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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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XX银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本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目前我行使用的会计科目体系分两大体系,一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系统会计科目体系;二是核心业务系统会计科目体系。
我行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共六大类。
会计科目具体对照关系见附表:
XX银行财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会计科目对照表。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1001)1.1核算内容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本外币库存现金、运送中现金、自动设备占款等资金情况
1.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01
库存现金
100101
在库现金
10010101
核心
10010102
财务
100102
在途现金
10010201
核心
10010202
财务
100103
库存外币
“100101”在库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本外币库存现金和自动设备占款等资金情况,下设核心和财务2个三级科目核算。
“100102”在途现金
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我行本外币运送中现金的资金情况。
下设核心和财务2个三级科目核算。
。
“100103”库存外币
本科目核算我行外币库存现金。
1.3账务处理
增加经营需要的库存现金时,借记以上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有关科目;减少经营需要的库存现金时,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有关科目,贷记以上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持有的本外币库存现金余额。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2.银行存款(1002)
2.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因财务核算需要存入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存在本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02
银行存款
账户
100201
基本账户
100204
一般存款户
100299
其他
“100201”基本账户
本科目核算因财务核算需要存入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基本存款账户款项。
“100204”一般存款户
本科目核算因财务核算需要存入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户款项。
“100299”其他
本科目核算因财务核算需要存入我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款项。
2.3账务处理
增加银行存款,借记以上科目,贷记“现金”、“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根据业务性质,借记“现金”、“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以上科目。
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我行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03)
3.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向中央银行缴存准备金等业务。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3.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账户
100301
央行存款
10030101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
10030102
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准备金存款
核算存放央行备付金
10030103
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
10030104
划缴中央银行财政存款
100399
其他
“100301”央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下设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准备金存款、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和划缴中央银行财政存款4个三级科目,并按存款账户进行辅助核算。
“100399”其他
本科目核算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以外的存款。
3.3账务处理
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以上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我行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余额。
本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4.存放同业(1011)
4.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4.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11
存放同业
账户
101101
存放同业清算款项
101102
存放同业一般款项
10110201
活期
10110202
定期
101103
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10110301
活期
10110302
定期
“101101”存放同业清算款项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存放同业用于清算的款项。
“101102”存放同业一般款项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存放同业一般的款项,下设活期和定期2个三级科目。
“101103”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存放境外同业款项,下设活期和定期2个三级科目。
4.3账务处理
增加存放同业存款时,借记以上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存放同业的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以上科目。
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存放同业款项余额。
本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归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5.其他货币资金(1012)
5.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5.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5.3账务处理
增加其他货币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存出投资款项等其他货币资金余额。
本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归属“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
6.存出保证金(1031)
6.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6.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031
存出保证金
6.3账务处理
增加存出的保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存出保证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本科目资产负债归属于“其他应收款”项目。
7.交易性金融资产(1101)
7.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我行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资产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7.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品种
110101
成本
11010102
国债
11010103
金融债
11010104
央票
11010105
企业债
11010199
其他
1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11010202
国债
11010203
金融债
11010204
央票
11010205
企业债
11010299
其他
“110101”成本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以上核算内容的成本项目,下设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和其他5个三级科目。
按投资债券品种设置辅助核算。
“110102”公允价值变动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下设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和其他5个三级科目。
按投资债券品种设置辅助核算。
7.3账务处理
(1)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2)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售: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该金融资产成本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同时,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以上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净额。
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11)
8.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8.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101
买入返售债券
11110101
国家证券回购协议借出款
11110102
中央银行债券回购借出款
111102
买入返售信贷资产
111103
买入返售票据
11110301
回购式转贴现转入
111199
其他
11119901
其他证券回购协议借出款
“111101”买入返售债券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买入返售的债券类资产。
下设国家证券回购协议借出款和中央银行债券回购借出款2个三级科目核算。
“111102”买入返售信贷资产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买入返售的信贷类资产。
“111103”买入返售票据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买入返售的票据类资产。
下设回购式转贴现转入三级科目核算。
“111199”其他
本科目核算和反映买入返售的信贷类资产。
下设其他证券回购协议借出款三级科目核算。
8.3账务处理
(1)取得:
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和交易费用之和,借记以上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
(2)持有: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3)出售:
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和“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以上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以上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末到期的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
9.预付账款(1123)
9.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因业务需要签订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9.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123
预付账款
112301
单位往来
往来单位
112399
其他
往来单位
“112301”单位往来
本科目核算因业务需要签定按合同规定预付的往来单位款项。
“112399”其他
本科目核算我行签定的其他合同按规定预付的往来单位款项。
9.3账务处理
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以上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我行尚未补付的款项。
本科目归属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项目。
10.应收股利(1131)
10.1核算内容
本科目核算我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收到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另设明细备查登记。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0.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131
应收股利
投资品种
113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1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3103
长期股权投资
113104
其他
“113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我行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核算。
“11310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我行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核算。
“113103”长期股权投资
本科目核算我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及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核算。
“113104”其他
本科目核算我行取得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类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以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核算。
10.3账务处理
10.3.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10.3.2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10.3.3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成本法)或“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权益法)。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其在取得本公司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d)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
11.应收利息(1132)
11.1核算内容
11.1.1本科目核算我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以及本行资金的上存下借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我行尚未收回的利息。
11.1.2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等科目核算。
11.2明细核算
科目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辅码
备注
1132
应收利息
投资品种
1132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10101
国债
11310102
金融债
11310103
央票
11310104
企业债
11310199
其他
1132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310201
国债
11310202
金融债
11310203
央票
11310204
企业债
11310299
其他
11320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10301
国债
11310302
金融债
11310303
央票
11310304
企业债
11310399
其他
113204
拆出资金
1132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3206
贷款应收利息
113207
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应收利息
113208
国内保理应收利息
113209
存放同业应收利息
11320901
存放同业清算款应收利息
11320902
存放同业一般款项应收利息
113210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应收利息
113211
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准备金存款应收利息
113212
应收代理同业委托付款利息收入
113213
应收存放总行约期存款利息收入
113214
拆放同业应收利息
113215
应收系统内借款利息收入
113216
应收存放同业利息收入
113217
应收信用卡透支利息
113299
其他
11329901
核心
11329902
财务
“11320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我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取的应收利息,下设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和其他债5个三级科目核算。
“11320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我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取的应收利息,下设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和其他债5个三级科目核算。
“113203”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我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取的应收利息,下设国债、金融债、央票、企业债和其他债5个三级科目核算。
“113204”拆出资金
本科目核算我行拆出资金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0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科目核算我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06”贷款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发放的各类贷款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07”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08”国内保理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国内保理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09”存放同业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同业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下设存放同业清算款应收利息和存放同业一般款项应收利息2个三级科目核算。
“113210”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1”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准备金存款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中央银行一般准备金存款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2”应收代理同业委托付款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我行代理同业委托付款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3”应收存放总行约期存款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总行约期存款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4”拆放同业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拆放同业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5”应收系统内借款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我行系统内借款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6”应收存放同业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我行存放同业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17”应收信用卡透支利息
本科目核算我行信用卡透支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299”其他
本科目核算我行剔除以上业务以外应收取的应收利息。
11.3账务处理
11.3.1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计息日按计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11.3.2持有至到期投资
(1)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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