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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方案全套资料
监事会工作方案
一、监事会工作目标
监事会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选择。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对公司财务活动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股东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二、监事会的工作原则
监事会成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办事公正、实事求是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履行公司章程情况;
(二)检查企业财务,查阅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检查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运营等情况;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五)检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体系、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六)对企业投融资、产权转让、对外担保、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重大法律诉讼等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四、工作思路
1、成立监事会工作服务组,协助监事会主席开展各项工作。
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企业内部审计、监察、法律、财务、投资和风险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监事会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
2、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制定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的具体工作方案,努力构筑上下贯通的监事会工作网络,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提供了有效载体。
要求企业普遍设立联系点,从而形成快速有效的职工民意信息反馈渠道。
积极收集汇总梳理并反馈意见,分层次进行反馈,针对性地抓落实;
3、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监事会工作新思路
为切实履行好监事会监督职能,通过建立工作制度,整合监督资源,建言献策,以此来推进和规范监事会工作.
1)建立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质量,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监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研究解决监事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谋划安排来年工作。
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督导工作进度,提出指导意见,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是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学习有关监事会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是通过不定期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介绍等活动,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监事会工作上新台阶.
2)、整合监督资源,发挥监督作用。
将纪检监察、审计、法律部门纳入系统监事会组织,同时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每年选聘并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工作沟通,听取审计方案和审计结果;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并在监督工作中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强监督和保障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作用。
3)、搞好建言献策,服务中心工作。
针对当前工作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任务和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参与,了解过程,熟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思考,对存在的较重大问题,提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并及时向董事会反馈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在参与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使监事会工作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加强日常监督.全面关注企业决策机制和决策行为,掌握企业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把握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实施重点监督企业联络员制度,跟踪企业日常财务和经营运行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
5)开展集中检查。
集中检查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将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结合起来,重点验证企业资产、效益的真实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情况,客观分析企业持续发展和潜在风险,评价企业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集中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应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6)实行重点事项监督制度。
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企业投资融资,重大担保,资产变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确定各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深化监督检查。
重点事项监督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应提出重点事项专项监督报告或在年度检查报告中予以反映。
7)、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监督.监事会除全面掌握集团公司本部整体运行情况外,各个子企业应纳入监督范围,了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要把工作重点向下延伸,与集团内审部门或子公司监事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重要子(分)公司的监督。
检查情况应在年度检查报告中予以反映.
8)进一步健全月报、会议、宣传等工作交流和联动机制。
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主席办公会议和情况交流例会,研究解决监事会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监事会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监事会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监事会工作动态》简报和网络等方式,及时宣传监事会工作
五、采取的工作方式主要有:
1、现场检查工作方法及技巧
1)实地走访,细心观察.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实地盘点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检查方式。
监事会通过听取企业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等情况的汇报,可以了解企业的历史沿革,组织框架,经营成果等信息,获得对企业的整体印象;通过实地盘点,并与书面记录进行核对,可以证实各项资产的客观存在,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物是否相符;通过实地走访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工艺,市场占有率,销售和供应等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细心观察,可以初步判断可能存在问题的重点检查环节。
2)融入企业,听取意见。
监事会召开各种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使企业的员工逐渐对监事会的工作目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方式有进一步的了解,员工上下愿意支持和配合监事会的工作.
3)列席会议,了解决策.监事会通过列席有关会议,了解企业经营决策,发展方向等重大事项,对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很有帮助.监事会列席会议,并不是仅仅是了解情况,更重要的是判断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规性.
4)制定方案,规范操作。
监事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前,制定了详细而周密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的范围(会计期间和检查层次),方式,方法和手段,内容,步骤,时间安排和人员分工以及需要企业支持和配合的工作;检查的内容侧重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经营运作和会计活动和企业经营结果的监督;实施方案前,监事会还需要与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使企业了解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以便于配合监事会的工作;规范的监督检查操作程序,对监督检查的工作起到指引作用,树立了监事会在企业工作的权威。
5)加强联系,沟通情况。
监事会开展工作,可以向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资本变动等情况。
加强与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与企业报表审计会计师事务的业务联系。
及时与这些机构和部门进行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其工作成果,从不同的侧面深入了解企业全貌,掌握问题的线索。
建立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与监事会监督的”立体"监督机制,使监督检查的工作信息来源多,了解程度深,工作中能够抓住重点,避免重复劳动。
2、查账工作方法及技巧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审查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是监事会的中心工作。
企业的会计报表,账册和凭证数量巨大,如何从中发现问题,理清线索,需要掌握一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核对法,审阅法,账户分析法,盘点法,查询法等。
(一)监事会办公室岗位职责说明书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岗位说明书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岗位编号
暂不填写
所属部门
监事会办公室
岗位人数
1
直接上级
监事会主席
直接下级
副主任、办公室文员
所在城市
长春市
薪资等级
暂不填写
二、岗位职责概述
根据监事会工作安排,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运行筹划、监督检查实施、调查报告研究以及追踪整改反馈等工作,为监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三、主要工作职责
职责模块
职责内容描述
组织协调管理
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并反映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股东代表大会和临时股东代表会议决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组织编制工作简报,在监事和公司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负责协调监事会的决议、决定和意见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将执行情况向监事会汇报
负责对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工作运行筹划
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及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起草监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监事会批准
组织制定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将每月计划分解至每周
基于每月和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提报每月/每周工作总结及下月/下周的工作计划
组织本部门其他岗位员工开展月/周工作总结及下月/周工作计划
根据监事会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办公室的工作计划、方案及相应的实施办法,并报监事会主席批准
随时关注公司动态,保障监事会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明确办公室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如办公用品的申请、保管、差旅费报销、考勤等工作
跟踪各岗位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集思广益,共同商讨
流程制度建设
研究、贯彻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组织制定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各种文件材料并监督落实
按照公司制度的要求监督下发监事会文件,并跟进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检查实施
组织制定监事会实施财务检查的计划和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并报告监事会
负责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事会决议的落实与督办工作
组织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实地调研
调查报告研究
