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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证措施
8安全保证措施
8.1方针目标
8.1.1施工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用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方法,搞好安全施工,把安全生产纳入项目管理目标的重点,以安全促生产。
8.1.2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健全现场安全保障体系。
8.1.3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等措施,确保实现总的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轻伤事故率在千分之五以内。
8.1.4总的安全目标确定后,按层次进行安全目标分解,形成安全目标体系:
即项目总体安全目标、项目经理部各施工队或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目标、施工班组及各人的安全目标。
8.1.5在安全目标体系中,总目标值是最基本的安全指标,而下一层的目标值应略高一些,以保证上一层安全目标实现。
8.2安全管理
8.2.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工程师、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各级施工队、专业分包单位组成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框架图
8.2.2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项目经理
a.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c.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d.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管理,适时组织上岗教育,要对外施工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e.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的验收制度。
f.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g.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②项目工程师
a.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交底。
c.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d.主持制订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e.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求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f.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
g.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h.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③安全员
a.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落实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组织并落实阶段性的安全活动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c.配合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具体监督和考核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d.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组织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e.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制定措施并予以解决;对上级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f.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使用管理的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负责领导对分包单位和外施队伍的管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g.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h.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施工区域或直接领导的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i.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人员(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j.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k.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l.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m.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8.2.3安全管理制度
①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内容详实并有双方签字,交底材料归档保管。
②班前检查制:
各施工方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③高大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
④周一安全活动制:
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本周安全重点作交底。
⑤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
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整改记录。
⑥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年审制。
⑦危急情况停工制。
⑧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制。
8.2.4安全管理办法
①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具体责任人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与各个专业施工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班组设不脱产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班组安全工作,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须经市建委组织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作业条件等技术角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编制安全生产组织或安全施工方案。
④建立健全安全档案,项目经理部须设一专职人员负责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8.2.5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①全员教育要求各级领导、全体职工均须经常参加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
自觉遵守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②进场教育:
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都必须进行进场教育,时间不少于7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存档备查。
③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机械工、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④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栏,设置安全标语,各种警示牌,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各种机械设备旁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要求工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2.6安全生产检查
①项目部每月不定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由作业班组长和安全员利用班前、班后自检自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a安全主管会同有关单位对分包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
b安全主管会同工厂和施工单位对外脚手架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c安全主管会同各施工单位对“三宝,四口”防护进行定期检查。
d安全主管会同电工班长、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用电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e安全主管会同机械设备公司对垂直运输机械安全进行进行定期检查。
f安全主管会同工长和施工单位对施工机具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g由作业班组长和安全员利用班前、班后自检自查。
②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洪水准备应急措施,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和接地接零保护是否有效,查边坡是否稳定,防雷装置是否有效,防水防潮物资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③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条件,制定检查项目和内容,主要查思想、查制度落实情况,查机械设备,查防护措施,查教育培训,查违章作业、隐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查事故处理。
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发整改通知书,根据隐患性质可采取当场指正、立即纠正、限期改正、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⑤被查班组对查处问题须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定人、定时、定措施着手改正,改正后通知检查部门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⑥每次安全检查结束后,都要写出总结,通报负责领导,大型检查活动要出通报,表彰安全生产搞的好的班组,对严重违章以及严重隐患和事故通报批评。
8.3施工现场安全
8.3.1开工前各分包单位须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交项目经理部审核,并与项目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才可组织施工。
8.3.2高空作业和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配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并作好临边防护及安全网的设置。
8.3.3现场垂直运输设备提升机设“限位保险”严禁超载、超高使用,现场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下穿行。
垂直运输设备出入口应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通道。
8.3.4贯彻国家、大同市的有关法律,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办法。
