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十三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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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十三五
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十三五”
科学发展规划
目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4
一、规划背景4
二、任务来由5
三、规划期限6
四、规划范围6
五、规划内容6
六、规划原则6
第二章流域养殖业发展现状8
一、养殖业发展现状8
二、养殖业存在问题11
第三章流域养殖业发展目标14
一、指导思想14
二、总体目标14
三、规划指标19
第四章流域养殖业规模确定20
一、养殖污染排放规模20
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20
三、养殖业发展规模确定21
第五章流域养殖业空间布局25
一、养殖业空间布局25
二、有机肥生产加工业布局28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布局28
第六章养殖业转型升级重点工程29
一、“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工程29
二、益生菌养殖技术推广工程34
三、生猪小散养殖集中养殖小区建设工程35
四、狐尾藻治理养殖污水工程36
五、种养结合示范工程38
六、产品质量控制工程39
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39
八、有机肥加工及沃土工程44
九、人才培养工程46
第七章养殖业升级资金概算47
一、主要建设任务的资金概算47
二、主要建设任务的资金筹措5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53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53
二、整合资金,加大投入53
三、科技支撑,动力来源54
四、扩大宣传,优化服务54
五、部门联动,合力发展54
六、强化监督,严格执法55
附件56
1.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规划依据56
2.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土地相关政策58
3.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近期重点实施项目62
4.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种养结合养殖的几种模式66
5.规划图68
第一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南流江是广西境内最大的独流入海河流,全长287公里,发源于北流市北部大容山脉,南流江玉林段流经北流市、玉东新区、玉州区、福绵区、兴业县、陆川县和博白县等7个县(市、区),共计48个镇(街道)。
由于传统养殖习惯,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沿岸成为了区域性畜禽养殖,特别是生猪养殖业发展的主要地区。
虽然流域内生猪养殖场数量多,养殖规模大,但养殖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相对较低,仍以传统养殖方式为主,养殖成本高、风险高、污染高、效率低、基础设施落后是流域内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随着产业的持续发展,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动物疫病、养殖业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养殖业与区域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发展隔阂越来越明显,区域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优布局,发展现代生态养殖,实现养殖过程生态、产品生态、环境生态已迫在眉睫。
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提出了“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为玉林市养殖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发展现代生态养殖是玉林市发展现代水产畜牧业的必由之路。
2015年,全区生态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
并指出,到2020年,广西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当前,玉林市正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着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推动生态经济稳步发展。
在生态养殖产业发展方面,实施资源节约、粪污减量、产品安全、环境友好的生态养殖,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特别是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为契机,及时调结构、转方式,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种养结合、设施渔牧业和循环经济,全力推行标准化生态养殖。
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利用微生物技术,依托龙头企业,创建养殖示范”等举措,在全市推广“微生物+固液分流”、“微生物+高架网床”等新模式,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养殖效益明显提升。
南流江流域生猪产业的转型发展,必须依托科技创新,以现代生态养殖为目标,科学划定流域生猪养殖业发展布局,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场、生态养殖场,推广应用“高架网床+益生菌”等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发展种养结合的循环经济,推进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流域内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保护环境,实现养殖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来由
2014年,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提出开展南流江流域养殖业规划编制的构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在依法承接委托后,经过实地踏勘、初稿构思和意见征求,结合玉林市2016年开展的南流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编制《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十三五”科学发展规划》的工作任务。
三、规划期限
以2015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阶段。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空间范围为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涵盖北流市、玉东新区、玉州区、福绵区、兴业县、陆川县和博白县,共计48个镇(街道),流域面积5480.6平方公里。
