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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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J/T45-XXX-2017
备案号:
XXXXX-2017
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pplicationofpervious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2017-XX-XX发布2017-XX-XX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7]20号文)的要求,《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原材料;5透水混凝土;6结构组成及构造;7施工;8质量检验和验收;9维护。
本规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地址:
南宁市金湖路58号,邮政编码:
5300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
广西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政编码:
530005)。
本规程主编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本规程参编单位:
广西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梁凯谢小利马惠杰冯庆革朱惠英陈正卢凌寰杨阳蓝清洪黄孝云何有冬麦家敏黄昊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
目次
Contents
1总则
1.0.1为加强我区透水混凝土的路面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我区新建或改建的人行道、步行街、非机动车道、景观硬地、停车场及广场工程中应用透水混凝土路面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1.0.3透水混凝土路面的构造形式,应考虑地质条件、荷载等级、景观要求、环境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
1.0.4透水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广西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透水混凝土perviousconcrete
由粗骨料及其表面均匀包裹的水泥基胶结料,相互粘结,并经水化硬化后形成的具有连续孔隙结构的混凝土。
2.0.2连续孔隙率continuousvoid
透水混凝土内部存的连续孔隙的体积与透水混凝土体积之百分比。
2.0.3透水面层permeablesurfacelayer
具有透水功能,并将荷载传递到透水基层的路面结构层,包括上面层和下面层。
2.0.4透水基层permeablebasecourse
位于透水面层之下,具有透水功能的主要承重层。
2.0.5轻型荷载道路lightloadroad
仅允许轴载在40kN以下的机动车辆停车的停车场或小区的道路。
2.0.6透水系数permeabilitycoefficient
表示透水混凝土透水性能的参数,指单位水头高度下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和单位厚度透水混凝土的水量。
2.0.7全透水结构totalperviousstructure
路表水能够直接通过道路的面层和基层向下渗透至路基土中的道路结构体系。
2.0.8半透水结构semi-perviousstructure
路表水只能够渗透至面层,不渗透至路基土中的道路结构体系。
3原材料
3.0.1水泥宜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质量要求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3.0.2粗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
用于透水结构层的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25mm;用于面层的粗骨料宜采用单粒级,且最大公称粒径不宜大于16mm。
粗骨料含泥量应小于0.5%,泥块含量应小于0.5%,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10%。
碎石压碎指标应小于15%,卵石应小于14%。
2有景观需求时,可采用天然或人工彩色碎石。
当采用人工彩色碎石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沥青瓦用彩砂》JC/T1071的相关规定。
3粗骨料使用再生骨料时,再生粗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JJ/T253的相关规定。
再生骨料的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的相关规定执行。
3.0.3细骨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宜选择级配良好的中砂,含泥量应不大于1.5%,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
