次提交多个相同管线大类数据时,第二级目录命名为“管线大类名称”+“_”+顺序号,顺序号从1开始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1.8.2管线竣工数据目录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级目录应命名为“单位名称”+“汇交日期”;
2.第二级目录应命名为“年份”+“_”+“年内序号”,年内序号指该汇交单位年度内管线竣工测量工程的顺序号,顺序号从0001开始到9999顺序排列。
1.8.3元数据命名方法:
第二级目录名称+“_M”。
1.8.4图层名称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2015)附录E地下管线分层及颜色的要求,图层采用英文层名。
本规程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316
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
4《城市测量规范》CJJ/T8
5《北京市基础测绘技术规程》DB11/T407
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
汇交标准
DB11/TXXX—2016
条文说明
2016北京
编制说明
《北京市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DB11—2016),于2016年XX月XX日批准发布,详见《北京市地方标准发布公告》(201X年标字第XX号)。
本规程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
为便于管线设计、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北京市地下管线工程现状及竣工数据汇交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把握本规程规定的参考。
目次
总则
1.0.1本条对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描述。
1.0.2本条对本标准的内容进行了描述。
1.0.3管线汇交中本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工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规定。
术语
1.8.5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应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8.6管线现状数据即各管线管理、运营单位掌握的现状管线的数据。
各汇交单位需要将各自掌握的管线数据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转换,以便管理部门综合、整合。
1.8.7普查时点之前的管线竣工数据按管线现状数据处理。
普查时点之后的管线竣工数据除应符合《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1.8.8除管线竣工数据外,管线信息更新的其它信息来源,例如运营单位废弃管线、旧管线置换等信息,本标准不适用。
基本规定
1.9空间与时间参照系
1.9.1本标准涉及的地下管线数据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获得,其空间参照系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
1.10汇交要求
1.10.1汇交管线数据应按照管线种类区分,不同种类的管线存储在不同的图层。
1.10.2同种类不同小类的管线按属性区分,如排水管线中,雨水、污水、合流三个小类的管线都存储在排水图层中,用PipeType字段来区分管线小类。
1.10.3管线汇交单位应将其掌握的管线数据转换成管线图层数据,图层中应该包含全部空间数据和属性信息。
1.10.4各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和管线运营单位汇交管线数据时,应将管线数据按种类整合成完整的图层,例如将其掌握的全部自来水检查井、阀门、消火栓、水表等设施整合成一个上水点图层。
1.10.5汇交的竣工管线数据应满足《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规定的空间精度要求。
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汇交管线竣工数据时,应包含该管线竣工工程涉及的全部各类管线竣工数据,不得遗漏。
汇交数据内容及质量要求
1.11数据内容
1.11.1管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都存储在管线图层中,管线元数据用来描述该管线图层的总体信息,例如工程名称、测绘单位、管线长度等。
1.11.2每种管线由管线点、管线段、管线设施面、管线辅助线和管线注记5个图层构成,汇交数据中没有某类管线要素时,对应图层可以是空图层。
管线点图层用来存储点状管线信息,包括管线特征点和管线附属物、管线建(构)筑物的几何中心点;管线段图层存储线状管线信息,包括线缆、管道、管块和沟道的中线;设施面图层存储面状管线信息,包括管线建筑物、管线构筑物的平面轮廓;管线辅助线图层用于可视化表达管径1米以上的圆管、或宽度1米以上的方沟或地下管廊的内轮廓线。
1.11.3地下管线工程现状数据来源多样,本标准不强调其空间精度及属性信息完整性。
但地下管线运营、管理部门掌握了管线权属、建设年代、压力和管线运行状态等信息,汇交数据时应作为重要信息提供。
1.11.4地下管线工程现状数据汇交时,应按照《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相关数据字典的要求,将管线属性转换为符合阈值定义的属性信息,以保证各来源数据规范性。
1.11.5各管线运营、管理单位基于本专业管线实际情况,发现数据字典中某些属性阈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补充相关内容,但需予以说明。
1.11.6元数据用来描述所汇交地下管线数据的总体情况。
为了描述汇交数据的范围,元数据采用shape图层方式提交,图层中存放数据范围轮廓多边形。
1.11.7地下管线现状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图层属性项第3项“工程类别”应填写“其他”,第4项“工程名称”可填写汇交单位名称。
1.11.8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数据对应的元数据图层属性项第8项“技术标准”应填写“北京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及其版本号。
1.12质量要求
1.12.1本条对汇交数据的完整性提出了要求。
图层不能遗漏指的是管线点、管线段、管线设施面等图层需同时提交;要素不能遗漏指的是图层中不能丢漏管点、管线、小室等管线要素;属性项不能遗漏指的是图层属性项完整、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1.12.2本条对汇交数据的逻辑一致性提出了要求。
同一大类、不同小类的管线按要素类型划分图层,例如污水、雨水管线点都存储在PSP即排水点图层。
管线空间要素间拓扑关系包括同一图层内要素拓扑关系、同一大类不同类型要素之间拓扑关系,以及不同类型管线要素之间拓扑关系正确。
1.12.3汇交的现状管线数据来源不同、采集方式多样、空间精度各异。
本标准不对其空间精度做具体的规定,仅要求在数据中描述所汇交数据的精度级别。
1.12.4由于汇交部门自身不掌握管线数据中部分要素的属性值,因此本标准不对除权属、建设年代、压力外的其它属性项作强制要求。
1.12.5为了保证普查成果数据库动态更新,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汇交、入库。
汇交文件格式与命名规则
1.13一般规定
1.13.1汇交的管线数据以目录形式管理,并且必须是两级目录。
第一级目录以汇交单位名称命名。
管线现状数据第二级目录名称表示管线大类、管线竣工数据第二级目录名称用更新竣工工程序号表示。
1.13.2管线图层数据和管线元数据都存放在第二级目录。
汇交现状管线数据时,一个管线大类数据对应一个元数据;汇交管线竣工数据时,一个竣工工程对应一个元数据。
1.14数据格式
1.14.1管线数据图层和管线元数据图层都采用SHAPE格式。
1.15数据命名
1.15.1第一级目录由单位名称和汇交日期构成。
第一级目录示例:
“北京市排水集团20160218”,第二级目录示例:
“污水”,“雨水1”,“雨水2”
1.15.2管线竣工数据第二级目录示例:
“20160001”,表示汇交的数据是竣工测量单位2016年度第一个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程成果。
1.15.3元数据图层存放在第二级目录下,元数据图层命名为第二级目录名称+“_M”。
当汇交管线现状数据时,元数据图层描述所汇交的某大类管线的总体信息;当汇交管线竣工数据时,元数据图层描述所汇交的某管线竣工工程的总体信息,如果该工程包含多个管线大类,则该元数据同时描述多类管线的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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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 管线 工程 现状 竣工 数据 标准 北京 规划 国土资源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