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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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监理规划
洛宁华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35KV输变电工程
监理规划
批准:
编制:
蔡长军
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5年07月09日
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规划编写审批表
参加编写人员
姓名
职务或职称
专业
备注
蔡长军
总监
矿建
审批栏
审批人职务
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总工程师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洛宁华泰35KV输变电工程
2.建设地点:
位于洛宁华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内
本工程为洛宁县华泰矿业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线路起点为35千伏陈三线68#杆,终点为华泰矿业35千伏变电站,电压等级为35千伏,输送电容量为10MVA。
架空导线为LGJ—150/35钢芯铝绞线,地线为GJ—35镀锌钢绞线。
线塔1#塔与35千伏陈三线68#杆T接处受地形限制,采用90米YJV—26/35—185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敷设连接,线路23#终端杆进变电站也需敷设90米YJV—26/35—185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150米。
线路全长6.3千米,单回路供电。
全线共有杆塔23基,其中直线杆塔3基,耐张转角杆塔20基。
3.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
洛宁华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勘察单位:
河南省金鹰电力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河南省金鹰电力勘察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
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5)总包单位:
洛宁县永兴电力有限公司
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
2.《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评定标准》(2005年)版
3.《输变电优质工程考核评定标准;
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8.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国家电力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考核评定标准)
10.架空送电线路导地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SDJ226-87)
11.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守则(SDJJS2-87)
12.《施工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GB772-87)
14.合法有效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地质勘察报告
15.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企业标准、贯标体系等;
16.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17.业主与供货单位签订的材料的购货合同及附件;
18.业主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材料质量验收的书面要求;
19.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0.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会议记录、备忘录、函电、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等其它文字性记录、指令等;其他现行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等;
三.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1.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范围是《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监理工作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合格
2)投资控制目标:
合同价为275万元
3.工期控制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7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9月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5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目标: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四.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
(1)根据本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组建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人员进场;
(2)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在会议上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相关服务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证书(包括特种工上岗证)等;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审查、确认并监督实施;
(5)按时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等;
(6)熟悉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各专业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优化的原则,向业主提出建议或咨询报告;及时整理好图纸会审纪要;
(7)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及施工方案;
(8)检查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施工机械的组织情况;质量、工期和造价的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教育、交底与管理办法;提出监理意见;
(9)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标定证书,审查承包单位对交桩点的复测资料,特别是相邻两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放线记录,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数据是否吻合;并对贯通测量、轴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10)对工程重点部位的轴线、水平进行复测,
(11)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
(12)验收、确认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查验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按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或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并对标准试验(配合比等)进行审核;
(1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核验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文件(如:
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文件等)。
若具备开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报告,下达开工令,工程可正式动工;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及时纠正;
(2)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工序施工)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单后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
(3)采取巡检、平行检验和设置抽检点等多种形式,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严格的控制。
若发现一般问题,可口头通知其整改。
若问题较大,则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其整改。
待其整改完毕后,监理应进行复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4)在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时,实行跟班旁站监理;
(5)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所用的测量、计量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是否良好,保证测量、检测与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
(6)负责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处理方案;监督其按批准的方案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合格后签字认可,做好记录;按规定程序参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好记录;
(7)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工程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质量评定意见;组织道路基层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8)动态控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分阶段总结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若出现较大偏差,则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收集、整理与施工进度有关的资料,为处理工期索赔提供依据;
(9)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按合同约定签署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及时统计已完工程量和增加的工程量,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审核工程款竣工结算;
(10)收集、整理与工程款有关的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11)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施工文件,按《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整理、归档;