2细骨料使用机制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和现行行业标准《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的规定。
3.0.4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规定,且掺量不超过30%;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规定,且掺量不超过40%。
3.0.5透水混凝土选用的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有关规定。
3.0.6透水混凝土所用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4透水混凝土
4.1透水混凝土性能
4.1.1新拌透水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且初凝时间应不小于120min。
4.1.2新拌透水混凝土浆体应均匀包裹骨料,浆体密实,不离析、淌浆。
4.1.3透水混凝土的透水性能和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3透水混凝土透水性能和力学性能
项目
计量单位
面层性能要求
检测方法
耐磨性(磨坑长度)
mm
≤30
GB/T12988
透水系数(15℃)
mm/s
≥0.5
JC/T945及本规程附录A
连续孔隙率
%
≥10
GB/T4111及本规程附录B
强度等级
——
C20
C30
——
28d龄期抗压强度
MPa
≥20.0
≥30.0
GB/T50081
28d龄期弯拉强度
MPa
≥2.5
≥3.5
GB/T50081
4.1.4透水系数的测试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4.1.5连续孔隙率的测试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4.1.6透水混凝土的抗冻性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透水混凝土的抗冻性能
使用条件
抗冻指标
强度损失率(%)
质量损失率(%)
检测方法
夏热冬暖地区
D15
≤20
≤5
GB/T50082
夏热冬冷地区
D25
GB/T50082
4.2透水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4.2.1透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充分考虑本规程表4.1.3的性能要求。
4.2.2透水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控制在5~50mm的范围。
4.2.3透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步骤宜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体积内透水混凝土各材料用量的确定
单位体积粗骨料用量按式(4.2.3-1)计算:
(4.2.3-1)
其中:
—为单位体积粗骨料用量,kg/m3;
—为粗骨料的紧密堆积密度,kg/m3;
—为折减系数,碎石取0.98。
2胶结材料浆体体积的确定
单位体积透水混凝土=胶结材料浆体体积+粗骨料体积+目标孔隙体积,因此单位体积透水混凝土中胶结材料浆体的用量可按式(4.2.3-2)计算确定:
(4.2.3-2)
其中: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胶凝浆体用量,m3/m3;
—为粗骨料的紧密堆积孔隙率,%;
—为目标孔隙率,%。
3根据工作性能要求选定水胶比,取值宜为0.25~0.35,并应满足本规程表4.1.3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4单位体积水泥用量应按式(4.2.3-3)确定:
(4.2.3-3)
式中: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水泥用量,kg/m3;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胶结料浆体体积,m3/m3;
—水胶比;
—为水泥密度,kg/m3。
5单位体积用水量应按式(4.2.3-4)确定:
(4.2.3-4)
式中: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用水量,kg/m3;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水泥用量,kg/m3;
—水胶比。
6外加剂用量应按式(4.2.3-5)确定:
(4.2.3-5)
式中: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外加剂用量,kg/m3;
—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中水泥用量,kg/m3;
—外加剂的掺量,%。
7当掺用增强剂时,掺量应按水泥用量的百分比计算,再将其掺量换算成对应的体积。
8透水混凝土配合比可采用每方米透水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用量表示。
4.2.4透水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计算配合比进行试拌。
并检验透水混凝土的相关性能。
