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某花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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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某花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保利××××花园1#、2#、3#、5#、6#、7#、12#、15#、16#楼建筑安装工程
发包方:
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甲方)
承包方:
×××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保利××××花园1#、2#、3#、5#、6#、7#、
12#、15#、16#楼建筑安装工程
二、程地点:
××市××××路
三、工程内容:
包含1#楼(一栋6层)和2#、3#、5#、6#楼(四栋8层)、7#、12#、15#、16#楼(四栋26层)塔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11444平方米。
四、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
容,进行施工总承包:
包括砼、钢筋砼、砖石砌体、室外地坪工程、铝合金门窗、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各种砂浆抹灰以及部分室内装饰工程等。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第二章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的一般指令(不涉及造价变化)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乙方项目经理。
如涉及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公司负责人的书面签署。
二、工程监理
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作内容: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乙方项目经理:
×××
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甲方。
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乙方项目经理不称职更换一次罚5万元,更换3次永无合作机会。
三、乙方项目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
(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五、甲方工作:
1、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供水、供电接口到红线边。
供电接口未到位前由乙方自备发电机,费用不另计算。
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2、办理施工报建(乙方协助)、临时场地、占用道路、余泥排放证、防雷检测等报批手续和质监备案手续。
提供本工程建设、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八套(其中竣工图三套),其他有关资料一套,乙方应妥善保管,如遇特殊情况需另向甲方索要,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所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
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给乙方。
所有工程施工图纸应于施工前7天提供给乙方;如因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导致乙方停工或误工,应分析其是否影响关键线路的工期,若影响关键线路工期则应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5、开工前五天完成由甲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
6、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7、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办理设计图纸变更的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六、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5天内完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提交给甲方和监理方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工,否则不得开工,同时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甲方审批备案。
2、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负责提供甲方及监理单位在现场的办公用房共2间,每间不小于20M2,简易装修,通水通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制订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凡施工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乙方如不按时审报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度,由乙方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
5、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每月(季)末5天内向甲方报送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并将下月(季)的施工计划报甲方审批,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6、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的中间验收,办理中间安全评价书和安全评价书。
负责处理与当地城管部门的关系。
7、负责协调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并为其提供现有水、电源、临设位置、外脚手架、垂直运输等。
8、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
9、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堆积物及红线内的余泥清运,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10、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章工期管理
一、总工期:
双方商定总工期为625天(日历天),自二○○七年三月一日开工至二○○八年十一月十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关键节点工期(以实际移交场地计算工期):
保利××××花园1#、2#、3#、5#、6#楼:
地下室结构完成至±0.0002007年6月25日
主体结构封顶2007年7月30日
工程竣工验收2008年6月30日
保利××××花园7#楼:
地下室结构完成至±0.0002007年7月10日
塔楼主体结构完成至2/3(18层)2007年9月25日
塔楼结构封顶2007年10月28日
工程竣工验收2008年10月30日
保利××××花园12#、15#、16#楼:
地下室结构完成至±0.0002007年7月20日
塔楼主体结构完成至2/3(18层)2007年10月26日
塔楼结构封顶2007年11月28日
工程竣工验收2008年11月10日
三、工期控制:
1、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可能出现的一般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
(2)甲乙双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甲方可根据项目总体需要,调整关键节点工期计划。
3、乙方编排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应考虑各专业分包工程的起始时间,乙方负责统一协调穿插在总计划工期内施工。
四、工期延误:
1、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工程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2、关键节点工期必须按时完成,每拖延一天,从超过第2天起,每一天按10000元处罚乙方;超过10天,从第11天起每天按10万元处罚乙方;超过20天,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
造成甲方损失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3、在履约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的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4、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现场配合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章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确保达到市双优样板工程。
二、工程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在工程质量上必须以鲁班奖标准贯彻每一个工序,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监督。
甲方发现在主要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并经质监部门确认后,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
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和说明书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的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并办理技术签证。
3、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防水、高强砼、高支模工程等应单独作施工方案,没有编报施工组织方案的单项工程原则上不能开工。
4、凡装饰工程、墙体砌筑、抹灰等,全面施工前,乙方必须做“施工样板”;制作“样板”必须有小样或排版图,乙方提前三天报甲方和监理,由甲方和监理联合验收签证;经验收合格后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全面铺开施工的,甲方有权下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驻工地负责人和监理。
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监理等单位共同研究,并应经设计单位、甲方及监理签证后实施,甲方保留罚款的权利。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
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五章工地现场管理
一、总平面管理:
1、施工总平面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
2、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做沉淀池或化粪池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或排污井。
3、围墙、排栅、办公室应按甲方品牌管理原则进行布置和美化。
二、安全文明施工
1、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必须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施工现场。
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清理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直接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事故对甲方造成在新闻媒体、上网备案等严重负面影响,则每次处罚乙方30万元人民币。
分包单位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连带的总包管理责任。
三、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1、乙方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电表。
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2、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为准。
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
一、工程造价:
1、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土建工程套用《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装饰工程套用《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
工程计价执行文件执行佛建(2006)43号文及相关定额规定,各项费率按定额附录计取,费率有上下限值的取下限值,预算包干费按1%计,赶工措施费不计、其它费用不计、其它项目费不计。
工程排污费及施工噪音排污费暂不考虑,如施工时发生按实签证计算。
防洪工程维护费根据佛建(2006)43号文已计算在税金内,税金按3.509%计算。
2、本合同暂定造价为¥0.000万元。
3、钢筋、砼、水泥、中砂、汽油、柴油等土建材料价按《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内施工时期季度主要材料参考价平均价结算,装饰材料、安装材料由甲方定价,作为工地结算价格。
甲方定价是指甲方了解到的某种产品(甲方认可厂家品牌)的到工地价(不含卸货),不另计其他费用。