(14)编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等资料;
(15)工程竣工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本项目的监理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完善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员负责按《建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将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按规定要求向建设单位和公司办公室移交监理归档资料。
五.主要监理控制措施
(一)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1.1监理依据的准备;
1.1.1向业主收集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与资料: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资料等。
1.1.2根据设计图纸及说明,准备标准图集、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技术标准;
1.2、监理手段的准备
1.2.1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1.2.2选择一套适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记录本和各类表格;
1.3监理技术的准备
1.3.1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3.2编制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
1.3.3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方案;
1.3.4将有关文件、资料向监理人员交底。
1.4监理组织的准备
1.4.1根据项目监理工作需要选派业务水平较高专业配套的监理工程师组成项目监理部;
1.4.2对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1.5对承包单位资质与保证体系的控制
1.5.1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施工合同,施工范围,质量、工期、投资及安全生产目标等;
1.5.2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1.5.3审查承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和特种工的上岗证;
1.6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记录,检查轴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合理,控制桩的保护是否可靠;对重要部位的轴线、水平进行复测;
1.7技术交底:
督促与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做好各级技术交底工作。
1.8施工设备与测量仪器的控制;
1.9生产、管理环境的控制;
2.工程质量的事中控制
2.1审查确定试验与检测单位;
2.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2.1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验收:
查验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查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后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或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2.2施工方法与工艺控制: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及时纠正;
2.2.3监理方式
(1)巡检:
监理人员每日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视检查,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整改;
(2)设置见证点、停检点:
对重要的施工环节设置见证点、停检点。
该环节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个环节的施工;
(3)旁站监理:
在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如砼浇筑等),实施旁站监理;对违反或不符合施工方案与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施工工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应责令停工整改;
(4)试验:
监理工程师通过试验数据判断和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5)测量:
施工前监理人员对施工测量放线的轴线及高程进行复测。
不符合要求者责令及时纠正;
(6)见证:
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监督某一工序实施的全过程。
例如:
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现场的试验、试压、试车运行等。
(7)平行检测:
对重要的分项工程,或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与结构,经建设单位同意可进行检验或试验。
(8)指令文件:
监理工程师使用监理合同赋予的指令控制权,对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指示和要求。
(9)支付控制手段;监理工程师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可采取暂不支付工程款的手段来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2.2.4检查验收
(1)在承包单位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认真核对、实地检测,确认施工项目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后,予以签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部位,必须在整改完毕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专业监理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如下:
2.3.1基槽(坑)地质验收:
主要检验基坑挖掘标高及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要求及勘察报告相符,如有不符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2.3.2各项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钢筋绑扎(包括预埋件)验收:
主要检验钢筋的数量、品种、规格、形状、间距,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钢筋保护层厚度.
2.3.3埋入构件中的工艺管线验收:
主要检验预埋工艺管线的数量、规格、材质、走向、接头质量和试压记录。
2.3.4安装设备和管道的水压试验验收:
主要检查设备和管线的强度和严密性.
2.4测量、计量及检测仪器设备控制: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所用的测量、计量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是否良好,保证测量、检测与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
2.5事故处理:
负责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处理方案;监督其按方案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复验,合格后签字认可,做好记录;按规定程序参加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好记录;
2.6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
凡因施工原因需修改设计,应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交承包单位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会签设计变更时,应审查变更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通报。
2.7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解决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问题;
2.8审核拟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3.1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
3.1.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与验收;
3.1.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
3.1.3单位工程预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施工、建设等责任主体单位参加验收。
3.1.4单位工程验收:
由建设单位主持,五大责任主体单位参加验收。
3.2工程验收
3.2.1质量验收与评定:
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按照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签署质量评定意见;
3.2.2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签署验收意见;
3.3工程质量验收问题处理;
3.3.1若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尚存在一些缺陷,则由监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经监理复验合格后即可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3.3.2经验收,若工程质量存在较大的缺陷,达不到合格标准,则由监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经监理复验合格后再重新组织验收;
(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收集工程投资控制资料
1.1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
1.2当地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2.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
2.1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及施工单位工程师到现场核实已完合格的工程量,编制已完合格工程量清单,交造价监理工程师;
2.2造价监理工程师根据已完合格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提出工程款支付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3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已完合格工程量清单、工程款支付审查意见,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费用的控制
3.1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严格控制可能导致增加工程投资的设计变更;
3.2现场签证: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建设及施工单位工程师于当天到现场,核对其变更是否与设计变更文件相符,所报工程量是否与实际数量相符,无误后当场签字认可,报建设单位。
4.施工方案审批的控制
提倡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支付赶工费用。