五、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的内容范围涵盖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内的生猪养殖产业,以及与之配套的粪污处理、有机肥生产、畜禽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领域。
旨在加快流域养殖业的转型,实现产业规模标准化、明确禁养区和限养区、建设配套设施体系、建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引导流域生猪养殖业升级。
玉林市其他地区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可在遵循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相关养殖规范的基础上,参考本规划。
六、规划原则
(一)整体区域原则
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视作一个整体,全面考虑各地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和土地资源,科学规划养殖业的规模数量、空间布局和技术体系,实现养殖业与区域种植业、能源产业的结合,建设生态、清洁、高效的现代养殖业。
(二)因地制宜原则
规划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环境状况和区域环境容量因素,充分利用远离水源地、居民区、基本农田、其他限制区域的荒山、草坡及未利用的废弃地发展养殖业,实现养殖业发展与南流江流域发展实际情况密切结合。
(三)促进发展原则
在南流江流域产业经济体系中进一步明确养殖业的重要作用,通过产业布局优化,养殖技术与污染防治技术的提升,促进流域养殖业转型升级。
同时制定一系列实施政策,确保流域养殖业在规划的引导下实现科学发展。
(四)经济合理原则
确保生态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通过合理调整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在保证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投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生态持续原则
进一步明确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在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养殖业由资源依赖型产业向资源维护型产业的转变。
(六)协调联动原则
规划编制满足南流江流域养殖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的同时,注重与玉林市和各县(市、区)其他领域的协调联动,积极衔接已编制的相关规划,如《陆川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博白县畜牧业(含九洲江、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相关规划。
第二章流域养殖业发展现状
一、养殖业发展现状
(一)养殖规模现状
近年来,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规模保持高位运行的态势。
根据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统计,到2016年5月,南流江流域生猪存栏规模已经超过230万头,其中玉林市南流江主干流及支流沿岸2000米范围内,生猪存栏量达到53.09万头。
其中兴业县石南镇,陆川县珊罗镇,博白县博白镇、三滩镇、亚山镇和旺茂镇养殖规模较大。
(二)空间分布现状
目前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场点共计10943家,广泛分布在玉林市南流江流域48个镇(街道)内。
表2-12015年末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现状存栏情况表
单位:
万头
县(市、区)
镇(街道)
存栏量
北流市
新圩镇
2.95
塘岸镇
1.12
西埌镇
1.60
大里镇
1.05
陆川县
马坡镇
9.64
米场镇
4.91
平乐镇
1.20
沙湖镇
3.52
珊罗镇
4.20
博白县
博白镇
30.55
沙河镇
4.61
东平镇
19.73
凤山镇
5.97
水鸣镇
8.91
那林镇
2.17
江宁镇
2.03
三滩镇
20.90
亚山镇
8.45
旺茂镇
10.99
顿谷镇
1.43
浪平镇
6.08
新田镇
4.64
菱角镇
1.60
双凤镇
0.79
径口镇
13.63
黄凌镇
3.12
永安镇
7.70
兴业县
石南镇
12.12
大平山镇
0.51
小平山镇
1.06
葵阳镇
4.88
卖酒镇
0.76
龙安镇
1.94
玉州区
玉城街道
0.01
南江街道
3.75
名山街道
0.59
城西街道
0.87
城北街道
1.12
仁东镇
3.04
仁厚镇
1.21
大塘镇
1.36
福绵区
福绵镇
1.44
成均镇
1.34
樟木镇
0.93
新桥镇
4.10
石和镇
0.29
沙田镇
4.21
玉东新区
茂林镇
2.83
合计
231.82
数据来源:
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经济地位现状
根据玉林市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是玉林市乃至广西重要的生猪养殖区,其中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和北流市更是国家生猪调出大县,2014年南流江流域各县(市、区)养殖业产值超过100亿元,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20%。
近年来,随着生猪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养殖生猪的农户数量也随之增加,生猪养殖是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以博白县为例,到2014年,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已经突破8000元,较2012年增长13.8%。
二、养殖业存在问题
(一)生态养殖理念与创新意识不强
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规模大,但仍处在粗放型养殖状态。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户素质偏低,过度关注养殖量的增长,对于先进养殖技术的应用和养殖方式的优化重视程度不足,生态养殖意识淡薄,创新能力差。
(二)养殖业生产方式落后
长期以来,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发展的着力点集中在饲养规模的扩张,忽视养殖设施特别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轻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的推广应用,养殖粪污处理能力与生猪饲养规模不相适应,粪污处理实践与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不相适应,大量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被直接排入南流江及其支流,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
(三)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不高