甲方定价的材料可不参与下浮,其余材料均参与总价下浮。
4、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5、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含所得税)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6、甲乙双方于图纸会审核定施工图预算后调整上述暂定造价,以便确定进度款支付。
甲乙双方在60天内审定工程预算,如乙方原因造成预算审核拖延,甲方有权暂付工程款。
7、总包配合服务费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为10.75元/m2,面积按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
支付方式:
结构封顶支付50%,完工验收支付43%,余款结算付清。
8、本工程土建、安装工程结算时税前总价均下浮2%,除包干价、甲方指定单价的材料、指定综合单价不计下浮外,其余工程造价均计下浮。
在合同工期内的赶工及达到合同质量标准的费用也含在工程造价内,不另计算。
如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将按合同造价的1%处罚乙方。
9、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送检,费用不另计算。
10、其它甲供材料的工地保管费、材料管理费(含成品保护)均包含在措施其它项目费中,不再另计。
11、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总包统一现场管理和协调,费用包含在总包管理费中,不再另计。
12、乙方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和塔吊等设备供其他分包单位使用,费用已包含在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费中,不再另计。
如果乙方仍收取甲方指定的分包商的费用,甲方可以按总包单位收取的费用的双倍给予乙方处罚。
13、电梯及门窗洞塞缝由乙方完成,费用包含在总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费,不另计算。
14、如乙方在施工期间未尽到总包管理及配合的义务,甲方将不予支付总包管理费。
二、工程款支付:
1、工程价款划(汇)入乙方的开户银行;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
乙方接到开工通知后,由乙方先行施工。
甲方每月按形象进度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乙方每月25日向监理和甲方递交当月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并申报进度款,由监理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甲方最后审定,甲方批出工程款。
每月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80%拨付进度款,主体结构完成并且主体结构子分部验收后支付至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90%,竣工验收后付款至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93%,工程结算后付款至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额的95%。
在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各自完成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分别将地下室结构、主体结构部分的工程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两个月内审结。
如乙方的结算书逾期送达,每拖延一天,从超过第2天起,每一天按5000元处罚乙方。
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4.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
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报送资金流向报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5、乙方每月25日向监理和甲方递交当月完成的进度款,甲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审核好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第七章材料、设备
一、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甲方选定品牌、乙方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未经甲方认可的施工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10000元/次。
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乙方在订货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货板或资料给甲方确认备案,材料、设备的质量由乙方负责。
3、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佛山市建筑材料使用证认证书》,如材料设备与选板有差别,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进行检测(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需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二、甲定和甲供材料、设备:
1、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在合同签订30天内,由乙方编制计划并报甲方采购,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的数量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
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除按甲方掌握的材料成本价计入结算外,并由乙方按材料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即时清退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乙方重新订货,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进行详细验收,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就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向甲方负责;乙方验收不合格,应向甲方提交详细验收报告并说明理由,经甲方确认,甲方负责办理退货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
4、如果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或厂家时,宜提供有2个以上的厂家。
第八章工程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2.甲方有权对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3、甲方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三天通知乙方。
4、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
5.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后实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而导致返工窝工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而工期不予顺延。
二、变更价款:
1、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必须在10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其中一份原件交甲方备案。
签证手续不完整的,不能做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能补办。
若超过10天未办理签证手续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第九章工程分包管理
一、乙方分包:
乙方在招标文件或甲方许可范围内(此范围以外的工程禁止分包),可对总包工程中部分分项工程进行合理分包,分包前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向甲方提出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进退场时间、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如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中止总包合同。
二、甲方分包:
1、甲方应于开工后30天内将拟分包工程的清单通知乙方。
2.乙方应在开工45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分包工程清单、甲方分包工程进退场时间,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分包管理:
1、乙方负责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
2、在乙方承包施工期间,甲方另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进场施工,必须接受乙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甲方已支付乙方总包管理费包干价,乙方不再向甲方的指定分包商收取任何配合费。
如果乙方仍收取甲方指定的分包商的总包配合费用,甲方可以以乙方收取的费用的双倍给予乙方处罚。
3.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分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无理要求,乙方给分包单位的指令应以书面的形式发放个给分包单位,同时抄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4.甲方分包工程有关报建、验收手续由分包单位负责办理。
5.乙方应为分包工程提供以下所述配合服务,如不按要求内容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2倍,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施工总平面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提供各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2)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轴线控制网测设及竖向高程控制。
3)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各单位使用。
4)施工、生活用电用水供应(施工用水应接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5)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管理。
6)施工场地清理。
7)成品保护,由总包统一现场管理和协调。
8)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由总包统一汇编成册。
9)其他方便分包工程工作的配合。
6.甲方分包单位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乙方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7.对甲方指定的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须经乙方签字认可。
第一十章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以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2、乙方应在本合同承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20个日历天前将完整的、符合佛山市规划局档案馆要求的相应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乙方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站检查。
如果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工作应在一周内进行(实际以质量监督站的要求为准)。
如果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则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进行验收。
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监理和甲方不按时验收,在以后检验时,如合格,则按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日期的后20天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
工程(含单项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
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
工程变更较大的,甲方联系设计院盖章,由乙方负责绘制竣工图。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竣工图必须是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
竣工图上无反映的,不结算;竣工图上反映不正确的,需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重做,并罚款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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