5.费用索赔的控制
5.1熟悉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查阅国家关于工程索赔的有关政策规定;
5.2现场详勘实况,确定责任归属,工程量大小;
5.3公正、公平地处理工程的费用索赔,形成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
6.竣工结算审批程序
6.1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6.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3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三)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事前进度控制
1.1组织措施:
项目监理部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1.2审批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
1.2.1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2.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素质等因素),全面分析承包单位所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尤其是其中关键线路的合理性、可行性。
符合要求后予以批准,报建设单位。
1.3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其措施能否确保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的完成;
1.4审查甲、乙供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计划
1.4.1审查甲、乙供材料采购与进场计划,能否保证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的完成;
1.4.2审查甲、乙供设备采购计划能否保证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的完成;设备能否按供应计划如期交货;
1.5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督促参建各方按时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6风险分析与预防:
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逐一预测,排查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2.事中进度控制
2.1月、周进度计划的审批;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经批准的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审批月、周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
2.2跟踪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
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评估。
若出现偏离,则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赶工措施,将滞后的工期赶上;
2.3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及时排除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2.4按合同约定及时签发进度款支付凭证,报建设单位,以保证工程款的需要,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
2.5经济措施
2.5.1编制进度目标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点;对按时或提前完成者给子奖励;延期完工者给予处罚。
2.5.2经与建设单位商妥,合理支付赶工措施费。
2.6当好建设单位的参谋;减少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3.事后控制
3.1若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工程师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偏离的原因,制定对策。
3.2若偏离影响到关键线路,已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时,则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重新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同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予以批准;
3.3根据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国家关于工程索赔的政策规定;现场详勘实况,确定责任的归属。
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处理工期索赔事宜,形成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
(四)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与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签定的合同进行的管理工作。
即从合同的拟订、协商、签署,到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
通过合同管理以期达到实现“三大控制“的目的,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
在建设单位签定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所明确的监理工程师的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等内容,应与监理合同中所授予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以便监理工程师能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并对上述合同的执行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从监理目标控制出发,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公正地处理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合同前期服务内容
1.1合同前期服务的主要内容(按监理合同及甲方要求编写)
1.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主要是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
1.3委任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原则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以应付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复杂情况;
1.4根据业主要求(监理合同委托或口头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其操作要点如下:
1.4.1参加合同的制定和签订工作。
分析合同条款的缺陷和弱点,对可能引起合同变化的事件进行分析研究,拟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或处理对策;
1.4.2签订合同时,每一条款均应认真研究,仔细揣摩,不得遗漏。
以免因一点之疏,酿成重大损失;
1.4.3切记不能采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等方式,以防止可能引起合同的争议;
2.合同实施管理控制要点
2.1管理控制内容
2.1.1合同的履行:
督促合同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权力与义务;
2.1.2合同的变更:
因延期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
2.1.3合同违约与索赔:
若一方违约,则合同的一方向违约的一方提出索赔要求;
2.1.4合同的争议: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的争议。
2.2合同管理资料收集
2.2.1监理工程师应将监理合同,以及建设单位与设计、勘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签定的合同(含补充协议)收集齐全,建立台账;
2.2.2收集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
2.2.3收集本工程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报告等。
2.3合同的变更
2.3.1注意因工程变更导致对合同的影响,故在每一项变更洽商时均应进行可行性分析,防止由此而引起的索赔;
2.3.2拟定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时,应当全面、细致、准确.具体,不得含混不清、模棱两可;
2.4合同延期的处理
2.4.1若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延期,按合同约定的奖罚条款办理;
2.4.2若属非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延期,按合同约定的延期条款计算增加的工程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费。
2.5合同违约的处理
2.5.1查阅工程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报告等,全面总结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分析违约的原因,分清违约的责任;
2.5.2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公正地处理合同违约罚金。
2.6争端与仲裁
2.6.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本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对合同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
2.6.2若调解无效,双方可申请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五)信息管理
1.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任务和分类
1.1监理单位信息管理任务
1.1.1项目监理部由资料员(或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1.1.2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体系。
工程信息是监理档案资料的重要依据,其编号应按公司贯标文件的要求实施。
1.1.3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及文档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1.1.4运用计算机辅助监理手段对本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数据与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为业主决策提供依据。
1.1.5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纪要,并及时发送有关单位。
1.1.6督促施工、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并审查其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1.2监理信息资料的分类和编码
1.2.1项目监理部文件资料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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