南流江流域内拥有陆川和博白两个生猪养殖大县和活猪调出大县,但与生猪养殖规模极不匹配的,是流域内养殖业仍以独立养殖户独自经营为主,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低。
既缺乏统一的养殖品种选择和养殖规模合理确定,也使得在建设采购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时,单个养殖户财力有限,难以负担相应成本,加大了养殖业的污染。
(四)农牧结合不够紧密,粪污处理与利用有待加强
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年生猪养殖量700多万头,根据相关文献资料,每头猪年产粪1.1吨,流域生猪养殖业年产粪为770多万吨,但由于农户环境意识不高,对粪便资源的利用率低。
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南流江四类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38403.35吨、4365.14吨、11117.59吨和1104.64吨。
其中生猪养殖排放的分别为COD、氨氮、总氮和总磷3956.58吨、673.29吨、1558.19吨和256.32吨。
各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2-1:
表2-22015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污染物构成情况表
单位:
吨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工业源
2955.14
204.5
——
——
生活源
29511.63
3487.35
9376.4
822.32
水产养殖
1980.00
——
183.00
26.00
生猪养殖
3956.58
673.29
1558.19
256.32
合计
38403.35
4365.14
11117.59
1104.64
从上表数据统计可得,目前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所排放的COD、氨氮、总氮和总磷的规模占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0.3%、15.4%、14.0%和23.2%,是南流江流域仅次于生活源的水环境污染源。
(五)病死畜禽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
目前,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场对于病死畜禽及各类养殖废弃物主要采取分散处理的方式,即各养殖场和养殖户自行设置诸如氧化塘、储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养殖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除少数有机肥生产企业外,缺乏大型现代化集中处理设施。
由于养殖场和养殖户投资能力有限、处理技术落后,以及治污意愿不强等原因,造成大量病死畜禽和废弃物未经处理即被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第三章流域养殖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以养殖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养殖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实施为依托,推动养殖业科学发展,建成养殖过程生态、产品生态、环境生态污染减量化,养殖排放物无害化和资源优化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流域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引导实现流域养殖业转型升级为核心,根据南流江生态环境对养殖业发展的承载能力,以在全流域推广现代生态养殖为手段,通过调整产业发展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养殖场生态化改造,推动流域内养殖业转型升级和减排增效,努力将南流江流域打造成广西生态养殖业发展的示范带。
(一)强化市场生猪及其制品的供应能力
规划到2020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能繁母猪存栏38万头,生猪存栏290万头,出栏生猪340万头。
随着“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的普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的提升,养殖规模还有进一步增长的空间。
龙头企业屠宰加工生猪50万头,出产加工产品6万吨。
生猪养殖总产值60亿元,创造利税超过1.8亿元;生猪加工产业产值30亿元,创造利税超过1.3亿元。
继续加强对生猪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制度,进一步强化市场生猪供应能力。
表3-12020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目标表
县(市、区)
镇(街道)
存栏量
出栏量
养殖量
北流市
新圩镇
6.25
4.14
10.87
塘岸镇
3.73
2.86
6.89
西埌镇
4.98
2.50
7.83
大里镇
4.29
4.56
9.26
陆川县
马坡镇
13.8
11.8
25.6
米场镇
6.1
5.2
11.3
平乐镇
5.9
5.1
11.0
沙湖镇
5.0
4.2
9.2
珊罗镇
7.9
6.8
14.7
博白县
博白镇
26.33
36.58
62.91
沙河镇
4.31
2.29
6.60
东平镇
16.51
23.10
39.61
凤山镇
7.34
8.25
15.59
水鸣镇
9.39
8.53
17.92
那林镇
1.98
1.62
3.60
江宁镇
1.25
0.63
1.88
三滩镇
16.08
21.28
37.36
亚山镇
15.35
22.23
37.58
旺茂镇
16.66
25.06
41.72
顿谷镇
3.22
4.91
8.14
浪平镇
4.78
6.01
10.77
新田镇
5.68
5.44
11.12
菱角镇
1.26
1.12
2.38
双凤镇
0.94
1.77
2.71
径口镇
15.73
17.76
33.49
黄凌镇
3.59
3.76
7.35
永安镇
6.30
4.01
10.31
兴业县
石南镇
12.89
33.95
49.00
大平山镇
9.14
17.41
27.77
小平山镇
1.15
1.73
3.02
葵阳镇
10.00
19.52
30.89
卖酒镇
0.48
0.87
1.41
龙安镇
1.73
1.54
3.42
玉州区
玉城街道
0
0
0
南江街道
3.19
5.32
8.90
名山街道
0
0
0
城西街道
1.80
3.21
5.24
城北街道
2.09
3.37
5.71
仁东镇
4.07
6.78
11.35
仁厚镇
2.44
4.23
6.98
大塘镇
0.95
1.69
2.77
福绵区
福绵镇
2.34
1.52
4.03
成均镇
7.01
4.64
12.18
樟木镇
6.54
4.38
11.42
新桥镇
10.12
6.69
17.59
石和镇
4.67
3.09
8.12
沙田镇
9.37
6.17
16.26
玉东新区
茂林镇
5.05
7.73
13.17
合计
290
340
640
(二)推进全流域养殖业的转型升级
以全面推广应用“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为重点,加快转变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发展方式,推进养殖场生态化改造,发展生态养殖链,全面推动传统养殖产业向科技含量高,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水平全面提升的现代生态养殖产业转变。
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的要求,在全流域范围内各畜禽养殖场全面推广“六化”工作。