8.3.5与分包方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
8.3.6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标准。
8.3.7架子搭设、使用验收要求:
架子搭设前做专项施工方案经集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搭设完毕后要做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3.8临边防护要求:
临边防护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施工,防护做好后进行验收,如有问题立即整改。
8.4主要项目安全施工措施
8.4.1土建工程施工
①多人合运钢筋,起落、停转动作要一致,人工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②绑扎3米以上柱钢筋时,搭设操作通道和操作架,禁止在骨架上攀登和行走。
③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在没有固定好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模板受外界影响容易倒塌伤人。
④拆模后需要局部支撑的和使用早拆体系的支撑必须顶牢,不得松动,防止支撑倒下伤人,高处作业严禁投掷材料。
⑤插入式振捣器电动机电源上,应安漏电保护装置,熔断器选配应符合要求,接零要安全可靠。
⑥振捣器作业时,软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软管不得有断裂;操作振捣器作业时,应穿戴好胶鞋和绝缘橡皮手套。
8.4.2基坑的支护
①在距基坑边0.6m周围用Φ48钢管设置两道护身栏杆,立杆间距4m,高出自然地坪1.8m,埋深0.8;在距基坑边0.5米砌120砖墙30cm高,中有240×240砖柱间距6m;基坑上口边1m范围内不许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在锚喷支护上口5m范围内不许重车停留;各施工人员严禁翻越护身栏杆;基坑施工期间设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②基坑外施工人员不得向基坑内仍杂物,向坑下传递工具时要接稳后再松手。
③坑下人员休息时要远离坑边放坡处,以防不慎。
8.4.3提升架的使用防护
①提升架的使用应符合《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要求,制定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及检修制度,并履行验收手续。
②拆除、安装提升架要进行安全交底,划分防护区域,专人监护。
③物料提升机吊笼必须使用定型的停靠装置,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笼滑轮上升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的距离不小于3m,天梁应使用型钢,经设计计算确定。
④卷扬机安装在平整坚实的位置上,应设置防雨、防砸操作棚,操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操作视线和联系方法。
⑤卷扬机安装必须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⑥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压紧装置卡牢。
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少于4个,其间距不少于绳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一侧。
⑦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附墙架,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符,附墙架设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但间隔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要设置附墙架。
⑧提升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3-6米,宽于架体两侧各1m,高度不低于3m的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楼层卸料平台应平整、坚实,便于施工人员施工和行走,并设置可靠的工具式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并用密目网封闭。
8.4.4机电工程施工
①大型设备运输、安装前,编制运输、吊装方案。
②设备安装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进行防护,满铺脚手板或盖板,边安装边拆除。
③在能见度差的部位作业时,设置充足的照明,能搭脚手架的必须搭,不能达的,在管道下铺设双层安全网,其宽度要超出最外边的管道1m以上,作业时系安全带。
④传送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安设防护罩。
⑤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避免阳光下暴晒,拌动时不能碰撞。
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可和燃气瓶同放一处。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距离明火10m以上。
⑥机器设备和工具定期检修,如损坏立即修理。
擦洗、修理机械时,切断电源。
⑦运输设备时若使用滚杠,同一重物下使用规格一致,即直径、材质相同,滚杠长度大于重物底宽,且两端露出不少于15㎝的长度。
8.4.5高处作业及洞口临边防护
①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②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
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③雨天和风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风措施。
④因作业必须拆除或变动临时防护措施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⑤洞口作业:
板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措施。
边长在150㎝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⑥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楼板平台等上面的孔口,必须使用坚实的盖板。
盖板应能防止位移。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卡车后轮承载力两倍的荷载。
8.4.6现场用电安全管理
①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②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将电气设备的工作零与保护零分开,施工现场干线电缆要穿管敷设,箱间配线也应穿管保护。
③施工用电设备的电源做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箱内贴本箱系统图,箱门均应配锁。
④施工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潮湿作业环境下,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
⑤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作业。
⑥做好用电防火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电线要与易燃易爆物品隔离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⑦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由安全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完毕后填写检查验收表。
⑧操作人员应掌握一般用电常识。
不允许在电缆线上堆放其它物品,也不允许车辆在其上直接通过。
⑨按规定配备现场维护电工,并坚持如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a坚持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
b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c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d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e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4.7中小型施工机械管理
①做好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②工长对机械(切断机、弯曲机、等)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由机修工对所有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搅拌机加料时,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片,更不能在运转中把工具伸进搅拌斗内扒料。
④分包方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非特殊工种,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⑤蛙式打夯机使用前必须定向开关做绝缘电阻测试,使用中操作人员使用防护用品,操作手柄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⑥木圆盘锯的盘及转动部位防护罩和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盘锯。
⑦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正确使用,不准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加工或切断材料,各种防护罩齐全可靠,检修和移动时先切断电源。
⑧砂轮机、砂轮切割机使用定向开关,,设置不小于180º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拖架。
⑨木工平刨(手压刨、多用刨等)的安全防护罩齐全可靠。
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小于3cm,长度不小于40cm,若小于此尺寸时要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cm,长度25c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车刨上加工。
⑩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处悬挂操作规程牌、警告和负责人牌,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规定,专人负责。
8.4.8大型施工机械的管理
①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符合原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立塔。
②立塔后对塔吊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进行书面的交底。
③塔吊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超重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④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⑤信号指挥工必须佩带特殊的明显标志,全过程专职从事信号指挥工作,严禁兼挂钩和兼职其他工作。
经常检查吊索具的使用情况,监督挂钩工对被吊物的捆绑情况,并选择确定好吊运路线。
8.4.9外架安全防护
①外架设计要经过仔细计算,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经过严格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施工人员应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③要做到五种情况不进行架子工程施工:
下雨;六级以上大风;视线不好时;没进行检查时;分工责任不明确时。
④严格遵守《外架的使用规定》,杜绝违章使用行为。
⑤外架外侧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在第三层搭设外挑架,用安全网封底,外架底层与建筑物之间空隙用安全网封闭。
⑥雨后要对架子进行检查,如有沉降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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