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和总体安排,组织公司监事对公司系统内的营业机构进行实地调研
接待监事会的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与处理
根据调查研究的情况,组织安排会议议程,落实会议精神
组织建立监事会信息档案管理系统,为公司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追踪整改反馈
负责监事会决议的落实和督办工作,并将监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报告监事会主席
对整改细节做实质性、符合性测试,掌握实施效果
部门管理
组织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并进行有效控制
组织修订、完善本部门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并定期更新
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实施本部门员工绩效管理工作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提报各类报表/报告/数据等信息
团队文化及技能培训
组织建立高效的监督体系,勤勉履职
定期组织财税经贸、工商管理和政策法规、销售技项能等专培训
其他工作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任职资格要求
学历
本科及以上
专业
企业管理、财务、中文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
6年以上监事会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审计、金融从业经验以及同行业经验者优先
知识要求:
熟悉国家企业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纪律监察、公司治理等知识,熟悉快消品行业
技能要求:
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较高的公文写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
个性特征:
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修订时间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签发日期
监事会办公室文员岗位说明书
一、岗位基本信息
岗位名称
办公室文员
岗位编号
暂不填写
所属部门
监事会办公室
岗位人数
4
直接上级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直接下级
无
所在城市
长春市
薪资等级
暂不填写
二、岗位职责概述
根据监事会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安排,参与流程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实施、调查报告研究以及追踪整改反馈以及团队文化及技能培训等工作,为监事会办公室的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主要工作职责
职责模块
职责内容描述
流程制度建设
参与制定公司监事会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各种文件材料并协助监督落实
按照公司制度的要求下发监事会文件,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监督检查实施
参与制定监事会实施财务检查的计划和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数据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初稿,并反馈给上级审核
协助上级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协助跟进监事会决议的落实与督办工作
协助收集相关文件与资料,参与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实地调研
调查报告研究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参与对公司系统内的营业机构进行实地调研
负责监事会来信来访相关信息的记录,并反馈给上级审核
协助领导安排会议议程、通知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程序,负责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协助上级领导收集整理公司文件资料,形成调研分析报告
追踪整改反馈
负责收集监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
对决议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其他工作
协助上级领导编制工作简报
协助上级领导妥善保管监事会与监事会办公室档案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任职资格要求
学历
本科及以上
专业
金融、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
工作经验:
3年以上监事会工作经验,1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具备同行业经验者优先
知识要求:
了解国家企业法律法规,熟悉财务、审计、纪律监察、公司治理等知识,熟悉快消品行业
技能要求:
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设备,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书面表达、分析判断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执行能力
个性特征:
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细心严谨,客观公正
修订时间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签发日期
克拉玛依市物流行业协会
监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监事会管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克拉玛依市物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三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不得兼任本会各专业委员会或其它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质询和建议。
监事不参与表决。
第五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闭会期间,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依照法规和章程运作,行使监督职责,核实参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资格和有效性,签名确认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程序和表决的合法有效性。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税收、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报告。
第七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监事会决议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监事会会议纪要,报本会理事会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八条本会监事长可由会员大会监事选举中得票最高的监事直接担任【最高得票数者为两名或以上时,应在最高得票者中进行第二次选举,直至产生监事长;也可由监事会自行投票选出】。
第八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监事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监事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属员工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行使监督权;
(四)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经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公司总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
第八条监事会对中层管理人员以下员工的违法行为和重大失职行为,责成分管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监事会全程跟踪监督。
第三章监事会的产生
第九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包括以下人员:
第十条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第十一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章 监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监事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十五条公司违反上述第十四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的监事,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十六条董事、经营班子成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监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簿册和文件,并有权请求董事会或经理提供有关情况报告。
监事有权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造具的各种会计表册(包括营业报告书、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利润表等)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监事有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事会的委托,行使其他监督权。
第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生诉讼时,由监事会主席或其委托的监事代表公司与其进行诉讼。
第二十条监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期内监事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或者员工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股东大会可按规定的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
第五章 监事会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
任何一名监事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召开监事会。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于召集前,应当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表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监事会成员。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视为放弃其监事权力;若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监事会会议,则监事会有权提请股东大会罢免其监事资格。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应当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和记名表决方式。
董事会秘书长须列席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董事长、董事或经理列席会议.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长保管。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的决议由监事执行或监事会监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实质性决议,如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的决议等,应由监事负责执行;对监督事项的建设性决议,如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的决议,监事应监督其执行。
第二十八条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公司应对监事履行职责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九条 监事为履行职责,必要时经监事会决议同意,可以代表公司委托会计师、律师或其他专家进行审核,所需费用由公司在有关费用科目中列支。
第三十条 建立监事会决议执行记录制度.监事会的每一项决议均应指定监事执行或监督执行。
被指定的监事应将决议的执行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最终执行结果报告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
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有义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
监事和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不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本条规定的建议复议和报告的义务,视为监督失职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况,董事会应召集召开但逾期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可以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弥补的亏损占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本的股东提出召开股东大会时;
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和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人事任免工作。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应配备有较强业务水平的兼职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保证监事会各项职能的落实。
监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应比照公司董事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监事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业务活动经费,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监事会与董事会关系协调人,有义务按监事会的要求做好两会和监事、董事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并及时向监事会提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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