当出现浆体在振动作用下过多坠落或不能均匀包裹集料表面时,应调整透水混凝土浆体用量或外加剂用量,达到要求后再确定供透水混凝土强度试验用的基准配合比。
2透水混凝土强度试验时,应选择3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基准水胶比分别增减0.05,用水量宜与基准配合比相同。
制作试件时应目视确定透水混凝土的工作性。
3根据试验得到的透水混凝士强度、孔隙率与水胶比的关系,用作图法或计算法求出满足孔隙率和透水混凝土配制强度要求的水胶比,并应据此确定水泥用量和用水量,最终确定正式配合比。
5结构组成及构造
5.1一般规定
5.1.1透水混凝土路面透水性能应与路面结构使用寿命一致。
5.1.2透水混凝土路面结构除应满足承载要求以外,还应满足透水、滞水功能及抗冻性的要求。
5.1.3透水混凝土路面设计应满足当地2年一遇的暴雨强度下,持续降雨1h,路面不产生径流的要求。
5.1.4透水混凝土路面构造可依据土基的承载能力、渗透性、均匀性和冻胀情况进行设计。
5.1.5透水混凝土道路的几何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的相关要求,并满足无障碍设计、使用年限、排水防洪、安全行车及行走的要求。
5.1.6透水混凝土路面应比季节性地下水位至少高出900mm,与饮水井距离大于30m。
5.1.7当透水混凝土路面建在斜坡上与其他公用道路相邻,且其下渗水部位高程在城市公用道路上方时,应设置不透水的隔离层隔开基层。
5.1.8对有潜在陡坡坍塌、滑坡灾害、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场所以及自重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高含盐土等特殊土的地质场所不应采用透水基层。
5.1.9路基应稳定、均质,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顶面的回弹模量值不应小于20MPa。
5.1.10透水混凝土路面、基层横坡度宜为1~2%,面层横坡度与基层横坡度宜一致。
5.1.11透水混凝土作为面层和基层时,除应满足相应的透水功能外,应满足设计对其力学性能的要求。
5.2组合结构设计
5.2.1透水混凝土路面的结构类型应按表5.2.1选用。
表5.2.1透水混凝土路面的结构类型
类别
适应范围
基层结构
全透水结构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景观硬地、广场
多孔隙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及级配砾石基层、透水混凝土基层
半透水结构
轻型荷载道路、停车场
混凝土基层+稳定土基层或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
5.2.2人行道基层可设计全透水结构。
用于人行道的透水混凝土路面结构详图5.2.2-1,用于其他道路的全透水混凝土路面结构详图5.2.2-2。
图5.2.2-1全透水结构形式一
1——透水混凝土面层;2——找平层;3——透水基层;4——路基
图5.2.2-2全透水结构形式二
1——透水混凝土面层;2——找平层;3——透水基层;
4——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基层;5——路基
5.2.3半透水混凝土路面的结构形式见图5.2.3所示。
图5.2.3半透水结构形式
1——透水混凝土面层;2——混凝土基层;3——稳定土类基层;4——路基
5.3面层
5.3.1透水混凝土面层设计要求应符合表5.3.1规定。
此外,透水混凝土的性能还应符合本规程表4.1.3的规定。
表5.3.1透水混凝土面层设计要求
结构组合层
透水混凝土路面
厚度(mm)
强度
面层形式
全透水结构形式一
≥80
≥C20
全透水结构形式二
≥180
≥C30
半透水结构形式
≥180
≥C30
5.3.2当采用透水混凝土双层组合设计时,表面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5.3.3透水混凝土面层应设计纵向和横向变形缝。
纵向变形缝的间距按路面宽度在3.0~4.5m范围内确定,横向变形缝的间距一般为4.0~6.0m,广场平面尺寸不宜大于25m2,面层板的长宽比不宜超过1.3。
基层有结构缝时,面层缩缝应与其相应结构缝位置一致,缝内应填嵌柔性材料。
5.3.4当透水混凝土面层施工长度超过30m,应设置胀缝。
在透水混凝土面层与侧沟、建筑物、雨水口、铺面的砌块、沥青铺面等其他构造物连接处,应设置胀缝。
5.4基层
5.4.1透水混凝土路面基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全透水混凝土路面基层应采用级配碎石且透水性能良好的颗粒类材料,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的相关规定。
5.4.3透水混凝土的基层设计要求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此外,透水混凝土的性能还应符合本规程表4.1.3的规定。
表5.4.3透水混凝土基层设计要求
结构组合层
透水混凝土路面
厚度(mm)
压实度
强度
基层形式
全透水结构形式一
≥150
>92
/
全透水结构形式二
≥200
>94
/
半透水结构形式
≥150
/
≥C20
5.5路基
5.5.1透水混凝土路面,其路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的相关规定。
5.5.2用于全透水结构人行道的路基,其压实度应大于92%;其他全透水结构道路和半透水结构道路的路基,其压实度应大于94%。
5.6排水系统设计