采取“公司+农户”等形式发展标准化生产,发挥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
在全面落实禁养区养殖场拆除搬迁的基础上,对限养区、宜养区的传统养殖场进行设施化改造提升。
规划到2017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30%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完成以“高架网床+益生菌”为主的生态养殖改造,2018年完成50%,2019年完成70%,2020年完成90%。
(三)明确新建养殖场准入审批标准
按照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的要求,将“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作为南流江流域新建养殖场的基本条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养殖栏舍、粪污处理设施、病死畜禽处理设施、农牧结合措施提出相应要求,从而形成流域新建养殖场的准入审批标准,为规范新建养殖场提供标准依据。
(四)推广有益微生物和无抗生素养殖技术
紧随当前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以有益微生物替代抗生素的趋势,在南流江流域集成推广应用“生物发酵饲料”、“动物益生菌保健”、“生物辅助防疫”、“养殖场除臭”等技术的无抗养殖解决方案,实现规模养殖场在“不增加人工、不降低效益”前提下,进行规模化无抗养殖。
(五)进一步加大流域养殖污染防控力度
规划到2020年,在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内建成40座畜禽粪便有机肥料厂。
流域范围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理率达到100%。
同时,随着流域范围内生猪养殖场的“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推广,确保流域养殖业各类污染物年排放量保持10%左右的降幅,到2020年,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现状的一半左右。
(六)深度推进流域种养结合持续发展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以粪污的资源化利用为手段,解决养殖业面临的粪污处理问题。
结合实际情况,以种养结合为核心,大力推广以高架网床为主的养猪模式,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沼气池、氧化塘、储液池、储粪房等防污治污设施。
加大资金投入,规划建设一批有机肥厂,农业部门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
大力推广利用绿狐尾藻治理养殖污水。
狐尾藻既可以通过根吸收底质中的氮、磷营养,也可通过茎叶利用水中的营养物质,氮、磷被吸收后用以合成植物自身的结构组成物质。
而对狐尾藻有毒害作用的某些重金属和有机物则是脱毒后被储存于其体内或在其体内被降解。
大量研究表明,狐尾藻对受污染的水体(含底泥)中铵态氮、硝态氮、总氮及COD(化学需氧量)的去除效率都达到了90%以上,表现出显著的去除效果。
三、规划指标
表3-2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养殖业“十三五”期间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属性
生猪养殖量(万头)
640
预测性
生猪存栏量(万头)
290
预测性
能繁母猪存栏量(万头)
38
预测性
生猪出栏量(万头)
340
预测性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数量(个)
500
预测性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100%
约束性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约束性
“高架网床+益生菌”生态养殖模式比重(%)
90%
约束性
第四章流域养殖业规模确定
一、养殖污染排放规模
从表2-1、表2-2的数据可以看出,按照自治区和玉林市的污染防治部署,未来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将较现状大幅减少,各阶段生猪养殖污染排放量详见表4-1:
表4-1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生猪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单位:
吨
COD
氨氮
总磷
总氮
现状
3956.58
673.29
1558.19
256.32
规划近期
3165.26
538.63
1246.55
205.06
规划远期
1899.16
323.18
747.93
123.03
二、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
(一)水环境承载力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选取养殖业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作为评估指标,估算南流江水环境承载力。
表4-2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
单位:
mg/L
项目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化学需氧量CODCr
<15
15
20
30
40
氨氮
≤0.15
≤0.5
≤1.0
≤1.5
≤2.0
数据来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GB3838-2002)
在此基础上,在90%保证率水环境容量下,南流江的水环境容量为3054吨。
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的COD和氨氮的水环境容量主要用于容纳来自工业、生活、水产养殖和生猪养殖等各类污染源所排放的污染,其中生猪养殖所排放的污染物比重分别为10.3%和15.4%,经过计算,得到南流江对于生猪养殖的水环境容量为520吨。
由于排入南流江及其支流的养殖业污染物主要来自沿江2000米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和养殖户,因此该范围内生猪养殖承载量为24万头。
(二)土地承载力
根据玉林市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前,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的玉州区(含玉东新区)、北流市、福绵区、兴业县、陆川县和博白县的农用地总计为927488.94公顷,其中耕地250607.38公顷,园地71666.48公顷,林地571080.12公顷,这些土地将成为消纳生猪养殖业粪污的主要空间。
根据玉林市农业部门提供的资料,目前南流江流域农业生产中,化肥的施用量占肥料使用总量的70%,生物有机肥料的施用比重为30%。
计算可知,玉林市南流江流域农用地对于生猪养殖的最大承载能力超过750万头。
与此同时,流域内广大的林地消纳畜禽粪便的潜力巨大。
但由于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林地面积大、分布广,且地形条件以山地丘陵为主,若以林地消纳养殖业所产生的畜禽粪便,将面临投入成本高、操作难度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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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 江流 养殖业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