5.6.1透水混凝土路面的排水设计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的有关规定。
5.6.2全透水结构设计时应考虑路面下排水,路面下的排水可设排水盲沟,排水盲沟应与道路设计时的市政排水系统相连,雨水口与基层、面层结合处应设置成透水形式。
利于基层过量水分向雨水口汇集,雨水口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透水土工布于路基表面。
透水混凝土路面排水形式详图5.6.2。
图5.6.2透水混凝土路面排水形式(横断面)
1——透水混凝土面层;2——级配碎石基层;3——路基;
4——防渗土工布;5——立缘石;6——雨水口
5.6.3设计排水系统时可利用市政排水沟或雨水口,透水混凝土可直接铺设至市政排水沟或雨水口,面积较大的广场宜设置排水盲沟,其结构形式详图5.6.3。
图5.6.3排水盲沟设置结构形式(纵断面)
1——透水混凝土面层;2——混凝土基层;3——稳定土类基层;
4——路基;5——不锈钢网;6——排水管;7——雨水口;8——立缘石;9——排水盲沟
6施工
6.1一般规定
6.1.1透水混凝土施工前应查勘施工现场,复核地下隐蔽设施的位置和标高,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2施工前应解决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搅拌和堆放场地,工棚、仓库和消防等设施。
施工现场应配备防雨、防潮的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应分别按标识堆放,装卸和搬运时不得随意抛掷。
6.1.3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对基层、排水系统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面层施工。
6.1.4在透水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作清洁处理,处理后的基层表面应粗糙、清洁、无积水,并保持一定湿润状态,必要时宜进行界面处理。
6.1.5施工现场应配备施工所需的辅助设备、辅助材料、施工工具,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
6.2制备和运输
6.2.1透水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搅拌机的容量应根据工程量大小、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和运输工具等参数选择。
搅拌地点距作业面运输时间不宜超过0.5h。
6.2.2进入搅拌机的原材料必须计量准确。
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仪器,计量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每台班拌制前应精确测定集料中的含水率,根据集料的含水率的变化,调整水和粗骨料的计量;袋装水泥应抽查其袋重是否准确;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
原材料种类
允许偏差(按质量计)
胶凝材料(水泥、掺合料等)
±1%
化学外加剂(减水剂或其他化学外加剂)
±1%
粗、细骨料
±2%
拌合用水
±1%
6.2.3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生产透水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水泥裹石法,即先将骨料和50%用水量加入强制式搅拌机拌合30s,再加入胶凝材料和外加剂拌合40s,最后加入剩余用水量拌合50s以上。
也可采用一次投料法进行生产。
6.2.4当透水混凝土面层采用双色组合层设计时,应采用不同搅拌机分别搅拌不同色彩的混凝土。
6.2.5透水混凝土拌合物运输时要防止离析,应注意保持拌合物的湿度,必要时应采取遮盖等措施。
6.2.6透水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后,运至施工地点进行摊铺、压实直至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由实验室根据混凝土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透水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至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
施工气温t(0C)
允许最长时间(min)
5≤t<10
120
10≤t<20
90
20≤t<30
60
30≤t<35
45
6.3透水混凝土基层施工
6.3.1基层施工前应确认土基平整度、压实度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
6.3.2在土基上恢复中线,直线段每15~20m设一桩,平曲线段每10~15m设一桩,在路两侧边缘处设指示桩,并表示出基层高程。
6.3.3压实系数通过试验段确定,用平地机或其它机具将混合料均匀摊铺在预定的宽度上,表面应平整。
6.3.4对于利用松散颗粒铺筑的基层,采用人工摊铺时压实系数取1.40~1.50,采用平地机摊铺时取1.25~1.35。
用平地机或其它机具将混合料均匀摊铺在预定的宽度上,表面应平整。
6.3.5用压路机进行碾压,一般需碾压3~4遍,表面应无明显轮迹。
6.4模板的支设
6.4.1基层施工合格后方可进行模板支设。
6.4.2模板应选用质地坚实,变形小、刚度大的材料,模板应表面平整,无翘曲,立模顶面应平整。
钢模板宜采用槽钢,采用木模板时,板厚不宜低于12mm。
6.4.3模板应支设稳固,无扭曲,能承受施工荷载,相邻模板应连接平顺。
立模的平面位置与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模板的高度应与混凝土路面厚度一致。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的表面应涂隔离剂。
6.4.4根据模板材料选择支设方法,钢筋支护间距不宜大于500mm,嵌入基层深度不宜小于200mm,使用木胶板时,模板背后应加背楞,不得在基层上挖槽嵌入模板。
6.4.5混凝土拌合物摊铺前,应对模板的高度、支撑稳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模板支设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如表6.4.5所示。
模板支设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表6.4.5模板支设的检验方法与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中线偏位
15
100m
2
用经纬仪、钢尺量
2
宽度
≤15
20m
1
用钢尺量
3
顶面高程
±10
20m
1
用水准仪测量
4
相邻模板高度差
≤3
每个接点
1
用塞尺测量
5
模板接缝宽度
≤3
每缝
1
用钢尺量
6
侧面垂直度
≤4
20m
1
用水平尺、卡尺量
7
顶面平整度
≤2
每两缝间
1
用直尺、塞尺量
8
纵向顺直度
≤5
50m
1
用20m小线、钢尺量取最大值
6.5透水面层施工
6.5.1透水混凝土拌合物到达后应及时摊铺,摊铺高度可根据摊铺方式、结构厚度和松摊高度系数加以控制。
松铺高度系数应经试验确定,宜控制在1.05~1.15之间。
对边角处应特别注意有无缺料现象,如有缺料应及时补料,摊铺后立即用刮杠刮平。
6.5.2透水混凝土宜采用低频振动压实机,或采用平板振动器振动和滚压工具滚压。
用平板振动器振动时应避免在一个位置上持续振动,采用低频振动压实机压实时应辅以人工补料及找平,人工找平时,施工人员应穿上减压鞋进行操作,并应随时检查模板,如有下沉、变形或松动,应及时纠正。
6.5.3透水混凝土压实后,宜使用抹平机对透水性混凝土面层进行收面,必要时配合人工拍实、抹平。
整平时必须保持模板顶面整洁,接缝处板面平整。
6.5.4上面层必须在下面层初凝之前进行摊铺,且上面层与下面层铺设时间间隔不应大于1h。
6.5.6彩色透水混凝土双色层组合施工时,上面层必须在下面层初凝之前进行摊铺,且上面层与下面层铺设时间不应大于1h;彩色上面层施工后,宜在48小时内涂刷保护剂。
涂刷保护剂前,面层应进行清洁。
6.6接缝施工
6.6.1锯缝宜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0MPa~15MPa时进行。
6.6.2灌缝前应确认缝壁及内部清洁、干燥。
灌缝材料施工应保证各接缝处填料和填缝胶的饱满,厚度均匀。
6.6.3每日施工结束或临时中断施工时,应设置施工缝,其位置宜结合缩缝或胀缝。
6.6.4缩缝、胀缝和施工缝的留置应符合本规程6.3节的规定。
6.6.5填缝胶养护期满前不得开放交通。
6.7养护与模板的拆除
6.7.1透水混凝土路面施工完毕后,应采用覆盖塑料薄膜和彩条布及时进行保湿养护。
养护时间根据透水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而定,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天。
6.7.2养护期间透水混凝土面层不得行人、通车,养护期间应保护塑料薄膜的完整,当破损时应立即修补。
薄膜覆盖后应禁止行人通行,养护期和填缝前禁止一切车辆行驶。
6.7.3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模时间应根据气温和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确定;
2拆模不得损坏混凝土路面的边、角,尽量保持透水性混凝土块体完好。
6.7.4透水混凝土路面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允许投入使用。
透水混凝土路面的强度,应以透水混凝土试块强度为依据。
6.8季节性施工
6.8.1施工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确定冬和雨期的起、止时间。
6.8.2雨期施工应充分利用地形与现有排水设施,做好防雨及排水工作。
6.8.3雨天不宜进行基层施工,透水性混凝土面层不应在雨天浇筑。
6.8.4雨后摊铺基层时,应先对路基状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摊铺。
6.8.5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透水性混凝土路面不宜施工。
6.8.6热期施工透水性混凝土路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拌合物浇筑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摊铺、压实等工序时间,浇筑完毕应及时覆盖、洒水养护;
2搅拌站应有遮阳棚。
模板和基层表面,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洒水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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